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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2014-09-24 05:42魏銘
城市建設理論研究 2014年25期
關鍵詞:合同管理建設工程

魏銘

摘要: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建設價款的合同,它是項目任務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據,在工程項目實施中有著特殊的作用。本文首先分析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然后歸納了當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最后詳細闡述了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合同交底;索賠管理;合同履行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因為合同中不僅明確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所承擔的權利與責任,還對項目的工期、質量等重要內容作出了說明,同時也對一些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了補充,對施工過程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工作開展的可靠依據,每一個項目管理工作開展前,管理者都要對項目合同的內容進行深入學習和研究,熟悉每項條款的內容,尤其是對一些特別說明的條款內容要仔細研究,了解其法律效力,使項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三,工程合同是施工單位確保資金回籠的保障,工程的施工進度和費用的支付情況都是按照合同內容的要求來進行的。

第四,合同管理能夠促使項目管理目標最終實現,由于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工程的管理過程中,所以做好每一個環節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促進項目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

現階段我國工程建設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是工程的建設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很多施工企業或承包商為能夠中標,獲取利益,一味地遷就業主的要求簽訂不合規范的合同,為后期合同管理工作帶來風險,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糾紛爭端。另外,在合同簽訂時沒有仔細認真地對合同條款進行深入研究,過于草率,同時也沒有對違約的相關事宜做出約定,有時會單方面隨意修改合同內容,帶來了一定的法律風險。

(二)合同內容缺乏規范性

由于工程建設合同種類繁多,條款內容也比較復雜,給合同內容的制定工作造成一定的難度。常出現合同的主體不當,用詞不嚴謹或錯誤,漏項,部分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等現象。在簽訂過程中,常為了遷就業主而制定一些不合規范的條款,對內容沒有嚴格把控,易引起后期的經濟糾紛。

(三)合同監管體系不完善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沒有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在合同執行時監管工作不到位,并且沒有一個明確的職責范圍,很多監管工作都只限于形式;同時監管的隊伍建設不完善,沒有統一的領導,也缺乏專業性;另外,像行業協會這樣的中介組織沒有有地發揮應有的作用,社會公眾也沒有形成正確的監督理念,沒有發揮公眾監督的力量。

(四)合同管理的結果沒有得到有效應用

其一主要是表現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沒有解決,如在銷售合同中經常出現糾紛,并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其二是沒有認真處理在合同管理中,對那些履職不到位的人員,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或處罰措施未對其形成威懾力;其三是對于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對有違約行為的那一方沒有制定明確的處罰措施:如未將不合格的合同供應商列入黑名單,也沒有終止與其合作等。

三、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一)招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招標對項目的順利實施有著很大的影響。

1、編制招標文件時要明確合同的重要條款,以及最終對承包商的選擇。

2、起草招標文件,并編制招標最高限價(標底)

(1)招標文件是業主對工程招標和工程實施中各種問題的規定,是業主的期望,也是投標人報價,作方案并實施合同的基礎。

(2)按照工程慣例,業主必須對招標文件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即如果出現錯誤、矛盾、二義性則由業主承擔責任,這最終會導致索賠。所以要求招標文件完備、正確、文字表述清晰,便于理解,符合工程慣例。通??刹捎脴藴矢袷降奈募?。

(二)工程實施階段的合同管理

1、合同談判

工程中標后即轉入合同洽談和簽約階段。承包人應對合同條件進行周密審查,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對策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的洽談應由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對合同條款的嚴密性、規范性、邏輯性認真加以研究,根據招標文件條款及發包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分析,避免合同存在單方面的約束性、過于苛刻的權利義務不平衡條款及不完善的風險、索賠、損失、違約責任劃分的相應條款。

在合同洽談過程中,談判策略和技巧是極為重要的,應選派有合同談判能力和豐富經驗的人員為主進行合同談判,通過洽談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任、權利關系平衡,盡量避免發包人單方面苛刻約束條款,分析合同條款中各種可能情況下的不利因素,采取特殊問題單獨談判方式,逐步達到簽定對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標。

2、合同交底工作

在合同實施前,必須對相關合同進行分析和交底,這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合同履行分析

這主要對合同的執行問題進行研究,將合同中的規定落實到相關項目實施的具體問題和各工程活動上,這常常與項目結構的分解同步進行。它主要分析: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責任、工程范圍、權力;業主的主要責任和權力;合同價格、計價方法、調價條件;工期要求和補償條件、工程變更、付款程序;工程的驗收方法、工程的質量控制程序等問題的處理方法和過程;爭執的解決;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的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和風險等。

(2)合同交底

即將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下達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例如各職能人員,相關的工程負責人和分包商等。對項目管理班子,相關的工程負責人宣講合同精神,落實合同責任,使參加的各個實施者都了解相關合同的內容,并熟練地掌握它。

(3)在項目組織的建立,管理系統的建立過程中,落實各合同的規定。

3、合同控制

(1)設專職合同工程師

在施工現場項目組中必須設專職的合同工程師,他起著“漏洞工程師”的作用。但他并不是尋求與其它各方面的對抗,因為任何對抗只會導致項目實施的困難,而是以積極合作的精神,協助各方面完成合同目標。

(2)合同實施控制的主要工作

給項目經理,各職能人員,所屬承(分)包商在合同關系上以幫助,解釋合同,作工作指導,對來往信件,會談紀要,例會等進行合同法律方面的審查,協助項目經理正確行使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力,防止產生違約行為;對工程項目的各個合同分析協調,對合同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及時地向各層次的管理人員提供合同實施情況的報告,并對合同的實施提出建議,意見甚至警告,調解合同爭執,處理索賠與反索賠事務。

(3)控制工期、成本和質量

由于工期、成本、質量為合同所定義的目標,所以合同控制必須與進度控制,成本(投資)控制,質量控制協調一致地進行。在項目實施中合同控制要充分地運用合同所賦于的權力和可能性,例如:利用合同控制手段對各方面進行嚴格管

理,如指令權、審批權、檢查權等來控制工期,成本和質量;在對工程實施進行跟蹤診斷時,要利用合同分析原因,處理好工程實施中的差異問題,并落實責任;在對工程實施進行調整時,要充分利用合同將雙方的要求(如賠償要求)降到最小。

(4)索賠管理

由于工程技術和環境的復雜性,索賠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在現代工程中索賠額一般占合同價10%左右。業主與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業主與供應商,承包商與其供應商之間,承包商與保險公司之間都可能發生索賠,所以在工程項目中,各方面都應重視索賠管理。索賠管理包括索賠和反索賠。工程實施中,承包商向業主的索賠是最為常見的,處理起來也最困難。涉及這方面的索賠工作包括兩個層次:

①合同雙方索賠的提出和解決過程。這一般由合同來規定,如果未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及約定的時效提出,常常會導致索賠無效。

②承包商內部的索賠(或反索賠)管理工作。

4、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三)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實現合同管理培訓教育的效益

必須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并且可以考慮擴充一下培訓對象的范圍,也就是說要把職能管理部門、專業技術部門和具體業務部門,甚至是合同審批層、合同審查層和合同承辦層;都納入到要接受相應的合同管理培訓。

在培訓中,我們要考慮既要以《合同法》為主要內容,也要把合同風險管理的知識包括在內,最好能再加上實踐操作方面的培訓。再經過培訓,使相關的管理人員,經辦人都有相應的法律意識、提升他們的合同管理能力,以及其中的風險防范能力,從而使實現理論素養和業務技能都有所提升。

參考文獻

[1]徐煒.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山西建筑,2005.10.

[2]王麗.淺析如何加強工程合同管理[J].經濟視野,2013.2.

[3]魏文濤.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研究[D].青島理工大學,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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