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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留城定居研究綜述

2012-04-12 06:54付方勝魏倩倩
關鍵詞:戶籍制度農民工研究

付方勝,魏倩倩

(河海大學 社會學系,江蘇 南京211100)

一、農民工留城定居基本情況

20世紀70年代末,伴隨著改革開放和戶籍制度的松動,農村勞動力不斷涌入城市,形成了一個特殊的群體,即農民工。據統計,2011年我國流動人口總量達到2.53億,其中外出農民工1.59億,相當于城鎮總人口的23.0%。①中國城市發展報告 (2012)[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關于農民工的稱呼還有諸如打工仔 (妹)、外來務工人員、城市新市民等,這些稱謂都顯現出了市民和農民工之間難以消融的社會距離 (盧國顯,2006;王毅杰、王開慶,2008)。[1,2]同時,也揭示了農民工身份的二重性或邊緣性,即身體游離于城市和農村之間,工作夾在務農和非農之間,這本身就是一種勞動過程和身份不斷被異化的表現。異化的結果導致了農民工成為“觀光者”“貢獻者”,而很難去分享城市化和現代化帶來的成果。農民工較低的留城定居行為就是這種貢獻與所得失衡的具體表現之一。學界調查表明,相當一部分農民工是有強烈的留城定居意愿 (王奮宇、李路路,2003)。[3]但是,他們實際留城定居情況卻不理想??傮w來說,自1990年以來,每年有5000萬~6000萬農民工進城,但是僅有約20%長期居住在城市 (馬九杰,2003);[4]從局部來看,以上海為例,大約有10%~15%的外來人口會穩定地留下來 (任遠,2006)[5]。

劉傳江把我國的城市化路徑描述為:由農民到農民工,從農民工再到工人和市民的過程 (劉傳江,2008)。[6]其中,留城定居是農民工實現市民化的必需環節??墒怯捎诜N種因素,他們的定居意愿難以滿足。導致了與外國相比,我國的人口流動、遷移呈現出一種特殊化的路徑。有學者把我國的人口流動和遷移描述為是一個既有流出又有回流的過程 (蔡昉,2001),[7]如同“鐘擺現象”(周大鳴,2005),[8]即年輕時外出打工,年齡大了以后返鄉 (李強,2003)。[9]

從上文數據可以看出,農民工留城定居的現實狀況并不是很樂觀。而今隨著經濟發展的推進,農民工留城定居意愿和留城定居行為之間的差距并沒有縮小,反而有逐漸擴大的趨勢。留城定居意愿的難以滿足,很可能會給社會管理與穩定造成一定的負面效應。同時,他們在是否留城定居上的抉擇,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城市化進程與質量 (王春光,2006)。[10]因此,分析影響農民工留城定居的因素,對我國的城市化演進、社會的穩定以及我國的社會管理創新有著重要的啟示性作用。

二、農民工留城定居的影響因素

西方有關人口流動與遷移的理論,如推拉理論、預期收入理論、二元結構理論等,對我國農民工流動、遷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本文在借鑒西方理論的基礎上,直接以影響農民工留城定居行為的因素為切入點,梳理已有研究成果,依照一種全新的路徑分析,即從制度、人口學特征、人力資本、社會經濟因素和心理因素五個維度,來對前人的研究進行述評,以期更加符合我國現實。

(一)制度層面

在制度維度中,學者們多是從戶籍和附屬其中的相關福利制度,以及農村土地承包制度來分析農民工留城定居,認為一定的制度安排影響了農民工在城市定居 (熊易寒,2012)。[11]

戶籍制度是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曾對計劃經濟的發展起到過巨大的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戶籍制度的負面效應越來越凸顯。實踐表明,中國農村人口城市化的最大障礙就是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戶籍制度把勞動力市場劃分為首屬勞動力市場和次級勞動力市場,即農民工的就業領域是與市民相分割的二元勞動力市場中的邊緣性市場 (王毅杰,2005;李春玲,2006)。[12,13]這就導致了農民工只能從事臨時性的、不穩定的工作,即以3D (difficult、dirty、dangerous)工作為主 (熊易寒,2012)。[11]這種附加于戶籍制度之中的勞動力市場分割,無形中給農民工貼上了低人一等的標簽,并把農民工看作是與城市市民相區別的另類人。這種制度性差異具體表現在二者享受福利待遇的多少甚至有無。正如李強把戶籍制度看作是一種“社會屏蔽”制度 (李強,2002),[14]把城市居民緊緊地保護在“福利城堡”里,而將生存在城市的農民工屏蔽在分享城市資源之外。如果這種病態現象進一步發展,則會造成令人擔憂的“馬太效應”。因此,戶籍制度以及附屬于其中的福利制度在阻擋著農民工留城定居。但是也有學者認為,隨著國家對農民工群體重視程度的提升以及戶籍制度改革的深入進行,制度性的約束作用在農民工的認知中已經被弱化。因此對農民工定居城市的阻礙作用是有限的和有條件的,不是首位的 (朱宇,2004;葉鵬飛,2011)。[15,16]

戶籍制度是對農民工利益的“剝奪”,而土地承包制度對于農民來說則是一種補償。土地對農民及農民工來說,具有生產和保障的雙重功能。務農時土地可以滿足農民工的基本生存,當農民工返鄉時又提供了一道生存保障,成為回流農民工生存和養老的重要物質依托 (李強,2003)。[9]并且,土地承包制度和農村中的社會網絡往往構成農民工回流到農村的最大拉力 (吳興陸,2005;熊彩云,2007;郭星華、王嘉思2011)。[17~19]當農民工在城市沒有好的謀生工作時,他們在農村的土地往往扮演著救命稻草的角色,幫助其解除回鄉后生存的后顧之憂。但是,過去有些地方以農民工進城務工為由,私自收回承包地;有的地方由于土地流轉不暢通,而出現斷鏈等現象。這些行徑直接切斷了農民工回鄉的“命根子”。為此,政府對土地承包和流轉制度也給予了很大的重視,在不斷地對農村土地制度進行完善和改進 。這不僅增加了農民工在選擇“留城定居”還是“返鄉”上的自由,而且對社會的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人口學表征

制度性的限制對農民工的影響是普遍性的,但是這種限制沒有導致所有農民工全部留城定居或者返鄉,這表明還有可能存在一些個體性的因素在發揮作用。其中人口學特征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比如年齡、性別、婚姻狀況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農民工的抉擇。

從年齡的維度來看,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項數據顯示,50歲以上的農民工只有15%想在城市定居,40~50歲的比例為21%,30~40歲的為37%,20~30歲的為45%,20歲以下的高達61%。從數據中,可以看出年齡與農民工留城定居具有負向關系,即年輕的農民工更期望在城市定居 (王 毅 杰,2005; 譚克儉,2007)。[12,20]這是因為年輕人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對新事物的適應性更強;同時年輕人在農村務農時間較短,甚至新生代農民工幾乎沒有務農經歷,他們更容易對城市生活和文化產生好奇,這無形中影響了他們對農村的態度,導致其對城市的認同超過了對農村的認同。

而對于農民工返鄉的現象,有的學者是從勞動力供求年齡結構來分析的。他們大多假定農民工多是從事勞動密集型工作,依靠體力為生的,隨著年齡的增長,生理技能逐漸退化,體力難以為繼 (章錚2005;2006)。[21]因此,李強把農民工的生命周期分成了兩個階段:年輕外出打工,年齡大了回家鄉 (李強,2003)。[9]

關于性別,有人認為男性農民工在人力資本、社會網絡、收入等方面比女性農民工有著明顯的優勢;同時女性務工人員在城市中更容易遭遇歧視等不公現象。因此,認為男性農民工更傾向留城定居 (尉建文、張網成,2008)。[22]但是女性更加傾向于尋求外表性的身份認同,并且刻意通過打造自己的外表以期融入到城市人的行列;同時女性的家庭壓力小。因此,從“外表融入”和生活壓力兩方面權衡,女性更傾向于留在城市 (余曉敏、潘毅,2008)。[23]

除了年齡、性別以外,婚姻狀況對農民工是否留城定居也有著很強的影響。對于單身群體而言,他們更希望留城。因為相比而言,單身群體的生活壓力小、沒有相思之苦等情感性糾結。但是如果已婚群體中配偶在同一城市工作,則對留城定居有較大的正向作用 (尉建文、張網成,2008)。[22]

(三)人力資本

關于人口學特征多是從人的生命周期來分析的,是一種歷時性的維度,而人力資本則是從共時性的角度來描述人們的狀態。貝克爾認為,在公平競爭的工作環境中,人的經濟成就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力資本,國內諸多學者也證實了農民工自身人力資本的重要意義 (仁遠、鄔民樂,2006;劉林平、張春泥,2007)。[24,25]人力資本的優勢直接表現為能夠獲得穩定的職業、較高的收入、以及取得相對較高的社會經濟地位。關于農民工的人力資本具體可操作化為受教育程度、技能培訓、進城時間、工作經驗等幾個指標 (趙延東、王奮宇,2002)。[26]

有學者表明,文化程度的差異導致了農民工在留城定居選擇上的分化,即教育水平越高的越傾向于留城,教育水平較低的則傾向于返鄉 (王毅杰,2005;羅遐,2012)。[12,27]因為文化程度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農民工就業渠道的拓展、就業領域的選擇,以及職位的高低,進而導致留城定居能力上的差異。比起文化程度,技能培訓更具有應用性,更有利于農民工增強自身競爭優勢,從而獲取更為有利的工作和上升渠道。因此,較高的技能對農民工的留城定居有較大的推動作用。

除了文化程度、技能外,在城市生活的時間長短也影響著農民工的留城定居行為。隨著在城市生活的時間變長,對城市的生活節奏越來越適應,對工作經驗的積累越豐富,對如何處理城市中的人際關系也越來越熟悉,在城市的社會網絡也會不斷擴大,更容易形成多元化的社會支持網。與此同時,在城市時間越長也就意味著他們和農村的交集變得越來越少,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把農民工“拉向”城市 (任遠,2006)。[5]

上述觀點表明:人力資本水平越高,越有可能在城市尋找發展機會,越容易對城市工作和生活產生適應和認同 (蔡禾、王進,2007),[28]留在城市也就順理成章了。相反,有些學者卻認為,農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人力資本水平普遍較低,是一個同質性非常強的群體——在低端的“二級勞動力市場”掙扎。因此,人力資本對農民工的定居行為并沒明顯作用 (姚俊,2009;葉鵬飛,2011)。[29,16]

(四)社會經濟因素

在人口遷移與流動的研究中,社會經濟因素一直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舒爾茨在 《改造傳統農業》一書中,證明了農民是“理性經濟人”;以托達羅為代表的“預期收入理論”,也從個體理性選擇的角度解釋了勞動力遷移行為,認為在城市中工作的收入遠遠高于農村,所以必然導致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 (Todaro,1969)。[30]國內的相關研究也對此進行了論證,從經濟理性的角度來分析,即認為留城定居行為是在權衡工作收入和生活成本基礎上做出的抉擇。研究視角多從遷出地和遷入地的對比、農民工的職業、經濟收入和生活成本等來分析。

從遷出地和遷入地來分析,流出地的經濟發展程度越低,農民工越傾向于定居城市 (羅列,2010)。[31]與此相對應,打工地的類型也對農民工的定居行為有顯著作用,即打工地越發達,消費水平越高,定居城市的生活成本更高,從而阻礙了農民工留城定居 (葉鵬飛,2011)。[16]除此之外,家庭規模大開支就大;規模小,開支小。從而,人口少的家庭更傾向在城市定居 (曾旭輝2003)。[32]

從個人角度來分析,初次進城目的是為了“定居城市”的農民工,他們留城的可能性更大,而初次進城目的是“掙錢回家”的農民工留在城市的可能性很小,也就是說采取“生活策略”的比采取“生存策略”的更加傾向于在城市定居(羅遐,2012)。[27]此外,農民工所從事的行業或者職位會影響留城定居的行為 (熊波,2008)。[33]因為職位的高低、好壞直接決定了經濟收入和相關的福利保障水平。當農民工有一個穩定的工作職位,就意味著有較高的收入和完善的福利保障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農民工生存能力和生活水平 (肖日奎,2008)。[34]

毋庸置疑,社會經濟因素對農民工的留城定居行為有著重大的意義。但是隨著自身收入的不斷提高,農民工并沒有在留城定居行為上出現相應的改變。這是因為在陌生的城市,由于種種因素交互作用,往往會出現身份邊緣化或者異化的現象。因此,社會經濟因素雖然在農村勞動力的外出決策中起著很大的作用,但是它的影響在逐漸的弱化 (李珍珍、陳琳,2010)。[35]這就涉及到了一個更深層次的維度,即農民工的社會心理因素。

(五)社會心理因素

作為城市的“闖入者”,如何去面對身份角色的沖突,如何合理調試與城市居民的社會距離以及如何處理城市和鄉村的情感性拉力,對農民工的留城定居行為有重要意義。也就是說對農民工社會心理與定居行為的研究主要是從城市認同和農村認同的博弈,即農村和城市情感性推拉之間的博弈來分析的 (熊彩云,2007)。[11]

梯姆斯認為,個體的公眾認同以及他的階級歸屬感,是由與他經?;拥娜后w的特性決定的。國內一些學者也試圖從農民工的交往群體來研究其留城定居行為 (Timms,1971)。[36]比如郭星華的研究發現,新生代農民工與城市居民的文化距離、交往距離在不斷擴大,相互之間缺乏必要的社會認同感 (郭星華,2005)。[37]因此,更多的農民工選擇與其他的農民工交往,逐漸形成一種閉塞的交往空間,導致了“自愿性隔離”的單一化交流,相應的生活區域呈現出“孤島化”特征。加之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巨大壓力,這些都阻礙了他們對城市的認同和對城市環境的融入。與此同時,對農村這一“熟人社會”的認同,如對淳樸鄉風的眷戀、對熟悉和稠密社會支持網絡的思念、對農村承包土地的依賴等,這些濃厚的鄉土人情、熟悉的生活方式都是一股巨大的情感性拉力。尤其在與自身所處的陌生城市、遭遇過的冰冷的人情世故進行對比時,這種情感性的威力顯得更為強大。因此,在分析農民工留城定居行為的抉擇過程中,城市和農村的情感性的較量,比其他的一些因素顯得更為重要 (熊彩云,2007;郭星華、王嘉思,2011)。[11,19]

這種城鄉之間推拉的博弈不斷使農民工產生心理上的焦慮感,進而使得他們在對城市的“積極融入”或者“逃離”上產生抉擇困境。最終的后果多是像學者所擔憂的那樣,導致“認同的內卷化”“邊緣化”“隔離性融合”的產生 (王春光,2006;2011; 李 強,2011)。[10,38,39]如 此 一來,即使農民工想在城市定居,但是現實的境遇卻給他們的定居意愿和行為之間制造了很難逾越的鴻溝。正像李培林所說的“即使居住在 ‘都市里的村莊’這同一空間下,兩者仍是一種 ‘兩張皮’關系,各自生活在各自的情感世界里”(李培林,2003)。[40]

三、結論與反思

過去關于農民工留城定居研究使用的概念,比如“留城定居意愿”或者“長期居住”等,多側重測量農民工的“意愿性”和“過程性”而非“行為表征”或“留城定居的事實性”。所以,以往的研究數據對于論證農民工在城市的實際定居狀況仍然存在很大的泡沫。為此,我們更有必要通過扎實的、針對性的調查去收集農民工留城定居行為的真實性數據,以此來彌補過去研究中過于重視“意愿性”和“過程性”的不足。只有收集到比過去研究更加細微、更加準確的數據,才能夠更好的回答哪些因素在阻礙著農民工的留城定居意愿轉向留城定居行為,也能夠更好的凸顯出我們進行此類研究的現實意義。

在農民工留城定居的研究中,戶籍制度所造成的不平等一直是學者們批判的重要對象。目前,不論是從橫向還是縱向來看,戶籍制度作為一種人口管理制度,是一種失衡的天平,是對“三農”的制度性剝奪 (付敬東、張曉云、趙紅,2005)。[41]當然,伴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農民工進城的門檻也有所降低。因此,這里就出現了一種可能的研究創新點,即研究戶籍制度的改革是否對農民工的留城定居行為有重大的推動作用;單純的“戶籍一張紙”的改革,卻不動搖其身后的利益分配不平等的現狀對于城市化的進程以及整個公民社會的穩定究竟是利是弊。

從個人層面,過去的研究已經非??b密。如同上文指出從人口學特征、人力資本、社會經濟因素以及社會心理等維度展開了對農民工留城定居的分析。在紛繁復雜的個人因素中,不免會出現一些截然相反的觀點。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理解的,比如研究時點不同,研究對象的年齡、地域分布、過往的經歷不同,研究的側重點不同等等,這都是會影響到研究結果的。因此,出現類似的爭議性觀點或者相反的觀點都是可以接受的,這也體現了人文科學的“不可公式化”的魅力。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選擇離鄉進城,農民工群體內部的代際分化日益嚴重,使得這一群體呈現出日益復雜化的狀態。這為該領域的研究者提出了更多的挑戰,同時也提供了尋求研究創新點的機遇。新生代與第一代農民工之間的留城定居意愿有沒有差異,導致這些差異的因素有哪些?

不可否認,從農村進入城市,從務農到從事非農工作,從農民到農民工的轉變,這不只是地理位置的遷移或者是職業的變更,更多的是一種社會角色的轉變,是一種“再社會化”的過程。在這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外顯或者內隱性的問題,如果不及時解決,會造成農民工群體心理上的失衡。無論是個體的維權,還是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都表明了農民工權益意識的蘇醒以及維權行動的擴大化,這都是我們在城市化的過程中不得不加以重視的。因此,如何使農民工群體無“后顧之憂”的定居在城市對于加快我國城市化的進度、維護社會的穩定以及創新社會管理有著重要的意義。

[1]盧國顯.我國大城市農民工與市民社會距離實證研究 [J].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2006(4):53.

[2]王毅杰,王開慶.流動農民與市民間社會距離研究 [J].江蘇社會科學,2008(5):95.

[3]王奮宇,李路路.中國城市勞動力流動:從業模式、職業生涯、新移民 [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

[4]馬九杰.農民工遷移非持久性的影響因素分析 [J].農村改革,2004(2):82.

[5]任遠.逐步沉淀與居留決定居留——上海市外來人口居留模式分析 [J].中國人口科學,2006(3):69.

[6]劉傳江,徐建玲.中國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研究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7]蔡昉.勞動力遷移的兩個過程及其制度障礙 [J].社會學研究,2001(4):44.

[8]周大鳴.渴望生存——農民工流動的人類學考察 [M].廈門:中山大學出版社,2005.

[9]李強.影響中國城鄉流動人口的推理與拉力因素分析 [J].中國社會科學,2003(1):130.

[10]王春光.農村流動人口的“半城市化”的問題研究 [J].社會學研究,2006(5):113.

[11]熊易寒.整體性治理與農民工子女的社會融入 [J].中國行政管理,2012(5):82.

[12]王毅杰.流動農民留城定居意愿影響因素分析 [J].江蘇社會科學,2005(5):29.

[13]李春玲.流動人口地位獲得的非制度途徑——流動勞動力之比較 [J].社會學研究,2006(5):16.

[14]李強.戶籍分層和農民工的社會地位 [J].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2(8).

[15]朱宇.戶籍制度改革與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居留意愿及其制約機制 [J].南方人口,2004(3):23.

[16]葉鵬飛.農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研究——基于七省 (區)調查數據的實證分析 [J].社會,2011(2):163.

[17]吳興陸.農民工定居性遷移決策的影響因素實證研究 [J].人口與經濟,2005(1):8.

[18]熊彩云.農民工城市定居轉移決策因素的推拉模型及實證分析 [J].農業經濟問題,2007(3):77.

[19]郭星華,王嘉思.新生代農民工:生活在城市的推拉之間 [J].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11(3):8.

[20]譚克儉.農民工城市定居影響因素研究 [J],中共山西省委黨校學報,2007(4):46.

[21]章錚,譚琴.論勞動密集型制造業的就業效應——兼論“民工荒”[J].中國工業經濟,2005(7):5.

[22]尉建文,張網成.農民工留城意愿及影響因素——以北京市為例 [J].北京工業大學學報,2008(1):9-13.

[23]余曉敏,潘毅.消費社會與“新生代打工妹”主體性再造 [J].社會學研究,2008(3):147.

[24]任遠,鄔民樂.城市人口的社會融合:文獻評述 [J].人口研究,2006(3):87.

[25]劉林平,張春泥.農民工工資:人力資本、社會資本、企業制度還是社會環境——珠江三角洲農民工工資的決定模型 [J].社會學研究,2007 (6):121.

[26]趙延東,王奮宇.城鄉流動人口的經濟地位獲得及決定因素 [J].中國人口科學,2002(4):8.

[27]羅遐.農民工定居城市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以合肥市為例 [J].人口與發展,2012(1):58.

[28]蔡禾,王進.“農民工”永久遷移意愿研究 [J].社會學研究,2007(6):97.

[29]姚俊.農民工定居城市意愿調查——基于蘇南三市的實證分析 [J].城市問題,2009(9):96.

[30]Todaro,M P.A Model of Labor Migration and Urban Unemployment in Less Developed Countries[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9,59 (1).

[31]羅列,王征兵.農民工定居城市傾向的經濟學分析 [J].長安大學學報,2010(2):47.

[32]熊波,石人炳.農民工定居城市意愿影響因素——基于武漢市的實證分析 [J].南方人口,2007(2):54.

[33]曾旭暉,秦偉.在城農民工留城傾向影響因素分析 [J].人口與經濟,2003,(3):50-54.

[34]肖日奎.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對農民工市民化的影響——以X市農民工為個案研究 [J].西北人口,2008(4):93.

[35]李珍珍,陳琳.農民工留城意愿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J].南方經濟,2010(5):26.

[36]Timms,D.W.G.the urban mosaic:towards a theory of residential differention[M].Cambridge,Engla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1.

[37]郭星華,楊杰麗.城市民工群體的自愿性隔離 [J].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05(1):57-62.

[38]王春光.中國社會政策調整與農民工城市融入 [J].探索與爭鳴,2011(5):8-15.

[39]李強.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半融入”與“不融入”[J].河北學刊,2011(5):112.

[40]李培林.農民工:中國進城農民工的經濟社會分析 [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169.

[41]付敬東,張曉云,趙紅.農村稅費改革后解決三農問題的新途徑——以山東省泰安市為例 [J].北方經貿,200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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