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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兩浙路蝗災及政府應對措施

2016-06-22 01:40
關鍵詞:蝗災宋代

金 城

(寧波大學 人文與傳媒學院,浙江 寧波315211)

宋代兩浙路蝗災及政府應對措施

金城

(寧波大學人文與傳媒學院,浙江寧波315211)

摘要:蝗災是我國農業歷史上的三大自然災害之一,因其危害巨大而受到歷代統治者的關注。宋代蝗災頻發,宋廷對蝗災十分重視。文章考察了宋代兩浙路蝗災概況,從蝗災災情、特點及政府應對措施等方面對宋代蝗災進行闡述,并對宋廷治蝗措施的利弊進行評價。

關鍵詞:宋代;兩浙路;蝗災;政府應對

在我國農業歷史上,水、旱、蝗一直被視為三大自然災害,因蝗災爆發直接危害農作物,所以蝗災對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更為巨大,甚至會影響封建社會的經濟發展與政權穩定。誠如徐光啟在《農政全書》中所言:“兇饑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地有高卑,雨澤有偏被;水旱為災,尚多幸免之處,唯旱而蝗,數千里間,草木皆盡,或牛馬毛幡幟皆盡,其害尤慘于水旱?!盵1]

一、宋代兩浙路蝗災概況

學界關于宋代自然災害及其應對措施的研究成果十分豐富,關于宋代蝗災的研究,此前有李華瑞的《宋代捕蝗與祭蝗》一文,探討了宋代的治蝗和祭蝗;[2]又有金城、劉恒武的《北宋時期的蝗災及治蝗措施——以神宗朝為中心的考察》一文,文章聚焦了北宋神宗朝的蝗災治理措施。[3]但尚不足以反映其全貌,就宋代兩浙路地區的蝗災而言,尚未有專門的研究。為此,筆者擬對宋代兩浙路地區的蝗災概況、災情特點進行考察,從而分析宋代政府應對蝗災的措施和得失,以期有助于現代的蝗災防治工作。

前輩學者對于宋代的蝗災研究主要有鄧云特《中國救荒史》一書,統計宋代蝗災次數為90次;[4]陳高傭《中國歷代天災人禍表》一書,統計宋代蝗災次數為112次;[5]邱云飛《中國災害通史》(宋代卷)一書,統計宋代蝗災次數較前兩者更為詳細,為168次。[6]以上數據都有涉及宋代兩浙路蝗災次數,但并不提供兩浙路的專門統計數據,因而不夠準確,筆者根據《宋史》《續資治通鑒長編》和《浙江災異簡志》[7]等資料,統計宋代兩浙路的蝗災次數為46次。*需要說明的是:1.關于蝗災發生地。史籍明確記有蝗災發生地的記載,當無疑問;沒有明確記載蝗災發生地點,如“諸路蝗”,則筆者統計為兩浙路蝗災。2.蝗災發生次數按年計算,如“隆興元年,七月,浙西郡國螟,害谷;富陽旱蝗;八月,蝗飛過杭州城,蔽天遮日,害稼;紹興螟,害谷;婺州飛蝗,害稼?!惫P者統計為一次。3.在史料中關于月份出現多次,如“隆興二年,五月丁末,余杭縣蝗;六月,杭州畿縣大蝗”,筆者按時間出現最早為統計原則,記為一次蝗災。具體如表1。

宋代共計320年,在這期間兩浙路的蝗災共46次,平均約7年一次。其中北宋共168年,兩浙路蝗災9次,平均約19年一次;南宋共152年,兩浙路的蝗災37次,平均約4年一次。南宋蝗災平均年發生率遠遠超過北宋。宋代兩浙路蝗災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從兩浙路蝗災發生的階段性上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960-1126),從宋太祖建隆元年至欽宗靖康末年,168年間整個北宋期間兩浙路發生蝗災9次,平均每19年發生一次。這一階段蝗災發生得相對較少,屬于蝗災發生的低峰期。但是,我們相信北宋時期的蝗災不會僅僅限于這9次,我們有更多的理由相信由于北宋兩浙路有關蝗災的史料缺失,造成了今天數據統計上的不完整。

表1宋代兩浙路蝗災簡表

皇 帝蝗災發生年蝗災次數宋真宗(998-1022)天禧元年1神宗(1068-1078)熙寧元年、熙寧三年、熙寧十年3徽宗(1101-1119)建中靖國二年、崇寧二年至崇寧四年、宣和三年5高宗(1127-1162)建炎二年至建炎三年、紹興五年、紹興十九年、紹興二十九年、紹興三十年、紹興三十二年7孝宗(1163-1189)隆興元年至隆興二年、乾道三年、乾道六年、乾道九年、淳熙二年、淳熙九年、淳熙十年、淳熙十六年9寧宗(1196-1224)慶元元年至慶元三年、慶元六年、嘉泰元年至嘉泰二年、開禧二年至開禧三年、嘉定元年至嘉定三年、嘉定七年至嘉定九年、嘉定十四年15理宗(1225-1264)嘉熙四年、淳祐元年、淳祐三年、景定三年、4度宗(1265-1274)咸淳元年至咸淳二年2

第二階段(1127-1208),從南宋高宗建炎元年至寧宗嘉定十七年,98年間兩浙路發生31次蝗災,平均約3年爆發一次,這一階段蝗災發生的頻率明顯高于整個北宋時期,而且蝗災發生的次數成明顯的上升趨勢,說明這一時期蝗災進入高峰期。從表1中也可以看出,這種上升趨勢從北宋時期一直持續到南宋寧宗時期,達到最高峰。南宋初定,為了穩定社會,鞏固統治,統治者在社會治理上關注較多,尤其是兩浙路災害發生時,因此該階段的蝗災數據相對前期而言更具有準確性。

第三階段(1225-1278),從宋理宗寶慶元年至南宋滅亡,53年兩浙路發生6次蝗災,平均9年一次,蝗災爆發的災害放緩,進入了低谷期。南宋后期,統治者所關注的焦點已由社會治理轉為國家存亡,因此兩浙路蝗災數據與第二階段相比有些失真,不過總體而言,我們可以看出宋代兩浙路蝗災災情還是很嚴重的。

(二)從蝗災發生的連續性上看兩浙路蝗災災情

宋代兩浙路在320年間共發生了46次蝗災,而在這期間兩浙路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發生蝗災的次數有11次,約占到總次數的24%。其中蝗災連續發生兩年的有6次,分別是:宋高宗建炎二年至三年、紹興二十九年至三十年;宋孝宗隆興元年至二年和淳熙九年至十年;宋理宗嘉熙四年至淳祐元年;宋度宗咸淳元年至二年。其中蝗災連續發生三年(含三年)以上的有5次,分別是:宋徽宗建中靖國二年至崇寧四年(4年);宋寧宗慶元元年至三年(3年)和慶元六年至嘉泰二(3年)年、開禧二年至嘉定三年(4年)和嘉定七年至九年(3年)。

(三)從蝗災發生月份上看兩浙路蝗災時間特征

筆者通過對宋代兩浙路蝗災有關史料的統計制作了表2,這期間,兩浙路蝗災發生在夏、秋兩季,但沒有明確月份記載的有11次,約占到總次數的24%;沒有記載蝗災發生月份的有13次,約占到總次數的28%;2月份有1次,約占到總次數的2%;5月份有4次,約占到總次數的9%;6月份有7次,約占到總次數的16%;7月份有2次,約占到總次數的4%;8月份有6次,約占到總次數的13%;10月份有1次,約占到總次數的2%;12月份有1次,約占到總次數的2%。將夏、秋兩季和5、6、7、8四個月合在一起計算,則記載蝗災的次數有29次,約占到總次數的65%。

表2宋代兩浙路蝗災發生月份簡表

月份123456789101112夏秋不詳次數0100472601015613

根據郭郛等人主編的《中國飛蝗生物學》可知:我國境內的蝗蟲主要分為東亞飛蝗和亞洲飛蝗這兩大種類。東亞飛蝗主要分布在我國東部地區,亞洲飛蝗則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區,[8]可以推測宋代兩浙路蝗災主要是東亞飛蝗。由于我國大部分地區處于溫帶和亞熱帶,在自然氣候條件上有利于蝗蟲的大規模繁殖。因此可以推測,在表2中兩浙路爆發的13次沒有記錄月份的蝗災有可能是發生在夏秋季節。由此可見,兩浙路的蝗災主要是爆發在夏秋季節。

(四)從災情程度看兩浙路蝗災災情

根據有關兩浙路蝗災災情的史料記載描述,筆者把兩浙路蝗災災情按照一般、嚴重和特別嚴重劃分為三個災情等級?!耙话恪睘那榈燃?,史料中記載為“蝗”,或者記載為“螟”“螟蝝”。如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秀州蝗”,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1),“十月,浙郡國螟蝝”?!皣乐亍睘那榈燃?,史料中記載為“民饑”和“害稼”字樣,如宋高宗建炎三年(1130)五月,“余姚蝗暴至,害稼”?!疤貏e嚴重”災情等級,史料中記載為“大蝗”“旱蝗”“飛蝗蔽天”“民饑”和“害稼”等字樣進行描寫。如宋徽宗崇寧三年(1105),秋“杭州、富陽飛蝗蔽野,田禾俱盡,湖州、長興連歲大蝗”;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1162),“夏六月癸巳,淮南北蝗飛入浙西湖州等境,聲如風雨,害稼,民饑;自癸巳至于七月丙申,遍于畿縣,余杭、仁和、錢塘等縣皆蝗,丙午,蝗入杭州城?!?/p>

表3宋代兩浙路蝗災災情表

災情等級一般嚴重特別嚴重次數19918占到總次數的比率41%20%39%

如表3所示,在兩浙路爆發的蝗災災情中,一般等級的蝗災發生了19次,占到蝗災總次數的41%,在宋代320年間,平均約17年兩浙路會爆發一次一般性的蝗災;嚴重蝗災災情發生了9次,占到蝗災總次數的20%,平均約36年兩浙路會爆發一次嚴重的蝗災;特別嚴重的蝗災災情發生了17次,占到蝗災總次數的39%,平均約19年兩浙路會爆發一次特別嚴重的蝗災。而兩浙路爆發的蝗災災情在嚴重等級以上共發生了27次,約占到蝗災總次數的59%,平均約12年兩浙路爆發一次大蝗災,如宋理宗嘉熙四年時因蝗災而發生“人相食”的慘劇。

二、宋代政府應對蝗災的措施

蝗災加重了朝廷的負擔,給百姓帶來了痛苦,同時破壞了社會生產力?!皾晨尚?,原隴免焉;干可灌,洼隰利焉。惟蝗蝻則高下具被,物微而類繁,聚散翔嚙,害在須刻,人力少懈,其災殆甚于水旱矣?!盵9]141描述了蝗災對社會的破壞力之強。由于蝗災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的特征,因此,宋廷頒布了適用于全國范圍的治蝗政策,對兩浙路蝗災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宋廷應對兩浙路蝗災問題的具體辦法如下。

(一)宋廷的捕蝗法

為了應對肆虐的蝗災災情,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八月,神宗頒布捕蝗詔令,南宋董煟的《救荒活民書》中詳細記載此法令:“臣謹按:‘熙寧八年八月,詔有蝗蝻處,委縣令佐躬親打撲。如地里廣闊,分差通判、職官、監司提舉。仍募人得蝻五升或蝗一斗,給細色谷一斗;蝗種一升,給粗色谷二升;給價錢者,作中等實直。仍委官燒瘞,監司差官覆按以聞。即因穿掘打撲損苗種者,除其稅,仍計價?!盵9]87

繼宋神宗頒布《捕蝗詔令》之后,哲宗元符元年(1098),戶部為應對蝗災上奏了《戶部捕蝗法》,得到宋廷的認可并頒布施行?!稇舨坎痘确ā房梢愿爬橐韵氯c:1.建立了蝗災通報制度,一旦百姓上報蝗災,地方官員須組織人員進行滅蝗捕蝗,對于隱匿不報或者官員不受理的,都將受到處罰;2.官員責任制,官員在蝗災治理過程中,一旦工作不盡責盡力,就會受到嚴處;3.獎懲制度,明文規定百姓取掘蝗卵與錢糧的兌換比率,調動百姓捕蝗掘蝗卵的積極性。[10]南宋時期,孝宗朝頒布了《淳熙敕》,其具體內容如下:

諸蟲蝗初生,若飛落,地主鄰人隱蔽不言、耆保不即時申舉撲除者,各杖一百,許人告報。當職官承報不受理,及受理而不親臨撲除,或撲除未盡而妄申盡凈者,各加二等。

諸官司荒田(牧地同)經飛蝗住處,令佐應差募人取掘蟲子,而取不盡,因致次年發生者,杖一百。

諸蝗蟲發生飛落及遺子而撲掘不盡致再生者,地主、耆保各杖一百。

諸給散捕取蟲蝗谷而克減者,論如吏人鄉書手攬納稅受乞財物法。

諸系公人因撲掘蟲蝗乞取人戶財物者,論如重錄公人因職受乞法。

諸令佐遇有蟲蝗生發,雖已差出而不離本界者,若緣蟲蝗論罪并依次在任法。[9]87

孝宗朝頒布的《淳熙敕》在吸收繼承了原有治蝗法令的精神外,還具有以下兩點創新表現,這彌補了原有治蝗法令不足之處,使之更加具有系統性:其一,責任追究制。對于地方官員治蝗不親力親為,或者治蝗不盡,而導致次年再次發生蝗災的,將受到“杖一百”的處罰;對于應募人員取掘蟲子不力的,應募人員將受到“杖一百”的處罰;地主、耆保治蝗不力的,也會受到“各杖一百”的處罰。宋廷施行的責任追究制不僅可以有效合理地安排人員進行治蝗,而且還對各個層次的捕蝗人員施行明確的分工原則,責任到人,避免出現相互扯皮、推諉的現象。其二,禁貪制度。對于在滅蝗工作中出現的“貪贓枉法”行為,堅決按照律法給予嚴處,使身受蟲災之苦的百姓,可免人為之禍。

蝗災爆發除了打撲、焚燒和瘞埋等方法外,宋代政府采用錢糧募工,招募農民打撲蝗蟲、掘蝗卵等方法。如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三月,“開封府及京東、陜西、江、淮、兩浙、荊湖路百三十州軍,并言二月后蝗蝻食苗。詔遣使臣與本縣官吏焚捕?!盵11]卷89:2061孝宗隆興元年(1163)九月,詔:“淮南、江東西、兩浙轉運司立便行下所部州縣,遵依見行條法,捕收蝗子。所捕收人戶,于元法倍給錢谷之數,于常平倉庫取(揆)。仍仰本司巡按督責所委官恪意奉行,務要盡絕?!盵10]瑞異三:2627淳熙九年(1182)六月,詔:“知臨安府王佐日下責委州縣疾速體訪蝗蟲落飛去處,并躬親前詣地頭監督,併力打撲,無致傷損禾稼”,八月,又詔:“蝗發之處,令疾速置措撲除,務要靜盡?!盵10]瑞異三:2672宋廷頒布捕蝗法對兩浙路治蝗捕蝗起到了良好的指導作用,有利于及時調動人力撲滅蝗蟲。

(二)針對兩浙路蝗災施行的減免賦稅等政策

農業生產需要一定的生長期,期間如果發生自然災害,將對之造成嚴重影響。如果連續發生水、旱、蝗災害,農業生產就無法繼續,進而威脅到農民的生產生活。因此,在兩浙路蝗災爆發后,宋廷采取減免賦稅或是直接賑濟等辦法,使災區能夠休養生息,以盡快恢復生產。如神宗熙寧八年(1075),以司農寺主簿王古為欽差,“奉詔體訪淮、浙今歲旱蝗,私稼無望,民必艱食,乞豫為備也?!盵11]卷266:6535熙寧十年(1077),“兩浙旱蝗,米價踴貴,餓死者什五六”,宋廷“詔出本界上供米,損市價糶,以活饑民?!盵11]卷282:6906宋高宗建炎二年(1132)六月,京師、淮甸大蝗,詔“……為害最重之處,仰百姓自陳,州縣、監司驗實聞奏,量輕重與免租稅?!盵10]瑞異三:2671孝宗隆興元年(1163),“是歲,以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租?!盵11]卷33:625。宋廷以減免賦稅、發放錢米等政策治理蝗災,一方面減輕了災區的負擔,另一方面為災區百姓提供了一定的生活物資,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兩浙路百姓有能力保全性命,從而有利于兩浙路的社會穩定。

(三)宋廷的祭告酺神

宋人受“天人感應”思想的支配,在應對蝗災時,采用祭告酺神的方式,乞求能得到上天的幫助,消除蝗災。董煟有言:“竊謂本朝捕蝗之法甚嚴,然蝗蟲初生最易捕打,往往村落之民惑于祭拜,不敢打撲,以故遺患未已?!盵9]87說明在宋人心中蝗蟲具有一定的“神性”,以至于朝廷在積極捕蝗滅蝗的同時也主張祭祀酺神和下罪己詔。

宋代的祭祀酺神制度正式形成于仁宗朝,慶歷四年(1044),由禮院按照《周禮》制定了京師與地方上的祭祀內容和儀式:京師“欲準祭馬步儀,壇在國城西北,差官就馬壇致祭,稱為酺神”。地方上“先擇便方除地,設營纘為位,營纘謂立表施繩以代壇。其致齋、行禮、器物,并如小祠。先祭一日致齋,祭日神坐內向,用尊及籩一、豆一,實以酒酺,設于神坐左。又設壘洗及篚于酒尊之左,俱內向。執事者位于其后,皆以近神為上。薦神用白幣一丈八尺在篚。將祭,贊祀官拜,就盥洗訖,進至神坐前,上香、奠幣。退詣壘盥洗,實以酒,再詣神坐前奠爵,讀祝,再拜,退而瘞幣。其酺神祝文曰:‘維年歲次月朔某日,州縣具官某,敢昭告于酺神:蝗蝝薦生,害于嘉谷,惟神降祐,應時消殄。請以清酒,制幣嘉薦,昭告于神,尚享’”。[11]卷103:2523至此,宋代的祭告酺神成為了定制。

高宗建炎二年(1132)八月,“令長史修酺祭”,又詔“應有飛蝗州軍,令長史備牢醴躬親祈祭,命輔臣詣觀寺祈禱”。[10]瑞異三:2671在紹興年間,南宋朝廷又頒布了《紹興祀令》:“蟲蝗為害,則祭酺神?!盵11]卷103:2523重申祭告酺神的儀式,并在紹興三十二年(1162)八月,頒布《祭酺禮式》。紹興三十二年(1162)八月八日,禮部、太常寺言:“看詳酺祭事,欲依紹興祀令,蟲蝗為災則祭之。候得旨,本寺擇日依儀祭告。其祭告之所,國城西北無壇壝,乞于余杭門外西北精進寺設位行禮。所差祭告官并合排辦事,并依常時祭告小祀禮例。在外州縣無蟲蝗為害處,候得旨令戶部行下;有蝗蟲處,即依儀式,一面差令設位祭告施行。從之?!盵10]瑞異三:2671寧宗嘉定八年(1215)六月,“以飛蝗入臨安界,詔差官祭告酺神。同日,詔令兩浙、淮東西路轉運司行下所部州縣,如有飛蝗去處,并仰守臣差官祭告酺神,精加祈禱,不得徒為文具?!盵10]瑞異三:2677九年(1216)五月,中書門下省言:“勘會飛蝗漸有滋長,合行祭告酺神。五月五日,詔令諸路轉運司、安撫司、提刑司、提舉司并江淮荊湖制置司、三統領所,各行下所部州縣,應有蝗蝻生發去處,令守日下祭告酺神,仍于在城應靈寺觀、神祠精加祈禱,務在速獲銷弭。城外分差官前去。及令督責州縣,疾速收捕凈盡,不得視為文具?!盵10]瑞異三:2677

除了祭祀酺神外,皇帝還會下罪己詔,求直言、避正殿、減常膳等。如孝宗隆興元年(1163)七月,“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10]瑞異三:2672八月,詔:“比日飛蝗益多,又聞諸路州縣風水為災,螣螟害稼,咎證罔測,朕甚懼焉。朕自今月十八日避正殿,減常膳,側身修行,以祈消弭。重惟政事之闕,致傷和氣,二三大臣其盡忠省過,裨朕不逮……”。[10]瑞異三:2672嘉定元年(1208)四月,臣僚言:“……故自去歲以來,蝗蝻為災,隆冬無雪入春不雨……恭睹明詔,圣心焦勞,特減常膳,又以次月二十七日躬禱于太一宮、明慶寺,閔雨之志,上下具行……”。[10]瑞異三:2672

三、對宋代政府應對蝗災措施的評價

正如《宋史·食貨》所言:“宋之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貧恤患之意,視前代尤為切至?!盵12]4335宋代對蝗蟲的生物特性有了較為科學的認識,在蝗災治理方面也有突破,尤其是采用掘蝗卵法,這種方法可以達到標本兼治的功能。隨著南宋朝廷的建立,兩浙路成為政治、經濟中心,兩浙路的蝗災也日益受到朝廷的關注,就宋代治蝗律法而言,雖然是為了指導治理全國蝗災而頒布的,但對于兩浙路蝗災治理不無裨益,起到了良好的指導作用。從現代的視角對宋廷應對蝗災的措施作一評價是很有必要的。

從現代角度看宋廷祭告酺神之舉,難逃迷信一說。由于時代的局限性,宋人深受“天人感應”思想影響,處在那個時代,不管是帝王下詔自譴,還是官方組織祭祀酺神的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安撫社會心理的目的,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宋代應對兩浙路蝗災的措施中有很多可取之處,可以概括為以下兩點:第一,蝗災爆發時,兩浙路能夠組織人力對蝗蝻進行打撲,并且施行“以錢糧募工”,充分調動農民參加滅蝗的積極性;第二,蝗災災情嚴重時,宋廷為了兩浙路百姓生計,對災區進行直接的實物賑濟,并減免災區賦稅??偠灾?,宋廷在治蝗過程中不斷總結治蝗“心得”和經驗,將治蝗工作一步步實現制度化和法制化,并將其法納入到國家法律體系當中,為后世提供了寶貴的治蝗經驗。

參考文獻:

[1][明]徐光啟.農政全書[M].北京:中華書局,1975:916-917.

[2]李華瑞.宋代的捕蝗與祭蝗[J].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6):59-65.

[3]金城,劉恒武.北宋時期的蝗災及治蝗措施——以神宗朝為中心的考察[J].農業考古,2015(6):146-152.

[4]鄧云特.中國救荒史[M].上海:上海書店,1984:22.

[5]陳高傭.中國歷代天災人禍表[M].上海:上海書店,1986:796-1085.

[6]袁祖亮主編,邱云飛著.中國災害通史:宋代卷[M].鄭州:鄭州大學出版社,2008:133-144.

[7]陳橋驛.浙江災異簡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

[8]郭郛等.中國飛蝗生物學[M].濟南: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1991.

[9][南宋]董煟.救荒活民書[M]//李文海等主編.中國荒政書集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

[10][清]徐松.宋會要輯稿[M].北京:古籍出版社,2014.

[11][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M].北京:中華書局,2012.

[12][元]脫脫.宋史[M].北京:中華書局,1977.

(責任編輯張玲玲)

Locust Plague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Song Dynasty

Jin Cheng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Communication, Ningbo University, Ningbo, Zhejiang 315211)

Abstract:The plagues of locusts are one of the three natural disasters in the agricultural history of our country, whose huge harm was observed by the past rulers. As there were frequent plagues of locusts in the Song dynasty, the royal court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m. This paper studies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the Liangzhe area locust plagues, elaborates on the plagues from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imperial court’s measures to deal with the plagues in the Song dynasty, and finally evaluates the pros and cons of the measures against the plagues taken by the royal court.

Key words:Song dynasty; Liangzhe area; plague of locusts; government countermeasure

中圖分類號:k24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293X(2016)00-0114-06

doi:10.16169/j.issn.1008-293x.s.2016.00.023

收稿日期:2016-04-17

基金項目:本文系2016年寧波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資助項目《危機與應對:宋代兩浙路災害與社會研究》階段性成果;本文亦受“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學東亞研究院項目(14ZDDYZS02YB)”資助。

作者簡介:金城(1989-),男,安徽六安人,寧波大學人文與傳媒學院助教,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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