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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FOREST 項目及對我國科學基金管理的啟示 *

2023-09-18 11:31馬榮康張乃惠唐福杰張香平孫玉濤
世界科技研究與發展 2023年4期
關鍵詞:突破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

馬榮康 張乃惠 唐福杰 張香平 孫玉濤,3

(1.大連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大連 116024;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務局,北京 100085;3.大連理工大學科技創新創業與產業轉型研究中心,大連 116024)

持之以恒加強基礎研究是我國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重要任務,而優化科學基金資助政策是助力基礎研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1,2]。為持續優化和完善我國基礎研究管理機制,有必要跟蹤研究發達國家的基礎研究資助政策[3]。其中,日本作為亞洲獲諾貝爾獎人數最多的國家,其基礎研究資助項目管理具有重要借鑒意義。一些學者重點關注日本“諾貝爾獎計劃”對我國基礎研究發展戰略的啟示[4-6],還有學者重點關注日本典型戰略型基礎研究資助項目對我國的啟發,如前沿技術探索研究計劃(Exploratory Research for Advanced Technology,ERATO)[7]、世界頂級科學研究中心計劃(World Premier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Initiative,WPI)[8,9]、“安全保障技術研究推進”項目[10]等。

2020 年1 月,日本政府舉行第28 次綜合科學技術創新會議,審議通過《強化研究能力和支持青年研究人員綜合措施計劃》[11],提出了以青年研究人員為中心進行挑戰性研究的支持,設立最長為10 年期的創發性研究支援(Fusion Oriented REsearch for disruptive Science and Technology,FOREST)項目。該項目的目標是考慮多樣性和融合性,支持獨創性研究,不陷入短期成果主義,重視研究人員的資質,希望能創造出顛覆性革新且能獲得諾貝爾獎的成果。

目前,FOREST 項目在日本政府文部科學省下設的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JST)管理下已經實施2 年,本研究重點梳理和分析該項目的組織、運行以及實施現狀,從科學基金管理角度提出對我國基礎研究發展的建議和啟示。

1 FOREST 項目的組織與運行模式

1.1 資助領域與提案

FOREST 項目在2020—2022 年共組織3 次申報,每名申報者有2 次申報機會[12]。不管申報時所屬機構如何,每名申報者只能申請1 件研究提案。若研究提案不受理,則不算作申報次數。FOREST 項目資助的研究領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科學、制造技術、納米技術和材料、生命科學、情報通信及人文社會等。但是,如果主研究領域屬于“人文社會”,那么副研究領域就必須是其他領域。

公開招募對象的研究提案要具有挑戰性和獨創性,研究周期要長,研究課題選題范圍如下:①發現或創造新知識,或者闡明尚未研究透徹的基本原理;②從研究的多樣性觀點出發,繼續致力于多領域融合的研究;③發掘新技術知識和開發有價值的創新技術;④通過科學性、技術性知識的融合突破或創造新的研究領域;⑤實現研究成果落地,令其得到利用或普及。

1.2 組織模式

FOREST 項目由日本政府文部科學省下設的JST 負責管理,由其創立的FOREST 項目主任委員會(FOREST Program Director Committee)負責對整個項目的運行政策進行審查、規劃和選擇。根據委員會的審議,JST 為該項目所針對的研究領域確定了若干FOREST 項目專員(Program Officer)。這些項目專員負責審查這些具有挑戰性的研究,并幫助研究人員不受現有框架約束自由思考,旨在為顛覆性創新創造種子。在此過程中,將指派FOREST 顧問(Advisors)協助項目專員對每位研究人員進行指導和進度管理,以實現成果最大化。整體組織模式如圖1 所示。

圖1 FOREST 項目組織模式[13]Fig.1 Organization Mode of FOREST Program[13]

目前,FOREST 項目共有15 位項目專員,每個專員匹配7~15 位項目顧問,共同管理項目(表1)。FOREST 項目專員在遴選和評估(階段性評估、事后評估等)中發揮核心作用,嚴格審準選定的研究項目(包括研究費用計劃),并在每個獲資助研究人員所屬機構的支持下,與項目顧問、外部評估人員以及其他人員合作,維護項目研究環境。項目專員匯編的選擇和評估結果由FOREST 項目主任委員會審議,并由JST 最終決定是否通過。

表1 FOREST 項目管理模式[14]Tab.1 Management Mode of FOREST Program[14]

1.3 周期與管理

FOREST 項目的研究周期原則上為7 年,分為兩個研究階段,階段1(3 年)和階段2(4 年)。所有資助對象在階段1 結束時進行審查,只有通過審查的課題才能繼續進行階段2 的研究,否則以階段1 結束作為研究結束。在階段1 結束約半年前,項目專員在顧問等協助下實施審查。

通過階段1 審查需滿足以下條件:1)研究進展和試錯與設定的研究構想相符;2)有不畏風險、勇于挑戰的強烈意愿;3)確保有適合進行創造性研究的研究環境,且項目要有切實進展;4)積極參加研討會議;5)滿足提案時關于獨立開展研究的條件。

階段1 審查結果將反映在階段過渡后的研究計劃調整中(包括研究經費的增減、研究體制的審查等),也可能使研究課題提早結束(中止)。在階段2 結束后,原則上通過項目專員批準后最多再延長研究3 年。課題的延長要同時滿足2 個條件:1)延長研究時間后預期有較大成果;2)若無法獲得其他資助,項目結束會產生惡劣影響。

1.4 資助對象

項目資助對象為個人,可與其管理指導的研究員、博士、研究助理、學生等共同進行研究。一般要求申請人取得博士學位15 年之內,對于醫學、牙醫學或獸醫學等需要完成法律規定的臨床進修者延長到取得博士學位17 年之內。項目要求主要由大學和其他研究機構的年輕獨立或潛在獨立研究人員提出具有挑戰性和多樣性的研究計劃,目的是讓年輕研究人員占比較高的大學助教能夠像美國大學的年輕博士后、助理教授那樣獨立開展研究,而不是給教授和副教授打下手。

同時,項目設定了申報人的重復資助限制,規定以下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12]:1)JST 管理的科學研究補助金項目,包括特別推進研究、新學術領域研究(研究領域提案型)、學術變革領域研究(A)、基礎研究(S);2)JST 管理項目,包括未來社會創造項目(加速探索(全面研究)和大型項目)、戰略性創造性研究促進組織(ERATO、CREST、PRESTO)、Moonshot 研發項目、A-STEP(產學合作(全面、種子開發型));3)日本醫學研究開發機構資助的創新性先進研究和開發項目(LEAP、AMED-CREST、PRIME);4)新能源和工業技術發展組織管轄的項目——Moonshot 研發項目;5)國家農業和食品研究組織管轄的項目,包括生物技術研究援助中心(BRAIN)、農業、林業和漁業Moonshot 研發項目。

1.5 研究經費

每項FOREST 項目的直接經費原則上7 年間總額上限為5000 萬日元(約250 萬元人民幣),其中階段1 的總額上限為2000 萬日元(約100 萬元人民幣)。由于項目剛開始實施,對于階段2 結束后延長的經費追加方式和額度尚未明確說明。根據課題的具體情況,FOREST 項目主任委員會和項目專員也會適當變更上限額。直接經費預算科目包括物品費、旅費、人員費及其他,其中人員費是指包括項目負責人(每年上限為70 萬日元)以及研究參與者的人員費用和報酬。JST 會根據委托研究合同,將直接經費加上間接經費(直接經費的30%為上限),作為委托研究費支付給研究機構。

2 FOREST 項目實施進展

2020 年,JST 共資助252 個FOREST 項目,資助對象來自81 個大學或研究機構。其中,獲得3項以上資助課題的都是大學,有13 所,課題數占比63%。2021 年,JST 共資助259 個FOREST 項目,資助對象來自65 個大學或研究機構。其中,獲得3 項以上資助課題的有17 所大學或研究機構,課題數占比73%(圖2)。

圖2 2020 年和2021 年獲得大于3 個資助課題的大學或研究機構[15,16]Fig.2 Universities or Research Institutions with >3 Funded Projects in 2020 and 2021[15,16]

從資助對象來看,FOREST 項目不限制研究人員的職稱,有教授、準教授(相當于副教授)、講師、助教、博士后、研究員、主任研究員、副主任研究員等。圖3 統計了主要的資助對象職稱分布,2020 和2021 年均是準教授獲得資助最多,占總數的44%~46%;其次是助教,占總數的約28%;再次是講師,占比由9%增加至13%;然后是教授,僅占總數的6%~7.5%。最后是科研院所中的研究員和主任研究員,獲得資助均較少。

圖3 2020 年和2021 年資助課題主要研究人員職稱分布[15,16]Fig.3 Distribution of Titles of Principal Investigators of Funded Projects in 2020 and 2021[15,16]

3 對我國科學基金管理的分析與建議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作為我國支持基礎研究的主渠道,始終堅持以支持基礎研究為主線,努力為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為增強我國源頭創新能力作出貢獻[17]。當前,為了應對全球性挑戰和滿足國家重大需求對源頭創新的需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正在聚焦“明確資助導向、完善評審機制、優化學科布局”三大重點任務,深化科學基金改革[18]。為了進一步推進基礎研究資助改革,借鑒日本FOREST 項目的經驗,本文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提出以下五點建議。一是,專門設立支持“鼓勵探索,突出原創”屬性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二是,建立突破性計劃項目的專門管理機制,每個學部設置公開、長期的專家評審小組;三是,實施突破性計劃項目的長周期資助方式,將資助期限分成“3+4+3”三期最長資助十年;四是,放寬突破性計劃項目資助對象的職稱要求;五是,對突破性計劃項目實行預算和經費彈性管理。

3.1 專門設立支持原創的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

2018 年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積極推進基于四類科學問題屬性的分類申請和評審工作。根據楊好好等[19]對2019—2021 年全年申請和2022 年集中接收期間分類申請項目的統計分析(圖4),2019—2022 年,屬性Ⅱ“聚焦前沿、獨辟蹊徑”和屬性Ⅲ“需求牽引、突破瓶頸”項目申請占比較高且呈不斷增加的態勢,屬性Ⅳ“共性導向、交叉融通”和屬性I“鼓勵探索,突出原創”項目申請占比較低且不斷降低。其中,屬性I 占比由2019 年的17.82%下降至2022 年的5.04%??梢钥闯?,旨在產生從無到有原創性成果的“鼓勵探索、突出原創”類項目已經成為四類科學問題屬性中申請占比最低的類型。

另外,2020 年開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增設了專項項目“原創探索計劃項目”,旨在資助科研人員開展原創性基礎研究,培育從無到有的引領性原創成果,從而推動我國基礎研究高質量發展[20]。該項目還處于探索階段,分為專家推薦類和指南引導類兩種,資助期限一般為1~3 年,資助強度一般不超過100 萬元/年[20]。從項目類別和資助周期來看,該項目不是常規資助項目且資助期限較短,科研人員往往難以長期專注某一個領域從事突破性基礎研究。

因此,本文建議在科學基金資助體系中專門設立常規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僅針對“鼓勵探索,突出原創”屬性的課題給予資助,鼓勵研究人員開展探索性與風險性強的原創性基礎研究,以期產出突破性科技成果。

3.2 建立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的專門管理機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項目一般均設有專家評審環節,并在積極推進“負責任、講信譽、計貢獻”評審機制試點工作[18]。然而,各類項目并沒有設置專門的管理機制,主要依靠從同行專家庫中隨機選擇的外部評審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并定期披露各類項目的評審專家名單。項目執行的監督和管理主要由基金委自身負責。

為了加強專家對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研究人員的指導和幫助,建議可以建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突破性研究計劃”的專門管理機制,由基金委負責成立突破性研究計劃管理委員會,在每個科學部中各設1 位項目主任委員,并分別遴選7~15 位專家作為項目顧問,共同組成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學術委員會,負責對每年項目申報、階段進展和結題進行評審。該學術委員會采取任期制,任期為5~10 年,并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通過這種任期長且公開的專家評審機制,實現專家對原創性基礎研究項目的長期跟蹤指導,并持續性幫助青年研究人員成長。

3.3 實施長周期的項目資助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項目年限最長一般是5 年。其中,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曾經允許根據研究工作需要提出期限為3 年的延續資助申請,但目前已經取消。創新群體項目重點在于建設研究團隊,不是支持單個研究人員。而且,創新群體項目申請人一般要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國際影響力,資助的重點對象并不是青年研究學者。另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曾在2012 年在面上項目中設立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在3 年青年基金項目結題后可以直接申請面上項目連續資助,資助期間4 年,目前也已經取消。

我國科學基金資助體系中研究周期超過5 年的項目很少,不利于開展以原創和突破為目標的基礎研究工作。建議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實施原則上7(3+4)年、最長期限達10 年的“3+4+3”長周期管理。申請人在項目研究期間內,不能同時申請基金委資助的其他項目。同時,考慮到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周期內的評價與考核問題,基金委可以給該項目賦予統一的項目編號,但將該項目的每一期均認定為一個項目,在每一期開始前由基金委發放新的項目批準通知書。

3.4 放寬對資助對象職稱和年齡的要求

近年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越來越重視對于青年研究人員的支持。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2020 年度績效評價報告》[21],2020 年新批準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中講師占比最高(74.63%)。2020 年新批準資助的面上項目負責人平均年齡約為42.75 歲,40 歲及以下面上項目負責人占比47.82%,比例持續上升。2020 年新批準資助的地區基金項目負責人平均年齡為41.63歲,40 歲以下地區基金項目負責人占比49.89%,為更多中級職稱和碩士畢業的科研人員提供了獨立開展科研工作的機會。

不過,我國很多科學基金項目(如青年基金等)還是有明確的年齡上限,一旦超出年齡上限就無法申報相應類別的項目,而這未必符合所有學科領域支持青年人員研究的特點。建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適當放寬對年齡的限制,不限制申請人的職稱,給予剛參加工作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帶團隊的資格和申請項目的機會,最大限度地鼓勵青年研究人員持續投身到原創性較強的基礎研究中。

3.5 實行項目經費和預算的彈性管理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各類資助項目普遍有預算額度限制,而且同類型項目在不同學科的預算額度差異很小。以2022 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資助額度為例(圖5),除了管理科學部稍低外,其他科學部之間的平均資助強度差異很小。然而,不同學科面臨的原創突破難度以及科研人員對經費的需求難免存在差異,相似的預算額度限制無法真正根據不同學科領域的研究需要提供相應的經費資助。

圖5 2022 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直接經費平均資助強度[22]Fig.5 Average Funding Intensity of Direct Funds for Key Projects and General Projects of NSFC in 2022[22]

考慮到原創性與突破性的項目導向,以及不同學科領域開展研究的預算需求差異,建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率先試點不設置資助經費額度限制,由項目申請人根據研究需要自主申請經費額度,突破性研究計劃項目學術委員會根據研究需要對申請經費額度進行評審,并給出資助經費額度的建議。具體實施中,可以由項目負責人在每年的年度進展報告中寫明當年花費情況,并申請下一年的預算;然后,由項目學術委員會對資助經費的使用情況與預算情況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才能進行下一年撥款。這樣,通過經費額度的彈性管理,最大可能為研究人員提供持續性經費支持和相對充足的經費保障,既避免研究人員不斷尋求經費支持而無法專心原創性研究的情況,也有利于加強基礎研究科研經費的過程監督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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