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珍子
當十三歲的小敏撞倒三歲的玩伴兒琪琪后,她本可以有很多選擇。
她可以大聲呼喊救援,可以跑去叫人,可以撥打急救電話……她十三歲了,應該能夠做到這些事。
但她沒有,8月12日傍晚,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安溪鎮毛橋社區,小敏作了一個最極端的選擇——抱起琪琪,扔進糞池中,再用盡全力搬來石板,擋住池口。
幾天后命案告破,所有人震驚了。小敏說,她是怕給父母惹麻煩,怕賠錢。
這樣的殺人動機,比起殘忍,我更傾向于認為,是源于恐懼。就像打破花瓶的孩子,因為害怕責罰,把碎片藏起來。
琪琪摔倒帶來了一系列難題——她受傷了嗎?會告狀嗎?會讓我爸媽賠錢嗎?短短數秒,這些小敏無力也不知如何解決的難題,就像一串炸彈,在她稚嫩的神經節上接二連三地爆炸了,并騰起恐懼的煙霧。
如果小敏的性格足夠健康,那么,安全感會讓她相信成年人能夠解決這件事,同情心會讓她求救,而責任意識則會讓她守住琪琪,并在“救援”到來后坦陳事情的經過。哪怕僅僅出于一個孩子最直接的應激反應,小敏嚇得跑掉了,那么令人心碎的結果都不會發生。
偏偏,小敏的父母十年前離家打工,她隨酗酒的祖父和多病的祖母長大,那一刻,習慣了凡事只能自己面對的小敏,無法逃走,便選擇掩蓋。
留守兒童心理問題再一次以殘忍的面目出現在公眾面前,但相似的悲劇卻不僅僅發生在他們身上。
去年12月,福建莆田一名十四歲男孩殺死八歲女童,并把她丟進糞池,原因是兩人玩鬧時對打了幾下,男孩怕挨家人責罵。
今年8月,陜西西安一名十四歲男孩,殺死了一歲半的親生妹妹,原因是嫉妒妹妹分走了父母的愛。
對責任感到恐懼,對失去感到恐懼,對懲罰感到恐懼……恐懼讓這些十三四歲孩子的心靈,殺念驟起。而他們真正想殺死的不是眼前活生生的一條性命,而是自己的恐懼感。
有時,甚至連成年人也無法處理這樣的恐懼感。2010年,二十一歲的藥家鑫因為害怕對車禍負責,害怕被受害人糾纏,舉刀殺人。他的身體雖已有了成年人的模樣,但他的內心世界,依然是充滿恐懼的孩子。
所有孩子都有第一次打破物品的時刻,當各種突發的情境猛地降臨在他們生命里,所有的孩子,也都第一次經歷恐懼。
而成年人要做的,則是教會孩子學會面對恐懼。比如,在他犯錯后教他面對、承擔和處理,為他設想各種可能發生的突如其來,并把最簡單的求助方式不厭其煩地講給他聽。當黑夜降臨時,給他擁抱和故事。
所以,當孩子犯下殘忍的罪行,成年人應當警醒,那并不是所謂“性本惡”,而是不在場的父母,不作為的學校,以及趨利避害的社會流俗共同犯下的“罪行”。成年人缺席的不僅僅是犯罪現場,更是此前每一個應當及時教育的時刻。
家庭應當是孩子和恐懼之間的第一個調解人,是一個孩子內心安全感最初的來源,也是教他學會應對這個世界的第一位老師。
學校則是孩子邁出家門后的首站,如果孩子因為家庭教育的缺失表現出異常,那么老師應當及時察覺,并給予輔導。
但往往,一些孩子被打工在外或不負責任的父母,也被“管不過來”也“沒法去管”的校方忽略了。
在小概率的“父母失職”和“學校失責”后,應當有相應的社會工作機構,以百分百的概率扛起教育、幫扶和救助的責任,不讓一個孩子陷在教育的漏洞中,不讓一個孩子獨自面對恐懼。
性格的內向外向,源于天性,但自制力、同情心、道德感、責任心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一定是長久養成的。關鍵是,在孩子們成長的歲月里,我們一刻不能缺席。
當我們以極大的耐心第九十九次站在一個孩子身旁,陪他面對恐懼時,很有可能,那即將到來的第一百次,就不再需要我們。
【原載2014年8月20日《中國青年報·事件
觀》】
插圖/孩子犯錯之后/張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