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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政府再分配職能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2016-05-30 13:48韓丹
昆明民族干部學院學報 2016年12期

東北石油大學 人文科學學院, 黑龍江大慶,163318

【摘要】研究如何加強政府再分配職能,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政府通過優撫政策與社會保障等再分配職能、完善稅收調節等,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并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政府再分配職能自身存在著稅收調節功能弱化、低收入階層保障欠缺以及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不匹配等缺陷,需要從理順稅收調節機制、完善政府財政支出計劃以及切實提高社會保障水平三大方面完善我國政府再分配職能,最大限度保障社會公正與人民收入的實現。

【關鍵詞】收入公平;再分配;政府再分配職能

加強政府再分配職能,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目前,我國政府通過完善稅收調節、優撫政策與社會保障等再分配職能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并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政府再分配職能存在的缺陷,應不斷完善我國政府再分配職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收入與社會公正的實現。

一、政府再分配職能的內涵

政府再分配職能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的職責和功能中體現依法調控和管理整個社會收入再分配的部分,這部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政府機構是實施收入再分配的主體;二是政府通過稅收、政府財政支出計劃和社會保障的職能手段來調整收入再分配差距;三是通過調控整個社會的收入再分配作為收入再分配中政府職能的主要內容。

二、政府再分配職能的主要內容

我國政府通過完善稅收調節、優撫政策與社會保障等再分配職能,調整收入分配差距,為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稅收調節

在政府的再分配功能中,稅收調控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提高政府的財政收入,政府財政收入的93%以上來自稅收收入。二是調節經濟發展差距,稅收通過調控不同地區與不同行業發展差距以及不同產業與行業在我國社會經濟中的發展情況等方面發揮著宏觀調控的作用。三是監督社會經濟的發展,稅收是國家經濟狀況的綜合反映,涉及到社會生產的各個領域,通過稅收有利于了解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情況。

(二)優撫政策

實行科學的優撫政策在政府改善再分配職能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首先,要更好地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在經濟發展、提高效率的基礎上實現公平分配;其次,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最后,有利于提高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促進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三)社會保障

政府的再分配職能注重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發展,按照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狀況,逐漸提高公共福利水平,改善收入不公,提高國民生活質量。具體來講,當前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以改善收入不公狀況:一是保障社會成員公平就業如打破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分割的管理體制,建立城鄉之間統一、開放的勞動力市場,消除城鄉之間的就業歧視,對就業與擇業的勞動者一視同仁;二是要確保社會成員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三是保障市場公平競爭,政府逐步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扶持力度,通過制定對民營企業具有幫扶的政策和投入對民營企業急需的資金、項目扶持,增強市場經濟中民營企業的競爭力,最終在市場經濟中形成良好的企業競爭機制。

三、政府再分配職能弱化的表現

應該看到,在當前政府再分配職能中還存在著稅收調節功能弱化、低收入階層保障欠缺、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狀況不匹配等問題。

(一)稅收調節功能弱化。

稅收作為實施宏觀調控的杠桿,對政府再分配職能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近年來稅收的調節功能卻呈現出功能弱化的趨勢,這并不符合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作為實施宏觀調控的杠桿,稅收制度應發揮出調節社會經濟的作用。

(二)低收入階層保障欠缺。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通過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來調節居民收入差距,維護社會的穩定發展。目前我國低收入居民群體的生活狀況依舊徘徊在貧困線附近。我國是第一人口大國,人口眾多的同時經濟發展水平比較低下,社會保障難以全面覆蓋,受收入不公影響,低收入群體難以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并且這種態勢會以滾雪球方式愈演愈烈,貧富差距也逐漸體現在社會保障上面來。目前來看,我國農村村民及低收入人群大部分未享受到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等各類社會保險待遇,弱勢群體的社會保障仍舊比較薄弱。

(三)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狀況不匹配。

社會保障制度是政府通過收入再分配來調節貧富差距的重要工具,通過社會保障制度,間接縮小了高收入群體與低收入人群的差距,為維護社會的穩定發展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然而,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并沒有發揮維護收入分配公平的作用。

四、政府改善再分配職能實現收入分配公平的具體對策

現階段在我國分配制度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收入分配公平的問題,它影響著社會經濟的穩定與發展。因此,我們應該加強政府在降低稅收、社會保障和財政支持等收入分配差距中的作用。

(一)理順稅收調節機制。

稅收調節機制是否完善,能否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對完善政府再分配職能關系重大。因此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理順我國的稅收調節機制:首先,優化稅收調節體系,使稅收內容相互補充,各有側重,覆蓋收入分配的各個環節。其次,對稅收法規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于無正當理由有稅不收,有稅不納以及任意減稅、免稅的現象加大處罰力度,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會破壞政府政策的嚴肅性,損害政府的威望。因此,要理順稅收調節機制。

(二)完善政府財政支出計劃

為了扭轉我國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局面,繼續維持長久以來經濟穩定增長的趨勢,完善政府財政支出計劃、調整政府財政支出結構刻不容緩,需要真正發揮出政府職能。首先,政府應加大對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擴大公共服務的覆蓋范圍,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其次,確定投入目標,調整投入方向。隨著經濟社會的日益發展,貨幣政策的不斷變動,針對此類現象政府也應隨著社會發展而加以變動,調整政府財政支出金額和支出方向。最后,重點把控購買性支出及未來發展方向,想民眾之所需,解民眾之所急,將住房、教育、醫療等作為政府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

(三)切實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社會保障水平的提高不僅有利于解決收入不公問題,同時也有利于實現對弱勢群體的救助,以實現社會穩定。首先,應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盡快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當前我國社保覆蓋面窄、保障標準低的問題,為低收入群體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次,應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在積極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的同時,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最終做到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幼有所教。最后,政府應設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監測政府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支出,進而實現最大可能的社會公平。

理順稅收調節機制、完善有效的政府支出計劃和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是提高政府再分配職能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護人們的收入平等和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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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韓丹,1993年,女,黑龍江大慶人,碩士研究生,從事中共黨史研究、行政管理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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