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決策中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基于自我概念維護理論和道德閾限模型

2024-04-29 14:46王修欣劉永芳
心理研究 2024年1期
關鍵詞:閾限權衡道德行為

王修欣 劉永芳

(1 曲阜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曲阜 273165;2 華東師范大學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上海 200062)

1 引言

社會決策指決策結果既影響自己也影響他人的決策形式(Rilling & Sanfey,2011)。人類生活在紛繁復雜的社會環境中,與他人有著頻繁的社會互動,這使得社會決策研究尤為重要。在社會決策中,人們常常面臨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沖突(蘇彥捷 等,2012)。此時人們會如何權衡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這是社會決策中富有前景和重要價值的科學問題。

近期研究者提出的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模型,可為回答上述問題提供啟發。傳統經濟學一直將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奉為信條,認為自利偏好是人們做出社會決策時的主要動機(Smith,2000)。但是人們往往將強調自我約束或關心他人的道德規范內化,并依據這種內在價值系統,在道德方面對自己進行評價(Campbell,1964;Henrich et al.,2001)。這意味著道德自我,即人們傾向維護在道德方面的良好自我形象或者說是維護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也是人們做出社會決策時的重要動機(Dunning,2007)。

Mazar 等人(2008)創新地將道德自我引入社會決策,并將社會決策視為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換句話說,他們將社會決策中自我利益與他人利益的權衡問題,轉換為自利偏好與道德自我的權衡問題。具體的,人們在社會決策中一方面受自利偏好驅動而傾向維護自我利益,另一方面受道德自我約束而傾向考慮他人利益。這種理論框架被后續許多研究沿用(孫倩 等,2019;Shalvi et al.,2011),也積累了許多有價值的發現。

道德自我和自利偏好的權衡模型,本質上是將社會決策理解為維護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和獲得自我利益的雙趨沖突。在面對這種沖突時,人們“魚和熊掌”難以兼得,只能在兩者之間進行權衡。關鍵的問題是,人們如何權衡或者權衡的結果是怎樣的?要全面地回答該問題,必然要從沖突的雙方分別來看:從獲得自我利益方面來看,人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滿足自利偏好;從維護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方面來看,人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維護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這分別對應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權衡的外在行為表現(即會做出怎樣的社會決策)和內在心理體驗(即有著怎樣的道德自我評價)。那么人們在這種權衡中會做出怎樣的社會決策?在決策前后又有著怎樣的道德自我評價?只有把這兩個問題都回答好,才能較為全面地理解人們在社會決策中是如何權衡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本文接下來將圍繞這兩個問題,論述相關的理論觀點和研究證據。

2 理論觀點

自我概念維護理論(the theory of self-concept maintenance)認為,人們會在自利偏好和道德自我之間尋得一種平衡或均衡,使人們在獲得一定利益的同時,依然能夠維護良好的道德自我概念(Mazar et al.,2008)。換句話說,該理論推測人們會在一定程度上兼顧自利偏好和道德自我,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魚和熊掌”兼得。自我概念維護理論對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在外在行為表現和內在心理體驗上都做出了預測。從自利偏好角度講,人們會做出不道德行為,但是由于道德自我的約束,人們又不會完全自利。也就是說,該理論預測在外在行為表現上,人們會做出一定限度內的不道德行為。從道德自我角度講,這種一定限度內的不道德行為可能不會對人們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產生負面影響。換句話說,該理論預測在內在心理體驗上,人們依然能夠維持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維護理論主要關注不道德行為,而且沒有對其平衡或均衡狀態給出明確的概念界定。在此基礎上,研究者進一步提出道德閾限模型(moral threshold model)。該模型認為道德自我是驅動人們表現出親社會行為的主要動機,但是道德自我并不會驅動人們做到“圣人”式的好(good),而只需要做到足夠好(good enough);進一步地,這種足夠好可以用道德閾限概念說明(Zlatev et al.,2020)。道德閾限本質上規定了維護道德自我的行為底線。換句話說,該模型預測人們在外在行為表現上,會把自身的行為限定在道德閾限內。值得注意的是,道德閾限模型雖然是在親社會行為范疇下提出的,但是其對行為的預測在不道德行為范疇可能也是適用的。該模型也預測在內在心理體驗上,只要人們的行為遵守道德閾限,就可以維持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

道德閾限為社會決策中的平衡或均衡狀態提供了概念上的界定,但是并未提出具體的變量界定。針對有風險的社會決策,Zlatev 等人(2020)提出最壞結果規避假設(worst outcome avoidance hypothesis)。該假設指出,人們并不致力于選擇效用較高的選項,而會選擇效用較低但是可以規避最壞結果的選項。這是因為只要能夠規避最壞結果,人們就可以維持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規避最壞結果即是道德閾限。舉例來說,A 選項確定可以幫助他人獲得10 元捐助,B 選項有50%概率幫助他人獲得25 元捐助,但是也有50%概率無法使他人獲得捐助。最壞結果規避假設推測,人們會更愿意選擇A 選項,以規避無法幫到他人這一最壞結果,而不愿選擇效用更高的B 選項①傳統的風險決策研究也指出,人們會表現出風險厭惡,即傾向選擇相對確定或保守的選項(Kahneman & Tversky,1979)。但是最壞結果規避假設和傳統的風險厭惡有所不同。首先,從決策類型上來說,傳統的風險厭惡研究多關注個體決策,即個體是否愿意承擔一定的風險,來換取更多的個人收益;最壞結果規避假設則關注社會決策,即個體是否愿意承擔一定的風險,來換取更多的他人收益。換句話說,傳統的風險厭惡研究主要關涉個體自身的收益,對應的風險是個體自身收益的多少;最壞結果規避假設主要關涉他人的收益,對應的風險是他人收益的多少,以及自己能否維護積極的道德自我。其次,從決策結果上來說,相比于傳統風險厭惡所對應的個體決策,在最壞結果規避假設所對應的社會決策中,人們對風險的厭惡程度更高。Zlatev 等(2020)讓被試在選項A(確定得到20 美元)和選項B(75%得到40 美元,25%得到4 美元)中做出選擇。對社會決策組被試,研究者告訴他們,得到的錢會捐給慈善機構;對自我決策組被試,研究者告訴他們,得到的錢歸他們自己所有。結果發現,社會決策組有66.4%的被試規避可能帶來最壞結果的選項B 而選擇選項A;在自我決策組,選擇選項A 的比率僅為52.7%,兩者存在顯著的差異。至于這種差異背后的原因,尚需進一步的理論探討。。

最壞結果規避假設適用于決策結果是非連續變量的情境,比如決策結果是使他人獲得捐助0 元、10元或25 元。但是在許多決策情境中,決策結果是連續變量,比如讓個體決策捐贈多少錢,此時道德閾限該如何衡量?規范通常被區分為社會規范和個人規范(Schwartz,1977)。社會規范指大多數人眼中的規范,而個人規范指人們自己認知的規范。相比于社會規范,個人規范和道德自我評價有更強的關聯,也可以更好地預測人們的行為(Doran & Larsen,2016;Kim & Seock,2019)。個人規范又可進一步區分為個人提倡性規范和個人禁令性規范(Coleman,1990)。前者規定了人們應該怎么做,后者規定了人們不應該怎么做。個人禁令性規范基于道德原則規定了人們的行為底線,這與道德閾限概念類似。據此本文推測,個人禁令性規范(personal proscriptive norms)可能是道德閾限的具體指標。

上述理論觀點對社會決策中的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做出了兩個重要推測。首先,從外在行為表現上看,人們會遵循道德閾限。在決策結果是非連續變量的情境中,道德閾限表現為最壞結果規避;在決策結果是連續變量的情境中,道德閾限表現為個人禁令性規范。其次,從內在心理體驗上看,自我概念維護理論和道德閾限模型都預測,遵循道德閾限的行為不會對人們的道德自我產生負面影響,即人們可以維持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本文接下來將分別陳述這兩方面的研究,檢驗理論觀點能否得到研究證據的支持。

3 外在行為表現的研究

近期許多研究表明,人們會在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中,做出一些不道德行為,但是這種不道德行為是在一定限度內的。比如Mazar 等人(2008)給被試呈現了20 個數字矩陣,讓被試圈出相加等于10 的兩個數字。在規定的時間內,正確圈出的矩陣數越多,獲得的報酬越多。實驗組被試自己報告圈出的矩陣數,隨后將矩陣材料放入碎紙機粉碎;而控制組被試由主試核對。結果發現,實驗組報告圈出的矩陣數(M=4.2)顯著大于控制組(M=3.1)。這說明人們在有機會時會選擇撒謊,但是在一定限度內(Shalvi et al.,2011)。在獨裁者博弈中,Konow 等人(2020)發現,分配者給自己的錢數顯著多于應得的錢數,即違背了公平原則。但是分配者并不會把所有的錢都分給自己,元分析研究表明大部分分配者依然會分給接受者30%左右(Engel,2011)。類似的,當撿到的錢包里的錢較少時,人們不會歸還錢包;而錢包里的錢較多時,人們反而會歸還錢包(Cohn et al.,2019)。

進一步的研究表明,在決策結果是非連續變量的決策情境中,人們會遵循規避最壞結果的道德閾限。比如在帶有風險的社會決策中,人們會選擇給他人帶來較少收益的確定選項,以規避風險選項可能帶來最壞結果(Zlatev et al.,2020)。在存在利益沖突的建議給出情境中,Barneron 和Yaniv(2020)讓被試扮演建議者角色,并選擇給出利己或利他的建議。他們發現,當增加一個更為利己的第三選擇時,會有更多的被試選擇給出利己建議。這可能是因為,增加的更為利己的選擇,給被試提供了規避最壞選項的可能。

在決策結果是連續變量的決策情境中,人們會遵循個人禁令性規范的道德閾限。比如Krieger 等人(2016)發現,大學生的飲酒量并不會超過其所設定的最大飲酒量。王修欣(2020)讓被試扮演獨裁者博弈中的分配者角色,讓其做出分配,并測量了其個人禁令性規范,具體指被試認為自己給接受者的錢數不應該少于多少。結果表明,被試分配給接受者的錢數顯著大于其自身的個人禁令性規范。有意思的是,即使是那些做出不公平分配的分配者,他們的分配決策也遵守了自身的個人禁令性規范。

需要指出的是,自利偏好和道德自我的權衡會受到個體差異的影響。比如Shalvi 等人(2011)采用跟Mazar 等人(2008)類似的任務,發現有大約一半的被試沒有撒謊。類似的,Otto 和Bolle(2015)發現,在獨裁者博弈中,雖然有60%的分配者會做出不公平的分配,但是依然有40%的分配者會做出公平的分配。這種個體差異可能跟道德認同有關(Aquino& Reed,2002)。在最后通牒博弈中,當提議者的權力增加時,提議者會提出更為自利的分配方案(Handgraaf et al.,2008)。這可能是由于權力增加了個體的應得感(Sawaoka et al.,2015),使得個體可以更加心安理得地給出不公平分配。

自利偏好和道德自我的權衡也會受到情境因素的調節。比如Neumann 等人(2017)發現,相比于得的情境,人們在失的情境中更在意公平,也更傾向在最后通牒博弈中給出公平的提議(Evans & Van Beest,2017)。這可能是由于人們普遍認為,相比于減少他人的收益,給他人造成損失在道德上是更不被允許的(Yang et al.,2022)。高娟等人(2020)發現,相比于社會距離較遠的個體,人們更愿意舍棄部分個體利益以幫助社會距離較近的個體。類似的,占友龍等人(2022)發現,相比于熟人和陌生人,人們更不愿意為了自己獲得更多的金錢收益而對朋友施加電擊傷害。這可能體現出人們的道德差序性,即更在意親近他人的利益(喻豐,許麗穎,2018)。

4 內在心理體驗的研究

自我概念維護理論和道德閾限模型都預測,人們在一定限度內或遵守道德閾限的不道德行為,不會對其道德自我產生負面影響,人們依然可以維持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但是該推測沒有得到足夠的證據支持。Mazar 等人(2008)招募了44 名被試完成任務,其中實驗組有機會撒謊,而控制組沒有機會,隨后測量了被試的道德自我評價。結果表明,實驗組被試雖然表現出明顯的撒謊行為,但是其道德自我評價與控制組沒有顯著差異。值得注意的是,該研究結果存在兩個問題。其一,被試樣本量不夠,統計檢驗力有限。其二也是更重要的,研究者并沒有區分撒謊或沒撒謊的被試。在類似的實驗任務中,有相當部分的被試會選擇做出道德行為(比如Shalvi et al.,2011;Otto & Bolle,2015)。當單獨考察撒謊被試的道德自我評價時,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近期研究表明,人們在做出不道德行為后,往往會對其道德自我產生負面影響,即有著較低的道德自我評價。Isabel 和Hilbig(2019)認為撒謊行為會讓人們承受一定的心理損失。進一步的研究表明,回憶做出不道德行為的被試有著相對較低的道德自我評價(Barkan et al.,2012)。Rothmund 和Baumert(2014)在實驗中先啟動被試的不道德行為,隨后采用內隱聯想測驗評估了其道德自我評價,發現被試在內隱層面也有較低的道德自我評價(楊小君 等,2016)。組織管理領域研究也表明,做出更多不道德行為的員工對自己更不滿意,有著更低的自我評價(Bonner et al.,2017)。

這種對道德自我的負面影響,通常被稱為道德自我威脅。人們往往有著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Tappin & Mckay,2017)。研究表明,人們往往認為自己比他人誠實、負責,即在道德維度上也存在明顯的優于一般效應(Brown,2012)。有趣的是,這種效應在囚犯身上依然存在(Sedikides et al.,2014;Taylor et al.,2021)。人們的上述不道德行為,會對他們積極的道德自我構成威脅(李宏翰,于娟,2013)。還需指出的是,這種對道德自我的負面影響,不僅存在于人們做出不道德行為后,還存在于做出不道德行為之前(Barkan et al.,2015;Shalvi et al.,2015)。比如王修欣(2020)發現做出不公平分配的個體在做出分配前、后都對自己有著較低的道德自我評價。

上述證據是否意味著,自我概念維護理論和道德閾限模型對于道德自我評價的預測是完全錯誤的?可能并非如此。人們只要保證自己的行為遵守了道德閾限,或許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維護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在考察人們是否普遍有著積極的自尊時,Schmitt 和Allik(2005)曾將被試在自尊量表上的得分與自尊量表的理論中點(theoretical midpoint)進行比較。比如七點量表,其理論中點即是4。參考這種做法,王修欣(2020)發現,雖然不公平分配者比公平分配者有著相對降低的道德自我評價,但是其道德自我評價依然顯著高于道德自我量表的中值。類似的,申怡凡(2022)發現,在存在利益沖突的建議給出情境中,雖然自私建議者比利他建議者有著相對降低的道德自我評價,但是其道德自我評價也顯著高于量表的中值。

上述證據表明,人們在做出一定限度內的不道德行為后,并不是沒有道德自我威脅,只是這種對道德自我的負面影響,是維持在一定范圍內的。這種程度的道德自我威脅,可能不會實質影響人們維持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個體或許也可以通過道德推脫、自我合理化和道德記憶偏差等方式進行有效應對(王修欣,申怡凡,2022;楊文登,梁爽,2022;Shalvi et al.,2015),從而緩解或減少這種道德自我威脅。

5 總結與展望

總的來說,本文將社會決策中的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權衡問題,轉換為自利偏好與道德自我的權衡,并從理論觀點和研究證據兩個層面,論述了人們在這種權衡中的外在行為表現和內在心理表現。從外在行為表現上說,人們會表現出“壞事可以做一點,好事也只做一點”的行為模式。這可能反映出“平常之人所理解的道德是一種合宜恰適的尺度,其行為基準既不應低于這一尺度也無須高于這一尺度”(甘紹平,2017)。這種常人道德的尺度對應道德閾限的概念,表現為規避最壞結果和個人禁令性規范。從內在心理體驗上講,人們會體驗到道德自我威脅,但是依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維持積極的道德自我概念。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框架,為理解社會決策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也有助于整合許多研究發現。未來研究可以在此框架下繼續開展工作,以豐富并完善人們對社會決策的認識。

5.1 道德自我體現在不同的領域

基于經典的道德基礎理論,趙書松和張旭(2021)剖析了中國文化情境下道德基礎的內涵與結構,表明道德基礎包含關愛/傷害、公平/欺騙、忠誠/背叛、權威/顛覆、潔凈/墮落、自由/壓迫、節約/浪費、勤勞/懶惰8 個維度。作為道德的內化價值系統,道德自我也應在上述領域都有體現。這意味著,道德自我和自利偏好的權衡存在于上述道德相關的各個領域。

那么道德自我和自利偏好的權衡在不同的道德領域中是否不同?這涉及不同道德原則在人們心目中的相對重要性問題。也許有些道德原則(比如不傷害)對個體來講是更為重要的,甚至可以內化為個體的內隱觀念;有些道德原則(比如節約)的重要性可能相對弱一些。到底哪些更重要?這應是特別有價值也特別富有前景的研究問題。

5.2 增加對親社會行為的研究

上文較多地論述對象是不道德行為,相對較少涉及親社會行為。在親社會行為中,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規律是否依然存在?特別是,人們對于“善”和“惡”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在“善”與“惡”情境下的行為表現也是不同的?!皭骸笨赡芨鄬钚砸幏?,而“善”對應提倡性規范。人們可能認為作惡是不應該的,而不行善是可以被原諒的。Yang 等人(2022)發現旁觀者會表現出社會框架效應:相比于幫助框架下的不幫助者,第三方對傷害框架下的傷害者有著更高的道德憤怒,并施加更強的第三方懲罰。那么人們在“善小而不為”時,是否還會體驗到道德自我威脅?這是值得未來研究關注的。

5.3 人們考慮他人利益是否只出于維護道德自我動機

道德自我與自利偏好的權衡問題,能否完全反映社會決策中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權衡,是值得商榷的。特別是,人們對他人利益的考慮是否只出于維護道德自我的動機?道德自我側重關注個體對自身的看法,所以有研究者將維護積極的道德自我視為“自我印象管理”(Saucet & Villeval,2019)。然而人們還會在意他人對自己的看法,即存在印象管理的動機。換句話說,人們不僅會維護自己眼中的道德形象,也會維護在他人眼中的道德形象(Dana et al.,2007;占友龍 等,2022)。這種印象管理動機,在中國重視社會、強調人際關系的他人取向文化背景下(胡月星,1991;周明潔 等,2023),顯得尤為重要。未來研究應該嘗試將其納入權衡模型,以更全面地揭示人們的社會決策規律。

猜你喜歡
閾限權衡道德行為
《化身博士》中物理閾限的隱喻意義
權衡“輕”“重” 吃透密度
如何權衡阿司匹林預防心血管病的獲益與風險
基于探索與開發權衡的地磁仿生導航搜索方法
儀式過程理論“閾限”范疇中的身體展演研究
象牙塔與生活世界的閾限呈現
表白
遠和近
論《三字經》與兒童道德行為的培養
論黑格爾的道德行為歸責理論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