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地質檔案資料的通告
全國地質資料館是國家級地質行業專業館藏機構,為做好地質檔案資料管理工作,進一步保護利用好散存于社會的地質檔案資料,豐富全國地質資料館館藏,更好地為社會提供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全國地質資料館決定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各個時期的珍貴地質檔案資料?,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境內外具有重要現實利用價值或歷史研究價值的地質檔案資料,包括以任何形式和載體存儲的文字報告、工作記錄、表格、圖件、照片、音像、數據、實體等:
1.重大地質事件、典型地質工作、重要地質區域的相關地質檔案資料;
2.國內外重要礦床、大型礦山、地質公園、典型地質剖面等相關地質檔案資料;
3.重大工程建設,如南水北調、西氣東輸、青藏鐵路等重要鐵路線以及建國獻禮工程等相關地質檔案資料;
4.解放前及解放初期,國內外地質工作者在我國境內從事地質工作留下的地質檔案資料;
5.著名地質專家或代表性人物的文字報告、野外記錄、各種日記、手跡、信函、郵件、照片及音像等地質檔案資料;
6.其他具有利用或歷史價值的地質檔案資料。
地質檔案資料征集采用捐贈、征購、復制等方式。
1.捐贈:全國地質資料館向捐贈人頒發捐贈證書,并在捐贈的地質檔案資料上加以適當標識。對捐贈具有重要價值地質檔案資料的捐贈人,將報予上級有關部門表彰,并記錄在館史中。
2.征購:對確有服務應用和歷史文化價值的地質檔案資料,經協雙方商后,可采取征購的方式進行有償征集。
3.復制:對不便捐贈和征購的珍貴地質檔案資料,經協商后,可采取仿真復制的方式進行征集。
征集的地質檔案資料所有權歸全國地質資料館所有,依照全國地質資料館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向社會提供服務。捐贈檔案資料者,對捐贈的檔案資料享有優先利用權,并可對檔案資料中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見,雙方簽署協議,本館將負責維護其合法權益。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45號
聯系電話:010-56315711、5858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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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馬飛飛、蔣成竹
2016年8月8日
(中國地質調查局全國地質資料館供稿,本刊編輯部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