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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協議Ⅲ框架下銀行風險管理研究

2016-07-06 04:36盧聞齊
中國市場 2016年24期
關鍵詞:風險管理銀行

[摘 要]作為高風險行業的銀行業一直以來被人們看作是國際金融的支柱行業,并掌管著全球金融的發展動向和脈搏,尤其是銀行業對金融風險的防范、調控、管理等積極作用,更加穩定了其在金融業中的重要地位。巴塞爾委員會作為統籌協調全球銀行風險的監管單位,針對每次金融危機暴露出的監管問題都會創新風險監管理念、建立風險監管指標或出臺相應的對策以維護金融穩定。文章根據巴塞爾協議Ⅲ的規則文本要求,解讀巴塞爾協議Ⅲ在風險管理上的政策修訂和應用,為中國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提供研究性的理論基礎。

[關鍵詞]巴塞爾協議Ⅲ;銀行;風險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4.093

1 巴塞爾協議Ⅲ的研究

1.1 巴塞爾協議Ⅲ的解讀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國際經濟形勢急速下滑,造成了諸如通貨膨脹嚴重、經濟增長遲緩、市場資金價格不穩定等經濟問題的出現,全球銀行業面對這一世界難題,需要積極尋求相應的對策以盡量減少自身受到金融危機的摧殘。2010年9月12日,以巴塞爾協議Ⅲ為代表的國際金融監管改革,針對本次金融危機提出了一系列的監管要求、監管理念和監管方法,在巴塞爾協議Ⅱ的基礎上,巴塞爾協議Ⅲ強化了資本定義,明確了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提高了損失吸收的能力,同時提出了杠桿率作為資本的補充,擴大了風險覆蓋的范圍,補充了流動性監管要求,提出了宏觀審慎監管的理念。巴塞爾協議Ⅲ的誕生為金融危機暴露的問題提出了有效的應對方法,保障了銀行的風險管理有序進行,在全球銀行業的發展歷程中有著里程碑的意義。

1.2 巴塞爾協議Ⅲ在全球的實施

目前,巴塞爾協議Ⅲ中資本充足率改革框架已經于2011年發布,并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和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D-SIB)資本框架分別于2011年和2012年發布,計劃從2016年1月開始實施,并在2013年7月,發布了對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更新后的評估方法和對其更高的損失吸收要求;巴塞爾委員會已于2013年1月6日通過并發布了最終的流動性覆蓋率標準,并計劃在2015年1月開始實施。巴塞爾委員會還在積極推動巴塞爾協議Ⅲ中其他關鍵指標標準的制定,其中交易賬戶資本要求和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標準正在制定中,計劃于2014年基本完成;杠桿率標準計劃于2015年開始披露,并將在2018年納入第一支柱實施;凈穩定資金比例標準正在制定中,計劃于2018年正式發布。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要求,全球各成員國應于2013年開始全面實施巴塞爾協議Ⅲ,并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完成。目前,全球各成員國已經開始了對巴塞爾協議Ⅲ的實施,各國因自己國家的經濟發展情況或遇到的某些問題,巴塞爾協議Ⅲ的實施進度有所差異。例如在風險資本管理上,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瑞士、中國等11個成員國或地區已經頒布了最終的實施方案并進入了實施階段;美國、俄羅斯、阿根廷、韓國等14個成員國公布了最終的實施方案卻還未實施。對于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目前僅有瑞士和加拿大已公布最終實施方案并實施;有包括南非和歐盟在內的10個成員國已公布最終實施方案但未完全實施;有15個成員國還未采取任何實際行動。在流動性覆蓋率實施方面,截至2013年8月,還沒有成員國已公布最終實施方案并實施;但有包括南非、瑞士和歐盟在內的11個成員國或地區已公布最終實施方案但未實施;有澳大利亞、印度、土耳其和中國香港共計4個成員國已發布實施草案。

整體上來看,全球各個成員國都在努力推進巴塞爾協議Ⅲ的實施,但仍有國家和地區因為遭受經濟危機的創傷過大,危害仍未完全消除,導致巴塞爾協議Ⅲ在該國家的實施進度有所延遲。

1.3 巴塞爾協議Ⅲ對中國的啟示

由于巴塞爾協議Ⅲ是針對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而制定和實施的,其政策無論在理念、制定、實施和評估方面都更加適合歐美等發達國家的金融體系,這在一定程度上為發展中國家實施巴塞爾協議Ⅲ帶來了不適應性,甚至會阻礙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健康發展。尤其是出現在發展中國家的衍生品交易市場,如果是針對金融體系較為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成熟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加強衍生品交易監管力度和措施具有一定的意義;但發展中國家的衍生品交易市場大部分還處在起步階段,一些交易政策還處在商議之中,如果過早地被監管起來,便會將衍生品交易扼殺在搖籃中,不利于國家的經濟繁榮發展。因此,從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環境來看,巴塞爾委員會在某些方面實施的較為嚴厲的監管措施并不完全適用于發展中國家,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量。

中國當前的經濟還處在崛起階段的飛速發展過程中,銀行、保險、證券等業務交叉進行,為了確保整個金融體系穩定發展,提高中國金融經濟的抗風險性,中國的銀行業應當建立在監管引導下的適合國情的差異化競爭上,以發揮監管協議對中國銀行體系穩健發展的最大效用。

2 銀行風險管理研究

2.1 銀行風險的定義

風險是對未來還沒有發生的事承擔的不確定后果,風險管理是對波動性的期望結果進行預測與判斷并提出相應對策以引導結果向好的方面發展。銀行業通過從客戶手中募集存款資金而后進行放貸掙取差額盈利的經營方式,進行貨幣資本的交易,完成資金在各行各業的流通。銀行業因其本身的特殊性使銀行的風險涉及面更為廣泛,可以說,只要涉及貨幣資金的行業,銀行的風險就無時無刻不存在著。

2.2 銀行風險的因素

由于銀行風險存在于各行各業中,任何一個行業經濟鏈出現斷裂,都有可能加大銀行的風險。一般來說,影響銀行風險的因素有國家經濟形勢、市場價格、金融管制、社會信用度等,具體的因素又可分為匯率、股票、商品價格、金融創新等。無論是銀行的對外經營還是內部管理,任何可能涉及的因素都會影響到銀行的風險存在。當然,銀行的風險雖然具有不可預知性,但如果仔細研究與分析影響風險的因素和原因,是可以做到有效預防和控制風險的發生,從而保證銀行經濟的穩定發展。

2.3 銀行風險管理理論概述

銀行風險管理是針對存在于銀行內部、影響和調控風險的一種管理手段,隨著近年來全球經濟形勢的多樣化、復雜化發展,銀行風險管理更加適用于當下的經濟社會。銀行風險管理理論主要有資產風險管理、負債風險管理、資產負債風險管理、金融工程理論和全面風險管理。

資產風險管理是銀行在發展初期為了避免因外借大量貸款收不回而導致的資金周轉困難,對其資產業務需要進行嚴格看管,避免壞賬損失的風險。負債風險管理是在資產風險管理的基礎上提倡多出去爭取更多的存款業務,為進行更多的放貸儲備資金,從而獲得更大的收益。資產負債風險管理是同時并行資產風險管理和負債風險管理兩大理論,在保證銀行對外放貸的盈利性和攬儲的流動性的同時,通過調整銀行的資產結構和負債結構,將銀行的風險調控到最小值。金融工程理論是一種創新的銀行風險管理模式,通過發行債券、期貨等衍生產品,增加了金融的交易性,使金融制度發揮其內在潛力,保證了銀行的盈利。全面風險管理是為了應對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而逐步在銀行業中推廣而來,這種風險管理模式力爭以最少的經營成本來獲取最大的收益,作為一種全新的管理模式,全面風險管理還需要再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3 巴塞爾協議Ⅲ框架下銀行風險管理的改革

3.1 資本管理

有效管理和合理運用銀行的資本,不僅可以在銀行初創和發展時期提供運營資本,保證銀行業務的有序進行,而且在銀行盈利或虧損時能夠給予客戶一定的保障,不至于債權人得不到相應的利息或補償;同時,對銀行的資本進行合理的規劃和投資可以實現股東盈利的最大化目標,滿足銀行本身的業務發展需要。從金融秩序的角度考慮,銀行資本管理能有效約束和限制銀行的無限膨脹,使銀行內部的資產得到控制性的發展,防范或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在巴塞爾協議Ⅲ市場風險監管框架的基礎上,2012年5月巴塞爾委員會發布了《交易賬戶基礎評價報告》(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市場風險監管體系的全面改革方向,并對內部模型法和標準法的計量體系提出改革方案。在市場風險監管體系的改革方面,首先是重新劃分交易賬戶和銀行賬戶的邊界,在確定賬戶劃分不可取消的基礎上,提出了基于交易證據和基于估值兩種可選的重新劃分賬戶屬性的方法;二是改革了計量方法,使用預期損失法替換VaR指標;三是全面反映市場流動性風險來調整VaR模型;四是對沖和風險分散化效應的處理;五是強化標準法和內部模型法的聯系。在內部模型法計量體系的改進上,通過評估交易賬戶模型法的適用性、建立與自身組織結構和交易管理等基礎條件相匹配的交易柜臺、對交易柜臺可建模型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三個方面來提高內部模型法的審慎應用。在標準法計量體系的改進問題中,巴塞爾委員會提出了部分風險因素法和全面風險因素兩種新的、與模型法更為有效接軌的改進方案。

3.2 流動性風險監管

2010年,巴塞爾協議Ⅲ中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新規正式運營;2013年1月,巴塞爾委員會推出了修訂版的巴塞爾協議Ⅲ監管規則;2013年7月,巴塞爾委員會又公布了《流動性覆蓋率披露標準(征求意見稿)》,體現了巴塞爾協議Ⅲ在流動性風險監管方面的不斷創新與改革。巴塞爾協議Ⅲ的短期監管指標為流動性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能夠從短期內衡量一個機構應對流動性風險的能力。掌握銀行業的流動性覆蓋率,確保機構擁有足夠的流動性資源來應對短期的流動性風險,并得到迅速的恢復,是流動性風險監管的目的。巴塞爾協議Ⅲ的長期監管指標為凈穩定資金比例,作為流動性覆蓋率指標的一個補充,凈穩定資金比例要求銀行在長期的經濟壓力環境下仍然有穩定的資金來源用來持續經營和生存1年以上。這個監管指標的存在主要是為了讓銀行找到長久持續發展的融資渠道,確保擁有大于100%的穩定資金比例來應對流動性風險。無論是短期監管指標還是長期監管指標,兩者在時間維度、分析角度和監管目標上都存在差異性,但二者互相補充,共同支起了巴塞爾協議Ⅲ流動性風險的核心框架。

巴塞爾協議Ⅲ流動性監管的新規從實質上來說是降低了監管的標準和要求,使金融機構能更加靈活地應對市場,給銀行業一個緩沖和休整的機會。修訂過的巴塞爾協議Ⅲ流動性風險監管規則有助于減少銀行對中央銀行的依賴,在一定程度上隔離了政府杠桿和銀行杠桿的關聯,有助于銀行建立更穩健的流動緩沖,促進證券市場和實體經濟的發展,完善多元化融資機構,同時有助于防范系統性風險。

3.3 信用風險的度量

貸款是銀行業的主要業務,也是銀行獲取盈利性收入的重要渠道,貸款業務的存在讓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用風險大大增加,這種風險不僅存在于銀行賬戶,也有可能存在于交易賬戶。信用風險往往與市場的波動是緊密相連的,因此,防范信用風險,對存在于交易中的風險進行監管和審慎,是巴塞爾協議Ⅲ風險管理的一個重要任務。2013年,巴塞爾委員會首次采用非內部模型法來計算交易頭寸的違約風險暴露,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現期風險暴露法不能區分保證金、不能反映壓力條件下的監管附加因子波動水平和處理沖和凈額結算過于簡單的不足之處。非內部模型法相較于現期風險暴露法和標準法來說,充分考慮了抵押品和保證金的影響,并且采用了更為精密的對沖規則和選擇了更為審慎的尺度乘數。為了避免信用風險的出現,應提高對信用風險的警惕,采取限額管理和簽訂主協議、提高抵押品和保證金管理水平、使用交易壓縮和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等措施,進一步加強信用風險的管控。

3.4 資產證券化風險計量

資產證券化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是將缺乏流動性卻能產生未來收益的資產組織在一起,形成一個資產池,然后以資產池的收益來保證被發行的資產證券。多年來,銀行作為證券化運行過程中的發起、投資和承銷機構,在面對資產證券化帶來收益的同時,也承擔著資產證券化帶來的風險。因此,銀行需要計提一定的資本來抵御相關風險的爆發。巴塞爾協議Ⅲ采用了單獨的框架度量證券化風險暴露,運用評級法、監管公式法、內部評估法、集中度比率法和支撐集中度比率法來計算其資本要求,以防范預期損失和“尾部”風險導致的非預期損失。由于新的證券化監管體系和風險計量方法還在初步的實踐運用中,針對模型的不足,還需要在實際操作中反饋意見,提出修改策略。

3.5 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評估

重要性金融機構是指機構本身具有一定的規模和市場,并在全球金融范圍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其本身的發展足以影響全球金融體系的發展和結構變化。這類機構在自身利益的獲得上面一般能做出較為明智的抉擇,但很少站在全球金融的角度上去考慮,因此,為了機構本身的順利經營和全球系統的有序發展,需要針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建立風險管控,盡可能地遏制危機的出現。金融穩定理事會在巴塞爾協議Ⅲ的基礎上,先后公布了《評估金融機構、市場和工具系統重要性的指導原則》等一系列管控重要性機構的文件和制度。2013年7月,巴塞爾委員會更新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方法,與此同時,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也公布了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的評估方法和政策措施。2013年新版本的評估方法主要從樣本銀行的確定方法、指標的變更、可替代性分類設置、標準化銀行分數、后續規劃、界限分數和分組門檻、分母頻率、披露要求等方面來調整。巴塞爾委員會希望這些評估方法能夠基于公開可得的信息進行評估,以確保各國在使用評估方法時的應用程序具有一致性。

4 巴塞爾協議Ⅲ在中國的展望

巴塞爾委員會作為國際金融監管組織中的一員,跟隨國際金融形勢的走向不斷反思監管理念,推出新的監管體系。巴塞爾協議Ⅲ從2010年推出后不斷修訂和完善至今,協議的內容在不斷地拓展和變化,應對和管控銀行風險的能力也在逐步提升,而且涉及的風險也由最初的信用風險,拓展到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系統性風險等,各類風險之間的關聯性也逐漸納入監管的視野。

中國的巴塞爾協議Ⅲ在實施過程中,可以說已經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并得到了巴塞爾委員會的高度認可。但從中國銀行的盈利能力來看,巴塞爾協議Ⅲ的推廣也在宣告依靠管制保護的穩定利差時代的結束,中國銀行業在資本管控、利潤增長上需要不斷地創新和發掘新的途徑,在防范和管控銀行風險管理方面需要吸取歐盟的經驗,建立妥善完備的監管手段,加強與各個銀行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和通力合作,促進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和抗風險型,保證巴塞爾協議Ⅲ對中國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發揮最大的效用。

參考文獻:

[1]巴曙松,金玲玲.巴塞爾資本協議Ⅲ的實施——基于金融結構的視角[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

[2]劉聰.《巴塞爾協議Ⅲ》對全球銀行業的影響[J].銀行家,2010(12):68-70.

[3]陸靜.《巴塞爾協議Ⅲ》及其對國際銀行業的影響[J].國際金融研究,2011(3):56-67.

[4]唐國儲,李選舉.新巴塞爾協議的風險新理念與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J].金融研究,2003(1):46-54.

[5]鄭良芳.跟進巴塞爾協議Ⅲ,全面提升風險管理水平[J].經濟研究參考,2012(39):26-31.

[6]Bo Z.,Lu L..A Study on Chinese Regulative Indicators of Countercyclical Capital Buffer—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Vulnerable Periods of the Financial System[J].Studi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2013(10):9.

[7]Marco Moscadelli.The Modeling of Operational Risk:Experience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Data Collected by the Basel Committee[M].Bank of Italy,Economic Research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rea,2004.

[作者簡介]盧聞齊(1994—),女,漢族,湖北武漢人,現為武漢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及金融學雙學位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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