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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集

2014-06-10 11:15馬拉
文學界·原創版 2014年6期
關鍵詞:崇拜恐懼力量

馬拉

不可對抗的虛無

虛無,徹底的虛無,仿佛一切不可拯救,仿佛燭火行將熄滅。幾乎每個人都會面臨虛無的侵襲,在那一刻,意義喪失,懷疑的種子瘋狂生長。我們懷疑生的意義,懷疑我們所做的一切的意義,懷疑到最后,我們確認只有死亡才是唯一的真實,才是人生最終極的結果。恰恰是死亡這個結果導致懷疑的產生,乃至產生漫無邊際的虛無感。

在科學的領域,可以解釋的事物越來越多,包括人類的誕生,精子與卵子的結合,遺傳物質的原理,NDA的排列形式等等,人類幾乎已經具備了解釋生命產生的能力。但是,對于所有人必將面對的死亡,人類的了解非常有限,近乎于無。生與死的誕生都是神秘的,不可解釋的,相比較生,死亡更加神秘。這是所有人必將面對的終點,也是未知的終點。沒有人經歷過死亡,然后重新來到世上,告訴我們關于死亡的一切,因此,死亡是不可驗證的。生就不同,生是一個漫長的體驗過程,死卻只是一個瞬間,然后墜入永久的無,不可體驗的空。由于死亡的存在,過眼的一切都是暫時的,不可能產生永恒的意義,人類發現如果一切必將空無,那么意義就顯得沒有意義,虛無就此誕生。

在討論一個問題時,如果一直追究下去,我們很快會發現,問題變得不可解釋,乃至失去討論的根本。追問的前提是有共同的標準作為參照,一旦我們刻意追問參照如何而來,問題就變得復雜化,直至無法談論。尤其是精神的問題,哲學上的問題是經不起追問的,分歧從一開始就存在于每個人的心中,僅僅是為了溝通的便利,我們提出了一些可供參考的標準,在這個標準之下,溝通才能得以實現。意義從某種程度上講是一個哲學問題,那么,它也是經不起追問的。我們以一個寫作者為例,當他進入寫作的成熟期,絕望感往往撲面而來,他發現他所想到的所有的問題都有人想過,他寫下的故事已經被重寫過無數次,哪怕僅僅是一個新的句式,新的意象也是艱難的。這讓他絕望,更為絕望的是他看到許多優秀的寫作者,他們的作品擺在那里,對他構成壓力,讓他覺得繼續寫下去毫無意義。對寫作意義的懷疑必然導致虛無感的產生。深入的分析一下原因,一個寫作者面對整個人類所創作的作品,個人無比渺小,而一個有野心的寫作者恰恰是想超越所有人,其中的難度可想而知,這怎么可能?不僅僅是寫作,所有的領域都存在類似的問題,一個我們看起來無比成功的人,他的虛無感之強烈恐怕超過我們的想象。

出于對死亡的恐懼,人類往往會追求永恒的事物。每一個王朝建立,都懷有千秋萬代的美好愿意,但歷史上從來不存在千秋萬代的王朝。再退一步,即使不能千秋萬代,能不能長久一點,再長久一點?然而即使把名字刻在石頭上,石頭能存在多少年?任何一個個體,在時間面前都是無力的,有一個終點在耐心地等待著他。我們看過不少英雄人物的傳記,所有的傳紀只不過試圖把英雄的事跡留得更久,但終究會看到消散的那一天。因此,既然所有的事物都必將消散,追求意義就顯得可笑,這不過是十年,一百年,一千年的區別而已。一旦認識到這個,虛無便是必然。人類顯然不甘心接受這樣的結果,于是,他們試圖創造出永不消失的事物,誰都沒有見過上帝、佛祖、真主,他們以虛擬的形象承載著人類永恒的愿望,試圖用他們對抗死亡,對抗虛無。在一定程度上,人類成功了,這是人類所能創造的最恒久的事物,恒久到人類無法看到他們消失的那一天。

即便如此,虛無依然存在,四處彌漫。每個人都會有虛無感,在不同的時刻,虛無感的強烈程度會有所不同。人類在追求欲望滿足的過程中,總是試圖通過欲望的滿足來克服虛無感,產生價值感,而這個價值感一旦獲得,其滿足的功效會逐漸變弱,直至消失,需要另一個欲望的滿足來克服上一個欲望滿足之后產生的虛無,這個可怕的惡性循環將耗盡一個人的一生,直至死亡來終結。分析一個人的一生,童年的虛無感是最為薄弱的,那時候它還沒有發芽,欲望釋放的程度相當有限。在青年和中年時期,欲望瘋狂滋長,虛無感亦隨之變得強烈。進入老年,他已經接受了命運,與虛無達成和解,滿足欲望的欲求變得薄弱,無欲無求,徹底進入虛無。

虛無是無害的,它只是我們生命本質的反應。有些時候,我們夸大了虛無的力量,覺得它對生命構成了威脅,對意義產生了侵犯,從而讓我們厭倦。如果換一個角度看,正是虛無的存在,讓我們對意義產生了熱烈的追求,從而使得人類盡可能的克服對死亡的恐懼,以便心安理得地活下去,而不是整天在惶恐中等待著死亡的到來。生命本無意義,它與草木的生長相同,所有的意義都是人類刻意的附著。既然宇宙都不是永恒的,既然有無數的星球在默默的運轉,消失,它們的產生和消亡在我們看來毫無意義。那么,作為宇宙一員的人類,應該接受毫無意義的命運,為存在而存在的寂靜和虛無。

道德與秩序

維系人類秩序的,除開法律,便是道德。道德是一個抽象的詞,包含范圍之廣,遠遠超過法律的總和。法律是明確的,具體的,有著清晰的形態。道德則像一個幽靈,它圍繞在我們周圍,以一種看不見的力量約束著我們。更多的時候,我們感覺不到法律對我們的束縛,而道德的束縛卻時常存在。這是一個有意思的現象,不妨做一個分析。法律由于其強制性而廣為人知,一個人不犯法并不難,但時刻符合道德的要求卻是難的。

可以作這樣一個斷定,法律是秩序的最低層次,也是一個人最基本的行為規范,最低的層次,意味著這是人類最不能容忍的惡行,破壞性巨大,必須以強制的形式得以執行。道德則屬于秩序的較高層次,能夠時刻遵守道德秩序的人總是少數,大部分人都不能或者不需要這么做,強制執行顯然會帶給社會更大的破壞性。再且,即使違背道德,破壞性也沒有違背法律那么大。我們可以這么說,即便法律,也只是一個低層次的道德問題。正因為如此,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往往會獲得較多的尊敬,尊敬來源于難度。

那么,道德標準是否是穩定的,不變的?當然不是。道德的根本屬性是大部分人希望他人去做,而且相信這么做是合理的,有利于維持更好的社會秩序。為了方便理解,我們不妨舉一個例子。在中國封建社會,一夫多妻長期存在,一個男人娶更多的妻子并不會被認為違背了道德,它同時也獲得了法律的支持。一夫多妻符合當時社會道德的準則,即使不被肯定,至少不會遭受輿論的壓力。但是,一個男人與妻子之外的女人發生關系,依然是不道德的。即使在娼妓合法化的時代,嫖娼還是被認為是一件有損道德的事情。從物理屬性來講,他只是占有了妻子之外的另一個女人的肉體,但因為這個女人不是他的妻子,他將遭受道德的譴責,這個跟他擁有的妻子的數量沒有關系。今天的中國,一夫一妻成為法律的要求。和古代一樣,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關系是道德所不允許的,但法律并不對其產生作用。通過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法律的標準在變動,道德的標準也在變動,不但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關系不道德,一夫多妻也是不道德的。顯然,做到一夫一妻并不難,但不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關系難度就高多了,只能用道德來進行約束。如果將之納入法律的范疇,恐怕牢房就不夠用了。再來做一個極端的假設,假設因為戰爭或別的原因,一個封閉社會內,男女比為1:10,情況必將發生變化。一夫一妻將是荒唐可笑的,是不能被社會接受的,一個正常的男子必須娶更多的妻子,這將是最低層次的道德,將會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保證。一個不娶妻的正常男子,將會遭受沉重的道德壓力,公眾會認為此人道德敗壞。通過這個例子,我們不難得出結論,道德并不可靠,它一直處于變動之中,驅使其變動的動因是社會要求合理、美好的秩序。本質上,它是功利性的。

由于道德獨特的屬性,使得道德并不依靠強制來執行,但這種力量有時甚至超過法律的力量,它更多的是制造心理的壓力。一個無視道德的人,只要不違法,他可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也就是說他可以自由。實際上,并沒有多少人獲得這種自由。還是以婚姻為例,離婚是法律所允許的,但道德層面并不提倡,終身制依然是被道德所稱頌的。統計數據告訴我們,終身制的婚姻依然是多數,這并不意味著多數人對自己的婚姻表示滿意,他們只有在道德的壓力之下,放棄了離婚的自由。這種壓力的來源是多方面的,可能來自家庭,可能來自社會,甚至可能僅僅只是個人發展的需要。當然,這里不可避免的牽涉到利益關系。

值得關注的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道德有可能被利用,成為制約人性的枷鎖,必要的時候,它甚至會請出法律作為幫兇。此時,道德淪為工具。歷史上,不少惡行并沒有法律的依據,它披著道德的外衣得以強制執行,它并沒有建立合理的秩序,相反破壞了秩序,最終引起大眾的反抗而不得不退出歷史。這顯然違背了道德的初衷,成為道德的恥辱。理想中的道德是柔性的,與人性的需求密切相關,代表了一種美好的愿望,力求克服人性中惡的部分。從覆蓋范圍來看,道德總是對相對少的一部分人起作用,用以約束惡性,鼓勵善行,它理想的狀態是所有人脫離惡行,而只行善。一個有道德的人意味著他的善行遠遠多于惡行,他將得到道德的頌揚,反之,則會受到道德的譴責,盡管這種譴責并不具有強制的效力。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一個人即使不能行善,他也不希望更多的人行惡,正是這大多數人的期待構成了道德的效力,從而使得道德的約束成為可能。

源自組織的恐懼

自從有了人類社會,任何一個個體的人必然活在各種組織的交集之中。由于組織的出現,個人的力量被忽略,而組織的功用在無限度的擴大,從而使得個人對組織產生深切的恐懼。這并不難理解,即使是一個善良的人,也經常在組織的名義之下,干出匪夷所思的惡行。通常情況下,我愿意相信,此時,作為個人,他對犯下的惡行有清楚的認識,甚至為此內心不得安寧。值得思考的是為什么即使明知是惡行,而他依然這么做了。

必須思考組織的產生和意義。在原始社會,人類的組織觀念是薄弱的,僅僅基于生存的需要而進行必要的協作,這也是組織產生的根源。在一個自給自足的社會之中,人的獨立性是被強調的,就原始社會而言,充沛的體力是維持生存的根本條件,只有體力更為充沛的人才有可能獲得更多的生活資料,從而使得繁衍和發展成為可能。那些體力不充沛的個體,逐漸被淘汰。但即便如此,依靠個人的體力,想獲得足夠的生活資料依然是艱難的,幾乎是在無奈之下,人類選擇了妥協,不再追求個人的冒險游戲,而理性的選擇了協作,依靠團體的力量獲得生存,這也是獨立性喪失的開始。在這種情況下,人類對組織的依賴已經產生,被組織拋棄,顯然意味著生存更為艱難,在生存本能的驅使下,人類對組織以外的生活產生恐懼,也對組織的強大力量產生敬畏。我們在歷史的發展中可以看到,不少的原始部落對本部落成員最嚴重的懲罰并不是毆打或者殺死,而是將他逐出部落,讓他自生自滅。這個被驅逐出部落的人,不但面臨生活資料的危機,更為嚴重的是由于失去了部落的庇護,他隨時可能成為另一個部落的祭品。這種懲罰明顯的體現了組織的權威性和必要性,也意味著對組織的背叛將承受嚴重的后果。

發展到今天,任何個人都無法制造出自身所需要的全部生活資料,對組織的依賴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正如我們看到的,只要有錢,我們可以購買我們需要的任何生活資料。問題是錢從哪里來?任何一個個人都必須附著在某一個組織上,才有可能獲得收入。這個組織可以是一個組織,也可以是另一個組織,他必須做出選擇。選擇即妥協,這是肯定的。任何一個組織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形式和規則。選擇了一個組織,就意味著向這個組織的規則投降,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回避的現實。我們可以回避某一個組織,但不可能回避所有的組織。實際上,任何人都是組織中的一個不起眼的環節。在組織的規則下,人的權威開始建立。我們可以看到,幾乎任何一個組織的高層成員都獲得更多的權利和自由,而下層的成員則對上層的成員保持必要的尊敬,哪怕這種尊敬并不是出自內心,多數情況下確實如此。

為什么反抗權威是艱難的,甚至是冒險?要知道所謂權威也是組織中的一個人,脫離這個組織,權威變成垃圾,他什么都不是??梢宰鲆粋€假設,在一個組織中,如果80%的人集體反抗來自組織高層的權威,那么高層的權威將不復存在,但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原因在哪里?在于對組織的恐懼。人在組織面前的無力感是與生俱來的,個體的人無法相信他可以集合80%的反抗力量,而依靠個人的力量顯然無法對抗組織。盡管,我們承認個人與組織的對抗是永遠存在的,也是必要的。一旦這種對抗擴大到威脅自身的程度,個人的懦弱將表露無遺,他寧愿選擇妥協,犧牲個人在組織中的部分利益,以獲得在組織中繼續生存的可能。這樣的情況是不難看到的,某人可能會激烈的批評另一組織,但一旦涉及到自己的組織,更多的時候,他選擇了沉默。這無非是因為他棲身其中的組織同時也代表了他個人的利益,他必須將損失降到最小。

由此可見,真正獨立的人是不存在的,人永遠在某個組織中妥協,所不同的僅僅是妥協的程度。這并不僅僅是生存的要求,也是安全感的要求。在物質高度發達的社會中,人依然不能脫離組織而存在,他所獲得的僅僅是擁有了進入更多的,不同組織的自由。也就是說,當他對一個組織的不滿積累到一定程度,超過他能忍受的限度,那么,他可以離開這個組織,進入另一個組織。物質帶給我們的自由是非常有限的,不斷擴展的是組織的權力。所謂多元化,不過是組織形式的多元化而已,跟人類的自由沒有半點關系。我們往往忽略了這一點,而把自由理想化,絕對化。實際上追求自由的欲望越強烈,也意味著我們對組織的恐懼越強烈,二者之間是成正比的關系。一個強調絕對自由的人,無非是一個自生自滅的人。

崇拜及其動力

無論我們是否信仰宗教,崇拜是肯定存在的。崇拜源自敬畏,是對一切不可控的未知事物的臣服。在人類世界,未知而不可控的事物之多,超過我們的想象。僅僅一片樹葉的擺動,就有太多我們不可解釋的原因,風的吹拂,個人的感官,等等等等。唯心學說與唯物學說的差異在于一個相信感官的作用,并強調感官的功能,一個則強調科學的可驗證性。在一個充滿未知陷阱的世界里,單純強調科學的可驗證性說服力難免有所欠缺,感官的效應適時補充了這個空缺。即使在科學極度發達的未來,不可知的事物依然存在,人類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迷惑將更加深入,并更難找到答案。

在人類智力發展的初級階段,風火日月都是神秘的,一場大火會讓原始人辛勤的勞作化為烏有,甚至僅僅只是一只猛獸,也會讓他們死無葬身之地。原始人崇拜火,崇拜日月,崇拜巨獸,甚至高山和樹木,他們無法解釋這些,只能歸于更神秘的力量。有一天,他們意識到,在這背后,會不會有一個更強大的力量在支配著這一切?這種認識開拓了他們思維的邊界,也讓崇拜的對象從具體的物質形象,轉向虛無的,不可見的神秘事物。不可見的事物是不可破解的,驗證也就無從談起,這導致了神的產生。我們稍稍了解一下宗教,便會發現,任何一種宗教都會有一個至高無上的神,他代表著天地間的最高法則,而他們的組織形式,則遵守人類社會的準則。這表示,神乃是人類想象的產物,出人意料的是人類創造的事物,最終主宰了人類的精神世界,并讓人類匍匐在地。不妨這樣說,神乃是人類在精神領域最偉大的發明,離開神,人類的精神文明將無法繼續,也無法展開。無論在那種社會形態之下,人類的權力都缺乏持久的保證,但神卻更持久。一個神,一旦被塑造出來,要將他殺死是一個難題。神是不死的,他代表著一部分人的選擇和需要。只要這一部分人存在,神就不會死。更值得關注的是即使是神,也會變換形象,從而更加符合人類的需求??梢钥隙?,我們今天所知道的神,和中世紀的神是有所不同的。人類在不斷完善神,從而讓神站得更高,得以俯仰眾生。

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人類為何要制造出神來崇拜,這難道不是對人類的壓迫?顯然不是這樣。人類之所以制造神,更多的是來源于恐懼,因為恐懼,他們需要更強大的力量來與恐懼對抗。在人類的初級階段,人類崇拜自然界中的龐大事物,想讓它們熄滅怒火,讓人類得以生存,當這不再奏效之后,人類相信自然界背后有更強大的力量,必須向它們祈禱,才能獲得安寧。祈禱即寄托,結果無法驗證,你不可能和神對質,正因為無法對質,人類可以設想這是人類本身出了問題,而神是沒有錯的。這就讓神的正確性得以延續,人類的自我欺騙得以繼續。在無法解決的矛盾面前,恐懼是一直存在的,得到神的暗示之后,人類看到希望,事情有可能好轉,神會保佑我們。這種虛無的力量讓人類對神產生崇拜。再到后來,人類把精神的問題也交給了神,比如我們從哪里來,我們要到哪里去,痛苦是否能獲得拯救等等。包括對死亡的恐懼,也因為神的存在,而具有了美好的可能。天堂是比人類更好的社會,一個行善積德的人,死后會進入天堂,在塵世的一切苦痛將顯得微不足道,人世是有限的,而一旦進入天堂,美好是無限的。

由此,可以看到,神的產生并沒有形成壓迫,相反,神成了抵抗的工具,拯救的動力。在災難和苦痛面前,我們跪下來祈禱,期待神以比災難和苦痛更強大的一面出現,從而讓我們獲得安寧。在神的塑造過程中,也可以發現,神之所以為神,從來不會來得太輕松,他必須承受更大的痛苦,這痛苦超越人類所能忍受的極限,耶穌、釋迦牟尼都承受過巨大的痛苦。神異于常人,并不在于他所能承受的歡樂,而是痛苦,這意味著人類認識到要成為神,必須克服更大的恐懼,如果不能克服,那么他就是一個平常人,是不值得崇拜的。只有神能克服超越人類極限的痛苦和恐懼,那么,拯救人類才是合理的,符合法則的。

無論是崇拜神,還是崇拜別的事物,背后都有一個巨大的陰影,這個陰影籠罩著人類,人類不可能對可控的事物產生崇拜。就連兩個賭徒在一起賭錢,他們對概率的信任恐怕也不能超過對神控制的命運的崇拜,更多的人相信,如果命中注定是個窮人,無論賭術多么高明,也不可能因此變成富人。在你扔下骰子的那一瞬間,你不可能賭定它會出現怎樣的點數,再強大的計算機也只能算出多少種可能,而無法賭定扔下去那一瞬間的結果。這種神秘才是賭徒所崇拜的。延展到其他的領域,這種情況依然存在。偉大的科學家,多半會成為宗教的信仰者,那是因為他們意識到在這巨大的神秘面前,人類的力量過于渺小,過于無知,敬畏讓他們覺得他們是在竊取神偶爾扔下的果實,這個成就在神面前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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