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慧生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專利制度的國家之一。1787年9月制定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1條第8款第8項即明確規定:“為發展科學和實用技術,國會有權保障作者和發明人在有限的時間內對其作品和發明享有獨占權?!边@也是《美國專利法》的立法依據。
第一部《美國專利法》于1790年4月10日由美國總統簽署?,F行專利法于1952年制定,之后于1984年和1994年做過兩次重大修訂。1999年11月29日時任美國總統的克林頓簽署了《美國發明人保護法》,其中多項重要條款直接列入專利法,包括將完全審查制度改為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等。2005年6月9日,美國國會開始正式討論《2005年專利改革法案》,該法案包括10多條修訂內容,其中最重要的是“改先發明制為先申請制”以及“所有申請均適用18個月公開的規則”。如果此次改革法案能獲準通過,美國專利制度將迎來繼1952年專利法之后最重要、最復雜的修訂。
美國專利局于1802年成立,當時為國務院直屬部門,承擔專利相關事務,19世紀初,商標事務亦納入專利局的轄權范圍。1975年,經國會批準,美國專利局更名為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2000年11月,根據《美國發明人保護法》,美國專利商標局被確立為商務部下屬的績效單位,以更加商業化的方式運作,在人事、采辦、預算以及其他行政職能上享有實質性的自治管理權。其主要辦公機構現位于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城的卡萊爾地區。
主要職能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主要職能包括:
(1)專利授權與商標注冊;
(2)為發明人提供與其專利或發明、產品及服務標識相關的服務;
(3)通過實施專利與商標等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管理專利、商標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事務,并向總統和商務部長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為增強國家經濟實力出謀劃策;
(4)為商務部和其他機構提供涉及知識產權事務的建議和幫助;
(5)通過保存、分類和傳播專利信息,幫助、支持創新和國家科技發展。
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
(一)機構設置
作為美國商務部14個下屬局之一的美國專利商標局為非商務實體局長經美國參議院批準后由總統任命,同時兼任商務部主管知識產權事務的副部長,根據局長提名,由商務部部長委派一名主管知識產權事務的商務部助理副部長兼任美國專利商標局副局長。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機構設置如下。
1專利局
負責專利審查及相關事務,所屬部門包括①發明人協助計劃辦公室:②專利審查政策部,下設國際聯絡辦公室,專利審查程序手冊辦公室、專利法律管理辦公室,PCT法律管理辦公室和申訴辦公室;③專利業務部,下設專利審查組(負責發明、外觀設計和植物專利的審查工作)與專利出版物辦公室:④專利資源與計劃部,下設專利計劃與能力分析辦公室、專利資源管理辦公室以及檢索與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
2商標局
負責商標注冊及相關事務,所屬部門包括①商標審查政策部,下設注冊后辦公室、申訴辦公室、商標協助中心和商標程序控制辦公室,②商標業務部,下設使用意圖(intent—to—use)辦公室、審查前辦公室、商標公告辦公室、商標法辦公室和商標服務辦公室。
3總法律顧問部
主要任務是作為局長的法律顧問,處理針對招聘和培訓方面的申訴,提供法律咨詢,對美國專利商標局作出的各項決定實施法律審查,在行政特別法庭為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供辯護。下設普通法辦公室、知識產權法和律師辦公室、專利申訴和抵觸委員會、商標審理和申訴委員會以及人員招聘和培訓辦公室。
4國際部(外事主管部)
國際部下設國會關系處、國際關系處和執法維權處,職能分別是保持與國會的關系、處理國際事務以及在世界范圍內維護美國知識產權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5財務與行政管理部
負責美國專利商標局人力資源、合作計劃、財務管理、采購、基建和管理服務,所屬部門包括:①財務與審查處,下設合作計劃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和采購辦公室,②管理處,下設人力資源辦公室、行政管理服務辦公室和公民權利辦公室,③基建處。
6信息部
主要負責制定戰略性信息計劃和運行預算,開發和維護自動化信息系統,管理計算機設施、設備和通信網絡,為重建業務流程提供技術和技術發展方向指導,對所屬機構提供政策指導等。下設首席信息官辦公室、系統開發與維護辦公室、客戶信息服務辦公室、IT業務和客戶支持服務辦公室以及結構、工程和技術服務辦公室。
7專利公共咨詢委員會和商標公共咨詢委員會
根據《美國發明人保護法》,美國專利商標局設立專利和商標兩個公共咨詢委員會,為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供專利和商標的預算和管理方面的建議。每個委員會分別由12名成員組成,其中9名由商務部長任命,3名由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任命,他們分別是美國專利商標局各類用戶和工會的利益代表。委員會的工作是負責檢查美國專利商標局在政策、目標、績效、預算及費用收入等方面的執行情況,就上述事務向局長提供咨詢意見,并在每財年結束后60天內編制年度報告,提交總統、商務部長及國會司法委員會。
[二]人員編制
美國的專利審查制度正式建立于1836年7月4日。當時,美國專利局約有6名工作人員,其中審查員只有1名。1936年,專利局雇員發展至1338名,其中668名審查員。2006年,美國專利商標局共有8189名聯邦雇員。
(三)收支狀況
美國專利商標局是一個不依賴稅收、完全自收自支的機構,其可持續運轉源于堅實的財政和行政管理基礎。近年來,美國專利商標局致力于貫徹實施其《21世紀戰略計劃》,旨在實現以質量為核心、高產出、高市場導向型知識產權制度的目標。
近年來,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財政經費呈逐年上升趨勢。依照美國參眾兩院共同通過的“延續性決議。(continuingresolution),美國專利商標局2007財年的總預算額將達到17.71億美元,同預期收入基本持平。2007年2月5日,美國現任總統布什在《2008財年聯邦預算請求案》中宣布,2008財年美國專利商標局財政預算請求為19.16億美元。新增資金將主要用于聘用更多的審查員、更新電子專利申請和處理系統、完善質量保證項目、提高審查員考核認證和再認證的標準以及促進美國專利商標局縮短審查周期并提升辦公質量。
(四)統計數據
近年來,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審查質量、工作業績和電子政務等方面碩果累累,已全面達到美國政府《1993年績效與結果法案》提出的總體要求。2006財年,美國專利商標局共結案33.2萬件專利申請,創歷史新高:錯誤率僅3.5%,為歷史最低水平。全年共受理專利申請443652件,較上年增長8.3%,其中發明專利415551件,外觀設計專利25833件,共授權183187件,同比增加10.7%,其中發明專利162509件,外觀設計專利19072件。14.1%的專利申請經由電子途徑提交,超出10%的預定目標。表2、表3是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的1996~2006年美國專利申請總量、PCT申請量與GDP統計、美國發明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