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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東勝衛置廢考辨

2022-08-19 03:27
新鄉學院學報 2022年8期
關鍵詞:東勝明太祖明史

章 豪

(河北大學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東勝衛是明代邊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設在遼金元時期的東勝州。 東勝州在隋代稱勝州,在唐代稱決勝州, 位于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 在明代,東勝衛發揮著連接山西諸衛與寧夏諸衛、控扼河套地區的重要作用,東勝衛的置廢直接影響到明朝北疆的邊防形勢。 然而,除了洪武朝之外,明廷在其他時期并沒有給予東勝衛足夠的重視,這是蒙古各部進入河套地區并成為明廷大患的一個主要原因。 盡管目前針對東勝衛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 但研究者在東勝衛的初置時間以及之后的沿革等問題上還存在分歧。 筆者擬采用文獻考辨和歷史地理研究相結合的方法對明代初年東勝衛的置廢問題進行考證。

一、《明史》和《明太祖實錄》關于東勝衛初置時間的記載

研究者對東勝衛初置時間看法不一主要與兩則史料相關,一則史料出自《明史》①,另一則史料出自《明太祖實錄》。

研究者多以《明史》的記載為依據,提出東勝衛初次設置的時間是洪武四年(1371年)②。 《明史·地理志》曰:“東勝衛,洪武四年正月,州廢,置衛……領千戶所五:失寶赤千戶所、五花城千戶所、干魯忽奴千戶所、燕只千戶所、翁吉剌千戶所,俱洪武四年正月置。 ”[1]973-974《明太祖實錄》對此事也有記載:“故元樞密都連帖木兒等自東勝州來降, 詔置失寶赤千戶所一,百戶所十一;五花城千戶所一,百戶所五;干魯忽奴千戶所一,百戶所十;燕只千戶所一,百戶所十;翁吉剌千戶所一,百戶所六。 ”[2]1179-1180《明太祖實錄》三修本成書于永樂十六年(1418年),《明史》從順治二年(1645年)開始編纂,到乾隆年間才成書。 基于此,盧緒友在《明初東勝州衛置廢諸問題辨析》一文中提出,《明史·地理志》 關于東勝衛的記載應是沿襲了《明太祖實錄》的記載,不過,《明史·地理志》中“廢州置衛”之語應為演繹[3]。 考之萬斯同和王鴻緒編纂的《明史稿》, 均未見東勝衛設置于洪武四年的說法。萬斯同《明史稿》稱,洪武初設“東勝左右衛”[4]。 王鴻緒《明史稿》則稱,“西有故東勝州,洪武初置東勝左右二衛于此”[5]。 明代王圻的《續文獻通考》稱,“洪武間置東勝左右衛”[6],同樣提及東勝衛設置于洪武四年。

清代官方所修《欽定續通典》提到明廷于洪武四年置東勝衛一事?!稓J定續通典》稱:“東勝衛,元東勝州,屬大同路,洪武四年正月州廢置衛。 ”[7]《欽定續通典》除少量刪除《明史》的內容以及對五個蒙古千戶所的翻譯與《明史》不同外,其他有關東勝衛的記載與《明史》完全一致。 同期所修的《欽定續文獻通考》亦稱:“元東勝州,隸大同路,洪武四年改衛,省豐州及凈州路入焉,領千戶所五:失寶赤千戶所、五花城千戶所、干魯忽奴千戶所、燕只千戶所、翁吉剌千戶所。 ”[8]《欽定續文獻通考》關于東勝衛的記載未見《明史》之外的信息。筆者認為,《明史》《欽定續通典》以及 《欽定續文獻通考》 都是在清高宗在位時完成的,在編纂過程中,三部著作的編纂者極有可能相互借鑒。為了證明這一點,以下將《欽定續文獻通考》和《明史》關于東勝衛的幾處記載進行比較(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欽定續文獻通考》和《明史》關于東勝衛的幾處記載基本一致, 兩部著作的編纂者相互借鑒的說法是成立的。 因此,《欽定續通典》和《欽定續文獻通考》的記載都不能用以證明《明史》有關東勝衛置于洪武四年這一說法的真實性。

表1 《欽定續文獻通考》和《明史》關于東勝衛的記載

而出自《明太祖實錄》的史料表明,東勝衛設置的時間不大可能是洪武四年?!睹魈鎸嶄洝贩Q,洪武四年正月,“升東勝衛指揮僉事程暹為鞏昌衛指揮使”[2]1182。 由這則史料可知,洪武四年正月已有東 勝衛,那么,東勝衛設置于洪武四年的觀點就站不住腳了。即便東勝衛是洪武四年正月初設置的,當月即有升調指揮僉事程暹之事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故而東勝衛設置的時間應在洪武四年正月之前。

薄音湖提出,元東勝州的軍事地位十分重要,因而明廷在此地設置軍事據點較為合理[9]。 趙現海提出,在洪武五年(1372年)“嶺北之役”發生之前,明朝西北疆界止于東勝, 明廷不可能不在位于北元南下必經之路上的“山后” “口外”③設都司衛所。 洪武初年, 明廷曾于寧武以北大量設置都司衛所 (如朔州衛、大同左右衛等),東勝衛也應當是在這一時期設置的。

在《明太祖實錄》中,與洪武四年正月之前東勝州戰事相關的條目共有三條。 分別是: 洪武二年(1369年)八月李文忠“生擒脫列伯,降其眾萬余,獲馬匹、輜重甚眾”,遂“進兵東勝州,至莾哥倉而還”[2]860。洪武三年(1370年)二月,“指揮金朝興取東勝州獲元平章荊麟等十八人”[2]972。 洪武四年正月,“故元樞密都 連帖木兒等自東勝州來降”[2]1179。 盧緒友以“洪 武三年二月” 條為依據提出,“無論東勝是否又曾易手于北元,洪武三年的下半年,明朝已牢牢掌握東勝無疑”[3]。 然而,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三年金朝興取東勝州后,北元又重新占領了東勝州,這才有了洪武四年正月都連帖木兒來降之事。因此,筆者認為盧緒友所稱洪武三年下半年“明朝已牢牢掌握東勝”是不準確的。

二、被忽視的《紀事錄》

前人在研究東勝州問題時, 對明初俞本 《紀事錄》中的記載多有忽視。 筆者以下將《紀事錄》和《明太祖實錄》對于相同事件的記載進行比對(表2),從而對《紀事錄》的史學研究價值進行評估。 需要說明的是,筆者選取的《紀事錄》中的記載原為整段文字,為了方便比對,筆者根據文義將其分為7個部分。

從表2可以看出,俞本《紀事錄》的這段記載,除了“克東勝州,以天長衛指揮使周方守之”之外,都可以在《明太祖實錄》中找到相應的記載。 由此可見,《紀事錄》的記載是有切實可靠的依據的,我們完全可以把它作為研究東勝衛問題時的主要參考資料。

表2 《紀事錄》和《明太祖實錄》對于相同事件的記載

元東勝州的軍事地位十分重要。 首先,東勝州是河套北部的屏障。 明人魏煥所著《皇明九邊考》稱,“東勝存則山陜有變應,而甘肅之左臂伸”[11]。明代史學家高岱稱,“東勝受降失而河套之患殷”[12]。 其次,東勝州還是呂梁山脈西部的入口, 同時也是朔州的出口。明嘉靖時期,山西右參政陳全之說:“東勝已淪異域,而宣大之士馬不可一日忘戰。 ”[13]故不守住東勝地區,明廷就很難控制河套,也難以守住朔州、武州等地。由于元東勝州的軍事地位十分重要,明廷很可能會在北元潰敗之際派兵占領東勝州,俞本《紀事錄》所記載的“克東勝州,以天長衛指揮使周方守之”就證明了這一點。就地理位置來分析,東勝州位于黃河以東,海拔與大同地區相近,非難以奪取之地。 所以筆者推測,在洪武元年(1368年)末或洪武二年初,如俞本《紀事錄》所述,明軍可能短暫占領東勝州。此事不見于《明太祖實錄》,很可能是因為元軍不久又奪回了此地。

洪武初年, 明廷和北元政權圍繞呂梁山口戰略要地進行的爭奪戰十分激烈。除了東勝州之外,朔州在洪武元年到洪武三年之間也曾被北元占領。據《明太祖實錄》 記載, 洪武二年正月丁酉,“大將軍徐達……以參隨喬德源署朔州”[2]759??梢?,當時朔州是由明廷控制的。 然而,《明太祖實錄》又有如下記載:洪武三年三月壬子,“都督同知汪興祖克武州、朔州,獲元知院馬廣等六百三十四人, 家屬三千三百七十九口”[2]983。此時朔州守軍已變成了北元軍隊。由于當時邊地要塞在明廷和北元政權之間頻繁易手, 之前作出的東勝州先被明軍占領、 后又被北元軍隊奪回的假設是合乎情理的。

為了鞏固邊防,明廷決定在邊境上廣設衛所。 洪武三年正月庚子“置蔚州衛指揮使司”[2]955,洪武三年正月丁巳“置大同左右二衛”[2]959,洪武三年二月己巳“立太原左右衛”[2]965,洪武三年八月丙寅“置朔州衛”[2]1077。 筆者認為,東勝衛設置的時間應當與上 述衛所設置的時間相近,同時,東勝衛設置的時間還必須是明廷掌握東勝州的時間。雖然從邏輯上講,也不能完全排除明廷在洪武元年底或二月初第一次攻克東勝州之后設置東勝衛, 但根據明軍和北元軍隊對峙的形勢來分析,設置東勝衛的時間更可能是在當地局勢基本穩定的時候,即在洪武二年八月李文忠“進兵東勝州”或洪武三年二月金朝興“取東勝州”之后。

三、東勝衛的首次撤廢

研究者對于東勝衛首次撤廢問題看法不一。周松認為,東勝衛于洪武五年撤往大同[14]。 薄音湖則認為,東勝衛于洪武五年被裁撤[9]。 盧緒友與薄音湖看法一致,他還對東勝衛被裁撤一事作了比較詳細分 析[3]。

研究者之所以在東勝衛首次撤廢問題上持不同觀點,與《明宣宗實錄》中的一段記載有關。 《明宣宗實錄》記錄了洪熙元年(1425年)興州左屯衛屯田軍士范濟的一段話。范濟稱:“洪武五年,太祖皇帝命將出師,肅清沙漠,以糧餉不繼旋師,即撤東勝衛于大同,塞山西陽谷口,訓兵練將,清野以待。 ”[15]周松認為,范濟所說的“撤東勝衛于大同”中的“于”應當理解為“到”,這句話是說將東勝衛撤到大同地區。 而薄音湖和盧緒友則認為,這句話中的“于”應當理解為“在”,這句話是“撤東勝衛于大同之衛”的省略,意思是在大同都衛中裁撤掉東勝衛 (東勝衛屬大同都衛)。

“撤東勝衛于大同”一事與嶺北之役有關。 洪武五年,朱元璋對北元進行了第二次征伐,此次征伐被稱為嶺北之役。在嶺北之役中,徐達率領的主力中路軍和李文忠率領的東路軍均遭到失?。?6]。 嶺北之役后,擴廓帖木兒率兵重返寧武關一線,明廷已無法再控制東勝。因此,無論是將“撤東勝衛于大同”理解為明廷將東勝衛撤到大同, 還是將它理解為明廷對東勝衛進行了裁撤,都是符合情理的。

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四年七月辛亥朔,朱元璋“遣使命中書右丞相、魏國公徐達自北平往山西操練士馬,諭之曰:‘凡為國者貴有備,有備則無患。古人當平康之時,克詰戎兵,內以安國,外以制四夷。況山西地近胡虜,尤不可無備,故命卿帥諸將??樞蕹浅?,訓練士卒,如調遣征進迤西等處,從便行之。其太原、蔚、朔、大同、東勝軍馬及新附韃靼官軍悉聽節制。 ’”[2]1254由此可見,山西諸衛是嶺北之役明朝中路軍的主要兵馬來源。 嶺北之役發生在洪武五年正月至十一月,戰后,明廷為了加強防御,派遣重兵把守太原北部的陽谷口等險要關卡。 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詔山西都衛于雁門關、太和嶺并武、朔等州縣山谷沖要之處,凡七十有三,俱設戍兵以防胡寇”[2]1478。 明 廷還對之前設置的衛所進行了調整。 洪武五年十一月丁未,明廷“以興化衛并為鐘山衛, 天長衛并定遠衛, 振武衛并興武衛,和陽衛并神策衛,通州、吳興二衛并龍驤衛,尋復設和陽、神策二衛”[2]1403。 因此,盧緒友提出的東勝衛裁撤于朱元璋北征失利后軍衛重組階段的說法是比較可信的。

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六年三月壬子,朱元璋“聞胡人窺塞,有入寇之 意”[2]1452,遂命明軍北上。由此可知,此時明朝的軍衛重組已經完成。故而東勝衛首次撤廢應在從洪武五年下半年到洪武六年三月的這段時間。

《明太祖實錄》稱,洪武六年十月丙子,“上以山西弘州、蔚州、定安、武、朔、天成、白登、東勝、豐州、云內等州縣北邊沙漠,屢為胡虜寇掠,乃命指揮江文徙其民,居于中立府,凡八千二百三十八戶,計口三萬九千三百四十九”[2]1516。 從洪武六年十月之后直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東勝衛復設之前,《明太祖實錄》中不見“東勝衛”一詞。

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七年(1374年)春,明軍出內長城,進攻北元軍隊。洪武七年四月甲寅,“驍騎衛兵巡邏興和、白登等處,獲王保保所部省院官買納等四十三人送京師”[2]1569。 五月辛未,“大同都衛遣兵出豐州、云內等處,捕獲韃靼六百九十五戶,計一千九百九十三人”[2]1573-1574。大同都衛肅清了東勝州東北的豐州、云內州等地的元軍,按說明軍的足跡也應到達東勝州,但《明太祖實錄》中卻沒有相關記載,這可以作為明廷在戰略上放棄東勝的佐證。

因此, 作為地方軍事機構的東勝衛應當是在洪武五年下半年至洪武六年三月這段時間裁撤的,由于原屬東勝衛的兵馬在洪武六年明廷與北元政權的戰事中消耗殆盡, 洪武六年之后, 無論是從名義上講,還是從實際上講,東勝衛都不復存在了。

四、東勝衛的復設與再次撤廢

直到洪武二十五年,《明太祖實錄》 才再次提到東勝衛。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二十五年八月丁卯,“上以山西大同等處宜立軍衛屯田守御……往太原等府閱民戶四丁以上者籍其一為軍蠲其徭役,分隸各衛,赴大同等處開耕屯田。 東勝立五衛,大同在城立五衛。 大同迤東立六衛,衛五千六百人。 仍戒其各慎乃事,毋擾于民”[2]3224-3225。 雖然明廷在洪武二十五年就提出要在“東勝立五衛”,但實際上直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以東勝為名的僅見兩衛。 《明太祖實錄》云:“置大同后衛及東勝左右、陽和、天城、懷安、萬全左右、宣府左右十衛于大同之東,高山、鎮朔、定邊、玉林、云川、鎮虜、宣德七衛于大同之西,皆筑城置兵屯守。 ”[2]3295《明史》則稱:“(東勝衛)二十五年八月分置東勝左、右、中、前、后五衛,屬行都司。二十六年二月罷中、前、后三衛。 ”[1]973

鑒于《明史》曾沿襲《明太祖實錄》中的說法,稱洪武四年置東勝衛,筆者認為,《明史》所稱先設“東勝左、右、中、前、后五衛”又罷“中、前、后三衛”很可能也是由《明太祖實錄》的記載推測的。 筆者曾查閱萬斯同和王鴻緒編纂的《明史稿》,都沒有見到先設“東勝左、右、中、前、后五衛”又罷“中、前、后三衛”的說法。

趙現海提出,不能將“東勝立五衛”解讀為設置了五個以“東勝”為名的衛所,如果將東勝左右衛和周圍的玉林、云川、鎮虜三衛放在一起,恰好有五衛。不過,趙現海還提出,雍正版《山西通志》稱定邊衛也在東勝之地,時有“東勝六衛”的說法[17]。 筆者認為,清代方志的可信度遠不及明實錄,且“東勝六衛”之說未見于明代方志,因此,只有東勝左衛和東勝右衛才是東勝衛的繼承, 東勝左衛和東勝右衛都設置于洪武二十六年二月。

《明太祖實錄》“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辛巳”條稱,“置大同后衛及東勝左右……于大同之東”。 研究者對此持不同看法。 達力扎布認為《明太祖實錄》的記載無誤。周松、薄音湖、郭紅、趙現海等人則認為東勝左衛、東勝右衛應當設在原東勝衛舊址,即元東勝州附近,不大可能設在大同以東。 其中,薄音湖引考古證據、趙現海引《太祖皇帝欽錄》證明東勝左衛、東勝右衛不可能設在大同以東。

筆者認為,《明太祖實錄》稱東勝左衛、東勝右衛在大同以東,很可能與《明太祖實錄》成書時明廷對邊境上軍力部署的調整有關。 《明太祖實錄》終稿成于永樂朝,而這一時期山西行都司衛所調整頻繁,不能排除《明太祖實錄》的編纂者將永樂朝東勝左衛和東勝右衛駐所誤記作洪武二十六年初置時東勝左衛和東勝右衛駐所的情況。

洪武三十五年(1402),明廷調東勝左衛于永平府,調東勝右衛于遵化縣,永平和遵化今均屬河北,位于大同以東[2]223。 永樂元年(1403年),東勝左衛和東勝右衛又直隸留守行后軍都督府。朱棣即位后,對山西行都司所統領諸衛進行了調整,令大同以西東勝諸衛內徙,此舉有防范游牧于大寧地區的兀良哈之意。 明人陳全之在《蓬窗日錄》中對明代輕視東勝衛的做法提出了批評:“國初置東勝諸衛,然事多草創,什伍虛耗。 至是虜寇擁逼,詔徙諸衛內地,遂棄東勝于戲,此我朝不復四郡之實也。 蓋常論之有二失焉,洪熙宣德之間玩常不思其變,景泰天順之際守近而不謀其遠,由是偏頭鄰于犬羊,而全晉以北單矣。 ”[18]

五、結語

綜上所述, 明廷設立東勝衛應當是在洪武二年八月李文忠 “進兵東勝州” 或洪武三年二月金朝興“取東勝州”之后。 洪武五年,朱元璋北征失利。 因失去駐地,東勝衛在軍衛重組中被裁撤,具體時間為洪武五年下半年到洪武六年三月。洪武二十六年二月,明廷設東勝左衛和東勝右衛。洪武三十五年,東勝左衛、東勝右衛被裁撤。

從東勝衛的建制沿革可以看到, 洪武初年明廷在軍事上較為主動,之后逐步退縮,以防守為主。 不過,即便是在洪武初年軍事實力較強的時期,明朝仍依賴于依托太行山建立的防御體系, 在軍事上不似漢唐那樣積極。正是基于這種保守的態度,明廷后來放棄了東勝衛,導致蒙古各部進入河套地區,對明廷的統治造成威脅。

注釋:

①本文所引《明史》為武英殿本《明史》。

②持這一觀點的主要有薄音湖、周松、趙現海、張小永、侯甬堅等人。

③“口外”泛指長城以北地區,東勝州、豐州、云內州皆位于這一地區?!吧胶蟆弊畛踔笅?、檀、新、武四州之地,后來指太行山以北軍都山以西直至黃河的廣大區域(參見趙現海撰寫的《明代九邊長城軍鎮史》,該書于2012年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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