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進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2016-12-26 18:13程敏
現代經濟信息 2016年8期
關鍵詞:稅收政策寧夏

程敏

摘要: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是我國推進內陸開放、完善多層次對外開放格局的重大戰略措施,其設立不僅是國家向西開放的大戰略,也是寧夏加快發展的大機遇。為加快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步伐,就必須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試驗區建設中的作用,著眼于“內陸開放”、“向西開放”、“先行先試”,探索推進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的稅收政策。

關鍵詞:寧夏;內陸開放;向西開放;先行先試;稅收政策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8-000-02

2012年9月國務院批復了《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同時,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2012寧洽會暨第三屆中阿經貿論壇開幕式上宣布,同意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設立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這是寧夏對外開放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寧夏成為我國內陸地區第一個開放試驗區,全國第一個以省為單位的試驗區,是一種專題類開放試驗區,是國家向西開放的橋頭堡,既有改革任務,又有開放任務,主要探索內陸地區建設開放型經濟的經驗?!秾幭膬汝戦_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中國家給予寧夏很多支持政策,其中包括財稅政策。即“加大對試驗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逐步縮小地方標準財政收支缺口;中央財政繼續對試驗區貧困地區扶貧貸款進行貼息,繼續對符合條件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產業貸款給予貼息”?!秾幭膬汝戦_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創新體制機制,鼓勵先行先試?!蹦敲?,如何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中的作用,加快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步伐,稅收政策在哪些方面先行先試,是需要我們研究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一、內陸開放條件下寧夏現行稅收政策現狀及不足

當前,寧夏稅收政策的運用主要體現在稅收優惠上,寧夏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鼓勵現代農業發展、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鼓勵現代服務業發展、鼓勵節能減排、對特定項目扶持、對自治區專項戰略扶持等六個方面的稅收優惠。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對降低企業負擔、優化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寧夏地區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內陸開放條件下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

(一)基于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寧夏受益較少

寧夏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如屬于鼓勵類的新辦工業企業或者新上工業項目,除享受西部大開發的優惠稅率外,給予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二免三減半”的優惠(即從第一個獲利年度開始計算,第一、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四、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但由于西部自身經濟基礎薄弱,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加之企業規模、資金、技術等限制,盈利水平較低,尤其是中小型企業虧損面大,大多數西部企業難以享受到所得稅優惠。據統計,西部地區貨物勞務類稅收占80%以上,企業所得稅只占10%左右。2013年寧夏地稅系統為各類納稅人落實西部大開發、招商引資減免稅優惠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3.29億元,僅占地稅當年減免稅額的12%??梢?,寧夏并未從西部地區以企業所得稅為主體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中獲得更多的利益。

(二)以直接減免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利于培植寧夏稅源

寧夏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的減免形式主要是稅率、稅額式的直接減免,如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的企業,企業所得稅執行15%的優惠稅率,對會展業等現代服務業經營困難的可給予減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優惠等。這種稅收優惠政策體系,缺少稅前扣除、加速折舊等稅基式間接優惠,不但不利于培植寧夏稅源,而且還會帶來寧夏稅收收入不穩定以及政策難以普遍執行到位等弊病,背離國家政策制定的預期效果,影響寧夏提高企業經營能力。

(三)缺乏內陸開放的針對性,難以形成富有吸引力的稅收政策“洼地”

目前寧夏的稅收優惠政策只是現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匯總,既沒有體現出建設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先行先試”的特殊性,也缺乏對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四個戰略定位”的針對性,在廣度和深度上,都遠不足以支持其所承載的區域和國家戰略目標,需要中央額外、適度、有序地加大稅收政策傾斜的力度和空間,從而增強寧夏內陸開放的吸引力。

二、推進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發展離不開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寧夏內陸開放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必須緊緊圍繞“向西開放”和“內陸開放”這兩個著力點,緊緊抓住“創新體制機制、鼓勵先行先試”這個突破點,積極向中央爭取突破性稅收優惠政策,推進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

(一)實施著力于向西開放的稅收優惠政策

試驗區的重點是開放,而寧夏開放的重點是“向西開放”,寧夏應把面向中東阿拉伯國家和國際穆斯林地區作為內陸開放型經濟的主攻方向。按照《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家向西開放的戰略高地”的定位,應實施著力于向西開放的稅收優惠政策。

1.實施有利于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基礎建設的優惠政策。為盡快打通寧夏通往阿拉伯國家和世界穆斯林地區的空中、陸地通道,建議國家對試驗區鐵路、公路、機場建設用地給予優先安排,并給予土地出讓金優惠,以增強試驗區交通發展能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試驗區建設,對招商引資企業在試驗區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所得,給予企業所得稅“五免五減半”的稅收優惠。

2.實施有利于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吸引“向西開放”人才的優惠政策。目前我國面向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世界開放的制度儲備和人才儲備還比較薄弱,因此,要大力培養和吸引符合向西開放的人才隊伍。對于試驗區從事阿語人才培訓、阿拉伯國家貿易等中介機構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來寧夏就職的“兩院”院士、博士生導師等高級人才,自治區給予特殊津貼,對其津貼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對試驗區發展需要的各類高級專業人才,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扣除地方獎勵及津補貼。

3.實施有利于吸引阿拉伯國家和世界穆斯林地區投資的優惠政策。對阿拉伯國家和世界穆斯林地區在寧夏投資的企業的投資收益給予企業所得稅“五免五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從事銀川至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地區的運輸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對向試驗區企業提供國際航運保險服務、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等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4.實施寧夏優勢企業向西“走出去”的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寧夏具備行業比較優勢的建筑企業承接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地區的道路、橋梁、電站和大型建筑等國外定單。對居民納稅人從國外分回的利潤免征企業所得稅,對非居民納稅人從國外分回的收入,其應納所得稅與國內所得稅差額部分不再補繳,以幫助企業提高防范和化解境外投資風險能力。

(二)實施著力于內陸開放的稅收優惠政策

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是全方位的開放,而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是開放型經濟的精髓。寧夏不能簡單地把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理解為就是“向西開放”問題,還應該重視向周邊地區、全國乃至國外資源和市場發展的問題,要重視向發達國家開放,應該繼續加強與歐美、日韓等發達國家經貿合作,探索內陸地區發展全方位開放經濟的經驗。按照《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重要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產業集聚區和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的定位,應實施著力于內陸開放的稅收優惠政策。

1.實施有利于能源化工基地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是寧夏的“一號工程”,也是鄂爾多斯-榆林-寧東國家級“能源金三角”的重要組成部分。能源資源引進輸出都需要發達的物流業做基礎,對在寧東注冊的物流企業,可納入國家物流企業試點范圍享受試點物流企業稅收優惠范圍。

2.實施有利于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貿易的稅收優惠政策。清真產業是寧夏的優勢和特色,也是推進中阿合作的重要領域。要把清真產業作為寧夏向阿拉伯國家外貿出口的突破點,提高出口退稅率2個百分點;對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等進入中國境內銷售的,給予免征或減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從阿拉伯國家進口的原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減半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對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產、銷售、研發等企業享受從盈利之日起享受企業所得稅“五免五減半”優惠政策。

3.實施有利于加快發展面向阿拉伯國家高端服務業的優惠政策。支持阿拉伯國家和國際穆斯林地區在寧夏投資發展新興產業和高端旅游、休閑療養、保健醫療等服務業,五年內給予稅收等額返還。對寧夏旅游企業承接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地區旅游業務的收入,給予減半征收增值稅的優惠,“營改增”后繼續減半征收增值稅。為推動寧夏旅游業的發展,應設立穆斯林用品和清真食品免稅店,把寧夏打造成為面向阿拉伯國家和穆斯林地區特色鮮明的國際旅游目的地。

4.實施有利于承接企業轉移的稅收優惠政策。寧夏要積極承接東中部產業轉移,對東中部地區轉移到示范區內的企業,在建期間納稅確有困難的,可減征或免征建設項目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建成后的經營期間納稅確有困難的,其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以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新辦的“五優一新”產業、物流、金融、信息服務、會展、旅游等現代服務企業,可給予免征自用房產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五年的優惠。對世界五百強企業和國內一百強等大企業大集團到綜合保稅區設立地區總部、運營中心、研發中心、采購中心、營銷中心、結算中心,或將上述機構注冊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根據其對寧夏稅收貢獻大小在土地、財稅、行政收費等方面給予相應優惠政策。

(三)實施符合“先行先試”要求的稅收政策

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最大的政策就是先行先試政策。為適應中央對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提出的“創新體制機制,鼓勵先行先試”要求,應實施符合“先行先試”要求的稅收政策。

1. 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先行先試財稅體制改革。針對寧夏地理位置、資源稟賦、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差距和國家向西開放的戰略要求,應當在中央集中管理、統一稅制的前提下,賦予地方一定的稅政權,給予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一些稅目、稅率的調整權和一定的減免權,培育地方支柱稅源。當前,應當加大對試驗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中央財政對用于教育、醫療、社保、扶貧開發等方面的轉移支付重點向中西部傾斜,建議每年對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財政轉移支付,按照高于當年全國財政支出平均比例10%的比例增長,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試驗區稅收分成辦法,可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由現行的中央、地方60%:40%分成改為30%:70%,車購稅、消費稅由全部上繳中央改為中央、地方60%:40%分成,增值稅由現行中央、地方75%:25%分成調整為50%:50%,提高試驗區自我發展能力;允許試驗區發行地方債券,并加大國債資金對試驗區基礎設施的傾斜力度,每年定量增發國債專項用于試驗區基礎設施建設,增強試驗區發展實力。

2.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先行先試自治區稅收自主權。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了少數民族地區一定的稅收自主權,但這一權限目前僅限于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建議將自治區的稅收自主權擴大到全部屬于地方收人的稅種,對從事生態環境治理、生態移民工程、紅色旅游的企業給予增值稅減免。經試驗區省級人民政府批準,企業所得稅可全額減免,增值稅地方分享部分也可給予減免。對試驗區內國務院認定的國家級貧困縣,給予5年期的“無稅特區”的特殊政策,加快特困地區發展。通過以上這些措施,使《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稅收自主權能夠真正發揮效益。

3. 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先行先試西部大開發地方優惠政策。目前,在國家《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意見》中,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由國家發改委制定發布。建議以寧夏為試點,在《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基礎上,新增《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地方鼓勵類產業目錄》,并把制定權限下放給寧夏,將少數民族地區特色優勢產業,如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等納入到優惠目錄中,并增列煤炭深加工、風能、太陽能、光伏產品生產及綜合利用項目,有利于寧夏立足內陸資源特征,將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作為主要能源供應方式,加強污水處理利用、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對我區使用特色農產品枸杞、葡萄生產的酒類產品,免征消費稅。對寧夏南部山區9個國家級貧困縣,凡是不屬于國家限制類的產業,均可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更好的發揮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試驗區發展的作用。

綜上所述,寧夏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已不能滿足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發展的需要,只有按照《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提出的 “四大戰略定位”和“創新體制機制,鼓勵先行先試”的要求,實施有針對性的稅收政策,才能推進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 陳學君.寧夏向西開放評價及建議[J].中國經貿導刊,2015(1).

[2] 李俊艷.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發展研討[J].時代金融,2013(8).

[3] 周思宇.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的發展探析[J].中國商貿,2015(3).

[4] 張愉,張會萍.內陸開放條件下寧夏稅收優惠政策的積極作用探析[J].知識經濟,2014(8).

[5]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課題組.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重大政策研究[J].寧夏黨校學報,2014(1).

猜你喜歡
稅收政策寧夏
寧夏
黑龍江省冰雪旅游產業稅收政策研究
寧夏
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的稅收政策研究——以河南省為例
寧夏
小寧夏 大思維 “醒得晚 跑得快”的寧夏
支持西部大開發的稅收政策選擇
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