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風明 李宏斌
村級活動場所亟待規范化管理
秦風明 李宏斌
近年來,隨著脫貧攻堅不斷深入,農村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極大改善,尤其是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村級活動場所建設,一大批高標準的現代化村級活動場所成為農村中的一道道亮麗風景。但在活動場所建設使用過程中,筆者發現,一些農村活動場所還存在著“重建設、輕管理,有陣地、無活動”等一些突出問題,亟待引起重視和解決。
據調查,村(社區)活動場所建設和使用過程中的主要問題表現為:一是建設標準高低不一。二是重建輕管較為普遍。三是功能發揮不夠充分。
出現上述問題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二是上級檢查督導不夠經常,三是硬件軟件投入不夠持續,四是對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引導不到位。
村級活動場所建設的根本目的在于發揮作用,所以建設不應存在“畢其功于一役”的思想,更不能單純為建而建,搞成面子工程、短期行為。要立足長遠,重“建”更重“管”,年年投入、年年抓,不斷提高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管理使用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