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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仗內教坊及中唐教坊合署問題考辯

2015-07-28 09:08左漢林
中國文學研究 2015年4期
關鍵詞:宦官墓志音樂

左漢林

(中央財經大學文化與傳媒學院 北京 100081)

教坊是唐代非常重要的音樂機構,教坊曲是唐代宮廷音樂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坊曲的流行不僅與唐代歌詩關系密切,而且與詞體的產生和定型有極大關系。因此,作為音樂機構的教坊一向受到研究者的重視。唐代的教坊設置最為復雜,從玄宗設置教坊到晚唐教坊衰微,中間經過了極為復雜的變化過程。教坊的名稱在史料中也包括了教坊、左右教坊、內教坊和仗內教坊等多種稱謂。目前,學界對唐代“仗內教坊”的性質有很多意見和爭論,本文謹根據唐代史料就此問題進行考辯。

在唐代的音樂制度中,關于“仗內教坊”的性質問題人們討論很多,分歧巨大。關于唐代仗內教坊的意見主要有以下幾種。

1.“禁中直屬之教坊”說

日本學者岸邊成雄是唐代音樂史研究的專家,其《唐代音樂史的研究》是研究唐代音樂制度的名著。在該書中,岸邊成雄先生認為所謂仗內教坊是“禁中直屬之教坊”,其性質與內教坊相似。岸邊成雄說:“至于仗內教坊是否系內教坊改變者無法判明。所謂仗內教坊,似系因教坊附設于仗內而得名?!虄取?,如仗內音樂、仗內散樂等例,即禁中之意。根據太常寺之散樂系禁中直屬之散樂,稱為仗內散樂,或系指內教坊散樂者。據此推測,仗內教坊亦系禁中直屬之教坊,當與內教坊同具一致意義也?!彼终f:“所謂內教坊,后更簡稱教坊,似亦即延政坊之仗內教坊者?!眲t岸邊成雄以為仗內教坊為“禁中直屬之教坊”,或即內教坊。

2.“鼓吹署”說

任半塘先生在其《教坊記箋訂》中說:“西京除左右教坊外,尚有仗內教坊,屬鼓吹署,在宣平坊;元和十四年并入左教坊?!彼终f:“‘興唐觀教坊’即左教坊,‘鼓吹署教坊’實在左右教坊之外,即上文所謂‘仗內教坊’也?!眲t任半塘認為仗內教坊屬于鼓吹署。他又說:“‘仗內教坊’本指五仗內之樂人,屬于皇帝出入之儀衛中。其職守為鼓吹,有擊鐘鼓,作三嚴,及奏二樂等……所謂‘仗內散樂’即指‘仗內教坊’。其伎亦有可觀?!眲t任半塘認為仗內教坊的職責與鼓吹署無異。李昌集先生認為:“唐初,宮廷中有三個以‘教坊’命名之機構。其一為‘仗內教坊’,是為鼓吹署之分支機構?!庇^點與任半塘先生相同。

3.“三教坊之一說”

邱晨音先生認為唐代教坊包括左右教坊和仗內教坊,仗內教坊是整個教坊的一部分,與左右教坊“鼎足而三”。并且,仗內教坊的職責為鼓吹,開元間樂官有1000 人,規模浩大。

4.“左右教坊合署說”

孫曉輝認為,“憲宗元和十四年前,仗內教坊位于延政坊,同年徙仗內教坊于布政里,同年又復置仗內教坊于延政坊……仗內教坊是左右教坊合署的產物,其前身是玄宗時所立在延政坊的左教坊”。

5.“獨立機構”說

柏紅秀認為仗內教坊是“獨立于太常寺、教坊和梨園之外的宮廷音樂機構”,并且,仗內教坊“最遲在德宗建中年間設立,武宗朝仍然存在;樂官由帝王從禁軍將領中選拔任命,主要負責北衙禁軍中的音樂事務。樂人來源有三:一為北衙禁軍,包括六軍與神策軍,一為地方軍營,一為有罪之人的妻女;散樂是其主要音樂項目;它與教坊存在著音樂交流與合作。它的設立和活躍反映中唐以后軍營已成為唐代音樂生存和發展的一個重要空間?!?/p>

6.“鼓吹署教習機構”說

關于仗內教坊,康瑞軍先生認為,它即是“太常寺原有鼓吹署之教習機構”??等疖娬J為,仗內教坊的職責“包括儀仗鹵簿音樂和散樂。它的表演者為禁軍樂人,首領受宦官節制”。文章還認為唐代的仗內教坊對宋代的禁軍音樂機構的設立有重要影響。

7.“內教坊遺留說”

曹勝高先生認為“仗內教坊很可能是內教坊的遺留”,他說:“太常內教坊已在玄宗時期變更為開元內教坊,與此階段的外教坊及宮廷梨園并存?!藘冉谭弧瓪v史記載較少,當為仗內教坊的前身?!彼€認為仗內教坊自憲宗后一直延續,歷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

關于唐代仗內教坊的性質,學界主要有以上幾種觀點。

以上諸說,對研究和辨明仗內教坊的性質都有啟示作用。這些關于仗內教坊的意見雖各不相同,但大體可以分成三類,即:第一,仗內教坊屬于或近于內教坊,或為內教坊之遺留。第二,仗內教坊屬于鼓吹署,或即鼓吹署之教習機構。第三,仗內教坊是太常寺、梨園、教坊之外的新產生的獨立機構。以下謹就三種意見略作分析。

1. 本文認為仗內教坊不可能是內教坊

岸邊成雄以為仗內教坊為“禁中直屬之教坊”,或即內教坊。曹勝高先生認為“仗內教坊很可能是內教坊的遺留”。二人均以為仗內教坊與內教坊關系密切,仗內教坊或者就是內教坊,或者是內教坊的遺留。本文認為這種觀點不妥。

首先,仗內教坊和內教坊的存在時間不同。曹勝高先生認為,仗內教坊自憲宗后一直延續,歷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而內教坊是和唐王朝相始終的?!杜f唐書》卷四十三《職官志》:“內教坊,武德已來,置于禁中,以按習雅樂?!笨芍涞履觊g內教坊就已經存在。內教坊參與朝廷正式禮儀活動,根據《大唐開元禮》等文獻記載,皇后祀先蠶親桑、皇后受外命婦朝賀、皇后受冊等禮儀都要由內教坊女性樂工參加音樂演奏。只要朝廷存在,朝廷的禮儀存在,內教坊就應該存在,所以內教坊應該存在到唐朝末年。因此,從存在時間的角度看,仗內教坊不會是內教坊。并且,內教坊既然一直存在,也就無所謂“遺留”,所以仗內教坊也不可能是內教坊的遺留。

可以說,仗內教坊和內教坊,在存在時段和音樂種類上都大不相同,所以仗內教坊不會是內教坊,也不會是內教坊的遺留。

2. 仗內教坊不是鼓吹署

任半塘先生和李昌集先生認為仗內教坊屬于鼓吹署,康瑞軍先生則認為仗內教坊是鼓吹署的教習機構。本文認為,仗內教坊當與鼓吹署無關。

任半塘的觀點,柏紅秀已辨其非。柏紅秀引用了房次卿《蘇公墓志銘》(簡稱“房墓志”),并分析說:

實質上“仗內教坊”與鼓吹署并不屬于同一機構。鼓吹署隸屬于太常寺,與太樂署并列。其職能主要負責部分宮廷儀式音樂的表演……但是“仗內教坊”卻與它并無關系。要說明這點,首先須弄清楚唐代的禁軍系統。唐代禁軍分為南北二衙,南衙禁軍,由十六衛統率,主要負責朝會時的儀仗以及守衛宮城南面的宮門官署;北衙禁軍,負責守衛宮城的北門及隨同皇帝在苑中游獵,是皇帝最親近的侍衛軍人。北衙禁軍內部有一個發展過程,大致到了肅宗時已由左右羽林、龍武、神武軍六軍組成。從房墓志中“六師無闕,八音克諧”來看,這里所指的禁軍即“六軍”,因此蘇日榮應當是北衙禁軍而非南衙禁軍中的一員將領,他所“充仗內教坊使”也應當是與北衙禁軍相關的一種職務,因此這里所言的“仗內教坊”與負責儀仗的南衙禁軍無關,當然也就會與負責儀式音樂的鼓吹署沒有聯系。

該文認為仗內教坊使是與北衙禁軍相關的一種職務,所以“與負責儀式音樂的鼓吹署沒有聯系”。該文的分析雖不無問題(詳后),但本文同意該文的這個結論。

在唐代,梨園教坊系統雖然樂工眾多,技藝高超,影響深遠,卻只是朝廷臨時設立的非正式機構。而太樂署和鼓吹署隸屬于太常寺,由太常卿負責管理,是朝廷的正式機構。兩種機構的性質,不可混淆。

康瑞軍先生認為仗內教坊是鼓吹署的教習機構,此點尤需認真辨析。首先,正如上文所論述的那樣,太常寺系統的音樂機構和教坊梨園系統的音樂機構雖然也有人員和音樂技藝方面的交流,但總體上兩者還是屬于不同性質的音樂機構。太常寺系統是國家的正式機構,而梨園教坊系統只是屬于內廷。所以,既然仗內教坊的樂官叫作“仗內教坊使”,既然這個樂官是由宦官擔任或統領,那么基本可以斷定,所謂仗內教坊一定是屬于梨園教坊系統的音樂機構,而不會是屬于太常寺系統的音樂機構。因為太常寺的最高官為太常卿,而太常卿(包括其副職太常少卿及各署官員)絕不會由宦官擔任。所以,仗內教坊既不會是鼓吹署,也不會是鼓吹署的教習機構。

康瑞軍先生文中說:“仗內教坊的樂工中包括了禁軍?!北疚恼J為,禁軍屬于軍事系統,其成員最低當具有平民身份,而教坊樂工的身份雖然復雜,但主體當是以低于平民身份的雜戶和官戶為主。所以,從根本上說,禁軍的樂人可能偶爾會同教坊樂工一同表演,但一般不會加入到教坊中去。從現存材料看,所謂“神策隸卒”或“里閭惡少年”納籍教坊,只不過是他們偶爾得到皇帝的歡心,故相與游戲,這只是一件極為偶然的事件。況且,這些人也并不會表演歌舞或散樂,而只是參與擊球之類的活動而已。

也就是說,所謂“仗內教坊”不是太常寺的鼓吹署,也不會是鼓吹署的教習機構。

3. 仗內教坊不是太常寺、梨園、教坊之外的新產生的獨立機構

邱晨音認為仗內教坊是整個教坊的一部分,與左右教坊“鼎足而三”,但未說明理由。而柏紅秀認為仗內教坊是“獨立于太常寺、教坊和梨園之外的宮廷音樂機構”,是基于蘇日榮的墓志銘中記載有“仗內教坊使”一職。該文據墓志認為,德宗登基后墓主蘇日榮被封為仗內教坊使,所以不僅存在仗內教坊這樣的機構,而且“仗內教坊”這一稱謂最遲應出現在德宗執政的建中年間。該文根據墓志中“六師無闕,八音克諧”的記載推測墓主蘇日榮“應當是北衙禁軍而非南衙禁軍中的一員將領”,他擔任的仗內教坊使“也應當是與北衙禁軍相關的一種職務”。該文又根據《唐故仗內教坊第一部供奉賜紫金魚袋清河張府君墓志銘并序》,得出“仗內教坊在憲宗元和十四年遷移之后并沒有消失,至遲在武宗時仍然存在”的結論。

對此,康瑞軍先生提出疑問:“假設仗內教坊是獨立于太常寺和教坊系統的音樂機構,宮廷為何重復設置職能如此相似的兩種機構(仗內教坊和鼓吹署)?”如果仗內音樂由仗內教坊專掌,那么仗內教坊在初唐就已存在,那么“為何在初唐乃至盛唐音樂活動最為繁盛的時期,有關這一機構的記載卻幾乎難得見到蹤跡,這段時間的禁軍儀仗音樂活動,又究竟是由哪個機構所掌管呢”?康瑞軍先生的疑問正揭示了“獨立機構”說的矛盾和難以圓融之處。

本文對此也有一個疑問?!杜f唐書》卷十五《憲宗本紀》:“(元和) 十四年春正月……復置仗內教坊于延政里?!奔热贿@個獨立的“仗內教坊”屬于北衙的禁軍,既然“仗內教坊使”管理的是禁軍的音樂事務,那為什么這個“仗內教坊”不在北衙軍中,而是在大明宮南門外的延政坊(延政里)的教坊所在地呢?此亦于理不合。

本文認為,固然“仗內教坊”見諸唐代墓志,但根據現在發現的資料尚不足以認定仗內教坊是一個獨立的音樂機構。至于推測仗內教坊使負責北衙禁軍的音樂事務,樂人包括了北衙禁軍在內等觀點,更是對史料求之過深。

本文認為,唐代文獻中記載的所謂“仗內教坊”就是唐代宮廷的教坊。原因如下:

1. 從字義看,“仗內”指宮廷之內,“仗內教坊”即指宮廷內之教坊

在關于唐代的文獻中,所謂“仗內”多指宮廷之內,即禁中,或皇帝身邊。宋璟《請停仗內音樂奏》:“十月十四十五,承前諸寺觀,多動音聲。今傳有仗內音聲,擬相夸斫?!贝恕罢虄纫魳贰奔捶褐笇m廷音樂。李嶠《為第十舅讓殿中監兼仗內閑廄表》:“伏奉恩制,以臣為殿中監兼檢校仗內諸閑廄?!薄罢虄乳e廄”即宮中之閑廄。張九齡《南郊赦書》:“仗內雜色人在齋宮宿衛,及諸色人有資勞人,緣大禮有職掌,并流外行署預見大禮者,亦賜勛一轉?!薄罢虄入s色人”即宮中的雜色人等?!短苿⑷试讣o功碑》:“太宗深嘆異之,特加賞賜。即降恩詔,入仗內供奉?!薄叭胝虄裙┓睢奔催M入宮廷服務?!杜f唐書》卷十四《順宗本紀》唐順宗永貞元年(805)二月:“甲寅,釋仗內囚嚴懷志、呂溫等一十六人。平涼之盟陷蕃。久之得還,以習蕃中事,不欲令出外,故囚之仗內,至是方釋之?!薄扒糁虄取憋@然指囚之禁中?!杜f唐書》卷九十八《源乾曜傳》:“嘗有仗內白鷹,因縱遂失所在,上令京兆切捕之?!薄罢虄劝棥奔磳m禁中的白鷹。

既然“仗內”多指宮廷之內或皇帝身邊,那么,“仗內教坊”的含義也就是“宮廷內的教坊”或“禁中的教坊”。從這個意義上看,“仗內教坊”就是玄宗所設立的左右教坊。

在唐代,宮廷樂人和樂官多有借助宮廷自炫身份者,所以梨園弟子會自命為“皇帝梨園弟子”。盡管教坊的位置并不完全在禁中,但他們畢竟經常到內廷演出,所以教坊樂工或樂官也會把教坊稱為“仗內教坊”,教坊使也自稱為“仗內教坊使”。當我們看到“教坊”和“仗內教坊”這樣的名稱后,很容易產生誤解,認為它們是不同的機構。其實它們只是同一機構的不同稱呼而已。

2. 所謂“仗內教坊使”同教坊使一樣均由宦官擔任。

文獻中有關于“仗內教坊使”的記載,有學者認為其身份為禁軍將領。因為唐代中后期禁軍將領多由宦官擔任,所以本文推斷所謂“仗內教坊使”的身份不是純粹的禁軍將領,而是宦官。在唐代,教坊的最高官稱教坊使(或“梨園教坊使”),其身份為宦官。如果“仗內教坊使”也由宦官擔任,那么即可從一個側面證明所謂“仗內教坊”即是教坊。

關于“仗內教坊使”的記載見于房次卿撰《蘇公墓志銘》,為方便討論,節錄主要內容如下:

貞元十四年六月廿九日,文武之上將,社稷之忠臣,特進行虔王傅兼英武軍右廂兵馬使蘇公薨于位?;实圯z食去樂,赗賻加等。公諱日榮,字德昌,京兆武功人也。得姓受氏,著經見史;孝家忠國,角立杰出。曾祖德瑤,中散大夫、翼州刺史;祖知廉,銀青光祿大夫、甘州刺史贈尚書左仆射;并積善種德,余慶垂休,鐘秀于公,公克負荷。天寶初,以一子出身授安鄉郡大夏縣丞,文理優柔,縣境和洽,時無軍旅之事,方修俎豆之儀。無何,祿山始亂,四海兵興,于是慨然有投筆之心,枕戈之志。時客游靜邊軍,乃陰結豪猛,潛期殄除。至一暮夜,義徒竊發,遂斬逆將安守一、周萬頃以甘心焉。玄宗異之,特遷右清道率,充振武軍副使。至德初,領朔方三郡之士,衛北極九重之嚴,奮千人被練之師,殲九蕃同羅之眾,拜右領軍衛將軍。宇宙載寧,乘輿返正,轉本衛大將軍。蠻夷亂華,天子巡陜,率紀綱之仆,為腹心之臣,封扶風縣開國子,除右千牛衛大將軍。主上龍飛,錄功班爵,當監撫之日,有調護之勛,改右武衛大將軍,充仗內教坊使。六師無闕,八音克諧,寵榮一時,熏灼四海。過有小譴,情實寡尤,貶萬州司馬?!矶鴥炘t追還,恩遇如舊,遷右監門衛將軍,遽升本衛大將軍,又歷韶王傅,復用虔王傅兼英武軍右廂兵馬使。方嘉節制之能,將付旄鉞之任,而天玄莫問,神寂奚征,知命順時,即世從化。時年七十有九。嗣子審、宙、定等,……歸葬于東都河南縣金谷原,安定郡夫人智氏袝焉,禮也。

據此墓志,墓主蘇日榮曾任“仗內教坊使”一職,他又是禁軍將領,所以很容易得出仗內教坊使由禁軍將領擔任以及仗內教坊和禁軍關系密切的結論。本文認為,墓主的身份很可能是宦官,他是以宦官身份典禁軍并兼任教坊使,而不是以禁軍將領的身份擔任教坊使。

從該墓志看,墓主蘇日榮天寶初授安鄉郡大夏縣丞,安史之亂后客游靜邊軍,以有軍功,遷右清道率,充振武軍副使。按右清道率為太子署官,掌東宮內外晝夜巡警之法,太子出行則參與儀仗,此當是墓主所任虛銜,振武軍副使當是其實職。按振武軍,原置在石堡城,天寶八載(749)哥舒翰改為神武軍,屬于唐代的邊鎮軍。安史之亂后,此軍內遷勤王,墓志中說的“領朔方三郡之士,衛北極九重之嚴,奮千人被練之師,殲九蕃同羅之眾”說的就是這件事。邊鎮軍作戰失利后,因其故地已被吐蕃占領而為宦官魚朝恩所領。代宗朝,魚朝恩迎駕有功得到信任領兵入于禁中,墓主當于此時加入禁軍護衛宮廷,并拜右領軍衛將軍及大將軍。德宗巡陜,因護衛有功,除右千牛衛大將軍。德宗去世后,改右武衛大將軍,充仗內教坊使。后又先后任萬州司馬、右監門衛將軍、右監門衛大將軍及英武軍右廂兵馬使等職。

墓主所任多為十六衛的將軍和大將軍,而這些職務多由宦官擔任,由此推測墓主的身份為宦官。唐代宦官勢力極大,特別是在德宗以后,高品級宦官典禁軍或擔任南衙十六衛最高軍職已成慣例。墓主所任多為此類職務,故極有可能是宦官。如墓主曾任右領軍衛將軍,宦官仇士良就曾任此職。墓主所任的右監門衛將軍一般也由宦官擔任,如玄宗朝宦官黎敬仁就曾任此職,此后宦官姚文壽、徐智岌、仇士良、吳承泌等都曾繼任此職。德宗因涇師之變巡陜,所依賴的主要是宦官,亂初平,即任命宦官竇文場監領神策軍左廂兵馬使。墓主在此時授右千牛衛大將軍,當與涇師之變中宦官立功有關。并且,墓主后來擔任的英武軍右廂兵馬使也是經常由宦官擔任的職務。由此,本文推測墓主的身份很可能是宦官。

推測墓主為宦官還有另外一個理由。在唐代中后期,不僅掌禁軍的權力全歸于宦官,十六衛的將軍和大將軍的虛銜也多由宦官擔任。故白居易《輕肥》云:“朱紱皆大夫,紫綬或將軍??涓败娭醒?,走馬去如云?!倍@些將軍、大將軍的職務實際只表示官階高低,而不代表擔任該職務者實際到軍中任職?!皩④?、大將軍便成了武臣以至宦官表示資望的遷轉之階”,“將軍、大將軍實際并無兵權……唐代后期,北衙諸軍將軍,也只有加‘知軍事’才能主持軍政?!薄疤拼鹿俪鋈诬娐?,除執掌北衙禁軍以及充任監軍使、觀軍容使等軍事使職之外,多有擔任南衙十六衛最高軍職者?!诟圃獾狡茐暮捅毖媒娕d起之后,十六衛僅存虛名,成為閑職。但是由于十六衛將軍的官品較高,這些官職乃成為武職乃至宦官常見的遷轉之階?!鹿俪鋈问l的高級軍職,雖然不會因此而掌握實際兵權,但卻會由此而提高品階地位?!碑斎?,以上墓志中所記將軍、大將軍當是虛銜,它們可能由宦官充任,也可能由武臣擔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宦官才會擔任“教坊使”或“仗內教坊使”這樣的職務,因為如果是武臣擔任將軍、大將軍虛銜,他們既然不用到軍中或宮廷履行職務,也就一定不會同時充任所謂“仗內教坊使”。所以,墓主既然曾充任“仗內教坊使”一職,其身份當是宦官。

在唐代,宦官多娶妻并有養子,官階高的宦官還要封爵及追贈父母。在這方面,墓主蘇日榮也不例外,其墓志中載其有夫人兒子及其父祖并任高官等項,亦情理中事。

唐代教坊的“教坊使”由宦官擔任。該墓志中的“仗內教坊使”的身份同教坊使一樣也是宦官,所以推測所謂“仗內教坊”即是教坊的別稱。

3. 所謂“仗內教坊”的樂工在身份上與教坊無異

柏紅秀認為“仗內教坊”的樂人來源有三:一為北衙禁軍,包括六軍與神策軍,一為地方軍營,一為有罪之人的妻女。此或未盡妥當。

本文認為,所謂“仗內教坊”中不當有禁軍。蘇日榮墓志中有“六師無闕,八音克諧”之語。柏紅秀認為:“從房墓志中‘六師無闕,八音克諧’來看,德宗建中年間,六軍是其主要來源之一。上文已言,北衙禁軍有一個發展過程,德宗以后神策軍歸入其中并且地位超過了六軍,因此神策軍亦是仗內教坊樂人的來源之一?!备鶕怪?,墓主是以右武衛大將軍充仗內教坊使,右武衛大將軍為武職,仗內教坊使為樂官,所以其墓志中的“六師無闕,八音克諧”兩句一敘其武事之功,一表其樂事之能,并不表示禁軍加入了“仗內教坊”。且墓志中的“六師”泛指朝廷禁軍,其含義與白居易“六軍不發無奈何”之“六軍”相類,不是確指某幾只軍隊。

地方軍營也不是“仗內教坊”樂工的來源。柏紅秀上文據《張漸墓志》推斷“仗內教坊”從地方軍營選拔樂人,其方式是由官員舉薦,或亦不妥。茲節錄《張漸墓志》如下:

府君諱漸,字鴻舉,徐方人也?!豕谠劼?,名振大都。居守邀留,補防御將。后還武寧,以將族選授武寧軍衙前將。久之,去職游宦,筮仕于燕。燕帥司空劉公授幽州同經略副使。談笑辯捷,獨步一方。長慶初,國相張公出將是府,下車饗軍。府君首出樂部,歌詠化源,啟口成章,應機由典。相乃竦聽稱嘆,揖之升堂,敬謂之曰:如子之優,天假奉圣聰者也,非諸侯府所宜淹留。立表薦聞,旋召引見。穆宗皇帝大悅,寵錫金章,隸供奉第一部。彌歷二紀,榮密四朝。雖于髡滑稽,曼倩戲誚,實無愧焉。復善守恩私,未嘗驕吝。每上欲授官,必陳懇固讓,言體諫諍,道高止足。以是無正秩之慶。悲夫!不幸遘疾,會昌五年五月五日終于翊善里之私第,享年六十有二。以其年八月九日遷厝于長安城東南十五里上傅原,禮也。夫人彭城劉氏,晝哭哀儀,節聞于外。有子一人,曰存實,茹荼瘵毀,感動里仁。

據墓志,張漸卒于唐武宗會昌五年(845),享年六十二歲,則其出生當在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前后。他到長安是在穆宗朝,從墓志“彌歷二紀”之語推斷,墓主此時的年齡當在四十歲左右。墓主早年“以將族選授武寧軍衙前將”,唐代的武寧軍治徐州,管徐、泗、濠、宿數州,墓主此時的身份當是軍人。但后來他“去職游宦,筮仕于燕”,既已“去職”,其身份當不再是軍人,而是平民樂人。樂人以提供音樂服務獲得報酬,維持生計,故“燕帥司空劉公授幽州同經略副使”時,他“談笑辯捷,獨步一方”,“國相張公出將是府”時,他“首出樂部,歌詠化源”,此即為以音樂技能維持生計。據李翱《平賦書》:“長慶初,幽州繼亂,范陽執其帥宏靖?!蹦怪局械摹皣鄰埞被蚣创藦埡昃?。推測就是這位穆宗朝的“國相張公”張宏靖推薦張漸進入“仗內教坊”??梢?,張漸在進入“仗內教坊”前的身份是平民樂人,而不是地方軍營的軍人。

唐代的教坊,其樂工多為官戶和雜戶身份的樂戶,但也包括了民間平民身份的樂工、胡人樂工和寄名的樂工。張漸就是來自民間的平民身份的樂工。由此也可以確定,“仗內教坊”并沒有從地方軍營選拔樂人事。

另外,張漸“終于翊善里之私第”,此地正在原來左右教坊之間,當是為來往方便,故選擇住所于此。此亦證明所謂“仗內教坊”即是教坊。

教坊樂工中本有犯罪大臣的妻女。甘露之變后有御史中丞李孝本二女沒入掖廷事,此當是沒入教坊。據《舊唐書》卷一百七十六《魏謩傳》:“(文宗朝,)御史中丞李孝本,皇族也,坐李訓誅,有女沒入掖廷?!薄缎绿茣肪砭攀摺段褐剛鳌罚骸坝分胸├钚⒈?,宗室子,坐李訓事誅死,其二女沒入宮。謩上言……帝(文宗)即出孝本女?!睋顿Y治通鑒》卷二百四十五,此事發生在開成元年(836)。按御史中丞李孝本參與了甘露之變,并于大和九年(835)十一月二十三日被當眾處死。因甘露之變后天下事皆決于北司,所以取李孝本二女入宮當是宦官采取的報復行為,而不是文宗的本意。因為此事引起大臣的不滿,最后只好放出李孝本二女,并解釋說“非曰聲妓”。雖然將李孝本二女沒入掖廷并沒有成功,但籍沒罪犯家屬入教坊亦可由此而證明。

由此可知,所謂“仗內教坊”的樂人中不僅沒有禁軍,也沒有來自地方軍營的樂人,但“仗內教坊”的樂工包括了被籍沒罪犯的家屬和平民身份的樂工。因此,“仗內教坊”和教坊在樂工的組成上并沒有什么不同之處,這也從一個側面證明所謂“仗內教坊”就是教坊。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學界多主教坊“合署”之說。如岸邊成雄說:“左右教坊于元和中期已合署一處。按原來光宅坊之右教坊與延政坊之左教坊共同合署于延政坊;另征諸仗內教坊亦系元和十四年遷延政坊;是則與左右教坊之合署當系同時實施者。上述左教坊右教坊與仗內教坊共于延政坊內合署之事,實由于教坊規??s小之故?!北疚恼J為此觀點并不正確,因為從位置看,所謂“仗內教坊”和教坊本在一處。

教坊創立于開元二年(714)?!顿Y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唐玄宗開元二年正月:“舊制,雅俗之樂,皆隸太常。上精曉音律,以太常禮樂之司,不應典倡優雜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樂,命右驍衛將軍范及為之使?!碧苿⒚C《大唐新語》卷十《厘革第二十二》:“開元中,天下無事。玄宗聽政之后,從禽自娛。又于蓬萊宮側立教坊,以習倡優萼衍之戲?!笨芍谭蛔畛鮿摿⒂陂_元二年,其最初位置在蓬萊宮側。這可能是教坊的第一個位置。

但是,據唐段安節《樂府雜錄》:“開元中始別署左右教坊,上都在延政里,東都在明義里,以內官掌之。至元和中,只署一所?!笨芍谭唤?,其最初位置也可能不在蓬萊宮側,而在延政里。

但是,《樂府雜錄》的記述頗有問題。既然開元中始別署左右教坊,左右教坊就當分在兩處,但《樂府雜錄》只記了“延政里”一處,此與《教坊記》矛盾。而其所記元和中教坊“只署一所”的意義更為模糊,不詳是長安的左右教坊“只署一所”,還是長安的教坊與洛陽的教坊“只署一所”,或是全部教坊“只署一所”。所以,《樂府雜錄》的這條材料記述不清,難以采信。

據《教坊記》:“西京: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工舞?!眲t光宅坊和延政坊是見于文獻記載的教坊的第二個位置。但如果教坊的最初位置不在蓬萊宮側,這里也可能是教坊的最初位置。因《教坊記》所記為盛唐情況,可以推測此為安史之亂之前教坊的位置。延政里即延政坊,初名“長樂坊”,據《隋唐兩京坊里譜》引《長安志》:“(長樂坊)后改延政坊?!痹摃忠冻欠豢肌吩疲骸鞍捶恢奔囱诱T,故以門名坊?!?/p>

安史之亂爆發,兩京陷落,教坊樂工或在戰亂中奔散,或被安祿山挾持到洛陽,教坊不再存在。肅宗收京之后,教坊得以重建。肅宗《推恩祈澤詔》:“比者不急之務,尋已詔?!K乱袈?,除禮用雅樂外,并教坊音聲人等,并仰所司疏理,使敦生業。非祠祭大祀及宴蕃客,更不得輒有追呼?!睆拿C宗《推恩祈澤詔》看,肅宗下詔如果不是祠祭大祀及宴蕃客就不能使用教坊音聲,證明教坊在收京后已經得到恢復?;謴秃蟮慕谭粯饭ず苌?,所以推測不應再有左右教坊之分,而是將原來的左右教坊合為一處。但教坊恢復后的地點,已經無法確定。

在代宗朝,教坊不斷吸收新的樂工,演出也較為頻繁,教坊的規模似有所擴大。從德宗到武宗,唐王朝為藩鎮、宦官和朋黨所禍,政治時好時壞,教坊規模也時大時小,樂工時增時減,其所在地推測應有所變化。

元和十四年(819)正月,教坊遷至延政坊?!杜f唐書》卷十五《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春正月庚辰朔,以東師宿野,不受朝賀。壬午,復置仗內教坊于延政里?!币驗樵谛诔?,教坊曾居于延政坊,此時又遷移教坊至此,故曰“復置”?!短茣肪砣摹墩摌贰罚骸埃ㄔ停┦哪暾?,詔徙仗內教坊于布政里?!彼洰斒峭患?,布政坊當為延政坊。

也就是說,肅宗收京后因教坊規模很小,已不再設置左右教坊。重建的教坊已經合為一處,所以中唐以后文獻記教坊不再有左右教坊之分。元和年間,教坊所在地不詳,但在元和十四年(819)正月,教坊又遷到盛唐左教坊的所在地,即延政坊。

孫曉輝認為,“憲宗元和十四年前,仗內教坊位于延政坊,同年徙仗內教坊于布政里,同年又復置仗內教坊于延政坊”。一個音樂機構在短時間內(一個月內)這樣頻繁的來回遷移于情理不合。實際上,所謂“仗內教坊”(即教坊)只是從他處遷到延政坊,并無從延政坊到布政里再到延政坊的來回遷移之事。

任半塘先生說:“西京除左右教坊外,尚有仗內教坊,屬鼓吹署,在宣平坊;元和十四年并入左教坊?!比蜗壬f亦有不妥。第一,任先生認為元和年間教坊尚有左右教坊之分。實際上,因為盛唐教坊人數眾多、規模宏大,故分其為左右教坊。但肅宗收京后重建的教坊規模很小,已經沒有必要再分為兩處,所以中唐以后實際上已經沒有左右教坊之分。第二,任先生認為元和十四年(819)仗內教坊并入位于延政坊的左教坊,此亦不妥。因為此時只有一個教坊,仗內教坊只是這個教坊的別稱。實際上是這個唯一的教坊又遷到了延政坊,而不是所謂“仗內教坊”并入位于延政坊的左教坊。

有學者甚至認為“仗內教坊經過這次遷移后仍然存在”,即仗內教坊遷到延政坊后還保持獨立的建制,此亦不合情理。

可見,岸邊成雄教坊“合署”之說與史實不符。也就是說,中唐以來只有一個教坊存在,這個教坊已不再分為左右教坊,而“仗內教坊”只是其別稱。

綜上,學界對文獻中記載的“仗內教坊”的性質有很多討論,或認為仗內教坊屬于或近于內教坊,或認為仗內教坊屬于鼓吹署或即是其教習機構,或認為仗內教坊是太常寺、梨園、教坊之外新產生的獨立音樂機構。通過上文可知,從字義看“仗內”指宮廷之內,從位置看“仗內教坊”和教坊同處一處,而“仗內教坊使”的身份同教坊一樣均為宦官,其樂工在身份上也同教坊無異。所以,本文認為,所謂“仗內教坊”就是唐代宮廷的教坊,“仗內教坊”只是教坊的別稱。其實,唐代文獻中關于“仗內教坊”的記載極少,如果真的存在這樣一個獨立的音樂機構,文獻記載斷不會如此簡略。目前學界多主教坊在元和中期“合署”之說,通過上文分析可知,中唐以來只有一個教坊存在,這個教坊已不再分為左右教坊,所以所謂教坊“合署”之說,亦與歷史事實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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