羅莎莎 葛東升 胡健華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F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想瘦者想要輕松、快速變瘦的心理,在所謂的減肥產品中非法添加違禁成分,從中牟取暴利。
深受產后肥胖困擾的王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蔣某分享的《“星空咖啡”瘦身效果明顯》一文,咨詢后得知蔣某的母親陳某正是微信代理商。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她從陳某處購買了一盒,沒想到喝了幾天后便出現頭昏、失眠等不適癥狀。上網搜索后發現大量反映“星空咖啡”含有西布曲明的信息,她急忙找陳某咨詢,對方卻閃爍其詞。
于是,王女士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并提供了剩余的17包“星空咖啡”。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咖啡送藥品檢驗研究院鑒定,檢驗發現其內含國家明令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成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為肥胖癥治療藥物,長期服用可導致血壓升高、心力衰竭,甚至腦卒中、猝死。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該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迅速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偵查并抓獲了陳某。當場扣押尚未銷售的減肥咖啡300袋、減肥巧克力975顆,藥品檢驗研究院鑒定其均含有西布曲明。警方抓獲陳某后,其兩名上線相繼投案。據統計,3人累計銷售獲利3.9萬余元。
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認定,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11日期間,陳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明知銷售的“減肥咖啡”“減肥巧克力”中摻入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仍在朋友圈進行售賣獲利,已經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時,3人的行為侵害公眾的身體健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條件。
承辦檢察官表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短期內看似利潤豐厚,但終究是鏡花水月發財夢一場。對消費者而言,食用這些食品后,可能導致身體損害。對銷售者而言,一旦案發,免不了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支付高額賠償金,真可謂損人害己。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關系到每個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對于食品銷售人員,一定要盡到保證食品安全的法定義務,不銷售產地來源不明、標識不全、存在安全風險的產品,自覺做食品安全的守護者。而對消費者來說,若購買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身體損害的,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獲得賠償。
在此建議,消費者不要盲目輕信和購買所謂的特效減肥產品,堅持運動、合理飲食才是保持好身材的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