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書寫不規范,將影響編輯部與作者、讀者與作者之間的聯系及文稿發表后文獻計量學的統計等工作。為此,本刊就作者單位名稱的書寫要求如下:(1)作者在投稿時,應列出單位名稱的全稱,具體到所在科室,并且寫明單位所在城市名及郵編。(2)單位的英文名稱應根據所在單位統一的英文名稱書寫。(3)“論文投送介紹信及授權書”的公章內容,須與文稿中所書寫的單位名稱一致。(4)由不同單位共同撰寫的文稿,各個單位的名稱均須分別列出,由論文的資料提供單位(一般即為第一作者所在單位)開具“論文投送介紹信及授權書”。(5)通信作者必須注明性別、職稱、研究方向和電子信箱(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