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喬元兀、徐蓮花 報道)12月2日,吉林省撫松縣人民法院于當日上午9時公開審理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該案的發生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倍受關注。
2015年1月1日8時20分許,犯罪嫌疑人許某某駕駛小型轎車沿長白山環山線公路由安圖縣某鎮駛往撫松縣某鎮方向,當轎車行至環山線公路61公里加850米處,與對面方向由房某某駕駛的出租車相撞,造成出租內乘客周某某、檀某某當場死亡,出租車司機房某某在送醫途中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為進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設在科技法庭中的利用率,從而提高審判質效,促進陽光公正司法,該案在庭審中按照電子審務規定程序及步驟,采用掃描儀、電子屏幕等現代化圖聲設備,讓審務旁聽人員可通過圖、文、聲、像等有效信息證據直觀了解案件,還原事實真相,力求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讓犯罪嫌疑人在真相面前認罪,為法官判定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證。另外,該案與以往不同的是涉案鑒定人、偵察員首次出庭做證。截至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