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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產品應對韓國回收及禁限用物質法規策略探討

2024-04-22 03:38張文華魏文博王睿張繩赟
時代汽車 2024年6期

張文華 魏文博 王?!埨K赟

摘 要:文章針對汽車產品出口韓國所需應對的回收及禁限用物質法規(韓國ELV,韓國REACH,韓國BPR,韓國GHS)進行梳理,探討韓國市場相關的法規要求,以及應對策略,規避汽車產品出口韓國市場不合規風險。

關鍵詞:韓國REACH 韓國BPR 韓國ELV

1 前言

根據中汽協數據顯示:2023年第一季度,我國汽車出口量達到107萬量,同比增長58.1%,超過日本(95.4萬量),登頂世界第一。海外市場的不斷擴張既是國內主機廠的機遇同時也是合規工作的挑戰。韓國作為一個汽車消費大國,是國內主機廠重要的目標市場。如何應對韓國的禁限用物質法規要求,是當前中國車企需要面對的問題。

2011年韓國發生了一起“加濕器殺菌劑致死事件”,根據韓國政府2020年的統計結果,事件導致67萬人患病,死亡人數超過14000人。這起公共安全事件在韓國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政府及社會各界也十分重視有毒有害物質的管控。

韓國回收及禁限用物質法規主要包含韓國ELV、韓國REACH、韓國BPR和韓國GHS。整體框架沿襲歐盟相應法規的理念,所以有很多相似之處。由于韓國本土發生的公共安全事件。部分法規的管控要求以及管控范圍相比于歐盟要更加嚴格。

2 K-ELV電子電氣及汽車資源回收利用法案要求及應對策略

韓國于2007年開始建立自上而下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法律-《電子電氣及汽車資源回收利用法案》,執行令-《電子電氣及汽車資源回收利用執行令》,實施細則-《電子電氣及汽車資源回收利用實施細則》,執行指南-《電子電氣及汽車資源回收利用業務指南》。2008年正式開始實施。管控范圍主要針對≤9座的微型客車M1類以及≤3.5噸的載貨汽車N1類。

管控要求有以下四項:

應對策略:

a)選擇可回收材料,確保材料可以進行技術回收或能量回收,盡量避免使用不可回收材料,如瀝青板、陶瓷等等。整車回收兩率基于CAMDS或IMDS數據核算;

b)選擇環境友好型材料,對生態環境無毒無副作用,減少含鉛鋼材、鋁材、鋁合金以及銅合金的使用,優先選擇無鉛材料,推薦新型環保工藝和環保技術的應用;

c)減少零件種類,采用模塊化設計,零件功能合并,減少零件的個數及標準件個數、種類,規范標準件的尺寸和形狀;設計過程中要優化零件間的緊固方式、連接方式,盡可能地減少不可拆卸的焊接、鉚接、膠粘接;考慮工具的通用性,避免需要特殊工具才能拆解的情況;總成設計時,在不影響整體性能情況下,多采用對稱結構,考慮裝配斜面、引導槽、定位等易裝配和易拆卸的設計模式。采用模塊化設計、集成設計把零部件設計成一次性可拆卸的模塊;

d)重量≥100g的塑料件和≥200g的橡膠件及熱塑性彈性體應進行材料標識,如下圖所示。

韓國市場前端采取符合性自我聲明方式進行管理,后端進行一致性抽查,對不符合企業進行經濟/刑事處罰。目前國內主機廠及供應商對ELV的管控方案都比較成熟,可以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試驗測試、供應商提交合規聲明、ELV一致性抽檢、ELV體系審查等方式保障K-ELV合規。

3 K-Reach 韓國化學品注冊與評估法案要求及應對策略

K-REACH韓國化學品注冊與評估法案(The Act on Registration and Evaluation, etc. of Chemicals),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是繼歐盟REACH之后,又一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化學品管理法案。由韓國環境保護部MOE負責制定清單,發布法規以及實施監管,整體框架參考歐盟REACH的理念,同樣采用注冊、授權、評估以及限制要求的方式對化學物質和下游產品進行管理。

主要的責任和義務如下:

a)注冊范圍

新化學物質(出口量≥0.1t/a),現有化學物質含量(出口量≥1t/a),需要委托唯一代表OR向韓國主管機構注冊,新化學物質出口量<0.1t/a則需申報;

應對策略:

汽車作為物品,僅涉及有意釋放物質進口量≥1t/a的情況才需要注冊,有可能涉及到的產品包含玻璃水、補胎液、和滅火器。車型可根據實際的出口配置,確定需注冊零件清單,要求供應商完成注冊。供應商完成注冊后需向主機廠提交“注冊通知書”以及“噸位涵蓋證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KD件出口模式(出口零部件到韓國組裝),則配制品也需要履行注冊義務,如防凍液、制冷劑等。

通報

相比于歐盟REACH的高度關注物質清單SVHC,韓國REACH也有對應的關鍵控制物質清單,目前共有699種化學物質,數量約為歐盟管控物質的三倍。K-REACH關鍵控制物質共包括三種類型:

1)對人或動物有致癌性,致畸性,致發育毒性的物質,以及內分泌干擾物;

2)在人體或動植物體內有高蓄積性,會長期殘留于環境中的物質;

3)暴露于人體后,會對人體器官造成損傷的物質。

需履行義務:關鍵控制物質含量超過0.1%并且出口量超過1t/a,則需向環境部進行通報,包括物質名稱,含量以及有害物質信息等。

相比于歐盟REACH附錄XVII,韓國REACH法規包含禁用物質清單和限用物質清單,限制或禁止用于銷售、儲存、保存、運輸等用途。目前禁止物質共計60種,限制物質共計14種。與EU-REACH附錄XVII限制要求不同,K-REACH中有60種物質禁止使用,不區分特定應用場景,管控要求更加嚴格。

表1梳理了K-REACH三個管控清單的要求及需履行的義務:

與ELV只管控四種重金屬不同,K-REACH法規的禁限用物質有幾百種,并且汽車產品的供應鏈長,涉及的零件、材料及其復雜,排查難度高。目前汽車產品應對K-REACH禁限用物質管控,有四種應對方案。表2梳理了排查方案以及優缺點分析:

出于成本、風險、周期等各參數的考慮,主機廠應建立自排查能力,可參考以下排查步驟進行:

1)信息傳遞:通過技術協議或組織培訓宣貫的方式,將法規要求傳遞給供應商,保證整個供應鏈條都清楚K-REACH的禁限用物質管控要求;

2)合規聲明:收取供應商K-REACH合規聲明(蓋公司公章),提高供應商對法規的重視程度,促使供應商對原材料、生產工藝進行自排查,確保零件滿足法規要求;

3)數據排查:排查供應商提交的CAMDS或IMDS數據,是否含有法規管控物質(匹配化學物質CAS號)。排查的基礎是CAMDS數據的準確性,只有確保CAMDS數據與零件的材料完全一致,才能保障產品真正合規;

4)化學測試:根據零件的具體材料,結合CAMDS數據填報的基礎物質信息,對高風險的材料進行化學測試,通過試驗進一步判斷零件是否滿足法規要求。

委托第三方公司進行合規排查,整體思路也是如此。第三方有豐富的排查經驗,通過使用內部的合規排查系統,能夠更精準的判斷哪些零件材料高風險,輔以化學測試判斷產品是否滿足K-REACH法規要求。若主機廠沒有排查經驗,建議先找第三方公司進行合規排查,在積累了相關經驗后在建立自排查能力。

4 韓國GHS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

GHS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全球協調制度,2002年12月由聯合國專家委員會通過,已逐步被中國、歐美日韓等國家所采納。每個國家和地區都有特定的要求,比如語言,需要企業針對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進行應對。(圖2)

歐盟GHS相關的法規--CLP《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要求:整車所有的化學品、危險品(如油液、電池、氣體發生器等)需提供所有出口國語言的安全數據表SDS和英文標簽(補胎液標簽需要所有成員國語言)。主機廠和供應商需要履行信息傳遞的義務,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即可。

韓國市場的管控范圍與歐盟一致,語言上需要將SDS翻譯成韓文,并上傳到韓國官網,屬于收作業的工作,相比于歐盟CLP法規的信息傳遞要更加嚴格。

應對策略:

項目前期所有?;返募夹g協議應包含SDS、標簽編制和翻譯的工作。定點后,督促供應商按時提供相關資料。

5 K-BPR韓國生物殺滅劑法規要求及應對策略

為了規范韓國市場上生物殺滅劑產品及消費者相關化學品的管理,韓國環境部(MOE)于2019年1月1日頒布了《消費者相關化學品和生物殺滅劑安全管理法》。

涉及安全確認對象日化用品共有39項,如汽車專用件,涂裝產品,殺菌劑,洗滌劑等,詳見表3。其中跟汽車相關的產品主要有4種:防凍液,玻璃水,補胎液以及空調濾芯(有抗菌&殺菌劑的情況)。

管控要求

玻璃水、補胎液、防凍液作為日化品,需要按照韓國K-BPR法規開展安全標準核查,進行認證和申報,并且要在韓國當地的實驗室進行檢測??咕悴考缈咕较虮P、抗菌濾芯、抗菌面料等含有生物滅殺劑的零件則需符合K-BPR的合規聲明,包含有效成分信息,并且該物質應被韓國政府認可。如未按要求進行申報或聲明,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千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6 汽車產品出口韓國合規風險

汽車產品出口韓國需要應對的四項回收及禁限用物質法規中,韓國ELV與歐盟ELV管控要求一致,限制四種重金屬Pb、Hg、Cd、Cr6+的使用。國內供應商及主機廠對此項要求都有豐富的管控經驗,檢測技術成熟,測試費用也相對較低,每個均質單元200元~300元左右,K-ELV的合規風險相對較低。

K-REACH相比EU-REACH,管控的禁限用物質范圍差異較大,尤其是關鍵控制物質數量是EU-REACH的高風險物質數量的3倍。檢測費用也相應較高,每個均質單元測試價格在3000元~4000元左右,整車全部測試需要上千萬元。因此建議主機廠及供應商采用自排查或第三方排查的方式應對K-REACH法規。兩種排查方法的基礎都是CAMDS數據,因此供應商提交數據的真實性及其重要,數據失真將無法保障排查結果的準確性?;贑AMDS數據的質量風險以及無法全部進行化學測試等因素,K-REACH是出口韓國合規排查的重點及高風險點。

K-BPR法規管控汽車產品僅涉及幾個特定零件。履行認證、申報和聲明的義務即可滿足法規要求,相對風險較低。

韓國GHS-MOEL No.2016-19,涉及的?;钒匆筇峁┌踩珨祿鞸DS和標簽,并翻譯成韓國語言,管控風險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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