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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逼視現象的新聞倫理分析

2017-02-05 18:06方佳辰羅彬
新聞世界 2016年12期
關鍵詞:新聞倫理

方佳辰+羅彬

【摘 要】媒介逼視是新聞界的一個普遍現象,是對私人領域過度的公開報道,是新聞媒體社會角色錯位的一種顯性表現。本文通過分析其形成原因和影響了解媒介逼視產生的本質,從新聞倫理的立場和角度出發,探討如何規避媒介逼視現象的產生。

【關鍵詞】媒介逼視;新聞倫理;私人領域

【基金項目】本文系2015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新疆維吾爾族日常生活中的儀式傳播與文化認同研究》(項目編號:15xxw003)階段性成果之一。

2016年,與里約奧運會同樣吸引人們眼球的,便是王寶強離婚事件。且不說孰對孰錯,這只是明星私人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傳統媒體也好,新媒體也罷,都對此事件進行了過多的報道與追蹤。媒體出于商業利益的目的,過度公開私人信息,對被報道者造成了傷害,形成了價值觀的扭曲,是媒介逼視現象的呈現,是一些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缺失的體現。

一、媒介逼視中的倫理追問

關于媒介逼視,陳力丹教授做出了明確的定義。筆者認為,媒介逼視的主體是新聞傳播主體,發現被報道者具有報道價值,就增加報道頻率和時間段,將內容定位在私人領域的細節描寫,甚至使用歪曲事實的手段進行夸張報道,這樣的做法有違新聞倫理。

在我國,新聞倫理從道德層面上規范傳媒工作者的新聞活動,包含新聞從業者在新聞活動中必須恪守的職業道德規范,體現著新聞工作者的責任、操守與良知。真實、客觀、公正是新聞倫理中的基本原則,是新聞工作者遵守的基本職業道德規范。人道主義原則是新聞倫理在道德層面的體現,需要新聞工作者具備高尚的品格和自覺的責任意識。然而,違反這一新聞職業道德的情況卻屢屢發生。2011年楊武之妻被強暴事件曾引起廣泛關注,各大媒體窮追不舍爭相報道,在采訪過程中要求其回憶妻子被聯防隊長強暴的經過,導致痛苦不堪的楊武在鏡頭前哭著懇求記者們不要再打擾他的日常生活。新聞從業者在報道中為了收視率、點擊量、為了搶頭條而展示一些不應該觸及的內容,不顧當事人的名譽和尊嚴,在侵犯隱私背后,實質上是新聞工作者對人權的漠視,導致媒介逼視現象的產生。

媒介逼視現象的失范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通過跟蹤、抓拍、偷拍等方式介入,為了感官的需要,挖掘報道對象的私生活來滿足受眾的“知情權”;另一方面未經報道對象同意發布的文字、圖片和視頻侵犯了他人的隱私,甚至帶有侮辱性和誹謗性語言,是對報道對象人格的不尊重,輿論譴責加劇社會矛盾,也降低了媒體的公信度。新聞媒體可以對私人領域進行公開的報道,但是要掌握報道的尺度,否則就會超越新聞倫理的底線。新聞傳播活動本質是人的活動,要以人為中心,充滿人文情懷,尊重個人的隱私權。公眾人物是自然人,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利,沒有危及公共利益、對社會造成破壞時,不應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之于眾,對待普通人的報道也應如此。

二、媒介逼視的成因考量

首先,少數新聞從業人員缺乏人文情懷。新聞工作者將報道對象的生活細節推到受眾的視野,把報道對象當做博得眼球的工具,忽視報道內容的本質而關注形式的新穎性,缺乏人文情懷,沒有意識到對他人造成了潛移默化的傷害。

其次,競爭激烈的商業利益。處于市場化的大背景下,媒體的經營需要大量的資金。一些新聞從業者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自身利益,放棄了當事人的利益,將私人領域公開化,采集信息過程中不擇手段,只想發獨家新聞,爆炸性新聞,通過搶新聞的方式提升關注度。新聞媒體的市場價值不是由報道價值本身決定的,而是報道可以滿足受眾的程度來決定。建立在非理性基礎上的媒體只有迎合受眾才能在傳媒市場化的背景下生存。新聞市場的不規范導致了部分新聞工作者堅持商業利益至上而放棄對公眾利益的保護。

再次,公眾話語權的提升。網絡的發展為人們提供了公開發表信息的平臺,由于網絡平臺的匿名性,公眾可以對事件施加輿論影響,不加限制的表達觀點和態度的同時,也可以不經過把關人的篩選和過濾進行信息的再傳播。大到對時事政治的評論,小到對社會民生的關注,這其中也包含對于私人領域的過度關注。這種介入事件的方式如果處理不當,就會形成“偏激共振”,在議題討論中由于信息的不充分,其言論和行為混亂無序,引發媒介暴力,會損害媒介公信力,甚至會影響司法的公正審判。

三、媒介逼視的不良影響

(一)媒介暴力的形成

大眾傳播創造了人們參與公共生活的新方式。一些私人事件經過新聞媒體的記錄與傳播具有了公共性,將私人生活暴露在眾人視野下,被報道者及相關人在事件中已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受到輿論壓力和譴責的他們只能選擇沉默地接受事實。楊武事件中,某都市報整版報道楊武是最“窩囊”丈夫,在面對妻子被強暴的過程中不敢發聲。狹小的家里擠滿了各媒體記者,讓被報道者痛苦的回憶事件發展,結果受眾對楊武本人的關注大于事件的發展過程。媒介本身的暴力特征顯現,媒介逼視造成的二次傷害不容小覷,不僅會影響被報道者的生活及心理,而且在受眾未了解事件真相之前出現輿論一邊倒現象。以道德標準衡量一個人或一個事件,以市場價值權衡受眾的關注度,都會造成社會功能的嚴重失調。

(二)新聞的娛樂化

新聞正一步一步走向娛樂化的道路,這不禁讓人想到尼爾·波茲曼的《娛樂至死》。媒體為了迎合大眾的心理和需求,為了提升收看率和瀏覽率,對報道者的私人領域進行公開,滿足一種窺探欲望,從而使新聞娛樂化現象越來越嚴重。王寶強離婚事件中,騰訊新聞報道了他的私人生活、私有財產狀況和子女關系問題,這些日常的生活行為一旦由后臺轉向前臺,就像虛擬的表演轉變成現實的再現,滿足人們的獵奇心理,從標題黨聳人聽聞的標題可見其娛樂化十足。適當場合和適當時間可以公布一些受眾需要了解的信息,但未經允許而報道不宜公開的信息是對被報道者的隱私侵犯。

(三)媒介審判的出現

2011年的“藥家鑫殺人案”是媒介審判的典型案例。在法院還未正式判決之前,任何人不得被認定為有罪。然而,媒體從道德層面而非法律層面,公開報道對象的私人生活和家庭成員,給報道對象貼上“殺人犯”、“罪惡”的標簽,引發受眾對被害者的同情和對藥家鑫的仇恨,在輿論的譴責和批判下,新聞媒體先于司法機構對當事人進行定性定罪,在受眾未完全了解事件真相之前對報道對象進行“審判”。媒體不可能像司法機構一樣具有專業的取證技術和偵查手段,只能從道德層面進行評價,使用非專業手段獲取的信息必然使“審判”的可信度大打折扣。這種新聞侵權行為違背了新聞倫理的適度原則,是媒體越權行為的結果,超越了媒介監督的范圍,影響了司法公正。

(四)個人隱私權的侵犯

完整的人格權除了要保證公民的身心、言論和思想等方面的自由,也要保護個人的隱私權和人格尊嚴。新聞報道中的媒介逼視現象嚴重違背了這一規定,運用隱性采訪的手段在報道對象毫無察覺的狀態下進行偷拍,窺探以及騷擾。尤其在傳播便捷的網絡社會,一個關鍵詞的輸入就會衍生出與之相關的所有詞條,傳播技術的更新普及讓報道對象的隱私無處隱藏。無論報道對象的地位高低、學歷高低、影響力高低,他們都有權利隱匿自己的秘密,同時也有權利生活安寧而不受外界干擾,除非報道對象主動公開自己的生活細節。新聞工作者干涉他人的生活行為和生活自由,侵犯私人空間與私密信息,忽略報道的公開化尺度,輕視公民的合法人格權,造成公民精神和心理的痛苦,是缺乏法律意識的表現。

四、媒介逼視的規避

在新聞活動和新聞報道中,媒體和新聞工作者應該如何有效地規避媒介逼視現象?

從媒體的角度看,在享有新聞自由的同時,需要加強新聞自律。新聞自律是新聞機構所遵循的倫理規范。新聞倫理和單純的道德規范不同,國家雖然沒有出臺法律,卻有專門的機構負責監督。一旦新聞界出現違規和違法行為,自律機構要及時的監督、批評、改正甚至通過法規進行裁決。

從新聞工作者的角度看,將新聞倫理內化為自身的道德準則。新聞工作者作為社會的瞭望者和守護者,應該恪守新聞倫理,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在新聞報道中尊重報道對象的生命、人格與隱私,尊重報道對象的處境。不能因為個人利益、商業利益而損害他人利益、公共利益,使其成為新聞工作者自覺的行為規范和內在的道德修養。

此外,受眾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養,要自覺辨別、審視、選擇信息,面對輿論的沖擊需理性對待,控制好對待事件的情緒,滿足基本知情權的同時不要過分窺探報道對象的私人領域。

媒體在新聞報道中,無論報道對象是公眾人物,還是普通人物,都要掌握適度原則,不要將其私人生活毫無保留的公開化。在進行客觀真實報道時,新聞工作者要恪守人文情懷,遵守新聞職業道德規范。

參考文獻:

[1]陳絢.也談新聞自律[J].國際新聞界,1998(2).

[2]丁柏銓.論新聞倫理對新聞活動的制約[J].江蘇社會科學,2007(9).

[3]羅彬.新聞倫理與法規[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

[4]陳曦.我國新聞報道中倫理缺失問題及對策研究[D].沈陽師范大學,2014.

(作者:方佳辰,新疆財經大學新聞與傳媒學院2015級新聞學研究生;羅彬,新疆財經大學新聞與傳媒學院副教授)

責編: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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