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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簡牘中所見私人書札及簿籍

2012-08-15 00:50陳蘭蘭
關鍵詞:簡牘信件文書

孫 瑞,陳蘭蘭

(1.吉林大學 文學院歷史系,吉林 長春130012;2.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 長控公司,100076)

漢代簡牘中所見私人書札及簿籍

孫 瑞1,陳蘭蘭2

(1.吉林大學 文學院歷史系,吉林 長春130012;2.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 長控公司,100076)

私文書是家庭或家族在生活、生產過程中形成的反映家庭或家族成員活動內容的文字信息。其特點是家庭或家族成員以私人身份形成的,僅代表個人;出于家庭或家族成員私人的需要而產生的,僅為家庭或家族成員服務;反映了家庭或家族成員的意志和活動;由家庭或家族保管。漢代簡牘中的私人信件、名謁文書、私人志記和私人簿籍等,即是在漢代家庭或家族里出于個人需要而形成的、且反映并代表私人的意志和活動、由家庭或家族私自保管的文字信息。它是研究家庭或家族與社會發展變化的極好資料。

漢代;簡牘;私人信件;名謁文書;私人志記;私人簿籍

簡牘私文書,以其取材、加工容易,輕便易于傳遞,實用性強而更好地迎合了漢代家庭或家族與社會的需求。在漢代,因簡牘私文書的使用日益廣泛,逐漸衍生出更多種類,不僅應用在生活、生產領域記錄家庭或家族的重大事件和日常事務,如私人志記、私人簿籍;還被用于人際交往領域,作為私人溝通的工具,如私人書札、名謁文書等。顯而易見,這些用途更為廣泛、使用領域更寬泛的漢代簡牘私人書札、名謁文書、私人志記和私人簿籍,恰恰為研究漢代家族及民間社會的發展變化提供了極好的第一手參考資料。本文以公開發表的出土簡牘材料為依據,對漢代簡牘中私人書札及簿籍做一梳理。

一、私人信件

在古代,書信泛指私人間或公事往來的函種,其中私人之間為個人私事交際往來的信件,屬于私文書的范疇。出土的漢代簡牘中的私人信件主要往來于家庭成員之間和友朋之間。

(一)家庭成員間信件

宣伏地再拜請幼孫少婦足下:甚苦,塞上暑時,愿幼孫少婦足衣強食,慎塞上。幸得幼孫力過行邊,毋它急。幼都以閏月七月與長史君俱之居延。言丈人毋它急,發卒,不審得見幼孫,不它不足,數來記。宣以十一日對候官,未決。謹因使奉書,伏地再拜幼孫少婦足下。朱幼季書,愿高掾幸為到臨渠隧長對幼孫治所?!慈掌鸷蚬?,行兵使者幸未到,愿豫自辯,毋為諸部殿。[1]10·16AB,[2]114

這是出土的漢代簡牘中丈夫寫給妻子的、文字比較多的一封家書。首先看發信人和受信人的身份:丈夫名“宣”,為家庭中的男主人,是這封家書的致書者?!坝讓O”,宣之妻是家庭中的女主人,是本家書的受書者。說明本件文書的致書者與受書者雙方皆以私人身份發信和受信。其次,文書中發信人宣因公事至邊城某候官所,途中遇見妻子之兄弟幼都,便向幼都詢知岳父母無恙,于是寫此信告知妻子以上這些情況。所以,該信完全是出于宣為達到告知妻子與家庭有關的一些事情的目的而形成的。信的內容主要是宣問候和祝福妻子幼孫,告知自己行狀及岳父母無恙等家庭內部的日常之事,反映的是家庭成員宣私人的思想、意志和活動。該簡牘文書是家庭中丈夫以私人身份,出于告知家庭內部事情的目的所寫的信,應屬于私人信件。

不既書上得毋齊也謹因叩頭言匽衣審時下家當有去相市謹叩頭唯時卿即有來者幸寄一記來

家弟寄書書已□到獨物未來耳匽叩頭□□敢厚自賞來往者數乃起居毋恙謹物又 幸賜幸賜[1]140·4AB

這也是一封出土的漢代簡牘私人信件。此信的發信人為“匽”,信中未冠有任何官名,顯然匽是以私人身份發信的。該書信的受信人不明,但從文中匽告知“家弟寄書”已到這一內容來看,受信人當是匽家中的親人,肯定是私人身份。匽在信中除提到已收到家弟寄來的一封書信外,還提到一直未收到家中寄來的物品一事,于是才寫信詢問并告知家人。由此可見,此信是出于匽私人需要的目的而書寫成的。信的內容主要就是告知家人家弟寄來的書信已經收到,并催促家人盡快將物品寄來等事情,反映的是家庭成員私人的意志和活動。從發信人的身份、目的、內容看,該簡牘文書也是家庭成員間的一封私人信件。

(二)友朋間信件

建伏地請中公、夫人足下,勞苦臨事,善毋恙。建不肖,奴□賴中公恩澤,幸得待罪侍御史。頃闕希聞中公□忽也,數屬中公及子惠于敦煌□□何君,不敢忽忽。敦煌卒史奉太守書賜建,建問卒史,言中公。頃中公幸益長矣,子孫未有善,歲賜錢,率夫人日夜有以稱太守功名行者,何患不得便哉!寒時,□慎察吏事,來者數賜記,使建奉聞中公所欲毋恙,建幸甚幸甚。謹因敦煌卒史,中公足下,·幸為建多請長卿、夫人、諸子及子惠諸弟婦、兒子□謝彊(強)飯?!碚哐蚤L君、次公□□。[3]184-187,[2]122

這是敦煌懸泉漢代遺址出土的友朋之間通訊聯系的一封信件?!敖ā睘榘l信人,“中公”和“中公夫人”為受信人,建與中公是朋友關系,說明建是以私人身份通信。建在信中寫到仰賴中公,自己擔任了侍御史這一官職,并向中公表達了感激之情。建得知中公日前來到敦煌,于是寫信進行聯絡,在信中向敦煌卒史詢問了此事,并告訴卒史不能怠慢中公,同時托付敦煌卒史將建的問候信轉交給中公。由此可見,此信完全是出于建與中公個人間友朋交往的需要而產生的;信的內容主要是建向中公及夫人問候和祝福,并對中公及夫人關照建及家人表示謝意,反映的是友朋之間的思想、意志和活動。因此,這是一件友朋之間私人信件。

受叩頭言

子麗足下:□白過客五人,元不□,叩頭叩頭,謹因言子麗幸許為賣材,至今未得蒙恩受幸,叩頭。材賈三百,唯子麗□□決賣之。今霍回又遷去,唯子麗□□□

必為急賣之。子麗?!酢酢酢醣刭n明教,叩頭幸甚幸甚。謹□□□奉錢再拜子麗足下。錢當□節□ 張君長[1]142·28AB,[2]115

這也是漢代簡牘中反映友朋之間通訊的信件,出土于居延?!笆堋睘樵撔偶陌l信人,抑或信尾所注明的張君長,“子麗”為受信人,信中未冠有任何官名,當視為以私人身份通信。發信人受曾委托受信人子麗幫助出售一種物品材,而受卻遲遲未見子麗行動,所以在信中促請子麗盡快將材出售。證明受與子麗過去有交往,是朋友關系,也說明此信是受出于私人的需要而書寫的。信的內容主要是受請子麗盡快代賣材一事,反映的也是私人的意志和活動。因此,這也是一件友朋之間的私人信件。

另外,漢代簡牘私人信件中有的保存有封檢,與官文書一般僅“在封檢上題寫收受文書者的名字”不同,[4]128私人信件的封檢“寄件人與收件人在封檢題署上均有反映”[5]72-78,如:

劉宣書奏

武大伯回[1]284·25,[2]445

王忠記奏

甚君回[6]EPT57·16,[2]445

曼君書奏

君仲[6]EPT65·224

“劉宣”、“王忠”、“曼君”當為寄件人,“武大伯”、“甚君”、“君仲”當為收件人。

在出土的漢代簡牘中,上述兩類書信還有很多,都是致書人與其家人、朋友之間處理私人事務的往來信件。從信的內容看,雖然收發信人中有的也擔任一官半職,但卻都是以私人身份書寫信件的。寫信這一行為是出于其私人的需要,信件的內容反映的盡是其家庭成員、朋友間的私人意志和活動,與其官職身份無關。通信純粹是個人與其親朋友眷間的生活交往,所以,這兩種信件都屬于私人信件。

二、私人名謁

私人名謁是遣謁者一方謁請受謁者一方,并向其申報個人姓名、身份、行狀等情況的一種文書?!稘h書·高帝紀》載:“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睅煿抛⒃唬骸盀橹]者,書刺自言爵里,若今參見尊貴而通名也。蓋當時自陳姓名,并列賀錢數耳?!保?]3-4漢代社會通常在下級或晚輩謁見上級或長輩時使用。出土的漢代簡牘中有名謁文書兩批共十二件。一批十件出土于江蘇東海尹灣六號漢墓東海太守功曹史師饒的墓中[8]119-122;另一批二件出土于連云港市海州陶灣村黃石崖的一座漢代中晚期太守墓里[9]17-21。

在出土于師饒墓的十件名謁中,有二件是沛郡太守等官吏遣使下級的小吏向師饒請謁或寒暄起居、問疾時使用的名謁文書:

1.進東海大守功曹師卿(正面)

沛郡大守長熹謹遣吏奉謁再拜 問 君兄起居(反面)

2.進師君兄(正面)

容丘侯謹使吏奉謁再拜 問 疾(反面)

有一件是師饒本人或遣吏請謁別人時使用的名謁文書:

3.進長安令 兒 君(正面)

東海大守功曹史饒謹遣吏奉謁再拜 請 威卿足下(反面)

下面這一件是東海太守寶在不同場合使用的名謁文書,書寫在簡牘正面:

4.東海太守寶再拜 謁 西郭子筆

5.東海太守寶再拜 請 足下 西郭子筆

這些名謁文書皆為官員間“請謁”、“問疾”、“問起居”,純屬私人之間的“互致問候、交往酬酢之物”[10]76-83,是官員們為個人社會交際禮節的需要而形成的,為官員的“官場交際所用”[8]151-152,反映的是官員之間官務活動以外的個人社會交往活動,是屬于官員自己的私文書。雖然名謁文書的形成者和使用者的名稱前都冠有官職,但并非他們行使官職職能處理官方事務而需要的,冠有官職的目的只是為了向對方通報身份。

三、私人志記

出土的漢代簡牘私人志記包括私人日記和私人記事。江蘇東海尹灣六號漢墓出土了墓主的“元延二年日記”[8]133-137。該日記在預先編制成冊的元延二年歷譜上進行書寫。如某日有需記之事,就記在此日的干支下或節氣下的空白處。日記中的干支和記事文字都用草體書寫。記事文字的內容大都是何時出發至何地、在何地住宿,以及墓主生前所從事的其他公私事務,如“午戊宿南春亭”、“未己病告”、“卯丁日中至府宿舍予房錢千”等。

江蘇邗江胡場五號漢墓也出土了一件“日記牘”[11]12-23。簡牘日記的正面書寫的是十一和十二月中的一些家庭瑣事,如“十一月二日道堂邑入”、“十二月十三日甲午徐延年行陳忠取狗來”;背面記有“戊、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等天干地支的名稱。

張家山漢墓出土有私人記事的文書。這件文書是在預先編制的歷譜上書寫的。四月辛卯,五月辛酉,六月庚寅,七月庚申,八月已丑,九月乙未,后九月新降為漢。八月癸酉,九月壬寅,后九月壬申·六月病免。[12]3

所記為漢高祖五年墓主“降為漢”,惠帝元年六月墓主“病免”。此件文書與云夢睡虎地秦墓[13]87-121出土的家族大事記[14]51-53的記載類似,只記墓主一生中的大事,非大事一概不記。所以,這件文書也當屬于墓主的家族大事記。

四、私人簿籍

出土的漢代簡牘私人簿籍有家庭禮錢賬簿和合伙經商簿籍。

(一)家庭禮錢賬簿

江蘇東海尹灣六號漢墓出土了家庭禮錢賬簿的草書體木牘兩件,整理者將兩牘分別編號為7和8。因該簡牘無標題,發掘報告將其稱為“贈錢名籍”[8]185,[2]369-372。兩牘正反共四面皆規整地記載著數量眾多的人名和相應的錢數。因文字過多,不便在此抄錄簡牘原文。

7號簡牘背面記有“永始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字樣,末尾有“外大母”三個字;8號牘正面左上角有“之長安”三個字,正面末尾有“季母”二字。這四組字可將木牘所記內容至少分成三部分,各部分之間有二十一個人名重復二次;有十個人名重復三次;有二個人名重復四次,如果不將重復的人名計算在內,該簡牘共記人名二百零二個。所記錢數從一百到一千不等,其中明確記載三十四人次是一百,如“戴少平百”;九十五人次是二百,如“梁君長二百”;十八人次是三百,如“張君長三百”;三十一人次是五百,如“師君長五百”、“右廿二人錢五百”;二人次是一千,即“朱謁公千”、“戴長伯千”;四人“共千錢”,即“蕭主簿

劉子嚴 薛君上 師君長 共千錢”,也有少數未記錢數,僅書人名之例。

7號、8號簡牘正反兩面,至少有三次連續記錄墓主家中收受禮錢的賬目。如“永始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是收受禮錢的確切時間,為一次;“之長安”是收受禮錢的緣由,為一次;“季母”、“外大母”可能是受錢者,為二次。其中一次收受的禮錢用途是作為墓主生前去長安的旅費,另兩次收受的禮錢當歸墓主的外大母或季母所有[15]32-50。

這兩簡牘應當是記錄家庭禮錢賬簿的私文書。從賬簿記錄的捐贈人看,所記之人“均字而不名”[15]32-50,而同墓出土的“3、4、5號木牘所記為東??さ拈L吏名籍,是政府的官文書,故須用‘名’;7、8號木牘是錢簿,是私人的賬本,故記‘字’”[16]475。從賬簿所記捐贈禮錢的受贈人看,是墓主本人或墓主家人。從賬簿的形成原因看,是墓主出于處理和管理家庭日常事務、為家庭日后查考錢物的需要,而將家庭社會人情往來的收支情況記錄下來。這個禮錢賬簿以家庭成員的身份,記錄家庭成員的對外私人交往活動,反映家庭的財務收支狀況,由家庭內部私自保管,當屬私家文書。

(二)合伙經商簿籍

湖北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有一些私人合伙經商的簿籍[17]。這些簿籍是墓主生前參與組織私人合伙經商活動的記錄,包括有交納錢款的記賬單、出售貨物的流水賬、安排經商活動的名單和販賣活動的考勤記錄等。

交納錢款的記賬單:

所予者 胡兄五十 張父

既然是合伙經商,就需要所有參與經商的人投入一定量的資金,古今如此。出土的1號簡牘正面記有“所予者”,下有人名“胡兄”、“張父”等,所交納的錢數是“五十”。由此可證明該簡是合伙經商者和所投入錢款的記賬單。

出售貨物的流水賬:

九月四日付五翁伯枲一宮卅,笥三合,五十四,直百六十四

為掌握貨物出售的各方面情況,就要對貨物出售的日期、內容、價錢和購買者等有明確的記載。上文大意是說在九月四日這一天,賣給五翁伯一些物品,總計價值為一百六十四。有這樣的記載就便于日后對所出售的貨物進行核查。

安排經商活動的名單:

鄧得二,任甲二,宋則二,野人四,凡十戔,遣(?)一男一女,

男野人女惠。

為組織和管理好合伙經商活動,就要合理安排經商人員。細分析上述簡牘記錄的一些格式相同的人數和男女的名單,應是編派販賣人員和管理販賣人員的名單,如其中“鄧得二,任甲二,宋則二,野人四”應為從事販賣活動的人員。當時一同出去從事經商活動的販賣人員“一般為四人,多則五人,最多六人,合為十筭(有一簡只有九筭)”,“其下皆記遣一男一女,男某女某”應是管理販賣活動的人員[18]66-77。

販賣活動的考勤記錄:

冠、都二戶,兼行,少一日[19]59-64。

為合理分配所得報酬,防止日后產生糾紛,也要記錄販賣人員的出勤情況,如以上簡文所記的“少一日”,反映的就是出勤情況。按照合伙經商契約的規定,“病不行者罰日卅”。由此可見,該“簡中所記‘少一日’可能與此有關”,即指缺勤一天[18]66-77。

該合伙經商簿籍文書中記錄的人名代稱有“張母”、“張父”、“胡兄”、“袁兄”、“楊公子”和“莊小伯”等,這些都不是本人正式場合的完整稱謂,僅是墓主與其私人關系上的一種稱呼。簿籍中使用這種稱呼,說明所有經商活動者皆以私人身份參加,同時還說明墓主與參與者之間的經商活動純屬個體行為,非官方性質。在漢代簡牘中,關于“交納錢款的記賬單”、“出售貨物的流水賬”、“安排經商活動的名單”和“販賣活動的考勤記錄”等內容的記載還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出。

漢簡中保留有大量的私人簿籍,這與漢代商業和商品經濟繁榮有一定聯系。漢初,由于“無為而治”,封建統治者對商業采取放任政策,《史記·貨殖列傳》載:“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保?0]3261于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保?0]3256商賈貿易之風大興,是西漢商業“迅速發達”[21]542時期。雖然漢武帝時期采取了一系列嚴厲的抑商政策,但“并不能根本消滅商業和商人,而只能將商業和商人勢力的發展限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所以不久商業又復蘇、興旺起來?!保?1]543自武帝以后直至西漢末,西漢商業經濟一直處于持續發展的狀態,并達到了空前的繁榮。隨之,在私人的經濟活動中與“商”有關的私文書便大量產生,涉及領域進一步擴大,內容更加豐富??梢?,商業和商品經濟發展的大好形勢,使作為私人經濟組織財務狀況記錄的私人簿籍得以活躍起來,并發揮了積極的社會作用。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私人合伙經商簿籍在某一時間和某些場合也可能轉化為具有公務性質的文書,如有學者研究,漢代“當時的鄉鎮村落并非開放的聚落,而是建有高達2米左右的墻垣,里與里之中也建有‘垣’。鄉邑之門和里門關閉后不得擅自出入,只有‘獻酒及乘置乘傳’,或使節,或發生意外情況如‘就水火’、抓捕盜賊方可出入,否則要處以贖耐,故《雜律》規定:‘越邑里、官市院垣,若故壞決道出入,及盜啟門戶,皆贖耐?!保?2]可看出,類似“鄧得二,任甲二,宋則二,野人四,凡十戔,遣(?)一男一女,男野人女惠”的這些私人合伙經商簿籍,很有可能還兼做他們出入鄉邑之門和里門時的憑證。另外,從家庭理財賬簿中還可反映出漢代家庭與家庭之間、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人情交往文化。如主人所記收受禮品的厚薄、錢數的多少體現出主人及其家屬與贈送之人的親疏遠近關系?!按魃倨桨佟?、“梁君長二百”、“張君長三百”、“師君長五百”、“朱謁公千”,還有少數未記錢數,僅書人名,可能錢數少于百?!傲壕L”、“張君長”、“師君長”,同為君長,而贈送錢數卻分別為“二百”、“三百”、“五百”,這不正說明主人與師君長和張君長的關系近于梁君長,與師君長的關系又近于張君長嗎?而這種傳統的人情送禮文化仍延續至今。所謂人情,是對熟悉或友好的人表示情誼,是一種與實際生活緊密相連并貫穿于人們社會交往中的社會情感和精神共鳴。這種社會情感可以作為人與人之間進行社會互動和交往時與對方進行交換的資源?!岸Y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保?3]4這是對“人情”互換的最貼切的注解。而這種人情交往文化有時體現在以物寄情上,如上述的送錢物行為,這是社會人際交往中人情物化后表現出的一個方面,但是,人情也可以是非物化的、無形的,表現出精神上的一種行為,如家人之間、友朋之間的問寒、問暖、“問疾”、“問起居”等行為活動,便是一種無形的、非物化的人情,而這種人情行為對于身處邊關遠離家鄉親人的將士們來說是一種最好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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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王文錦.禮記譯解[M].北京:中華書局,2001.

Han's Private Letters and Accounts Written on Bamboo Slips or Wooden Tablets

SUN Rui1,CHEN Lan-lan2
(1.Depantment of History,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2.Company of Long March Control,China Academy of Launch Vehicle Technology,Beijing 100076,China)

Private documents are messages that take shape in a family or a clan's living and manufacturing process,reflecting the family or the family members'action.They have four features.They are created by members of a family or a clan privately and they only represent for some private group.They are created because of the need of the members of a family or a clan and they only serve some private group.They reflect the will and activities of some private group.They are preserved by some private group.Han's private letters and accounts written on bamboo slips and wooden tablets that had been found were messages of characters which had been created because of the need of some private group,reflected the will and activities of some private group and preserved by some private group.

Han Dynasty;Bamboo slips or wooden tablets;Private documents;Private letters;Private accounts;Private notes

K234

A

1001-6201(2012)01-0069-06

2011-06-20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01JA870012)。

孫瑞(1955-),女,吉林長春人,吉林大學文學院歷史系教授,歷史學博士;陳蘭蘭(1978-),女,遼寧沈陽人,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長控公司檔案室館員。

[責任編輯:趙 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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