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參加全國人大廣東團開放日活動時,提出要對行政審批事項“動刀”,引起強烈反響。省編辦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正在做行政審批事項“摸查”工作,要求各部門把自己的“權力清單”列出來,省編辦牽頭對行政審批轉移事項進行梳理,今年上半年有望公布第一批“權力轉移清單”。
“只要不涉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安全以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這一類審批原則上都要取消”?!捌髽I能辦的事,放權給企業;社會能做的事,放權給社會”、“對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予以取消;對有利于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行政效能的職能,一律下放轉移;對能交由社會組織完成的社會公共事務,一律購買服務”。從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表述中,不難體會其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削減行政部門權力的決心和力度。經過清理和轉移,到今年下半年,很多部門的“權力清單”將大大縮水,以往“大權在握”的感覺也許將不復存在。
一說起“革自己的命”,自己對自己“動刀”,人們首先想到的是,這項改革必定讓“大權在握”的政府部門萬分痛苦,必然面臨巨大的困難和阻力。何以如此?因為在傳統的體制格局下,行政權力承載或隱含著具體的利益,這些利益有的可以通過合法行使權力而實現,有的則通過權力延伸、權力濫用、權力尋租等方式得以實現。無論是哪種情況,只要是縮減、轉移行政權力,都必然觸及政府部門的實際利益,必然讓相關人員倍感“痛苦”。
而在法治社會的體制格局下,與行政權力直接聯系的并不是政府部門的利益,而是政府部門必須承擔的行政責任——政府部門被賦予了一定的權力,意味著必須履行相應的職責,如果未能盡職盡責,或因失職瀆職產生不良后果,政府部門和有關人員要被追究責任。如果通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等各項改革,逐漸形成現代法治社會的體制格局,那么,當一項改革需要縮減、轉移政府部門的權力,實際上也是要縮減、轉移政府部門的行政責任,這或許會讓一些人感到“失落”,但由于并未觸及他們的實際利益,所以不會讓他們倍感“痛苦”。
現實中,一些政府部門奉行“遇到利益齊伸手,遇到責任繞道走”的潛規則,將利益和責任分得一清二楚。
前蘇聯部長會議主席雷日科夫引用過一句名言:“權力應當成為一種負擔。當它是負擔時就會穩如泰山,而當權力變成一種樂趣時,那么一切也就完了?!闭\哉斯言。把權力當成一種責任和負擔,而不是當成一種利益和樂趣,就會催生出一種嶄新的權力觀念。在新權力觀主導下,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也會爭取擁有更多權力,但并非為了謀取利益、享受樂趣,而是為了履行職責、承受負擔,如果需要削減、轉移他們的權力,需要他們“革自己的命”,自己對自己“動刀”,也就不會有太大的困難和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