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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提供商

  • 服務供應鏈知識共創的系統動力學建模與仿真研究
    務集成商、服務提供商與顧客在服務供應鏈知識共創中發揮的作用不明確,服務供應鏈中各主體的知識轉移能力對知識共創的動態影響機制不清晰。因此,服務供應鏈知識共創需要進一步研究。系統動力學是管理科學與系統科學交叉融合的學科,它將計算機仿真與系統理論緊密結合研究復雜系統的結構與行為。服務供應鏈知識共創是復雜動態過程,包含反饋和循環的系統,具備系統動力學建?;緱l件。因此,本文采用系統動力學方法研究服務供應鏈知識共創,構建服務供應鏈知識共創的系統動力學模型,深入分析服

    運籌與管理 2023年9期2023-11-06

  • 基于超模博弈的移動邊緣計算邊緣服務定價研究
    算中,邊緣服務提供商向移動用戶出售邊緣服務以支持其完成計算密集型任務[3-5](如自動駕駛、大型交互式游戲等)。 這是因為移動用戶受自身移動設備限制,計算和存儲能力有限,不能獨立完成這些任務。 邊緣服務提供商將邊緣服務(包括計算服務、存儲服務等)封裝到一起出售給移動用戶來賺取收益。 而移動用戶購買邊緣服務來滿足自己相應的需求。合適的邊緣服務定價方法不僅能提高邊緣服務提供商的收益水平[6],也能改善移動用戶的體驗,這對促進移動邊緣計算范式的發展和應用有重大意

    智能計算機與應用 2023年4期2023-05-18

  • 網絡服務提供商版權過濾義務合理性研究
    同時,網絡服務提供商“間接侵權+通知刪除規則”的義務承擔模式的合理性亦受到質疑。筆者認為當前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版權注意義務存在不足,應該設置合理的版權過濾義務加以平衡。1 網絡服務提供商版權注意義務的局限以往對于網絡用戶的侵權行為,我國通常依據“間接侵權”理論、“避風港規則”和“紅旗規則”認定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責任,但是鑒于新的網絡技術條件下,“通知刪除規則”的失靈以及“紅旗規則”的“應知”認定中不包括過濾義務,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版權注意義務存在不足。1.1 通

    河南科技 2022年18期2022-11-21

  • 碳減排外包下的契約優化與選擇研究
    第三方低碳服務提供商,其能夠提供專業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低碳減排服務[11]。例如北京藍星節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江西星火有機硅廠進行了技術改造,節能減排效果非常顯著;富士康集團作為代工企業,為其他企業提供生產過程中的節能減排項目,實現產品的低碳化。因此,有學者開始對第三方低碳服務提供商與減排企業的合作展開了研究。如項勇等[12]以低碳需求企業與節能服務公司研究對象,運用shapley值法對節能效益分配最佳比例進行了探討。Deng和Liu[13]通過將減排問

    運籌與管理 2022年6期2022-07-15

  • 隨機需求下的網約車平臺定價策略研究
    越來越多的服務提供商愿意與網約車平臺展開合作,網上約車的出行方式深受大眾喜愛,所以在網約車平臺快速發展的同時,如何合理定價顯得尤為重要.有關網約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網約車平臺定價方面,參文[2-6]分別從消費者需求、市場結構以及乘客和司機等不同角度,對平臺定價策略的影響進行了研究.市場需求方面,李寶庫等[7-8]假設需求遵循函數變化,而張愛鳳等[9]、Chua等[10]、曾偉等[11]和王文杰[12]等以隨機需求為前提,研究了供應鏈的最優決策.

    大連交通大學學報 2022年2期2022-06-11

  • 碳交易與消費者低碳偏好下低碳服務供應鏈收益共享契約
    服務,低碳服務提供商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例如龍門鋼鐵廠為了解決大量的能源消耗以及巨大碳排放問題,選擇西門子作為低碳服務提供商為其提供低碳減排服務。西門子根據龍鋼的實際情況,實施了燒結機變頻改造項目,以滿足龍門鋼鐵廠的低碳減排需求,雙方在實際合作中規定:龍鋼不需要對西門子的燒結機變頻改造項目提供任何前期資金投入,但合作后西門子將與龍鋼實行節能收益按一定比例共享的商業模式。該合作大大緩解了龍門鋼鐵廠資金和碳排放壓力,節能減排效果顯著,每年為龍門鋼鐵廠創造了9

    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 2022年1期2022-02-19

  • 4PL平臺與物流服務提供商合作演化博弈研究
    平臺與物流服務提供商的合作中,仍然存在合作模式單一、合作沖突難以消解、合作價值提升有限等問題。如菜鳥網絡在和中通等物流服務提供商合作中,物流服務提供商被賦予的任務可能是以配送端為主,這意味著物流服務提供商需要將客戶資源以及配送系統等重要商業信息交給菜鳥網絡,因此在合作中可能會面臨著訂單分配不合理、喪失行業話語權等合作沖突的問題。面對現實合作所面臨的困境,如何創造更大的合作價值,是亟須解決的問題。因此,在降本增效的條件下,本文將采用演化博弈的方法主要研究4P

    商學研究 2021年6期2022-01-21

  • 科技如何影響營銷組合中的人為因素
    ,并分別從服務提供商、員工內部營銷和消費者關系管理三個方面來關注。關鍵詞:科技;服務提供商;消費者服務;內部營銷;人為因素中圖分類號:F2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0298(2021)06(b)--03營銷組合即營銷手段是營銷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是一個公司在目標市場上為達到商業目標,根據經驗獲得顧客需求以及購買力的信息并憑借自己的商業價值,有計劃地組織一系列營銷工具的綜合運用。這一概念最早在1950年由哈佛大學教授尼爾·鮑勃采用

    中國商論 2021年12期2021-08-06

  • 考慮企業社會責任的按需服務平臺服務策略與協調研究
    服務平臺和服務提供商組成的按需定價服務市場,考慮按需服務平臺的企業社會責任和消費者對服務水平的敏感程度,在按需服務平臺采取峰時價格策略并向服務提供商提供固定傭金的情形下,構建以按需服務平臺為領導者的雙鏈兩階段博弈模型,分別在縱向合作與橫向合作情形下研究按需服務平臺和服務提供商的最優策略和利潤,在此基礎上,提出兩部定價-服務成本共擔契約,探討雙方利潤協調。研究發現:與雙鏈分散式決策情形相比,按需服務平臺和服務提供商之間的縱向合作能有效提高企業社會責任與服務水

    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1年3期2021-06-17

  • 市場服務主體視角下的旅游扶貧路徑選擇
    旅游產品/服務提供商的本土化、旅游產品/服務供應商向提供商轉型等三大擘畫,藉由“促培育”和“促轉型”的戰略舉措提高旅游地貧困居民收入,激活區域消費能力,以賡續或實現脫貧的可持續性。關鍵詞:旅游扶貧;市場服務主體;服務供應商;服務提供商中圖分類號:F59? ? 文獻標志碼:A? ? ?文章編號:1004-3160(2021)02-0110-11一、引言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2018年GDP、人均GDP分別達919281.1億元和

    湖湘論壇 2021年2期2021-03-30

  • 共享情境下服務提供商信任對重復使用的影響研究 ——技術信任的調節作用
    影響,其對服務提供商和共享技術平臺的感知在構建共享信任中有重要影響作用。共享技術平臺是用戶資源共享的核心媒介,用戶對平臺的技術信任成為降低風險感知、促進深度參與的重要基礎。共享平臺技術信任是指用戶對共享平臺的基礎設施和控制機制能夠支持其和服務提供方溝通、交易和協作的主觀信念。然而,現有共享經濟信任機制研究中,技術信任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同時,現有網絡信任研究,主要將技術信任視為構建初始信任的前置性因素[16],對重復使用過程中技術信任的作用研究不足。因此,

    預測 2020年6期2020-12-07

  • 論避風港協定的法律適用問題
    定了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侵權責任的標準和范圍。第512條提出了一個避風港協定,提出了保護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當其對自己侵權的事實沒有故意或過失,權利人通知網絡服務提供商,網絡服務提供商接到刪除通知后,及時刪除侵權內容的,不承擔侵權責任。正因如此,該協定也叫作“通知—刪除”原則。我國于2006年出臺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國外的立法進行了吸取和采納,并確定避風港協定的具體條款。隨后2010年,制定和實施了《侵權責任法》,其中第36條進一步完善該協定。到201

    法制博覽 2020年35期2020-11-30

  • 教育信息化產品和服務的生態發展研究
    態發展; 服務提供商; 案例研究[中圖分類號] G434? ? ? ? ? ? [文獻標志碼] A[作者簡介] 王飛(1977—),女,遼寧沈陽人。講師,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教育信息化、CSCL研究。E-mail:56334810 @qq.com。一、引? ?言教育信息化產品和服務是促進教育信息化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1]。近年來,國家已深刻認識到教育信息化產品和服務對教育信息化發展的重要性,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推動企業提供優質的教育信息化產品和服務,助

    電化教育研究 2020年10期2020-10-20

  • 2020年全球5G網絡基礎架構支出將翻倍
    19年通信服務提供商對5G網絡基礎架構的投資占無線基礎架構市場總營收的10.4 %。這一投資比例在2020年將達到21.3 %。對此,Gartner高級研究總監Kosei Takiishi表示:“隨著越來越多的通信服務提供商通過重新利用當前資產,優先處理5G項目,使無線基礎架構領域的投資繼續保持增長勢頭。早期的5G使用者正在推動通信服務提供商之間更大的競爭。此外,政府以及監管機構正在促進移動網絡的發展,并押注移動網絡將成為許多行業廣泛經濟增長的催化劑和倍增

    計算機與網絡 2020年15期2020-09-16

  • 傳統出版如何做好數字化轉型
    做強SP(服務提供商)和打造大IP(知識產權)。關鍵詞:數字出版;CP(內容提供商);SP(服務提供商); IP(知識產權)通信技術特別是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互聯網和智能終端的普及、數字產品加工能力的提升、人們閱讀習慣的改變,給傳統出版行業帶來了巨大沖擊,也使出版行業發生了深層次的變革。數字出版產品逐步從新鮮事物發展成為行業主流,中國數字出版產值在2009年實現了對傳統出版物的超車,2018年達到8330.78億元,比上年增長17.8%。與此同時,傳統出版

    錦繡·中旬刊 2020年3期2020-06-24

  • 論品牌出海服務型跨境電商運營模式
    鏈中的品牌服務提供商,詳細論述了提供品牌出海服務的跨境電商的業務模式,并對品牌出海服務型跨境電商以及中國企業品牌出海的未來發展提出相應建議。關鍵詞:服務提供商 跨境電商 運營模式 品牌出??缇畴娮由虅帐侵阜謱俨煌P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貿易活動。艾媒咨詢預計我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將在2020年達到12.7萬億元,跨境電子商務釋放出巨大的發展潛力,將成為我國外貿的重要增長點。一、文獻綜述跨

    中國經貿導刊 2020年2期2020-06-01

  • 多云,至關重要
    營商或托管服務提供商缺乏坦率的態度。過去,我們是通過防止整個網絡被癱瘓來保護我們自己,如今我們依然需要保護我們自己,但是方法變成了使用由不同運營商運行的多個數據中心,即多云。多云戰略以在多個服務提供商的云端上展開部署(或是保持能夠在多個服務提供商的云端上進行的能力)為開端。這意味著用戶要將軟件保留在AWS和Azure上,甚至可能保留在GCP上。用戶需要放棄使用任何可能會阻礙自己進行轉移的提供商服務,追求允許進行跨數據中心擴展的數據架構。單一云的優缺點依托單

    計算機世界 2020年9期2020-03-24

  • 安裝 “過濾器”:歐盟應對用戶生成內容版權侵權的解決方案
    線內容分享服務提供商安裝 “過濾器”。歐盟版權法改革的協商和談判過程,為在線內容分享服務提供商安裝 “過濾器”提供了方向性指引。小微企業、不以營利為目的開源軟件開發平臺等主體被排除在外,義務主體相較于歐盟 《電子商務指令》中主體被動的特點,呈現積極和主動的特征。法院應結合歐盟指令和歐盟法院的判例法綜合判斷在線內容分享服務提供商的行為是否構成向公眾傳播的行為。歐盟委員會指出安裝 “過濾器”具有可行性,實施過濾措施應符合適當性和比例性,通過在線內容分享服務提供

    法治社會 2020年4期2020-02-25

  • 2022年數據庫75%將部署在云平臺
    勢表明,云服務提供商(CSP)基礎設施和在該基礎設施上運行的服務正在成為新的數據管理平臺。圍繞云服務提供商的生態系統正在形成——該生態系統將各項服務集成到一家云服務提供商并具有云間數據管理的初期環節。而這也與本地部署的方式截然相反。在本地部署方式中,個別產品常常具有多重作用,但很少自帶支持與本地部署環境內鄰近產品進行集成的能力。盡管本地系統出現了一些增長,但這一增長很少來自于新的本地部署,而是一般來自于價格的增長和為避免風險而強制進行的升級。Femberg

    中國電子報 2019年48期2019-10-24

  • 托管數據中心或將抑制云數據中心發展
    訪問多個云服務提供商,使得托管數據中心成為一個具有吸引力的選項。數據中心工作負載正在發生遷移,但是遷移的目的地不僅僅是云端。它們正越來越多地轉向托管設施,以作為私有數據中心的替代方案。什么是托管數據中心托管數據中心設施,即“colo”是一個數據中心,企業可以在其中為他們購買的服務器和其他計算硬件租用空間,但是管理工作由托管服務提供商負責。托管服務提供商提供場地、冷卻、電力、帶寬和物理安全性。機架、機柜所需的空間或房間均為租用。許多托管服務提供商最初都是從托

    計算機世界 2019年29期2019-08-16

  • 最新調查:約三成云服務提供商正迅速改變其業務模式
    求,全球云服務提供商正在迅速改變其業務模式,以提供新的云基礎架構、應用程序和托管服務。據IDC的一項最新調查顯示,數字化轉型所帶來的云服務需求正在改變以業務為導向的解決方案的交付模式,為此服務提供商正不斷增加對新產品的投資力度,以滿足客戶對新基礎設施和應用程序的雙重需求,并通過云服務提供托管服務和專業服務。調查發現,除日本以外的亞太地區(APeJ)服務提供商正在迅速退出其傳統商業模式。本調查為新近推出《IDC Service Provider Pulse季

    計算機世界 2018年36期2018-10-15

  • Bespin Global再次入選 Gartner魔力象限
    日,云管理服務提供商Bespin Global宣布,今年再次入選Gartner公有云管理服務提供商(MSP)魔力象限,Bespin Global也是東亞(韓/中/日)地區唯一連續兩年入選該魔力象限的廠商。據悉,Gartner公有云MSP魔力象限的評選標準包括:是否具有公有云環境管理能力;是否具有運維資源和能力;是否具備能夠監控公有云環境以及計算云費用的云管理平臺;是否具有能夠設計云架構、遷移以及DevOps自動化能力等。

    中國計算機報 2018年16期2018-10-08

  • 美國消費者稱其應有權選擇“紙”或“無紙”
    金融機構和服務提供商那里接收到的文件是紙質的還是電子的文檔,83%的人認為不應該為選擇紙質文件而收取更多的費用。73%的消費者認同政府、銀行和其他組織希望說服他們實現無紙化,但這并不意味著要完全無紙化,因為如果有時他們想要一份紙質文件時,不得不自己在家里打印出來。事實上,68%的消費者認為他們更容易從紙質賬單上跟蹤開支和管理財務。72%的消費者認為宣傳“數字化對環境更友好”的機構和服務提供商實際是想省錢。57%的消費者相信,如果一個金融機構或服務提供商強迫

    造紙信息 2018年7期2018-09-10

  • 基于第三方物流參與的三級供應鏈協調機制研究
    業和TPL服務提供商共同建立的一種契約式的物流合作形式[4]。為增強核心產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物流需求企業在供應鏈上通過將物流業務交給TPL服務提供商,對其進行委托。由于TPL服務提供商自身特點,在物流方面具備較強專業優勢,尤其是信息優勢比較顯著,TPL服務提供商在實際操作時,如果能夠提高服務價格,就可以使收益顯著增加。如果TPL服務提供商對價格做出調整,對于物流需求企業來說,成本會大幅增加,在這種情況下物流需求企業則會改變運作方式,委托TPL服務提供商

    統計與決策 2018年14期2018-08-22

  • 各大計算機制造商與云服務提供商均采用NVIDIA GPU
    并被各大云服務提供商采用,以實現人工智能與高性能計算。Dell EMC、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華為、IBM與聯想均已宣布向其客戶提供基于Volta的產品。阿里云、AWS、百度云、Microsoft Azure、Oracle Cloud和騰訊云等提供商也已宣布推出基于Volta的云服務。在該產品得以廣泛采用的基礎上,NVIDIA還推出了針對NVIDIA GPU Cloud (NGC)容器注冊的全新軟件及工具,以助力科學家們輕松

    單片機與嵌入式系統應用 2018年1期2018-04-15

  • 網絡非中立下內容提供商與服務提供商合作策略研究
    非中立時與服務提供商的合作策略,研究了不同策略選擇對內容提供商廣告投放數量和利潤的影響,得出滿足兩者合作均衡策略的條件。研究表明:市場中存在雙寡頭內容提供商情形下,內容提供商與服務提供商的合作會擴大市場總需求,且隨著合作的內容提供商數量增多,市場總需求也隨之增大。服務水平增加值和單位服務成本會對內容提供商的合作策略選擇產生影響。服務水平增加值較小時,內容提供商都選擇不與服務提供商合作;當服務水平增加值較大時,內容提供商不會同時選擇與服務提供商合作,而是其中

    軟科學 2017年3期2017-03-31

  • 司法審查不是網絡服務商信息披露的必經程序
    能找到網絡服務提供商,要求其披露實際侵權人的網絡注冊資料。網絡服務提供商往往不敢,不愿,實際上也不會積極配合,而是要求權利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查決定是否需要披露相關信息,事實上把司法審查當成信息披露的必經程序。筆者認為,司法審查不是信息披露的必經程序。一、現行法律、司法解釋沒有把司法審查作為信息披露的必經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6]11號,簡稱“網絡著作權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提供內

    中國知識產權 2017年3期2017-03-21

  • 競價排名中搜索引擎的義務與責任
    法律性質、服務提供商(百度等搜索引擎)的合理注意義務及其侵權責任認定,以期能對相關問題的解決提供法律幫助。競價排名;搜索引擎;侵權競價排名的法律性質問題是判斷服務提供商所負義務的前提。目前學界有兩種主張。一些學者認為競價排名不是商業廣告,服務提供商所負義務僅限于接到侵權通知后的刪除或斷開鏈接義務。一些學者認為競價排名是商業廣告,可以將競價排名類推于傳統的廣告位競價,客戶選擇關鍵詞實際只是確定了自己在搜索結果中的位置。服務提供商作為廣告發布者,其對于網絡關鍵

    法制博覽 2017年36期2017-01-27

  • 為何互聯網平臺責任越來越嚴
    以分為平臺服務提供商提供的內容或內容服務,以及第三方提供的內容或內容服務。非內容提供商較為典型的是提供接入服務或其他后臺技術服務的公司,內容提供商是做內容或向人們提供信息服務的。內容提供商在自己的平臺上,會為用戶提供自己采寫的新聞、花錢購買的音視頻節目等,也會允許用戶或其他第三方在自己的平臺上發布內容?,F在的社交媒體上的內容,則幾乎全部由用戶提供?;ヂ摼W產業在早期發展階段,比如20年前,甚至30年前,政府對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內容監管要求,或法律對互聯網服務

    法庭內外 2016年10期2017-01-09

  • 聯合契約下云計算服務供應鏈協調研究
    內容為應用服務提供商(ASP)和基礎設施提供商(AIP)組成的二級云計算服務供應鏈協調問題。首先在云計算市場下,建立了無契約下供應鏈模型,并對供應鏈協調進行了分析。然后,模型中引入了收益共享契約和懲罰契約,建立了收益共享契約和懲罰契約聯用的供應鏈模型,并進一步分析了此時供應鏈的協調。最后通過數值分析驗證了相關結論。云計算;供應鏈協調;收益共享契約;懲罰契約1 引言近幾年,云計算逐漸崛起,其為人們提供的服務主要有三種: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平臺即服務(

    物流技術 2016年5期2016-10-29

  • 物流服務提供商關系協調的博弈分析
    77)物流服務提供商關系協調的博弈分析■ 程靜副教授(西安外事學院商學院西安710077)內容摘要:本文應用博弈分析理論對物流服務商之間的合作進行研究,分成合作配送和不合作配送兩種情況進行討論。研究發現,合作配送可以增加物流服務商的利潤。文章采用納什討價還價模型得到最優轉移價格,實現物流服務商之間利潤協調,并進行數值模擬對研究結果進行驗證。關鍵詞:博弈納什討價還價模型物流服務提供商協調目前,國內快遞行業處于低價無序競爭狀態,服務商依賴低價來確保競爭優勢。為

    商業經濟研究 2016年12期2016-09-01

  • 文化企業營銷服務提供商競爭博弈模型研究 ——基于個性化需求與服務延遲視角
    化企業營銷服務提供商競爭博弈模型研究 ——基于個性化需求與服務延遲視角范群林,邵云飛 (重慶理工大學 ,重慶,400054)[摘要]本文主要研究服務水平對整合營銷(IM)服務提供商競爭策略的影響,構建定制營銷(CM)服務與IM服務博弈競爭模型,研究在CM實施周期和IM服務種類數確定的情況下,IM存在服務延遲時服務提供商的競爭博弈行為。結果顯示,市場僅存在一種均衡狀態,即價格競爭均衡。在該均衡結果中,IM服務提供商遵循“最大差異化”原則,僅提供一種標準化服務

    產業經濟評論 2016年3期2016-06-12

  • 基于服務提供商視角的供應鏈非透明銷售策略研究
    1)?基于服務提供商視角的供應鏈非透明銷售策略研究劉 蕾1,3,鄢章華2,白世貞2(1.哈爾濱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哈爾濱黑龍江 150025;2.哈爾濱商業大學管理學院,哈爾濱黑龍江 150028;3.哈爾濱工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哈爾濱黑龍江 150001)摘 要:作為極具時代特征的營銷方式,非透明銷售在實踐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受到學術界和業界的廣泛關注。不僅是服務集成商,越來越多服務提供企業也加入到開設非透明銷售渠道的行列中。為指導服務提供商科學開展非透

    山東財政學院學報 2016年2期2016-04-11

  • 試論網絡服務提供商對網絡謠言的刑事責任
    ?試論網絡服務提供商對網絡謠言的刑事責任魏林夕(中南民族大學 法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4)網絡謠言作為一個網絡毒瘤,急需完善的法律法規來治理。2013年頒布的《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打擊網絡謠言犯罪、整頓網絡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其中所列舉的網絡謠言犯罪行為適用的罪名,以及第八條“共同犯罪”的規定,為網絡服務提供商對網絡謠言承擔刑事責任提供了法律依據。網絡謠言;網絡服務提供商;刑事責任一、網絡謠言與網絡服務

    長春師范大學學報 2016年9期2016-03-29

  • 網盤服務提供商的版權侵權責任研究
    7)?網盤服務提供商的版權侵權責任研究解晨曦(揚州大學 法學院,江蘇 揚州225127)摘要: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普及,直接追究侵權人個人責任十分困難,因此追究網盤服務提供商的“間接侵權”責任已成為新的訴訟途徑,但由于“避風港原則”的庇護,該間接侵權責任很難認定。隨著司法實踐的推進,“紅旗標準”成為認定網盤服務提供商是否具有主觀過錯以及其間接侵權責任的重要依據,也為網盤服務提供商承擔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提供判斷的基礎。關鍵詞:網盤;服務提供商;間

    鎮江高專學報 2016年3期2016-02-14

  • 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合理審查義務
    興)論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合理審查義務毛倩倩(314001 嘉興學院南湖學院 浙江 嘉興)網絡服務提供商一般可以分為網絡內容服務提供商和網絡中介服務提供商,網絡中介服務提供商又分為網絡接入提供商和主機服務提供商。網絡內容服務提供商應承擔嚴格的事先審查義務,如果沒有做到事先審查造成了侵權后果就要承擔相應責任。根據現有的技術條件,對主機服務提供商要求承擔合法性審查義務不可能也不現實,最多承擔低層次、有限的合法性審查義務。網絡內容服務提供商;主機服務提供商;合法性審

    職工法律天地 2016年8期2016-01-31

  • 2015年趨勢觀察:統一通信
    何看待通信服務提供商轉向以軟件為中心的網絡調查訪問了電信行業多個層面的高管。我們的調查發現,高管們的意見比較一致——這種轉變為運營商的采購和網絡運營帶來了巨大挑戰。通信服務提供商及其供應商一致認同網絡轉向軟件中心化的趨勢不可避免;這是一件好事,但需要花很長的時間。通信服務提供商安裝的網絡規模相當龐大,再加上其龐大的員工規模以及以往的運營慣性,這些因素都會拖延商用時間表。通信服務提供商并不想什么事情都依賴供應商,很多通信服務提供商自己研究SDN和NFV技術。

    電信工程技術與標準化 2015年2期2016-01-04

  • 如何打理虛擬網絡功能帶來的安全風險
    起來。通信服務提供商(CSP)首先需要選擇可以提供NFV的合適的合作伙伴。還需要一些很適合實施VNF的網絡環境。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通信服務提供商必須首先評估合作伙伴提供的NFV應用。有很多VNF合作伙伴可以選擇,包括:領先的網絡設備提供商(NEP):一般情況下,通信服務提供商會從這些領先的網絡設備提供商中選擇合適的網絡基礎設施,比如愛立信公司、思科、華為、阿爾卡特朗訊、諾基亞以及瞻博網絡。所有這些頂級網絡設備提供商都有各種不同的策略來幫助他們的客戶遷移或者

    計算機與網絡 2015年2期2015-12-27

  • 金雅拓攜手三星在歐洲首推創新型安全解決方案Samsung Pay
    終與各支付服務提供商緊密合作,積極推動Samsung Pay在歐洲的推出。金雅拓Allynis可信服務中心為一站式連接,幫助支付服務提供商們加速移動支付服務的推出,包括提供簡化的用戶注冊和服務安裝體驗,以及在整個生命周期進行證書管理或令牌化服務。增加新的支付服務提供商的過程得到了極大簡化,省去了大量IT方面的新投入,快速地提供流暢的用戶體驗,并適用于所有移動終端不同安全模式。

    數字通信世界 2015年9期2015-04-05

  • 為了應對年營收增長不到2%的局面,通信服務提供商打造創新資本支出
    局面,通信服務提供商打造創新資本支出【編者按】OVUM是一家在世界電信產業界富有權威性的獨立/中立咨詢顧問公司; 從事信息通信技術(ICT)商業策略研究,研究領域涉及電信、IT、廣電及互聯網4大領域。OVUM擁有30年協助全球電信業制定策略、規劃及國家電信法規的豐富經驗。OVUM全球電信研究報告在大量有關情報研究的基礎上從商業的角度對運營商的網絡投資及運營、業務創新、營銷策略、 政策法規、客戶市場需求、新興技術和前景預測,幫助運營商在不斷變化的政策環境和市

    電信工程技術與標準化 2015年3期2015-03-24

  • 通信服務提供商不是網絡資本支出的唯一消費大戶
    通信服務提供商不是網絡資本支出的唯一消費大戶通信服務提供商并不是唯一建立運營商級網絡的大型服務提供商。在過去幾年,兩個相鄰市場作為顯著玩家出現在整個通信行業?;ヂ摼W內容提供商的主要業務在于創建、存儲和傳播數字信息;我們跟蹤了谷歌、亞馬遜、百度、IBM、惠普等玩家。它們的主要支出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數據中心基礎設施、內容、和軟件開發,同時還投資光傳輸等相關領域,甚至固定寬帶網絡(谷歌)。第二個相鄰市場網絡中立型提供商包括專業鐵塔提供商(比如Crown Castl

    電信工程技術與標準化 2015年3期2015-03-24

  • 2015年趨勢觀察:亞太地區跨國公司企業服務市場
    該地區電信服務提供商來說是一個有吸引力的命題。雖然這為一些服務提供商打開了新的機遇之門,但絕大多數服務提供商發現這個命題相當具有挑戰性。許多服務提供商現在要面對具有更廣泛能力和經驗以及更大規模的競爭對手。電信服務提供商在ICT領域的實驗和探索并不是很起眼。然而,這些經歷能提供有價值的見解和經驗教訓。最大的經驗教訓之一是,許多電信運營商認為ICT應該是一個單一、連貫的策略,這是極其危險的且具有誤導性。在ICT領域有許多專業個體需要特定的技能和能力——ICT遠

    電信工程技術與標準化 2015年7期2015-03-24

  • 投資自動化生產流程的10大理由
    和包裝印刷服務提供商正被許多問題困擾。在將高利潤率的增值服務轉化為新的盈利點,以及讓自動化生產流程實現高效率和低成本的過程中,印刷服務提供商們備感壓力。實現自動化是條捷徑。不少企業也發現了這一點,紛紛在印刷生產各環節(如活件提交、印前、印刷、印后、管理、發貨等)推進自動化進程。盡管如此,在整個印刷生產流程中,仍有許多需要人工干預的地方。因此,投資自動化生產流程就顯得越來越重要。那么,投資自動化生產流程究竟有哪些好處?本文列舉了10大理由。1.減少體力勞動如

    印刷技術·數字印藝 2014年9期2014-10-21

  • 新加坡修法應對網上版權侵犯
    ,強制網絡服務提供商屏蔽涉嫌侵權的網站或刪除有侵權內容的網頁。在新加坡現行法律規定之下,版權所有人如果發現被侵權,可以向網絡服務提供商發出通知,要求對方屏蔽侵權網站或將涉嫌侵權的網頁刪除。如果網絡服務提供商不照辦,版權所有人可以起訴其侵權,不過并沒有規定網絡服務提供商必須照辦。在現實中,由于這樣的版權官司耗時費力,幾乎沒有人愿意嘗試以此途徑來維護自己的版權。新法規定,版權所有人申請禁令時不必先證明網絡服務提供商侵權。新加坡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說,修改后

    出版參考 2014年14期2014-08-30

  • 打破提供云服務的障礙
    話題,托管服務提供商(MSP)現在正向越來越多的客戶提供云服務。根據ESG最近一項對云的分析指出,60%的終端用戶受訪者目前正在使用云或者是在部署云戰略。備份和災難恢復即服務是云領域發展速度較快的一個細分市場,托管服務提供商及其客戶正在迅速利用這些產品。面向托管服務提供商的靈活的云BaaS模式從終端用戶的角度來看,云BaaS的誘惑力簡單而直接:他們可以遷移到一個容量使用模式,只需要支付所需的容量,而不是提前支付他們預計未來所需的容量。這筆預算從資本支出變成

    計算機與網絡 2014年6期2014-04-15

  • 考慮響應時間的信息系統運維服務的動態定價研究
    息系統運維服務提供商的最優定價和利潤.1 不完全信息下信息系統運維服務動態定價的納什均衡模型1.1 信息系統運維服務動態定價模型描述假定市場中只有兩家信息系統運維服務提供商:提供商A和提供商B,雙方同時或先后定價,它們提供的服務和產品同質,兩家提供商的成本函數也完全相同:生產的邊際成本等于單位成本C.市場需求函數Q=(a-P)/b是線性函數,相互之間沒有任何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串謀行為,即提供商A制定該產品或服務的價格時,認為其他提供商的價格不會因該提供商的定

    江蘇科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14年3期2014-02-28

  • DMCA下的故意視而不見原則之證偽
    be等在線服務提供商提供激勵,為了獲取免責,在線服務提供商應配合權利人阻止版權侵權行為。但權利人與服務提供商的斗爭并未因此停止。2007年,美國媒體巨頭Viacom公司就其擁有版權的大量視頻片段受侵權而向YouTube主張10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在二審中,Viacom主張YouTube對網站中的侵權活動故意視而不見。第二巡回法院認為,故意視而不見原則有可能在DMCA中適用,但第二巡回法院并沒有就故意視而不見原則如何在DMCA下適用給出詳細的指引。Eric G

    知識產權 2014年11期2014-02-03

  • 認知無線網絡中基于代理的動態頻譜交易算法
    一個主用戶服務提供商與多個次用戶之間的頻譜共享問題,其中,多個次用戶相互競爭獲得主用戶服務提供商的授權頻譜。但是該方案沒有考慮主用戶在頻譜交易過程中的利益得失情況,也就無法從根本上保證主用戶共享頻譜的意愿。而貝特朗(Bertrand)博弈[11]的頻譜交易算法研究了多個主用戶服務提供商與一個次用戶服務提供商之間的頻譜共享問題,其中,多個主用戶服務提供商競相出售空閑頻譜給次用戶服務提供商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該方案并沒有考慮次用戶服務提供商所獲得的頻譜在各

    通信學報 2013年3期2013-10-29

  • 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物流委托代理風險分析
    方,而物流服務提供商則是代理方,通常也稱之為第三方物流。在物流委托與代理關系中,物流服務提供商根據物流活動要求,利用專業優勢和系統原理,通過市場機制建立聯結契約,在全社會范圍內對物流要素進行優化配置,為物流服務委托方提供個性化物流代理服務,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物流要素效率。但由于信息不對稱,物流服務提供商更清楚自己物流服務的能力、成本,并且因為專業分工也更了解影響物流服務的外生變量,這些因素又直接決定物流服務提供商的努力程度,而這也是物流服務委托方所不能觀察

    財會通訊 2012年23期2012-06-21

  • 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著作權侵權刑事責任問題研究《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相關規定評析
    左玉茹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著作權侵權刑事責任問題研究《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相關規定評析文 / 左玉茹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侵害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首先由民事法律來進行調整。但是,當侵犯著作權達到一定社會危害程度,則構成犯罪,進入刑法的視野。1姜偉, 張為安, 元明. 知識產權刑事保護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5(1): 185.根據我國《刑法》第217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

    電子知識產權 2011年4期2011-04-03

  • Broadcom幫助中國加速10 Gbit/s EPON的大規模部署
    與中國電信服務提供商和多重服務運營商(MSO)合作擴大了10G EPON的現場試驗規模。Broadcom已經與全球領先服務提供商和系統廠商合作,成功促成了IEEE 802.3av 10G EPON標準的正式生效,并對該技術進行了互通性測試、多種實驗室試驗以及初步的現場應用。10G EPON應用試驗和發展的下一個階段將涉及大型電信服務提供商和一些關鍵的多重服務提供商。中國是10G EPON部署的先行者,而Broadcom對該技術進行的廣泛測試將有助于確保服務

    電信科學 2010年10期2010-04-05

  • 電信增值信息服務若干問題研究
    客滿意度;服務提供商/內容提供商〔中圖分類號〕G25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821(2009)11-0182-04A Study of Communition Information Value-added ServiceWang Chuanlei1,2 Tan Xing3 Zheng Hongjun3(1.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現代情報 2009年11期20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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