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德
圖示-美國囚犯勞工正在工作
所謂的監獄囚犯勞工問題,常常是美國當局用來攻擊中國人權狀況的一根大棒。這也給人們造成一種誤解,似乎美國國內根本不存在此類問題。
其實不然。美國聯邦政府和私人企業早已公開雇用囚犯。美國監禁率為全球之冠,囚犯人數已高達200萬。經濟擴張,失業率低,正好利用囚犯補充勞動力的不足,簡直是天賜之便。
在離開墨西哥邊境不遠的南加州歐泰山腳下一排矮廠房里,身穿藍色制服的工人在操作縫紉機,縫制圓領衫,回收舊車胎,釀造啤酒,或是焊接酒槽。廠房里播放著披頭士樂隊的《太陽出來了》等樂曲。表面上,這里跟普通工廠沒有什么兩樣,所不同的是車間里偶有武裝警衛巡邏。廠外有五道鐵絲網,四道檢查身份的崗哨,兩座淹塔,和一道五萬伏高壓電網。
每天約有100名來自理察·唐諾萬教養院的犯人到這里三家私人工廠之一來做工。他們當中有判決了的殺人犯、搶劫犯。他們每小時賺575美元---加州的最低工資。不過只有一小部分能夠裝進自己的腰包。
全美國現有8萬囚犯從事傳統職業,替政府或者私人公司做事,每小時工資從25美分到7美分不等。他們干的活從制造電腦線路板,到做家具,工種繁多。有37個州讓私人企業雇用囚犯,它們大多是小公司。90年代初,大公司如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和微軟都曾雇用過囚犯。但是被曝光后,大多停止雇用,只有少數零售商如"目標"仍然用雇用囚犯的供貨商。囚犯就業的比例不算高,多數州在10%以下,超過10%的只有夏威夷、明尼蘇達等11個州。其中以緬因州的比例最高,囚犯中,有776%就業。
另外,聯邦政府雇用2.1萬名囚犯,兩年來,增加了14%。
囚犯勞工在美國并非今天才有。早在19世紀初就已經開始了。那時,犯人為私人企業做工,沒有工資。工作條件惡劣,有數以百計的犯人死于工傷事故。工會和主張監獄進行改革的人,要求廢除囚犯勞工。
1934年,監獄官員鑒于監獄騷動不安情況加劇,建議搞勞動計劃。1979年,國會通過法案,允許私人公司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雇用囚犯。近20年來,這項計劃一直規模很小。但是80年代嚴厲的反毒和判刑方針使囚犯人數10年來增加了80%。與此同時,經濟形勢良好,失業率低,勞工緊缺。企業開始向監獄要勞力。
本來,囚犯從事生產勞動,有利于他們的改造;學得生產技術,也有利獲釋后維持生計,并非壞事。美國的經驗也表明從事過生產勞動的囚犯,再犯的比率比較低。為什么美國一直在做的事情,卻去指責別人不能做,做了就是侵犯人權。美國在人權問題上搞雙重標準,這又是一個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