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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仁政治世目標下的刑殺觀——《孔子家語·始誅》中力誅少正卯的解讀

2016-11-26 12:19孫竹歌
長江叢刊 2016年6期
關鍵詞:仁愛孔子

孫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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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仁政治世目標下的刑殺觀——《孔子家語·始誅》中力誅少正卯的解讀

孫竹歌

【摘 要】孔子誅殺了少正卯,歷來被人們懷疑它的真實性,而實際上孔子充分認識到了“議政”與“為政”的區別。而刑殺其實也是一種輔助教化的手段,適當的懲戒對實現仁政的理想或者說在政治實踐中會助力“仁”的目標的實現,這同樣是對大眾“仁愛”。

【關鍵詞】孔子 刑殺 仁愛

《論語》中的孔子始終是據禮行仁的,他溫和敦厚反對兵戈力斥殺伐。有時候我想這樣是否能行得通呢?而《孔子家語》中記錄了孔子思想的另一面:為了實現“仁”與“禮”可以采取血腥手段去遏制更大的血腥和巨大的“不仁”、“無禮”。這種做法集中表現在對待少正卯的態度上。

少正卯這個人在歷史上的記載非常少,因此有人質疑這件事的真實性也是情有可原的,目前我們僅知道他是魯國的一個大夫,同時也興辦私學并有很多的追隨者,少正是以官為姓,即是說他的祖先曾經做過“少正”這一官職,這個人應該相當有學問、有思想,長于思辨富于宣傳和鼓動性,在魯國頗具影響力。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廣有影響的人,在孔子行政的第七天就把他殺死了。但后人對這件事頗為懷疑,一致認為這是一個虛構的事件,原因有二:一是孔子殺人與他一貫的仁愛思想是絕對抵觸的,二是少正卯其人是否存在過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對于第二點,在《荀子·宥做》第二十八篇里,曾有過對這個人的記載:

少正卯是魯國遠近聞名的人,孔子在治理魯國政事剛剛七天的時候就把他殺死了,這難道不是個巨大的過失嗎?

荀子距離孔子的時代并不遙遠,他提到了斯人斯事,足已證明有此事非虛,何況在《史記·孔子世家》中也有相關的記載。至于第一點,持這種想法的人想來不曉得“坐而論”與“起而行”的區別,坐而論頭頭是道,起而行一塌糊涂的理想型政治家還少嗎?所以論政和行政是不可比肩的,孔子在施政的實踐中必然會發現這一差別,也就不可能完全按照所說去做,只能以行動修正自己的思想,因此行為和思想不一致也就不足為怪了。

關于為什么必須殺死少正卯,孔子有這樣一段話做出了解釋:

世間有五種罪惡,它們的危害遠勝過竊賊和強盜。一是心懷叛逆居心險惡,二是行為乖僻不思悔改,三是言辭富于欺騙性卻又很有說服力,四是收集丑惡的東西又廣泛傳揚,五是放任惡行并加以庇護。在人的身上即使有一種這樣的惡行,都會被執法者誅殺,更何況少正卯同時兼有這五種罪惡呢?而這個人更大的危害在于在他的煽動之下,他周圍的人會結成一黨,在他的言語蠱惑之下,逐漸會強大到違背正道獨自稱王。這樣的人是奸人中的杰出者,不能不及早除掉他。

從孔子對少正卯的評價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個人城府極深,行事果斷又執著,有極強的宣傳鼓動能力,善于揭露黑暗并很義氣。城府極深決定了不到最后時刻誰也無法猜透他的真實目的是什么;行事執著決定了他不屈不撓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善能鼓動決定了他隨時可以動員起大量的人追隨他;揭露黑暗決定了他可以激化矛盾并引發群體對社會的巨大不滿;極重義氣決定了他會有很多人為其效死。這樣的人如果走正道行正路自然是國家之幸,如果決心要把百姓引向邪路,一旦成了氣候也絕對是潰堤的洪水,無處不到不可抵擋。他這樣的一個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將會影響一群人甚至一個階層,如果在一個階層發生震蕩,對于處于冷兵器時代并且強敵環伺的春秋時期的魯國是極其危險的??赡苌僬]有希特勒、墨索里尼那樣的居心,但至少我們知道他興辦私學所傳布的思想應該和孔子的思想是有著相當大的距離甚或是完全背離的,孔子此時正積極地試圖實現它“魯一變,至于道”的理想,這樣的障礙怎么會允許它存在呢?況且少正卯若果真的包藏禍心,也確實是埋在魯國的一顆定時炸彈,不知道哪天就是一聲巨響,立刻讓魯國處于風雨飄搖之中。

那么少正卯究竟是不是這樣潛在的危險呢?我們繼續分析孔子對他的評價。

“心逆而險”,即是說在少正卯的表象之下,隱藏著一個不可告人的意圖,表面上他是個很有影響力的人,興辦私學傳道授業是很多人的道德精神的領袖,有許多人追隨他信仰他,可少正卯并不是真的要教育他們啟迪他們,而是想引領他們離經叛道進而利用他們,借助群體實現個人的目的。

“行僻而堅”,即是說少正卯執著的是他的“僻行”,這種邪僻的行為的表象一定有極其合理的外衣,否則不會具有廣泛的欺騙性,合理合法的表層之下卻是與正道背道而馳的行為和思想。隱蔽的實質使得它會得到廣泛的認同,普遍的效法,加之以少正卯的執著使之不斷的輻射擴大,直至泛濫到不可遏制的程度。

“言偽而辯”,即是說這是具有很大的合理性的謊言。歷史上最巨大的謊言,總是以無數真實的細節,編織成一個彌天大謊,當人們發覺的時候,也就到了不可逆轉的時候——這就是“辯”而“偽”的謊言。強有力的說服力是為了遮擋住“偽”不被人揭穿,謊言背后有著不能言說的目的,當人們一旦陷入這樣的謊言就很難再走出來,只能在他的引導裹挾下不斷前行,是一種不知不覺的身不由己,一旦成了氣候其可怕程度可想而知了。

“記丑而博”,即是說少正卯極力收集那些社會的負面材料,專心揭露社會的陰暗面,把社會和統治者最見不得人的一面公布給世人。它的危害在于導致對社會的巨大不滿,等同于在煽動社會不良情緒,形成與社會的對立,這樣必然會導致社會的動蕩,每一次改朝換代的輿論上的準備都是這樣開始的。每個人對生活的時代和社會總會有這樣或那樣的不滿,而這種行為恰恰是在擴大這種不滿,放大苦難和不幸,這不正是揭竿而起的輿論準備嗎?

“順非而澤”,即是說少正卯不僅自己以各種各樣的方式種植災禍,還會縱容包庇他人的不良行為,當然這并不是指那些明顯的破壞社會的危險行為,更多的是對這類人錯誤思想的放縱,這類錯誤思想當然是在孔子看來有違正道,足以在一段時間后可能會形成對社會的災難性后果,是豢養了一批思想的死士。這些人在思想上與少正卯有相同之處,或者是受到他的影響對他的思想進行散布傳播,在客觀上擴大了他的思想的影響范圍和深度。他經常給這些人以強有力的支持,等同于在意識形態領域培養顛覆魯國的中堅力量。

想一想少正卯這樣的人危不危險呢?當然危險。他所威脅到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國家,所以孔子決定果斷地予以誅殺并曝尸三日??鬃幼鳛轸攪男姓?,他與少正卯的矛盾絕不是個人矛盾,而是敵我矛盾,如不以果斷的方式加以根除將遺患無窮,所以殺死了少正卯以警示他的擁戴者收起禍心。

然而這也導致了許多人都認為孔子的這種做法與他的思想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它幾乎與歷代酷吏沒有什么差別,是一個得志便猖狂的偽君子。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我們再看下面的一段記載:

有一對父子相互控告,孔子把他們一同關進了監獄,在監獄里羈押了三個月,沒有勘別他們誰對誰錯,后來父親要求撤訟,孔子又一起釋放了他們。

孔子的這種做法實在令人費解,季孫氏也同樣提出了質疑。當他聽說了這件事后,極不高興的說:“孔子也是一個用假話來欺騙人的人,以前他曾經對我說:‘治理國家,以孝為先’,現在就可以殺了一個不孝的人來教導天下的人怎樣行孝,他卻把他們釋放了,他怎么能這樣做呢?”在季孫氏看來父子互訟,肯定是存在著子不孝,既然子不孝而孔子有宣揚治理國家首重孝道,這不正是踐行這一理念絕佳時機嗎?所以應該重重治那個“忤逆之子”的罪,借以告誡天下人孝敬自己的父母。季孫氏的想法沒有錯,也符合一般的邏輯,但孔子解釋這樣做的理由,卻使我們看到孔子絕不是個酷吏,他之所以采用與處理少正卯完全不同的方式,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當子路把季孫氏的不滿告知孔子,引來了孔子長長的嘆息:

君王和官員不守正道卻去殺害他們的百姓,這是不符合道理的,不教導他們怎樣行孝道卻隨意地判他們入獄,是損害無辜呀。比如軍隊打了敗仗,但卻不能把所有的軍人殺死。如果我們沒有消除百姓犯罪的根源,就不應該隨便治百姓的罪。

如果按照對待少正卯的方式對待這兩父子,恐怕不止于會治“子不孝”之罪,恐怕還要治“父不慈”之罪,這絕對是酷吏們牢獄擴大化的慣用手法,倘孔子真的如此也就真的和酷吏沒有差別了,他也就真成了一個言行不一致的偽君子了??鬃訉@對父子的處置方式恰恰表現出他針對不同的矛盾,實事求是靈活處置的成熟的政治思維。父子互訟必然是彼此對對方心懷不滿,單以“子不孝”或“父不慈”之名治一人之罪,則會有偏袒之嫌,父子之間的積怨永遠都不會消除,這對父子永遠無“和諧”之日;如果兩人并罰,又會導致兩家人的怨恨不能消解,從更大的層面上加深了矛盾;如果簡單調節當堂開釋又會因沒有消除矛盾的根源而有可能導致父子第二次相互控告。這三種狀況都是孔子所不愿意看到的。

孔子在“三難”中找到了第四條路,一條既能與圓滿解決又不會傷害任何一方的路——冷處理。父子互訟等于說父子的矛盾已經達到了不可調和的程度,家人、鄰里已經無法為他們進行調解,只有通過官府為他們斷定是非,而其實我們也知道像這樣的家庭糾紛一般都不是什么大是大非的問題,往往是因為日常生活的瑣碎小事長時間的糾結,導致各自心存芥蒂矛盾升級,雖然程度不同,但一定是雙方都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如果當時就一定要決出誰是誰非,一定會引發無休止的家庭事務的爭吵,雙方誰都不會讓步各執一詞令判決處于兩難的境地;如果依據各自所承擔的責任的大小對雙方進行懲罰,又會導致父子雙方既對對方怨恨更深,又會對官府心懷怨毒,不會達到調和矛盾促使家庭重新和睦的目的。懲戒的目的達到了,教化的目的卻沒有實現??鬃影迅缸右煌度氲奖O獄之中的這段時間,恰恰可以令他們父子雙方冷靜下來,認真地反思,促使他們對一些問題重新認識;與此同時監獄外面的家人也會積極勸導他們互相原諒對方??鬃拥倪@種良苦用心確實是有效的,三個月后父親主動要求撤訟,孔子也釋放了這對父子。父親撤訟后怎樣了?書中未曾提及,但我們可以想見父親的態度一定會影響兒子的態度,既然是被釋放了顯然兒子也沒有堅持要告倒自己的父親,出于對父親的感激,父子之間自然會達成了相互原諒。如果說三個月的牢獄生活也是一種懲戒,那么這顯然達到了小懲戒大教化的目的,使得一個家庭重歸和睦,這才是人們最希望看到的。

反觀孔子對這兩個事件的不同態度和完全不同的處理手段,我們不難看出孔子在處理不同的矛盾時,他會區別性質著眼于長遠,不拘泥于律法,更可貴的是他不拘泥于自己在未施政時的思想觀點,恰當地實現了思想向實踐的轉變。

為什么非殺少正卯不可呢?因為孔子認為少正卯對未來產生的影響是有著清楚的認識的——絕對是一個極其不安定的因素,他用詩經中的一段話道出了他的憂慮:

“我的心頭憂思縈繞,怨怒憎恨來自那些別有用心的小人”。這些別有用心的小人一旦結成了群黨,就足以成為禍患。

對于在未來會形成巨大禍患的潛流,孔子怎么會輕易放過呢?為了國家的未來孔子必殺少正卯。

為什么又不對互訟的父子加以懲戒呢?孔子同樣關注這一事件對家庭甚至家族的未來的影響——家庭的穩定、人心的和順是國家穩定繁榮的一個條件,濫用刑殺只會加劇矛盾,因為刑殺是終止矛盾的而非調解矛盾的,是以暴力強行終止矛盾的終極手段,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應該使用這個手段的。強行中止了矛盾而矛盾的根源沒有消除,是會留下隱患的,這就會埋藏下禍根。

同時我們從孔子的言語里還可以看到孔子并不是不主張“刑殺”,而是主張“教化先于刑殺”,即先對百姓進行教化,經過反復教化而未有效果,才可以以“刑殺”的手段遏制奸邪的行為。他援引《尚書·康誥》中的話講述了他的“刑殺”原則:

根據不同的情勢,選擇最適宜的刑罰手段制止社會的不良行為,不應該一味強調刑殺借此滿足自己內心的欲望。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孔子的刑殺觀——以刑殺除巨惡,維護國家的穩定,令百姓享穩定生活的幸福。這才是最大的“仁愛”。

這是一種寬嚴相濟的手法,主體是寬容,嚴厲是一種輔助的手段,刑殺也一種重要的教化手段。這種教既是針對那些不得已而用刑殺約束的人,更是針對那些徘徊于處于刑殺危險邊緣的人,也是對社會的所有人的警示,即是所謂的“殺一儆百”。

所以孔子并不敵視刑殺,而是以首惡必辦的刑殺,來實現更大范圍的仁愛,實現對社會“仁”的總體目標。

(作者單位:內蒙古赤峰市赤峰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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