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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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糾正冤假錯案 伸張法律公平正義
◎江 萍
英國哲學家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會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p>
由于種種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們也曾因為不公正的審判,出現了冤假錯案。出錯難以避免,關鍵是如何糾錯。知錯就改,杜絕再犯,需要勇氣,更需要法律的強大后盾。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臺了首個防止冤假錯案指導意見,要求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2013 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強化四個方面機制。一道道防范冤假錯案的防線正在不斷加固。
“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薄皼Q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睌S地有聲的“四個決不允許”,回應了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關切和期待。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黨的十八大以來,一批錯案得以重審,一些人沉冤昭雪,重見天日。據2014年12月17日《人民日報》統計,短短兩年多時間,有23起重大冤假錯案得到糾正;2014年一年,糾錯12起。這一系列舉動,顯示了國家維護法治、保障程序和伸張正義的態度和決心。糾錯過程雖然曲折艱難,但最終的結果,見證了法治的力量。讓我們更加堅信,公平正義的太陽,終究會驅散烏云,普照大地。
2014年被糾正的12起冤假錯案
1 楊波濤強奸殺人案 2014年2月11日,楊波濤被河南商丘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訴,取保候審。此前一審被判死緩,已羈押10年。
2 張光祥搶劫殺人案 2014年4月29日,張光祥被貴州省高院二審以證據不足宣告其無罪。此前一審被判死緩,已羈押11年。
3 王江峰搶劫案 2014年7月11日,銅川市中級法院二審判決宣告其無罪。此前一審被判十年,已羈押2年多。
4 歐陽佳搶劫案 2014年7月14日,歐陽佳被湖南婁底中院以證據不足二審改判其無罪。此前一審被判十年六個月,已羈押5年。
5 高如舉、謝石勇搶劫殺人案 2014年7月25日,高如舉、謝石勇被檢察機關撤訴。此前一審被判死刑,已羈押10年。
6 念斌投毒案 2014年8月22日,念斌被福建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其無罪。此前一審被判死刑,已羈押8年。
7 徐輝強奸殺人案 2014年9月15日,徐輝獲釋,廣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再審宣判其無罪。此前一審被判死緩,已服刑16年。
8 黃家光故意殺人案 2014年9月29日,黃家光獲釋,海南省高院再審以證據不足宣判其無罪。此前一審被判無期,已服刑18年。
9 陳琴琴故意殺人案 2014年9月30日,陳琴琴獲釋,甘肅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審宣判其無罪。此前一審被判死緩,已羈押5年。
10 王元松故意殺人案 2014年10月31日,王元松被無罪釋放,貴州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了此前的終審和再審裁定。此前一審被判無期,已羈押10年。
11 王國其非法買賣、運輸槍支案 2014年11月26日,王國其被廣州越秀區檢察院以證據變更撤回起訴。此前一審被判十年,已羈押5年。
12 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案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被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判決無罪。呼格吉勒圖1996年被判死刑并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