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澳門近期破獲的一起賣淫團伙案件中,令人震驚的是,涉嫌主謀竟然是一名16歲的男孩。然而,這個案件僅僅是中國數以百萬計的輟學青少年犯罪中的一起。
這是城市化席卷中國的時代,眾多農村被卷進其中。當成年人離開農村到城市打工,他們的孩子將何去何從?留在農村?那就成為沒有父母關愛的留守兒童。帶到城市?因為中國的戶籍制度,他們的孩子在城市備受歧視,農民工子女在居住地附近的學校往往以戶籍而不是學習成績為由拒絕接納這些孩子。
無論是哪一種選擇,對農民工子女而言,家庭與學校的雙重教育都是缺失的。越來越多的數據顯示,留守在農村的孩子因為缺少家庭的關愛,他們在學校經常不服管教,這些未成年孩子經常聚集在一起,被其他大一點的孩子誘騙逃學、偷竊、賣淫甚至吸毒。
被帶到城市的孩子也不見得比這些留守兒童境況好。中國的教育依舊延續了計劃經濟時代的心態,來自農村的孩子不是沒有學上就是在非正規的學校讀書,這些學校時常因為不符合標準而被取締。
以北京為例,非京籍的孩子要想在北京讀書需要“五證齊全”。本質上,這五證是為了控制北京人口,但是卻故意限制了農民工子女的就學。這也迫使在城市的農民工子女返回家鄉加入留守兒童的陣營中。但“見了世面”的他們并不甘心回到農村,于是就構成了在城市中流動的未成年團體。
在最新公布的《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5)》中顯示,中國未成年人犯罪已經由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1%。
無論是“松散家庭”(如留守兒童家庭、未成年人離家打工家庭)還是“流動式家庭”(如未成年人跟隨打工父母到城市生活家庭),家庭監護與教育的缺失最為嚴重,這也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所以,當整個社會環境“逼迫著”青少年走向犯罪之路,執法當局要如何執法?我們是否應該繼續讓農民工子女自生自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