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將“選育管用”全鏈條貫穿于政法干部隊伍建設中,努力鍛造適應全面振興新突破的政法干部隊伍。
從源頭把控“選”的環節。在無任用調研基礎上,建立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鄉科級、縣處級領導干部臺賬,篩選儲備法治工作專業型干部137名;積極發揮“引博工程”作用,全職引進4名法律專業博士后研究人員進入市直部門領導班子中開展掛職服務。
積極發揮“育”的作用。切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級黨校培訓重要內容,開設行政執法能力專題培訓班,培訓行政執法相關縣級以上領導干部21人。
建立完善“管”的制度。研究制定《關于市委政法委協助管理政法系統干部的實施辦法》,明確了組織部門與政法部門在政法干部選拔任用、常態化交流、隊伍梯隊建設、管理監督等方面的責任,有效構建起黨委統一領導、政法單位主抓、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
切實加大“用”的力度。樹立“成績單”意識,注重將具備法律專業知識、法治工作經驗豐富、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充實到相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