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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器

  • 安倍遇刺身亡 “兇器”迷霧重重
    論紛紛,希望通過兇器來對該事件作出更準確的判定。日本媒體起初稱槍手所持為霰彈槍。但奈良縣警方此后更正說法稱,嫌疑人使用的是“手槍”。日本《朝日新聞》8日引述警方相關人士的說法稱,嫌犯使用的槍械系自制槍械,槍身為筒狀,被用膠布固定。日媒《現代商業》8日消息則稱,襲擊者使用的黑色自制槍支或為3D打印機制作。軍事專家8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木艮據現場流出的圖片和視頻可以看出,槍手使用的更像是自制霰彈槍,槍手應該具有相關培訓背景,自制武器不僅能夠躲過現

    環球時報 2022-07-092022-07-09

  • 消失的兇器
    ,現場找不到任何兇器。動物們有著同樣的傷口:直徑約1厘米,深約10厘米?!卑菇又鴨柕溃骸爸挥幸环N傷口嗎?有沒有貫穿傷?”“是的,無論體形大小,都只有一種傷口。只是有些體形大的動物,會有好幾個傷口?!薄芭懦龢屝盗??”“對,槍聲是很響的,在這么空曠的森林里,沒有聽到任何槍聲。如果安裝了消音器,子彈也會留在動物體內吧?可事實上,我們什么都沒找到?!卑购攘藥卓诳酀暮诳Х?,繼續說道:“可能是你太著急,不能冷靜思考了。在古代中國,人們發明了一種兵器叫‘十字弩’,

    小讀者 2021年11期2021-11-22

  • 消失的兇器
    ,現場找不到任何兇器。動物們有著同樣的傷口:直徑約1厘米,深約10厘米?!卑菇又鴨柕溃骸爸挥幸环N傷口嗎?有沒有貫穿傷?”“是的,無論體形大小,都只有一種傷口。只是有些體形大的動物,會有好幾個傷口?!薄芭懦龢屝盗??”“對,槍聲是很響的,在這么空曠的森林里,沒有聽到任何槍聲。如果安裝了消音器,子彈也會留在動物體內吧?可事實上,我們什么都沒找到?!卑购攘藥卓诳酀暮诳Х?,繼續說道:“可能是你太著急,不能冷靜思考了。在古代中國,人們發明了一種兵器叫‘十字弩,外

    小讀者·閱世界 2021年6期2021-08-31

  • 消失的兇器
    手的身上根本沒有兇器。當然,房間里面也找遍了,就是沒有找到一種像棒子的兇器。房間并無窗戶,因此,兇器不可能被拋到外面。警察忽然發現兇手的鞋和襪子是濕漉漉的,還沾有沙子,于是知道了兇手殺人的秘密。你知道兇手使用了什么兇器嗎?偷馬賊的證詞一個星期天的半夜時分,騎馬俱樂部的英國純種馬被偷了。刑警調查發現住在近郊的農夫嫌疑很大,便前往詢問其不在場的證據。農夫回答:“我怎么可能偷馬?星期天晚上,我整晚都在家里。因為我養的母騾子生產,所以我徹夜都在照顧它。只不過因為難

    生命與災害 2021年6期2021-07-24

  • 會員單位新月山犬業攜犬協助警方找到傷人兇器
    找到嫌疑人作案的兇器。救援隊到達現場后首先勘察了道觀的周邊環境,然后采集了傷者的血跡做為嗅源讓尋血獵犬開始搜索?,F場附近坡高林密,給尋血獵犬作業增加了難度。由于已是晚上11點多,夜晚光線昏暗,難以作業,所以搜救隊和民警商議決定第二天再來搜索,由民警安排人保護好現場等待天亮。第二天早上7時,搜救隊再次來到現場,這次換了另外一頭犬,兩頭犬找的地方幾乎都在一條線路上,都想進密林去,于是搜救隊當時很肯定地告訴民警兇器就在這片林子里,民警也認同他們的看法,就組織十幾

    中國工作犬業 2020年10期2020-11-18

  • 消失的兇器
    ,現場找不到任何兇器。動物們有著同樣的傷口:直徑約1厘米,深約10厘米?!卑姑撊ネ馓?,坐在餐桌旁,雙手握著冒著熱氣的咖啡杯,接著問道:“只有一種傷口嗎?有沒有貫穿傷?”“是的,無論體形大小,都只有一種傷口。只是有些體形大的動物,會有好幾個傷口?!薄芭懦龢屝盗??”“對,槍聲是很響的,在這么空曠的森林里,沒有聽到任何槍聲。如果安裝了消音器,子彈也會留在動物體內吧?可事實上,我們什么都沒找到?!卑购攘藥卓诳酀暮诳Х?,繼續說道:“可能是你太著急,不能冷靜思考

    小學科學 2020年11期2020-03-04

  • 法益保護視角下攜帶兇器盜竊的認定
    問題的提出“攜帶兇器盜竊”為?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行為類型。?刑法修正案(八)?的草案說明指出:“為了加強對民生的保護,加大懲處力度,對盜竊罪的規定作了修改和補充”,其出臺源起于傳統盜竊罪之規定已經不能很好地滿足法益保護的需要,盜竊犯罪的多發性加上經濟發展與社會治安形勢的變化,不斷給盜竊罪的司法實踐帶來新情況和新課題?!皵y帶兇器盜竊”之獨立行為方式的添加,在犯罪成立上取消了數額的限制,打破了普通盜竊罪“唯數額論”的標準,降低了入罪門檻,擴大了犯罪圈,將社

    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20年5期2020-03-02

  • 聚眾斗毆中“持械”爭議問題探究
    聚眾斗毆 持械 兇器 共犯聚眾斗毆罪是一種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長期以來是刑法打擊的重點,也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關注的罪名之一。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布的《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36條規定,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斗毆的,應予立案追訴??梢?,聚眾斗毆罪的既遂不要求發生實際損害后果。持械聚眾斗毆是《刑法》第292條第1款規定的聚眾斗毆罪四種加重情節之一,涉及法定刑的升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

    中國檢察官·經典案例 2019年11期2019-02-02

  • 美是一把兇器(外二首)
    的創作。美是一把兇器美色,美言或其他形狀千奇百怪,總有一把適合那個被選中的人一刺便中,絕無失手你覺不出疼痛,甘之若飴把心芽露出來祭那兇器的尖端在本該痛苦的時候笑得歡暢,明媚為了日后回憶,有誅心的淚美是一把兇器有人倒下去,有人沖上來空氣中彌漫著飛蛾撲火的焦氣我坐在桌前,看著你的來信那電子卷軸的里面是否也包著一把兇器五月底因為你要來,這個春天變得意味深長窗前的蜘蛛在兩片葉子之間來回跋涉,要織一匹五彩錦緞別人都說,那是一張陷阱其實,更多時候是它自己躺在里面欄桿上

    星火 2018年6期2018-11-06

  • 論刑法中的“兇器
    要:刑法學上關于兇器的模糊概念,使得理論界與實務界在案件的處理上往往因對其含義理解的不同而造成對同一或同類案件作出不同的定性,造成同案不同判的現象。為了避免此現象的增加,也為了協調理論界與實務界關于兇器的理解,本文主要是從將兇器的認定在實行行為階段、兇器的本質是具有殺傷力以及根據對生命健康的危險程度將兇器進行分類等方面對兇器進行重新解讀。關鍵詞:兇器;殺傷力;有意攜帶;實行階段一、明確兇器的實質是具有殺傷力在我國,對兇器的理解學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5期2018-09-20

  • 論“攜帶兇器搶奪”如何定性
    7條第2款之攜帶兇器搶奪。本文主要探討“攜帶兇器搶奪”這一法律擬制行為,并對攜帶、兇器、搶奪作嚴格的入罪分析,通過分析我們可以明確發現現行刑法在對“攜帶兇器以搶劫罪論處”這一規定在用語上比較模糊,容易造成司法實踐中罪責刑不相適應,與罪刑法定原則相背離。本文對此作出了相關的修改建議,以期達到拋磚引玉的作用。關鍵詞 攜帶 兇器 搶奪 搶劫罪 法律擬制作者簡介:何靜,綿陽廣播電視大學。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

    法制與社會 2018年17期2018-08-13

  • 致傷兇器上血跡DNA鑒定1例
    附著有明顯血跡的兇器1件(圖1)、死者薛某心血、傷者張某血樣以及50余份現場血跡。據現場法醫介紹,薛某被刺中心臟,導致心臟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張某被刺中大腿等處。為明確薛某與張某是否為同一兇器所傷,委托本鑒定所對兇器與兩個被害人之間的關系進行鑒定。圖1 兇器背面取樣點分布圖1.2 檢驗情況1.2.1 初檢兇器正反兩面均有大量明顯血跡,采用濕棉簽分別在兇器兩面各提取血跡10處,經抗人血紅蛋白金標試劑條法檢驗,均呈陽性。再用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樹脂法提取上述20

    法醫學雜志 2018年3期2018-07-23

  • 如何理解刑法意義上的“兇器”概念
    8號)規定的“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情形中的“兇器”,故不能認定為構成尋釁滋事犯罪。第二種意見認為二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犯罪。[速解]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1997年《刑法》最早使用“兇器”一詞,其第267條2款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定罪處罰”。在此基礎上,《刑法修正案(八)》將“攜帶兇器盜竊的”增加到刑法第264條規定之中,以盜竊罪定罪處罰。此外,《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05]8號

    中國檢察官·經典案例 2018年1期2018-02-11

  • 如何理解刑法意義上的“兇器”概念
    8號)規定的“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情形中的“兇器”,故不能認定為構成尋釁滋事犯罪。第二種意見認為二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犯罪。[速解]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1997年《刑法》最早使用“兇器”一詞,其第267條2款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定罪處罰”。在此基礎上,《刑法修正案(八)》將“攜帶兇器盜竊的”增加到刑法第264條規定之中,以盜竊罪定罪處罰。此外,《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05]8號

    中國檢察官 2018年2期2018-02-07

  • “攜帶兇器搶奪”性質的刑法教義學分析
    2款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钡?69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币话阏J為,1997年《刑法》第263條規定了普通搶劫罪、第267條第2款、第269條規定了轉化型搶劫罪等相關犯罪的定罪處罰措施。長期以來,我國刑法理論界和實務界對轉化型搶劫罪規定的解讀多集中在1997年《刑法》第269條規定的事后轉化型搶劫上,而

    南都學壇 2018年5期2018-01-23

  • 論刑法中的“兇器
    廣州)一、明確兇器的實質是具有殺傷力在我國,對兇器的理解學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殺傷力說”,認為兇器必須具有一定的殺傷力,是能夠用于或者可能用于殺傷他人的器具,如果行為人在犯罪過程中意圖殺傷他人,但是卻用了不具有殺傷力的物品,則不能被認定為兇器。諸如,行為人攜帶空礦泉水瓶在盜竊的過程中向被害人投擲、擊打,因其不具備殺傷力,也不能將此認定為兇器。同樣的,如果行為人攜帶假槍進行盜竊行為,也不能被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另一種觀點是“威嚇說”,認為兇器既包

    職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2018-01-22

  • 美是一把兇器 (外二首)
    劉夏美是一把兇器美色,美言或其他形狀千奇百怪,總有一把適合那個被選中的人一刺便中,絕無失手你覺不出疼痛,甘之若飴把心芽露出來祭那兇器的尖端在本該痛苦的時候笑得歡暢,明媚為了日后回憶,有誅心的淚美是一把兇器有人倒下去,有人沖上來空氣中彌漫著飛蛾撲火的焦氣我坐在桌前,看著你的來信那電子卷軸的里面是否也包著一把兇器五月底因為你要來,這個春天變得意味深長窗前的蜘蛛在兩片葉子之間來回跋涉,要織一匹五彩錦緞別人都說,那是一張陷阱其實,更多時候是它自己躺在里面欄桿上纏繞

    星火·中短篇小說 2018年6期2018-01-11

  • 攜帶兇器盜竊行為的認定標準分析
    入罪標準——攜帶兇器盜竊。那如何界定攜帶兇器盜竊的行為?該修改對數額沒有要求,導致該罪的入罪門檻相對較低,如何嚴格限定和把握“攜帶”、“兇器”的認定標準,成為認定該罪的關鍵所在。本文結合辦案實踐,以及2013年兩高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淺述攜帶兇器盜竊中“攜帶”和“兇器”的認定標準。關鍵詞 攜帶 兇器 盜竊行為作者簡介:柳俊偉,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中圖分類號:D924.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

    法制與社會 2017年19期2017-12-05

  • 試論轉化型搶劫罪的適用條件
    款的內容為: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269條的內容為: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顯然此兩種情形的搶劫罪與標準的搶劫罪概念大相徑庭,即行為人實施了某種犯罪,由于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形或因素,導致一種犯罪行為轉化成另一種犯罪行為,這就是刑法理論中所說的犯罪轉化①。那么上述兩種非標準的搶劫罪就是我們所要研究的轉化型搶劫罪。當然,犯罪轉化是對犯罪性質發生轉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3期2017-05-23

  • 淺議攜帶兇器盜竊的司法適用
    199)淺議攜帶兇器盜竊的司法適用李 穎(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 上海 201199)《刑法修正案(八)》將攜帶兇器盜竊直接作為盜竊罪入罪形態納入刑法評價體系,但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攜帶兇器盜竊行為的入罪標準與司法適用仍有不明晰之處。應當運用刑法第13條但書條款進一步制約攜帶兇器盜竊行為的入罪標準,在準確界定“兇器”與“攜帶”認定范圍的基礎上,對于攜帶兇器搶奪、搶劫罪等與攜帶兇器盜竊行為具有相近似或轉化關系的罪名進行合理區分。攜帶兇器盜竊;入罪標準;司法適

    上海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 2017年4期2017-04-11

  • 無限追蹤③
    你有辦法斷定嗎?兇器哪兒去了某男子倒在家中,顯然他是后腦勺遭到了打擊。但是,有目擊者反映,疑似兇手離開時,手上并沒拿棍棒之類的兇器。從圖中看,你可以看出兇器到哪兒去了嗎?共躲藏著幾個歹徒有一伙歹徒逃到這一帶并躲藏了起來,你能將他們一一找到嗎?共有幾個歹徒呢?該走哪條路這天,神探小子們途遇三岔路口,只有一塊指路牌上的提示是正確的,并且只有一條路能走通,究竟該走哪條路呢?怪樹迷宮有歹徒作案后躲進了怪樹林中,你發現了嗎?共有幾個歹徒?怪樹林中還暗藏著迷宮,你能走

    小獼猴智力畫刊 2017年3期2017-03-24

  • 攜帶兇器盜竊的理解和適用
    30081)攜帶兇器盜竊的理解和適用臧蒙(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南局 紀檢監察處,湖北 武漢 430081)攜帶具有可以隨時使用的特點,應該區分不同的情形來理解攜帶行為;對兇器的理解應該堅持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對兇器的范圍進行限定性解釋;正確處理攜帶兇器盜竊和其他盜竊方式的關系。攜帶行為;兇器的范圍;其他盜竊方式一、攜帶兇器盜竊獨立入罪的立法背景攜帶兇器盜竊之所以獨立入罪,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首先,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攜帶兇器盜竊,有直接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現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7年5期2017-02-23

  • 刑法語境下關于“兇器”的認定與思考
    刑法語境下關于“兇器”的認定與思考韓 丹撫順市新撫區人民檢察院,遼寧 撫順 113000在刑法分則中,多個條款將犯罪時攜帶或使用兇器作為定罪量刑的重要前提,而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往往由于犯罪情節和手段的多樣化而使得對于攜帶或使用兇器這一關鍵問題的認定存在一定分歧。本文以一搶劫案例為依托,對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款中有關攜帶兇器搶奪的認定進行探討。搶奪;搶劫;攜帶兇器一、基本案情2016年7月9日,被告人劉某甲找到劉某乙相約一起到某市搶奪財物,達到該市后,二

    法制博覽 2017年34期2017-01-27

  • 消失的兇器
    江戶川亂步消失的兇器◎[日]江戶川亂步“啊—救命呀!”隨著一聲尖銳刺耳的叫喊,只聽撲通一聲悶響,緊接著是玻璃稀里嘩啦的破碎聲。男主人佐藤立即沖了過去,拉開女主人美彌子的房門,看到她倒在了血泊之中……找不到兇器美彌子的右臂受傷了,傷口不停地流血,但沒有傷到動脈,不會有生命危險。佐藤急忙請來附近的醫生為美彌子處理傷口,隨后打電話向警局報了案。偵探小五郎和警官專太郎,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來到案發現場?!斑@是蓄意謀殺!”美彌子情緒激動地叫道?!奥f?!睂L砂参康?/div>

    微型小說選刊 2016年23期2017-01-19

  • 一本1988年的《故事會》
    事”《吃掉了的“兇器”》,父親在這篇故事旁用鋼筆打了兩個“?”,兩個“!”。故事大致是這樣的:一對外國夫妻在家里準備吃晚飯時,丈夫提出要離婚,妻子很震怒,從冰箱里拿出凍得像鐵鍬一樣的羊腿,砸在了丈夫的腦殼上,把丈夫砸死了。妻子接著又把羊腿放進了烤箱,烤熟之后請前來現場的警察們吃了??赐旯适?,我沉睡已久的記憶立刻被喚醒了。1988年春節的時候,天氣格外寒冷,連下了幾場大雪。元宵節還沒到,我們這個小縣城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一個小伙子被人打死在一個巷子里。當時,父

    故事會 2016年21期2016-11-10

  • 試論轉化型搶劫罪的適用條件
    款的內容為: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269條的內容為: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顯然此兩種情形的搶劫罪與標準的搶劫罪概念大相徑庭,即行為人實施了某種犯罪,由于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形或因素,導致一種犯罪行為轉化成另一種犯罪行為,這就是刑法理論中所說的犯罪轉化①。那么上述兩種非標準的搶劫罪就是我們所要研究的轉化型搶劫罪。當然,犯罪轉化是對犯罪性質發生轉

    職工法律天地 2016年6期2016-01-31

  • 箱子里的東西
    所有的箱子中都有兇器”;第二個箱子上寫著“本箱中有卷宗”;第三個箱子上寫著“本箱中沒有遺物”;第四個箱子上寫著“有些箱子中沒有兇器”。如果其中只有一句話是真話,那么應該選:A.所有的箱子中都有兇器B.所有的箱子中都沒有兇器C.有些箱子中沒有兇器D.第三個箱子中有遺物E.第二個箱子中有卷宗(答案見下期)上期答案:把這三個倉庫分別命名為甲、乙、丙,三個警察分別拿一個倉庫的鑰匙,再把剩下的鑰匙這樣安排:甲倉庫內掛乙倉庫的鑰匙,乙倉庫內掛丙倉庫的鑰匙,丙倉庫內掛甲

    讀者·校園版 2016年3期2016-01-21

  • “隨意毆打他人”類型尋釁滋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究
    特定的對象?!俺?span class="hl">兇器隨意毆打他人”可明確為持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攜帶個人的器械或與上述器械具有相同致害結果的物體隨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罪需考量主觀上是否存在藐視或者挑戰社會正當秩序的心態?!捌茐纳鐣刃颉笨梢岳斫鉃殡S意毆打他人的結果。關鍵詞:隨意毆打他人 兇器 公共場所 社會秩序《刑法》第293條第1款第1項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2013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頒布了《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

    中國檢察官·經典案例 2015年10期2015-11-09

  • “攜帶兇器盜竊”的適用流程
    0207)“攜帶兇器盜竊”的適用流程王德政(四川大學 法學院,四川 成都 610207)《刑法修正案(八)》增設的“攜帶兇器盜竊”由于法條的簡略性,適用時兇器的認定、行為人對兇器的認識、行為人應否具備“使用兇器”的目的,以及行為人“使用兇器”的目的種類不一時如何處理這四個關鍵點,影響了行為人之行為的認定,有悖于刑法的“體系思維”。立法者應以“攜帶兇器盜竊”的立法目的——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法益——為立足點,緊扣這四個關鍵點按從客觀到主觀的認定順序,創制該法條

    宜賓學院學報 2015年3期2015-02-14

  • 尋釁滋事罪司法解釋中“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理解和認定
    款第四項規定,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節惡劣”;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情節惡劣”。關于“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理解,出現了不同的意見,僅在北京市轄區范圍內,不同檢察院、法院也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處理。本文以王某等四人尋釁滋事案、牛某尋釁滋事案為例進行討論,兼論與“持械”的異同。關鍵詞 尋釁滋事罪 司法解釋 兇器 持械作者

    法制與社會 2014年36期2014-10-21

  • 基于刑法修正案八的盜竊罪既遂未遂界定標準研究
    —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同時降低了盜竊罪的量刑——廢除了盜竊罪死刑。一時間,盜竊罪究竟屬于結果犯、行為犯、危險犯的說法眾說紛紜①,既遂、未遂的標準也有所改變,這在司法實踐中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筆者通過調查走訪浙江省某縣,對該縣2012~2013年刑事案件進行調研和統計,得出以下數據。2012~2013年浙江省某縣刑事盜竊案件統計情況由數據可知盜竊案件在刑事發案中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高達85.34%。入戶盜竊、扒竊(攜帶兇器盜竊由于其特殊性,故未進

    浙江警察學院學報 2014年4期2014-06-18

  • 簡論攜帶兇器盜竊
    100)簡論攜帶兇器盜竊孫陽(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湖北武漢430100)攜帶兇器盜竊與普通盜竊的主要區別在于“攜帶兇器”。攜帶兇器盜竊的認定應把握好攜帶和兇器這兩個方面。在已將特定物品認定為兇器的前提下,攜帶就是構成攜帶兇器盜竊的關鍵要素。攜帶兇器盜竊之攜帶是將某種物品帶在身上或者置于附近,保持該物品處于行為人現實支配之下的狀態。按照我國刑法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對攜帶的本質特征應從主觀和客觀兩方面來考量:在主觀方面,考量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和主觀認知

    湖北警官學院學報 2014年11期2014-04-07

  • 盜竊案件適用法律難點五人談*
    問題一:對“攜帶兇器盜竊”的理解與判定。實踐中,“攜帶”是否需有向被害人明示之意,“攜帶兇器”是否必須要求為了“盜竊”,一般作案工具能否評價為“攜帶兇器盜竊”中的“兇器”?謝望原: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的,當然就是攜帶兇器盜竊——因為法律對此已有明文規定,并不存在爭議。問題在于,如何正確理解“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我認為,對此應當注意以下幾點:首先,“攜帶”應當是隨身攜帶或者隨手可及。比如

    中國檢察官 2014年10期2014-03-11

  • 淺析盜竊罪的客觀方面
    對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這三種新列入的犯罪類型進行探討研究,結合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和多次盜竊等盜竊罪客觀方面的其他情形,從整體上把握盜竊罪罪狀表述的理論脈絡,使其更具體、更具可操作性,以期達到刑法在保護民生、保障人權的同時,準確打擊盜竊犯罪分子的目的。一、盜竊罪客觀方面的變化及表現形式《刑法修正案(八)》將盜竊罪客觀方面增至五種情形,除“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未作改變,“多次盜竊”可重新定義外,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這三種情形的具體認定、定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13年3期2013-08-15

  • 入戶盜竊行為的認定
    裝有匕首、砍刀等兇器的布袋。王某尋找到目標后,將自行車以及裝有兇器的布袋放在樓下,走上三樓意欲實施盜竊。王某準備打開房門進入屋內,卻因不熟悉該樓構造轉動了正門旁邊衛生間的房門,王某聽見屋內有聲音,遂走下樓去,屋內租住戶張某聽見房門發出聲響,便隨后追下樓來,對王某進行質問,王某見狀,便拿起自行車筐內的布袋逃跑,張某隨后追趕。在二人距離兩米左右的時候,王某為抗拒抓捕,從布袋內拿出砍刀,向張某揮舞,張某受驚嚇跌倒,王某遂成功逃脫。本文爭議焦點,行為人的行為能否認

    中國檢察官 2013年4期2013-01-31

  • “攜帶兇器搶奪”之認定
    馬玉?!皵y帶兇器搶奪”之認定馬玉?!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自1997年頒布以來,第267條第2款引起了理論與實務界的廣泛關注與討論。作者在梳理相關學說觀點的基礎上,立足犯罪體系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系統分析,認為“兇器”應當以可以產生足以使被害人產生畏懼心理為標志,“攜帶”應具有隨時使用兇器的可能性,并根據主客觀情況的不同分為五種類型對“攜帶兇器搶奪”進行了詳解。另外,“攜帶兇器搶奪”構成搶劫罪不應以數額較大為要件。搶奪;搶劫;兇器;攜帶;數額1997年《刑法》自

    黑龍江工業學院學報(綜合版) 2012年2期2012-12-08

  • 一起搶劫殺人案中 血跡搜索犬使用分析
    圍現場遺留物證和兇器的可能。為了以防漏查,4月11日上午,警犬中隊又派出8名警犬訓導員攜帶2頭血跡搜索犬對中心現場、外圍現場以及嫌疑人逃跑路線附近進行了第2次勘查和搜索,經過4個多小時的搜索,依然沒有發現嫌疑人遺留下兇器和其它痕跡物證。由此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應該是把作案兇器帶離了現場。于是警犬訓導員將此情況反饋給一同勘查現場的技術人員和偵查人員,并建議不必將堪查重點放在中心現場和外圍現場上。4月12日下午4時許,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3人對4月10日晚

    中國工作犬業 2012年10期2012-09-08

  • 攜帶兇器搶奪行為之研究
    50000)攜帶兇器搶奪行為之研究石艷芳(河南克謹律師事務所,河南 鄭州 450000)自1997年中國刑法中規定“攜帶兇器搶奪”以來,因理論與實踐的沖突,引起了法學界的廣泛關注,進而發展為一個研究熱點。研究主要是從理論上對“兇器”、“攜帶”的概念界定;對“攜帶兇器搶奪”的法理反思以及對2000年司法解釋的理解和反思等。鑒于此,通過對攜帶兇器搶奪行為的相關理論分析,希望能得出一些有用的理論。攜帶;兇器;攜帶兇器搶奪一、現行刑法對攜帶兇器搶奪的規定刑法第26

    湖南警察學院學報 2012年1期2012-04-12

  • 兇器未顯露在外的搶奪行為如何定性
    文◎李紅霞兇器未顯露在外的搶奪行為如何定性文◎李紅霞*本文案例啟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攜帶兇器搶奪中的“兇器”,是指在性質上或者用法上足以殺傷他人的器具,包括性質上的兇器與用法上的兇器。從該條法條性質及文義規定看,攜帶兇器搶奪并不要求行為人顯示兇器,更不要求行為人向被害人顯示自己攜帶了兇器。[基本案情]2010年4月至6月間,趙某某、鮑某某分別在河北省文安縣和天津市靜??h多次實施搶奪行為,每次搶奪均由鮑某某駕駛摩托車載趙某某尋找作案目標,當

    中國檢察官 2012年20期2012-01-28

  • 論搶劫罪的司法認定
    。四、關于“攜帶兇器搶奪”的定性問題《刑法》第267條第2款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此種罪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行為人必須實施了搶奪犯罪行為;第二,行為人必須攜帶有兇器。兇器的定義對本罪極為重要,它決定著案件的性質。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中對攜帶兇器搶奪而轉化為搶劫罪的情形包括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進行搶奪;二是行為人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攜帶其他器械進行搶奪。立法者之所以將攜帶兇器的搶

    法制與社會 2009年4期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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