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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

  • 論DPU 貿易術語下賣方風險及防范
    并根據從小到大的賣方責任順序,將DPU術語調整至DAP 之后。本文主要針對Incoterms2020 貿易術語的改動進行細致探討。一、Incoterms 2020 中DPU 貿易術語的演變(一)DPU 貿易術語前身(DAT)DAT 與DAP 兩個國際貿易術語的首次提出是在Incoterms2010。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即運輸終端卸貨規則,是指DAT約定了賣方需要承擔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并完成卸貨的責任。DAP(delive

    北方經貿 2023年12期2024-01-26

  • 非強制性標準對CISG第35條相符性判斷的影響
    實踐中已經出現因賣方交付貨物不符合特定標準而認定其違反CISG 第35 條“貨物相符性(conformity)”要求的判例,對于非強制性標準能否被納入貨物相符性義務的考量范圍引發關注。國際貨物貿易中關于貨物相符性的非強制性標準爭議最初發生在產品質量問題上。隨著環境和人權保護意識的逐步提高,近年來部分跨國企業開始將貨物生產過程中的道德標準納入貨物相符性的考量范圍,站在改善人權保護狀況、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立場上對貨物生產過程提出更高要求,例如要求賣方在貨物生產過

    對外經貿 2022年8期2022-11-13

  • 數字平臺用戶多歸屬能促進創新嗎?
    ,使得平臺企業的賣方之間普遍存在組內網絡外部性。如,當給定平臺上的一組買家后,eBay上賣方的預期利潤會隨著額外賣方的進入而下降。而對于買方來說,當商品供給數量充足,且不存在商品搶購促銷等情況下,買方數量的增加對其他買方產生的影響較小,可將其忽略。因此,本文不考慮買方之間的組內網絡外部性,將賣方之間的組內網絡外部性引入模型中,從而使模型更加貼近現實。通過上述現象,自然而然就能提出如下疑問:(1)用戶多歸屬能否促進平臺企業創新?從平臺創新角度,是否應對平臺“

    中央財經大學學報 2022年5期2022-05-18

  • 是“討價”還是“還價”?
    反了,把本應用在賣方的“討價”用在了買方。 《現代漢語詞典》解釋“討價”:“要價:賣主討價太高?!薄剁R花緣》第十一回:“唐敖聽了,因暗暗說道:‘九公,凡買物,只有賣者討價,買者還價?!币虼?,“討價”和“還價”是分指賣、買雙方的,討價特指賣方向買方報價,期望對方可以為這個報價買單。討,就是討要的意思;還價則是指針對賣方的報價,買方作出的反應性報價。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買方與賣方的心理正好相反,賣方希望同一種商品能多賣點價格,而買方則希望把價錢降下來。今天,除

    廣東教學報·初中語文 2022年2期2022-02-08

  • 論CISG中的賣方補救權
    52年最早確立了賣方補救權制度。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起草《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時,借鑒了《美國統一商法典》的規定,于第34條、37條及48條確立了賣方補救權制度。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制定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PICC)則在第7章第十節第4條確立了更為廣泛的違約方補救權制度,從而補救權制度不再僅限于買賣合同,在其他合同類型中違約之債務人也可享有補救之權利。自此之后,債務人補救權制度獲得了各國的普遍認可。但由于CISG中原條款規定不甚周

    西安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1年4期2021-11-29

  •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賣方違約的救濟措施適用研究
    買賣糾紛中買方與賣方的權益進行利益平衡。我國已于1986年12月成為《公約》的締約國,并對合同形式和擴大使用的范圍進行了保留。本文主要研究賣方違約的救濟選擇,對于不同類型的賣方違約選擇利益最大化的救濟辦法,以達到維護利益受損方即買方合法權益的目的。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賣方的違約類型賣方違約的類型多種多樣,依據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劃分。既有法律條文上的具體劃分,也有學理上的一般劃分。不同的違約類型所對應的救濟選擇不同,為使闡述條理清晰,便于理解,筆者主要采取學

    品牌研究 2021年10期2021-11-28

  • 控制權轉移與“賣方”老股東治理:誰阻礙了管理層留任
    ,買方股東僅收購賣方股東的大部分股權就可以獲得控制權,賣方股東由于保留了公司的少部分股權,控制權轉移后仍會以中小股東身份存續在企業中。在新的股權結構下,隨著“賣方”從大股東轉變為中小股東,買方大股東是否允許“賣方”老股東(轉變為中小股東)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如果允許,“賣方”老股東會發揮什么作用及如何發揮作用值得研究。同時,隨著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和民營企業公司治理水平的逐步提高,越來越多的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從市場直接選聘職業經理人組建管理團隊

    南開管理評論 2021年5期2021-11-26

  • 第二價格密封拍賣下建設用地指標抵扣規則研究
    賣模型,得到影響賣方期望收益的關鍵因素。并以賣方收益最大化原則得到最優折扣額度。研究發現:價格抵扣影響賣方期望收益,當建設用地指標和建設用地之間互補性較弱時,賣方期望收益隨抵扣額度的增加先增加后減少;反之,當兩者互補性較強時賣方期望收益隨抵扣額度的增加而逐漸減少。一、引言在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高速發展使農村人口快速向城鎮轉移,城鎮建設用地急劇增加,但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卻嚴重短缺?,F行土地制度下,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等農村建設用地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

    今日財富 2021年23期2021-08-24

  • 平臺有最優規模嗎? ——基于不同收費結構的視角
    者開始注意到平臺賣方用戶數量增加帶來的產品質量下滑問題。以電子商務平臺為例,王宇等(2019)[1]的研究表明,隨著電子商務平臺賣方用戶數量的增加,賣方產品質量的下滑難以避免。原因在于,在賣方數量增加的過程中,賣方達成交易的概率下滑,導致賣方從生產高質量產品中所能獲取的利潤相對下降。另有學者指出,賣方數量的增加最終會導致買方的搜索成本升高,甚至可能出現“逐利性的非中立搜索平臺”默許虛假信息的問題,最終產生“劣幣驅逐良幣效應”,致使平臺上劣質產品泛濫(劉重陽

    產經評論 2021年2期2021-06-02

  • 第十五屆(2021)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總榜單
    五屆(2021)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總榜單第十五屆(2021)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總榜單第十五屆(2021)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公募榜單第十五屆(2021)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公募榜單第十五屆(2021)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公募榜單

    證券市場周刊 2021年44期2021-05-30

  • 實例分析EXW術語在外貿實踐中的應用
    11種貿易術語中賣方責任最小的一種貿易術語,因表面上操作相對簡單而受部分出口經驗匱乏的企業青睞。然而EXW并非出口貿易中的主流術語,真正對其有深入研究的學者和企業都很少,以至于錯用、誤用EXW術語并導致合同履行出現爭議的情況時有發生。所以有必要結合外貿實踐研究EXW術語下買賣雙方責任、費用、風險劃分,以及按此術語成交時為避免爭議需要在買賣合同中所做的特別約定,幫助出口企業掌握和正確使用EXW術語,減少因錯用、誤用問題導致的合同履行爭議與風險,保證出口合同的

    對外經貿實務 2021年2期2021-05-24

  • 第十四屆(2020)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合并榜單
    四屆(2020)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總榜單第十四屆(2020)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總榜單第十四屆(2020)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公募榜單第十四屆(2020)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公募榜單第十四屆(2020)賣方分析師水晶球獎公募榜單

    證券市場周刊 2020年44期2020-12-15

  • 如何恰當地使用新通則來防范風險
    語中,交貨地均在賣方一側。雖然交貨情形根據術語的不同,區分為貨物在裝貨港被裝到船上(CFR、CIF、FOB)、貨物交承運人(CPT、CIP)、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置(FCA)等情形,但這兩組術語的使用,均意味著風險在賣方端貨物交給主承運人時,賣方已履行了其交貨義務。因而,當存在多個承運人、或涉及不同的運輸行程時,識別承運人身份就變得至關重要。如果存在不止一個承運人,那么賣方將貨物交給哪個承運人,才算是完成了交貨義務呢?先看F組術語。FCA情況下,買方指定承運人

    中國外匯 2020年16期2020-11-22

  • 《小鸚鵡從教記》之據理力爭護權益
    在簽訂合同后付給賣方部分款項,作為將來付款的擔保。如果買方不履行合同,賣方可以不退還定金。如果賣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貨義務,定金便折為貨款。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貨義務,則應當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贝罅庌q道:“我們原來生意要是沒做成,都只退收到的錢,為什么到你這里就要雙倍返還了?”“你說的是訂金?!啎鴻C的訂?!倍嗉托牡刂v解道,“訂金一般被視為預付款。若賣方違約,只需退回原訂金,不必雙倍返還。若買方違約,賣方則可以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

    作文周刊·小學三年級版 2020年32期2020-09-12

  • 教學中對Incoterms?2020 修訂的解析
    卸貨地交貨,是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貨后完成交貨。賣方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運輸風險和費用。DPU 適用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航運或者多式聯運等任何形式的貿易運輸方式。DPU 國際貿易術語是由原來intercoms 2010 版的DAT 術語修改而來。Intercoms2020改版后,DAT 國際貿易術語將成為歷史,意味著DAT 被DPU 替代,主要修改原因是為了強調卸貨地不一定是“終點站”,而可以是運輸終端之外的場所作為卸貨地交付貨物。另外

    環球市場 2020年24期2020-01-19

  • 淺析優先購買權
    買權的同時,保障賣方利益的保護,實現我國公平合理的精神。但是,這里的價格是指在公平合法的前提下形成的價格。如果價格條件是在欺詐、強制或惡意勾結的情況下形成的,則不應成為先購買權人購買的“相同價格”。此時,先購買權人可以以市場價格作為購買價格向人民法院申請。(二)除價格外,衡量"同等條件"還應當考慮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因為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將涉及賣方的期限利益和支付價格的風險。在行使優先購買權時,先買權人不得超過第三方支付賣方并聲稱與賣方簽訂合同的期限,除非賣

    職工法律天地 2019年4期2019-12-14

  • 賣方視角下對總價法的思考
    出了新要求。站在賣方角度,從會計信息質量、財務指標、利潤質量、企業成本等方面對總價法進行分析,提出了相應的建議。關鍵詞:現金折扣;總價法;賣方;虛增文章編號:1004-7026(2019)11-0145-02 ? ? ? ? 中國圖書分類號:F275 ? ? ? ?文獻標志碼:A現金折扣是債權方為鼓勵債務方盡快還款而采取的債務減免,體現了銷售方的理財策略,同時也被視為一種營銷策略。對現金折扣的確認與計量,主要有總價法與凈價法,為了嚴格控制稅收,但是,我國采

    山西農經 2019年11期2019-09-17

  • “免費”商業模式下電商平臺排他性行為研究*
    指責對手存在強迫賣方“二選一”的行為。2015年5月,天貓商城推出了“天貓戰略伙伴”項目,在謀求與線下知名品牌深度合作的同時要求后者簽署排他性協議。①來源:Hi商學院,天貓戰略伙伴是什么(優勢及要求),https://www.hishop.com.cn/ecschool/tm/show_20894.html,2015年5月20日。到2015年8月,已陸續有超過160家服飾品牌參與了該項目,并有20多家品牌與天貓達成了獨家合作。②來源:南方企業新聞網,天貓:

    財經研究 2019年6期2019-06-05

  • 美國收購協議合同背后的買方風險
    /礦權瑕疵界定、賣方擔保、瑕疵通知、瑕疵救濟和救濟形式以及爭議解決機制。這些工作貫穿始終,需要全方面地綜合考慮。一是所有權/礦權及所有權/礦權瑕疵界定。SPA合同中所有權/礦權瑕疵機制是為了向買方提供關于租約所有權/礦權的救濟,關鍵工作在于界定所有權/礦權(Title)、所有權/礦權瑕疵(Title Defect)和有效所有權/礦權(Defensible Defect),因此賣方通常通過縮小有效所有權/礦權、擴大已準許的負擔(Permitted Encum

    中國石油企業 2019年4期2019-06-03

  • 淺析中美電信設備買賣合同分批交貨爭議案
    ,中國買方與美國賣方簽訂了一份整套電器設備的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分兩批交貨;如果在訂立合同后買方要求變更設備的頻段,賣方應當免費予以更換。合同簽訂后,第一批貨物順利完成了交貨付款。2003年4月10日,買方向美國賣方開立了第二份信用證,規定最后裝運期為2003年4月30日。開證后兩天,因為市場需求的變化,買方根據合同約定,以傳真方式發出通知,要求賣方變更設備的頻段。買方還申請開證行以信用證修改的方式,對信用證中貨物描述條款進行修改。但賣方并未作任何答復。根據

    產業與科技論壇 2019年9期2019-03-20

  • T/T結算方式的運用及其收匯風險防范
    烈,市場格局已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結算方式的便利性與否成為順利簽訂合同的競爭手段,T/T作為一種最為便捷、高效的結算方式,具有手續簡單、所需時間少、靈活方便、費用低等特征,為雙方的貿易往來提供了便利,增多了貿易機會,受到買賣雙方的青睞。因此,T/T結算已經成為我國大宗進出口貿易的主要結算方式。一、T/T結算方式在外貿中的運用現狀分析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簡稱T/T)是指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TEST/KEY)或電

    對外經貿 2018年11期2018-12-06

  • 考慮服務成本的兩寡頭B2B電子中介差異化定價決策行為
    平臺來聚集大量的賣方企業和買方企業,集成賣方企業的產品銷售信息和買方企業的產品需求信息,通過集中交易創造經濟規模與范圍,以此改進交易過程的效率[1],典型的如阿里巴巴、環球資源以及中國制造網等。隨著B2B電子中介模式的不斷演進及創新,當前B2B電子中介的主要盈利模式包括會員費、廣告費、競價排名費和增值服務費等。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調查結果顯示,56.5%的B2B電子中介其主要利潤來源于會員費[2],且是面向賣方企業收取的會員費,主要為賣方企業提供基礎建站

    系統管理學報 2018年4期2018-08-17

  • 涉外合同陳述條款的英國法規則解析
    分析英國合同法在賣方陳述方面的基本法律規則,旨在為在涉外英文合同中把握陳述條款的要領提供指導。1 陳述條款的內涵與外延1.1 基本內涵陳述(representation)條款一般是指賣方就其所提供的標的物(subject-matter,如商品、股票、服務等,陳述條款并不限于買賣合同,為了行文方便,本文用賣方代表合同標的物的提供者,買方代表標的物的接受者)在合同訂立前的事實狀態所做的說明條款。標的物在買賣雙方訂立合同前的事實狀態,是買賣雙方評估標的物性能、用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18年1期2018-04-01

  • 賣方根本違約下的風險轉移問題
    任何環節。買方從賣方手中取得貨物的同時,風險也隨之轉移到買方。時間問題是風險轉移的關鍵內容,即賣方在什么時候將風險轉移至買方。三、賣方根本違約與風險轉移《公約》第70條規定了風險轉移基本原則的例外,其中明確提出:若賣方在交易過程中對第67條、第68條和第69條達到根本違約,在不損害買方利益的同時,可以通過補救辦法來彌補這種違反合同的行為。賣方發生根本違約時,買方可以借助替代交付和合同解除的特殊救濟方法來彌補其損失。而《公約》第70條的適應對象為賣方由于交貨

    法制博覽 2018年18期2018-01-23

  • 船舶預付款退款保函爭議案
    。被申請人認為:賣方用欺詐的手段騙取被申請人開具“退款保函”,主合同無效,從合同也隨之無效;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未及時依法行使權利、索要賠償,具有自身過錯,未盡止損義務。2 案情與爭議2014年2月19日,申請人(買方)與賣方(船廠)簽定了“建造合同”,約定在賣方的船廠建造一艘 t單殼散貨船,合同價格為人民幣萬元。被申請人(銀行)接受了賣方的請求,就賣方按照“建造合同”的約定退還申請人支付的船舶預付款及利息的事宜,于2014年2月27日向申請人簽發了以申請人

    水運管理 2017年11期2018-01-02

  • 境外并購股權轉讓協議核心條款分析
    護機制。交割期內賣方的義務。交割期內賣方的義務,指賣方承諾在簽署交易文件后至交割前的期間(“交割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為,包括消極義務和積極義務。消極義務一般是為了保證賣方正常經營業務,不能做一些正常經營中不會做的事項,通常包括:新發行股份或在股份上設置權利負擔;簽署與業務無關的特別大額的合同;聘請薪水超過一定標準的高管或變更高管的聘用條件;變更會計準則或審計師;發起金額超過一定數額的訴訟或爭議,或就這類訴訟或爭議進行和解等。違反消極義務的后果一般是

    山東國資 2017年8期2017-11-25

  • 考慮投標者有限理性行為的網上臨時一口價拍賣的賣方收益分析
    臨時一口價拍賣的賣方收益分析高廣鑫1,樊治平2(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江蘇 南京 211106;2.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遼寧 沈陽 110167)網上臨時一口價拍賣是一種常見的網上一口價拍賣方式,針對這種方式,在考慮投標者有限理性行為的情形下,如何進行拍賣的賣方收益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合理的一口價水平,這是一個需要關注的研究課題。在本文中,基于投標者有限理性假設,以完全理性投標者最優投標策略及賣方期望收益模型為研究基礎,使用投標者行為選

    中國管理科學 2017年7期2017-08-07

  • 國際貨物買賣中賣方救濟的經濟學研究 ——以CISG公約的救濟方式為研究對象
    )國際貨物買賣中賣方救濟的經濟學研究 ——以CISG公約的救濟方式為研究對象覃榆翔(西北政法大學,陜西 西安 710122)在國際貨物買賣中,買方的違約行為會對賣方的固有利益和合同的可期待利益造成直接損失。CISG公約是目前國際貿易領域中解決糾紛的典型法律文件,其所規定的救濟方式按性質可分為三類。作為經濟學上的“理性人”,在宣告合同無效與要求實際履行難以抉擇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用行為博弈論的方法為自己選擇效益最大的救濟方式;而在損害賠償難以確定的情況下,賣方

    當代經濟 2017年5期2017-04-25

  • 買賣合同履行中的訴訟時效問題
    定繳納房款,但是賣方卻未及時將房子交給買房,也未做產權變更。與此同時,買方也為在規定期限滿后的2年向賣方提出相關的要求,履行期滿2年后,買方起訴賣方[2],要求賣方及時將房屋進行交付,且還要要求賣方及時進行產權變更登記,這是賣方應履行的義務,而此時,賣方卻以訴訟時效逾期而進行抗辯。有證無房就是在簽訂合同之后,買房按照規定已經將房款進行支付,且房屋也實現了產權的變更與登記處理,然而房屋卻未能交付給買方。但是,買方卻未能在約定的2年期限內向賣方要求獲取房屋。履

    法制博覽 2017年7期2017-01-26

  • FOB貿易術語下倉至倉保險條款中賣方風險及其規避
    倉至倉保險條款中賣方風險及其規避張一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北 武漢 430000FOB貿易術語在國際貨物運輸中使用甚廣,在該術語下,國際慣例為買方購買倉至倉保險,在實務中,若在賣方將貨物從倉庫運至船上的陸上過程中發生滅失,賣方因不是投保人也不是被保險人無權索賠,買方因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不具有保險利益而無權索賠,出現了保險空白地帶。對于此種問題,在遵循我國保險法及海商法的相關規定條件下,通過雙方對FOB術語下風險約定進行改動、賣方購買全程保險并在貨物裝上船即

    法制博覽 2017年19期2017-01-26

  • 5 國內證常見賣方融資模式分析
    彤5 國內證常見賣方融資模式分析文/趙鑫 編輯/韓英彤就融資而言,質押貸款、議付、貼現是信用證賣方融資的三種基本模式。分析三種國內信用證賣方融資模式的聯系與區別,具有一定的實際操作意義。信用證是獨立于基礎交易合同且單據化的銀行付款承諾。相對于買方的商業信用,開證行的信用更容易被賣方和第三方所接受。這不僅有利于增強貿易結算的確定性,而且有利于相關權益的流轉,能切實幫助賣方緩釋風險,撬動資金,加速經營周轉??梢哉f,信用證是集結算、擔保、融資功能于一身的信用工具

    中國外匯 2016年12期2016-12-29

  • FOB貿易術語下賣方面臨的風險警示
    舷為界,這就使得賣方面臨比CFR 和CIF 貿易術語下更多的風險,諸如使用貨代收據(FCR)導致無單放貨和貨物保險利益的缺失等風險。這就會導致了賣方遭受較大的損失。應該引起業界的警示,并采取一些規避的手段。一、 在國際貿易中FOB術語被廣泛采用20世紀90年代后,在各種貿易術語(Trade Terms)的使用中,我國出口貿易以FOB(Free on Board)術語成交為最多,到目前為止,我國外貿企業采用FOB貿易術語已達80%。對賣方而言,出口以FOB價

    對外經貿實務 2016年8期2016-11-24

  • 電子商務賣方信任度與其影響因素關系研究*
    70)?電子商務賣方信任度與其影響因素關系研究*趙紅, 蘇劍峰(沈陽工業大學 管理學院, 沈陽 110870)如今網絡環境信任缺失已成為困擾電子商務賣家重要問題之一,賣家也逐步開始思考如何建立優質賣方信任的問題。將賣方可直接控制的影響因素引入賣方信任影響因素中,探究賣方可直接控制的影響因素之間的協同效應。利用結構方程進行路徑分析,發現賣方可以直接控制的影響賣方信任建立的因素中,賣方聲譽、賣方品牌形象、網站感知安全性等顯著影響著賣方信任。指出網站信任與賣方

    沈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6年4期2016-09-20

  • 電子商務中買賣雙方誠信博弈分析及其對策研究
    信博弈結果,并從賣方、買方、物流、技術等方面對電商誠信體系做了分析研究。關鍵詞:博弈;買方;賣方基金項目: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項目編號:201510742049)1 買賣雙方誠信博弈分析在網購電商和消費者之間的博弈中,對于博弈雙方來講,網購電商最優選擇是誠信,在網購交易過程中,消費者最優選擇是合作關系就可以建立,這也是重復博弈創造的聲譽機制。網購電商為了合作的長遠利益,會放棄欺騙帶來的是短期收益,從而實現合作均衡。博弈合作均衡實現的過程中,可以看

    卷宗 2016年2期2016-04-07

  • EXW術語在出口實務中的應用與風險問題
    擔風險和費用時,賣方必須提供其掌握的貨物安全檢查所要求的任何信息,并無義務主動辦理出口清關手續。然而,從目前EXW術語的實際使用情況看,買方辦理出口報關的少,絕大部分都與《2010通則》規定不符,主要做法有兩種:第一種做法:賣方自擔費用辦理出口報關事項。賣方辦理出口報關常有以下考慮:有的是為了能夠順利履行合同,畢竟賣方對出口報關的流程更為熟悉,辦理起來更加順暢,況且涉及到的報關費用比較少;有的是為了與客戶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有的是為了獲得出口報關單,因為出

    對外經貿實務 2016年3期2016-03-25

  • CISG中賣方知識產權擔保責任探究
    旭軍?CISG中賣方知識產權擔保責任探究高旭軍摘 要:《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42條規定了國際貿易中賣方應承擔的知識產權擔保責任,中國學界尚未對其進行深入探討。結合該公約第42條的規定,本文首先對知識產權擔保責任的內涵進行了界定,提出并論述了賣方承擔知識產權擔保責任的前提,即“第三方對貨物基于知識產權而擁有權利和要求”、“第三方提出的權利和要求僅限于特定的國家”和“賣方知情”。在“買方知情”和“遵從買方指示”的情況下可以免除賣方擔保責任。中國企業可

    國際商務研究 2016年1期2016-03-17

  • 海外公開競標收購流程與實務 ——以英國為例
    哪些關鍵點?把準賣方企業的脈:為什么公開賣股權對于英國,投資中所有權的限制沒有具體規定,中國企業在英投資,例如核電站等敏感領域涉及限制,其他領域非常寬松。海外并購中,我們稱東道國目標企業為賣方,我們中國投資人為買方。賣方企業公開拍賣股權,目的是希望把自己的資產和股權賣給一個好人家,賣出一個好價錢。中國投資者要在來自全球的競爭者中脫穎而出,是多方的較量。賣方企業向全球投資人拍賣資產和股權,所涉及的交易流程,每一個企業都有所不同。并購交易流程對中國企業來說非常

    中國有色金屬 2016年19期2016-01-19

  • 基于《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FOB條件下賣方的風險及防范措施淺析
    B條件成交可以使賣方在租船訂艙、投保等環節上節省不少的精力和費用,因而其應用率高。但同時,對賣方來說也無可避免地面臨著極大的貿易風險。本文擬通過保險范圍、船貨銜接、貨運代理人、提單以及結算方式等分析賣方在FOB條件下所面對的風險,并嘗試對防范風險提出相關對策。關鍵詞 FOB 賣方 風險 防范措施一、 FOB條件下賣方面臨的風險(一)保險范圍問題2010年9月27日,國際商會根據國際貨物貿易的發展,在巴黎召開《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terna

    今日湖北·下旬刊 2015年4期2015-10-21

  • 買賣合同爭議案例
    律師解讀:(1)賣方不應對該項損失負責 。根據《 Incoterms 2000 》規定,FOB是Free on Broard的縮寫,即船上交貨,該術語僅適用于海運或者內河水運。 FOB是指賣方以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上或者通過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貨物的方式交貨。該術語買賣雙方之間承擔風險是以裝運港的船舷為界,即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后,貨物的意外毀損或者滅失風險將由賣方轉移到買方。采用FOB術語,賣方的義務主要包括:(1)必須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置

    上海企業 2015年4期2015-05-04

  • 淺析FOB貿易下賣方的風險及防范措施
    貨物的運輸合同,賣方負責貨交承運人。自從20世紀90年代我國對外開放航運市場以來,在國際貿易中,以FOB的貿易條件成交的貿易量不斷地增長,且占國際貿易中的比例也越來越大。但在FOB貿易下,賣方面臨著在海上運輸、運輸保險及銀行結匯等各方面不同的風險。既然FOB依然被廣泛使用,那么風險的存在就是難以避免的,因此如果保護賣方的利益一直都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本文將就FOB術語下賣方發貨人所面臨的風險問題及如何保護其利益進行分析。一、賣方的保險盲區及防范措施(一)保險

    財經界(學術版) 2015年19期2015-03-18

  • EXW賣方的交貨義務
    /蔡原江?EXW賣方的交貨義務文/鄭蕾 藍鷺安 編輯/蔡原江外貿代理不能代而不理,買賣合同的賣方未能交貨,其代理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買方貨款損失。最近,上海保稅區內發生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兩家外貿代理公司分別作為賣方和買方簽訂買賣合同后,買方履行付款義務,并憑賣方出具的提貨單等單據提貨,被倉庫拒絕;此后,因多家公司均對該批貨物主張貨權,倉庫報案,貨物遂被公安局查封;買方就此向CIETAC(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

    中國外匯 2015年23期2015-01-02

  • LOI使用面面觀
    上運輸貿易中,由賣方向買方出具的、使買方在一定條件下具有索賠權利的憑證。LOI常見于大宗商品交易中。在遠洋運輸中,通常交易貨物的價值較大,并且通常會經歷多次交易(比如在石油貿易中,一筆交易從賣方到最終的買方手中,往往要經過多家石油貿易商的多次轉手,有的交易轉手次數能達到25次之多)。而每經過一次轉手,都需要賣方對提單進行背書轉讓,從而會延長正本提單(通常為租船合約提單)的傳遞時間。因此,賣方(或經賣方銀行副簽)通常會向買方出具LOI來替代尚未送達的正本提單

    中國外匯 2015年15期2015-01-01

  • 進口巴西大豆速遣費爭議案評析
    )與巴西B公司(賣方)于2011年7月5日簽訂進口巴西大豆合同,要點是:(1)數量:31500公噸(散裝);(2)價格:XX美元FOB Stowed and Trimmed;(3)交貨期:2011年7月1日-31日;(4)重量檢驗:以裝港檢驗結果為準,賣方支付檢驗費用;(5)裝貨率:貨裝自動平艙船(Self-trimming bulk carrier),每天2000公噸;(6)仲裁: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交香港F仲裁機構,通過仲裁解決。2011年7月31日

    對外經貿實務 2014年6期2014-07-28

  • 從一則案例談如何認定交貨過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
    紹烏克蘭某公司(賣方)與國內某公司(買方)于2012年1月19日(下文所涉日期均為2012年)簽訂一筆油籽買賣合同,合同相關要點是:(1)數量:5000公噸;(2)價格:USD267.00 Per M/T CIF Free Out China Port;(3)交貨期:2012年2月1日-20日;(4)裝船通知:賣方應在提單日后10天內,向買方發送裝船通知;(5)不可抗力:若在裝期截止前30天內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天災、罷工、民變、火災,以及其他任何可被界

    對外經貿實務 2014年1期2014-01-07

  • 論國際貨物貿易中賣方的知識產權權利擔保義務問題——對CISG第42條的解析
    國際貨物貿易中,賣方除了履行傳統的買賣合同義務之外,還要保證任何第三人不能基于知識產權向買方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此項制度的設計理念就是保護國際銷售合同中的買方的合法權益。由于各國國內的合同法對賣方的此項義務規定存在諸多差異,因此在國際私法協會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努力下,制定了《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在第42條就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賣方的知識產權權利擔保責任問題作出了專門規定。1.國際貨物貿易中賣方知識產權擔保制度的內涵在國際貨物貿易中,賣方所承

    焦作大學學報 2013年1期2013-08-15

  • 貨物運輸視角下FOB賣方風險及規避措施
    訂貨物買賣合同,賣方負責貨交承運人,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與承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這就產生了買賣合同與運輸合同契合的問題。雖然我國《海商法》確認了FOB賣方托運人的地位,但是FOB賣方在買賣合同實際履行中風險仍是普遍存在的。本文將就FOB貿易術語下賣方在貨物運輸流程中所要面臨的風險及風險規避措施進行分析。一、貨物裝船前FOB賣方風險及其規避措施(一)裝船前風險:“保險空白點”的窠臼在FOB術語下,一般由買方負責購買貨物保險,賣方只負責協助買方并及時通知買

    對外經貿實務 2013年10期2013-03-27

  • 基于雙向拍賣的適應性云計算資源分配機制
    er),分別采用賣方代理、買方代理和拍賣代理來代表賣方、買方和拍賣師參與市場中的拍賣交易。圖1 拍賣市場的基本框架文中的拍賣市場采用離散時間拍賣模型,由拍賣代理以固定時間間隔組織雙向拍賣。買方和賣方分別根據自身的需要通過買方代理和賣方代理向拍賣代理提出自己的交易請求(任何一個買方代理或者賣方代理都不知道其他代理的交易請求)。在收到來自于買方代理和賣方代理的交易請求后,拍賣代理根據某種雙向拍賣規則確定成交的買方和賣方以及成交的商品數量和成交價格。最后,成交的

    通信學報 2012年1期2012-08-07

  • 信用證修改若干問題探討
    貨物買賣中,一旦賣方接收到買方通過開證行所開立出來的信用證后,即應對該信用證進行審查,以便確定是否與貨物買賣合同條款相符,是否存在難以辦到的“軟條款”。如果存在,則應當立即聯系買方要求其向開證行申請修改信用證,以便為最終安全及時獲得信用證與合同項下款項創造條件。鑒于信用證修改的重要性,UCP600專門用一條(第10條)對此做出了詳細規定。筆者以下擬對該條進行詳細闡釋與解讀。一、信用證修改須取得有關當事人同意一般認為,信用證是賣方(受益人)與開證行之間的一項

    對外經貿實務 2012年7期2012-04-02

  • 基于案例的視角探討CIF條件下的保險利益歸屬問題
    征性交貨的合同,賣方以交單代替交貨,買方憑單付款,貨物所有權轉移與風險轉移相分離。所以,CIF條件下的賣方和買方對合同項下的貨物也會產生保險利益的重疊問題。正確區分CIF條件下不同時段買賣雙方各自擁有的保險利益的不同性質,可以有效地規避運輸途中的風險,更好地促進國際貿易的開展。一、相關案例回放案例1:2007年6月,山東臨沂某陶瓷公司與荷蘭某公司簽訂了一份出口3000套日用陶瓷的買賣合同,價格條件為CIF鹿特丹,裝運港為青島,交貨期為2007年9月底前。2

    對外經貿實務 2011年4期2011-09-29

  • CISG關于交貨時間規定及違約后果
    。在貨物買賣中,賣方的義務主要包括交付貨物、質量擔保、權利擔保和移交單據。而其中交貨時間交付貨物義務的是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因此它是買賣合同的主要交易條件,也是判斷賣方是否違約的一項重要標準。交貨時間的問題看似簡單易確定,但在國際貨物銷售實踐中仍然存在許多復雜情況。本文試從CISG第三十三條,即交貨時間條款的內容出發,對其基本含義和適用范圍等問題進行闡釋,并對遲延交貨和提前交貨的法律后果做簡要分析。一、內容及目的交貨時間是指賣方按買賣合同規定將合同貨物交付給

    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1年4期2011-08-15

  • 網絡誠信缺失與賣方治理機制
    分析我國網絡交易賣方誠信缺失現狀的基礎上,指出問題的根源在于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法律監管存在盲點和信用道德約束失靈等方面,并據此提出網站和經營者實名登記備案制、利用信息技術構建電子監管系統和網絡誠信立法監管等治理機制?!碴P鍵詞〕網絡誠信;賣方;治理機制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1.07.001〔中圖分類號〕F2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0821(2011)07-0003-04Dishonesty o

    現代情報 2011年7期2011-08-05

  • C2C交易中誠信問題的博弈分析①
    商務環境中,存在賣方欺詐的可能性,信任比以往變得更為重要。為促進C2C電子商務的發展,必須提高賣方的信任度,優化電子商務的信任環境,加強電子商務信任體系建設。C2C電子商務交易中買方必須預付款,其欺詐的可能性幾乎為0,僅存在被欺詐的可能性。另外,考慮到賣方在網站發布其商品及對應價格信息,自然是期待交易,為簡化博弈分析本文將買方欺詐和賣方不交易的情況不予考慮。本文運用博弈論的方法探討了賣方選擇是否守信用買方是否交易而形成的虛擬市場信用風險的問題。1 C2C電

    中國商論 2010年6期2010-08-15

  • 境外貸代提單結匯風險
    如下:(1)國內賣方(以下簡稱賣方)與買方簽訂FOB貿易合同;(2)買方向賣方開具信用證;(3)買方指定無運輸資質的境外貨代充當承運人并簽發貨代提單;(4)境外貨代指定境內貨代;(5)境內貨代接收貨物;(6)境內貨代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并交付貨物;(7)實際承運人向境內貨代簽發提單;(8)境內貨代用承運人提單與境外貨代交換貨代提單;(9)境內貨代向賣方交付境外貨代提單;(10)賣方憑境外貨代提單向國內議付行結匯;(11)境外貨代憑承運人提單向實際承運人提貨;(

    集裝箱化 2009年10期2009-12-09

  • 試析CIF術語的費用劃分
    分是指明確貨物由賣方運到買方的過程中發生的與貨物有關的費用是由賣方負擔還是由買方負擔。目前學術界對《INCOTERMS 2000》中CIF術語下費用劃分問題的論述較少或論述過于籠統,國際貿易實務中買賣雙方因對該問題缺乏正確的認識而產生的爭議大量存在。本文擬對《INCOTERMS 2000》中CIF術語下有關費用劃分的A6和B6規定進行分析,正確把握《INCOTERMS 2000》CIF術語的費用劃分問題。一、CIF術語費用劃分依據《INCOTERMS 20

    對外經貿實務 2009年10期2009-11-06

  • 各種貿易術語條件下的裝卸貨費用的分擔
    術語。該術語是指賣方在其所在處所(工廠或倉庫等)將貨物提供給買方時,即履行了交貨義務。除非另有規定,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備妥的車輛,也不負責出口清關。因此,很明確地規定了買方需要負責將貨物裝上車輛的裝貨費,同時由于買方需要自行負責貨物的運輸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的卸貨費也由買方負責。因此,在EXW條件下,買方負責貨物的裝貨費和卸貨費①。(二)F組術語的劃分F組術語的共同特點是運送貨物的主運費未付(站在賣方的立場上)。1.FAS。裝貨港船邊交貨。適合海

    對外經貿實務 2009年9期2009-10-13

  • 國際貿易術語的譯名與解讀(二)
    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亦即買方承擔交貨之后一切風險和其他費用?!俺羞\人”是指任何人,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運輸或上述運輸的聯合方式履行運輸或由他人履行運輸。如果還使用接運的承運人將貨物運至約定目的地,則風險自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CPT術語要求賣方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該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與CFR、CIF這兩個術語一樣?!?000通則》中CPT這一

    中國科技術語 2009年4期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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