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個性尚未成熟之前,對于兒童個性發展的傾向性,父母不應人為地企圖“糾正”其內向或外向的表現,而主要應順其自然地發展,關鍵在于——
1.觀察記錄。從孩子出生后,就可開始觀察他,客觀記錄其外向或內向的行為表現與變化。
2.發現潛質。通過言語舉止,發現孩子在不同情境中的個性傾向和行為方式的優良潛質。
3.揚長避短。對于外向型的孩子肯定其大膽、敢于自我表現的長處,引導孩子多思考、善自律;對于內向型的孩子,發揮其謹慎、多思、內斂的優勢,鼓勵孩子要自信、敢挑戰。
4.注重磨煉。兒童的個性需經歷生活實踐的體驗與磨煉才可以走向逐步的完善和成熟;對于個性傾向不同的孩子,應鼓勵和肯定其優勢,引導孩子學會自我評價和不斷充實完善自己。
摘自“中國家庭教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