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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網絡視角下的東亞國家間信任建構:理論框架與現實路徑

2017-02-20 07:45劉昌明楊慧
國際觀察 2016年6期
關鍵詞:社會網絡

劉昌明+楊慧

摘要:信任是影響國家間互動的重要變量,20世紀90年代,國際關系學把信任問題的研究從國內社會層面擴展到國際社會,開始探討國家間的信任建構問題,信任由此成為國際關系領域研究的核心問題。本文運用社會學的相關理論,從廣義的信任概念出發,分析國家間信任的內涵、結構、條件和路徑,構建國家間信任的理論模型,并以此為框架評估當前東亞國家間的信任狀況,探討東亞地區互信建構應遵循的現實路徑。

關鍵詞:社會網絡 信任建構 東亞研究 國家間信任

信任是一個在社會關系和社會系統中產生并維持團結的整合機制。它可以預期人們的行為、創造共同體意識、簡化合作關系,從而對維系社會秩序和穩定社會關系具有重要作用。同樣,國家間的信任也會增信釋疑,減少誤判,降低交易成本,從而成為國家間合作的必要條件。近年來,國家間的信任問題越來越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學術界也將信任從傳統的社會學領域拓展到國際政治研究中,從不同的理論視角研究國家間信任的內涵、構成要素和生成機制等問題。

長期以來,受地區政治文化多樣性和現實復雜性等因素的影響,東亞國家間一直缺乏必要的相互信任,特別是21世紀以來領土領海爭端和核擴散等傳統安全問題的頻發進一步加劇了地區國家間的互不信任感。國家間信任的缺失使東亞地區制度化的集體交往和行動十分困難,這不僅滯緩了東亞區域合作的深入發展,而且成為影響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消極因素。因此,構建東亞國家間的互信不僅意義重大,而且十分迫切。本文運用社會學關于人際信任和系統信任的相關理論,嘗試從社會網絡視角構建國家間信任的理論分析框架,并以此評估當前東亞國家間的信任狀況,探討東亞地區互信建構應遵循的現實路徑。

一、國家間信任建構的理論框架

(一)“國家間信任”概念的理論闡釋

信任問題的研究發軔于20世紀初的社會學領域。學界普遍認為,德國社會學家西美爾在1900年出版的《貨幣哲學》是研究信任問題的開山之作。該書主要分析了貨幣、信任和價值交換三者之間的關系,認為“信任是社會中最重要的綜合力量之一”,“任何信任都暗藏著一種風險”,由此揭示了信任的功能和本質。20世紀50年代,信任問題受到心理學界的關注,相關研究主要從人際之間理解信任的含義,將信任解釋為一種個體的心理特質。如美國心理學家莫頓·多伊奇把信任看作是由情境刺激決定的個體心理和個人行為,是對情境的一種反應,認為信任是“預期這件事會發生,并且根據這一預期做出相應行動?!?0世紀80年代,社會學領域掀起了對信任問題研究的新高潮,除了對信任問題進行概念化、系統化總結外,更重要的是在研究視域上實現了從微觀的人際信任向宏觀層面的擴展,提出了“制度信任”、“社會信任”等概念,探討了信任的功能和分類,提出信任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關系的論點。這一時期的代表性文獻有德國社會學家尼古拉斯·盧曼的《信任與權力》、美國學者伯納德·巴伯的《信任的邏輯與局限》和波蘭社會學家彼得·什托姆普卡的《信任——種社會學理論》等。

20世紀90年代,國際關系學界也認識到信任在國際關系領域的影響和作用,并將信任研究從人際、社會層面擴展到國際社會,提出了國家間的互信問題。美國學者霍夫曼從國家利益互惠的角度定義國家間信任,認為“國家間關系里,當領導人實行的政策表示他們認為對方是可信的,愿意把自己的國家利益委托給對方的時候就表示兩國之間有信任關系?!北A_、金伯莉等學者則從民眾的信任角度界定國際信任,認為民眾對世界事務的看法與國家之間的信任程度具有很大的相關性,國內政治、社會因素、黨派和民眾年齡等都是國際信任的影響因素。安德魯·基德則運用博弈論分析國家間信任與合作的關系,認為信任就是相信另一方是值得被信任的,愿意加強相互之間的互惠合作。國內學者對國家間信任的關注相對較晚,但也嘗試對這一概念進行梳理和歸納,提出中國學者的解釋視角。如有學者認為“信任是理性的國家為確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不可預測的未來行動賦予良好期盼的一種制度安排,是解決不可控制的、復雜的國際和地區問題的一種重要策略?!边€有學者把國家間信任定義為一國認為另一國會把自己的國家利益考慮進它對自身利益尋求中的行為的預測。

總的來看,國際關系學界目前尚沒有形成關于國家間信任的統一定義。同時,為了便于理論上的簡化和分析,多數定義往往將信任構建的主體設定為理性的單一國家,認為信任是國家在權衡利益得失后做出的理性選擇,是在多次理性選擇的互動基礎上建構起來的。但是,這一假設的缺陷在于忽略了國家在本質上是由人構成的,國家的決策也都是具體的人做出的,尤其是在現代民主政治體制下,政府的決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未必是決策者個人的意志,更可能體現的是國內民眾的意向。國家所具有的擬人化特征使國家間的信任關系也就具有了人際之間信任關系的一般屬性。首先,人際之間的信任是一種相對固化的心理態度,信任的本質是“信任感”。國家之間的信任也是一種心理傾向,即組成民族國家的個體民眾對另一個國家是否可信的心理判斷,這是國家間信任包含的軟性因素,即國家間“軟信任”。其次,人際之間的信任還是一種社會關系,這一社會關系包含對風險的承擔,也包含對義務的履行,這種關系在人際互動過程中會逐漸形成各種類型的制度化安排。國家間信任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類似的社會關系,國家之間建立雙邊或多邊的制度安排,以增進相互之間的了解,幫助國家之間建立對彼此行為的正向預期。這種制度化的信任是國家間信任包含的硬性因素,即國家間“硬信任”。由此可見,國家間信任包含了軟信任與硬信任兩種類型,是人際信任在國際社會層面的擴展,它既具有人際信任的一般屬性,又具有國家間關系的特性。

(二)國家間信任的結構

在社會學領域,信任的結構一般分為人際信任和系統信任(也有學者把系統信任稱作社會信任)。人際信任和系統信任并沒有本質性的差別,二者“事實上存在漸進的、擴展的信任的同心圓,從最具體的人際信任到對社會客體的更抽象的信任?!币话阋饬x上的信任最直接的對象是社會中的個體,構成人際信任。信任的另一類對象是社會組織和機構、社會秩序或政權制度等,這構成了社會系統信任。系統信任既是人際信任在社會層次的擴展,同時也屬于程序信任,即一種認為如果制度化的慣例或程序被遵守就將產生最好結果的信仰。如對法律程序的信任是達到公平公正判決的最好方法;信任市場競爭有助于獲得最好的商品和服務等。系統信任表現為多個層次,從個人到社會角色、社會群體、制度程序、最終到達社會系統。信任在不同的層次之間發生擴散,實現了信任半徑的延伸。在社會學中,這種現象被定義為“擴散的信任”(Diffused Trust)。由于信任與不信任一樣都具有傳染性,從一個水平到另一個水平的信任或不信任擴散的發生是十分常見的,并且在很多情況下信任是從上到下傳播,不信任是自下而上傳播。

如同社會系統信任一樣,國家間信任也存在著一個類似的多層次結構,信任和不信任在這一多層次結構中發生著擴散和轉移。如前文所述,國家間的信任看似取決于國家領導人的決策和政府的行為,但其背后往往有著深層次的社會因素。普通民眾、媒體、政黨、利益集團、政府等都是影響國家間信任的結構要素,國家間信任本質上是這些要素之間信任的集合和反映。具體來講,A國民眾對B國是否可信的看法可直接影響A國政府對B國是否可信的判斷。例如,由于歷史等因素的影響,中國民眾對日本普遍抱有不信任的態度,潛意識中認為日本是中國的敵人。這是中國對日本不信任在民眾層面的表現,也直接影響著中日兩國政府的行為和兩國的外交互動。但日美兩國民眾互信狀況則好得多。2015年皮尤公司對美國和日本各1000名分別來自不同階層的受訪者進行了電話調查,結果顯示,2/3的美國人很信任或是相當信任日本人,同時3/4的日本人信任美國人。這樣一份調查結果對日美政府間信任關系的建立無疑是一個重要的社會要素支撐。這一調查也顯示,30%的美國人很信任或是一定程度信任中國,而只有7%的日本人選擇一定程度上信任中國。1/4的美國人和一半的日本受訪者一點也不信任中國。因此,當我們探討日本是否信任中國或美國是否信任中國時,民眾的態度是需要引入的重要變量。

媒體作為大眾化的傳播媒介,不僅為政府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而且也通過創設社會議題、主導社會輿論來影響公眾的政治傾向,從而成為影響國家間信任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而言,從一國媒體對另一國報道的主題和用詞中就能反映出兩國間的信任狀況。例如,在2015年中國舉行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活動前夕,《經濟學人》雜志在一篇文章中寫到:“閱兵的象征性在中國的鄰居那里將產生意義,它將使周邊國家心神不安,對東亞國家來說,這是一股已經不再由日本掌控的,正在上升的、有破壞性的力量?!蔽恼碌拇朕o很明顯地反映了慣常的對中國的質疑和不信任情緒,對國家間信任是一種負面因素。

在社會系統多層次結構中,政府無疑是影響國家間信任建構的核心角色。在現代民族國家體系中,政府是行使國家權力的具體機構,不同國家政府之間機制化的互動是國家間信任的動力和標志。國家通過政府間的互動機制交換彼此信息,減少誤解與誤判,降低了戰爭風險,因此政府間的機制互動對國家間的信任構建具有十分直接和顯著的效果。此外,利益集團、智庫、政黨、非政府組織等都以不同的方式和路徑影響著國家間信任的建構。

為了便于對影響國家間信任建構的要素進行分析,可以將這些要素簡化為兩類:權力要素和社會要素。其中政府屬于權力要素,民眾、智庫、媒體、政黨、利益集團等屬于非權力性的社會要素。國家間信任的結構包含權力要素層次的信任和社會要素層次的信任兩個層次。這兩個層次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影響,都直接或間接對國家間信任建構產生影響。一方面,民眾、媒體等社會要素影響國家政府的決策和外交行為,社會要素對權力要素層次的信任構成制約。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引導民眾、政黨、媒體、利益集團對另一國家的態度,權力要素對社會要素具有引導和牽制作用。因此,在一國內部,信任在權力要素和社會要素之間“流動”,在兩個層次之間擴散,既可以從權力要素層次擴散到社會要素層次,也可以從社會要素層次擴散到權力要素層次。在涉及兩國間的信任建構時,信任在這一結構中從上到下傳播,即從權力要素層次擴散到社會要素層次;不信任在這一結構中自下而上傳播,即從社會要素層次擴散到權力要素層次。在建構國家間信任時,需要遵循信任自上而下傳播的規律,從權力要素層次取得突破,通過政府間信任的構建,帶動兩國民眾、媒體等社會要素的信任,最終為兩國間信任在兩個層面打下基礎。在尋求消除國家間的不信任時,則要遵循不信任自下而上的傳播規律,從社會要素層次取得突破,消除一國民眾、智庫、媒體、政黨等社會要素對另一國的不信任感,進而消除兩國政府間的不信任。

(三)國家間信任建構的路徑

對一個國家整體的信任,是多次互動產生信任的集合。一個國家往往不會在一次互動中將信任完全交付給對方,而是逐步地付出信任,打消不信任。在國家間信任建構的路徑方面,根據信任要素的傳播規律,需要從兩個方面人手:一是建立國家間的信任;二是化解國家間的不信任。如前文所言,信任在權力要素層次和社會要素層次之間流動,信任擴散呈現出自上而下的趨向。A國和B國在權力要素層次構建起的信任,很容易擴散到社會要素層次,因而國家間信任的建構首先應該從權力要素層次著手,致力于建設兩國政府之間的信任機制,而機制一旦建成,就會為雙方獲取信息提供便利,并能預測付出信任需要承擔的風險,從而增加付出信任的可能性。

不信任的擴散呈現出自下而上的傳播特點。A國和B國在社會要素層面的不信任,將最終導致權力要素層面的互不信任。因此,要化解兩國的不信任,需要從社會要素層次著手,通過倡導互信、合作、共生等觀念,減少歷史關系中影響信任建立的消極影響;通過開展第二軌道外交,增進民眾、學者、公共人物、智庫、非政府組織之間的交流;通過民間友好往來增進了解,化解彼此之間的不信任。社會要素層次的不信任一旦化解,權力要素層次的不信任也會慢慢消解,從而推動兩國間信任關系的建立。

二、東亞地區國家間信任狀況與評估

東亞是當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地區之一。域內國家唇齒相依,歷史文化悠久,戰后經濟發展迅速,相互依賴日益增強。但東亞各國在發展過程中,普遍遭遇到了成長的煩惱:對其它國家崛起和未來走向的憂慮。這些憂慮不僅使東亞國家間信任程度普遍較低,而且在中日等大國之間甚至存在嚴重的戰略互疑。信任缺失引起了國家間安全感的流失和安全困境的加劇,最終造成了東亞各國都競相加強軍事實力謀求自助安全的局面。本部分主要以信任維度為理論依據,從理性信任、心理信任和文化信任三個維度對東亞國家間信任狀態進行評估,以期對東亞國家間的互信狀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一)東亞一系列國際制度的建立表明地區國家間的理性信任已基本形成

國家間的理性信任是“對交往關系中的利益相關方可能采取的對各方都有利的合作性策略行為的一種概括化的期望、穩定性的期望,從而也是人們理性選擇的結果”,是相關國家基于理性選擇下的一種外交策略。信任包含著對風險的承擔和對對方未來行為的積極預期。自由制度主義者認為國際機制有助于構建國家間的理性信任。國際機制建立后,利用制度設計中的原則、規范、規則和程序對成員國產生威懾力,提供對稱的信息,降低交易成本和不確定性,從而實現國家間關系的調節、控制和管理。對制度的信心,促進了國家之間信任的建立。從這一意義上說,國際機制是國家間信任的重要來源,對機制的信任“更多的是我們向他人傳遞的一種信號,告訴他人我們是誰,我們的價值觀如何,我們是值得被信任的。即我們認同了某種制度,并已經把它當成我們身份的標志?!币虼?,國家間是否建立了穩定的互動機制是評估國家間能否建立理性信任的前提條件和標志。

近年來,一系列地區雙邊或多邊機制的建立為東亞國家間的理性信任奠定了基礎。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使東亞國家認識到了通過制度建設促進地區合作的重要意義,不同領域的多邊合作機制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東亞國家間理性信任的建立。在經濟領域,包括成員國首腦會議和部長會議的“東盟10+3”機制是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的主渠道。自1997年以來,該機制以每年一度的領導人會議為核心,已建立涵蓋各領域的17個部長級會議機制,推動了東亞國家之間的經濟融合、人文交流和政治溝通。2005年成立的東亞峰會(EAS)也是東亞的重要合作機制,東盟在東亞峰會中發揮主導作用,每年定期舉行外長及高官會晤,已初步形成經貿、能源、環境、教育部長的定期會晤機制。

在政治與安全領域,1994年成立的東盟地區論壇(ARF)已發展為東亞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官方多邊政治和安全對話與合作渠道。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論壇倡導各成員國就安全觀念進行對話;通過發布諸如《國防白皮書》等文件增加透明度;鼓勵加入聯合國常規武器登記制度;創立一個由防務文官與軍官參加的年度研討會等。截至目前,ARF已經實施了100多個建立信任措施項目。1992年由哈薩克斯坦倡導成立的“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CICA)也是一個有關安全問題的多邊論壇,其目標是通過制定多邊信任措施,加強對話與合作,促進亞洲和平、安全與穩定,現已制定了軍事政治、新威脅新挑戰、經濟等五大領域的信任措施。

此外,東亞還建有朝核“六方會談”、東北亞安全合作對話、東南亞國家聯盟等多個次區域合作機制。相對于歐洲等其它地區,東亞合作機制仍處于對話協商、信任措施等方面的初步建立階段,機制結構較為松散且缺乏具有約束性的條約和協定,但這些機制建立本身不僅說明了東亞國家之間已經有意識地增進相互之間的溝通和了解,而且在實踐中也降低了彼此的交易成本和風險,增進了國家間的信任。

(二)歷史問題、主權爭端等問題的泛起嚴重制約了東亞地區國家間心理信任的建構

國家間的心理信任是信任者關于被信任者是否可信的一種心理判斷。這種判斷不以理性的知識和信息為基礎,而是來源于“過去的,滲透著信任或不信任關系的歷史”。國家間的心理信任與他們過去互動的經驗緊密相關。如果A國與B國在過去存在積極的互動,那么A國傾向于形成“B國值得被信賴”的印象,從而產生對B國的信任。進一步講,如果A國與B國存在多次積極的互動,B國就會擁有值得被信任的聲譽,A國與B國之間就會建立較為穩固的信任關系。

以區域合作機制為基礎初步建立起來的理性信任僅是東亞國家間整體信任的第一步和一個方面。由于東亞長期存在的歷史、主權爭端、核擴散等問題無法有效解決,致使東亞國家彼此仍存在很深的疑慮和心理上的不信任感。這種心理上的疑慮和不信任不僅使“10+3”、“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等地區機制發展難有深化,而且也使地區安全困境有不斷加劇的趨勢。

朝鮮與韓國因主體地位爭端和軍事對峙等因素長期處于戰略互疑之中。朝鮮將韓國不斷強化與美國的軍事同盟和歷次的軍事演習視為最大威脅,而韓國則將朝鮮強化軍備和研發核武看作最大安全挑戰。盡管雙方曾多次為改善雙邊關系做出過努力,但“對方是不可信的”觀念已在兩國社會根深蒂固,這些努力甚至還導致兩國關系對抗加劇和沖突升級。2015年日本《讀賣新聞》和《韓國日報》聯合進行的關于雙方可信度的民意調查顯示,73%的日本人表示他們的鄰國不可信,85%的韓國人不信任日本人。4%的韓國人認為日本政府對于殖民統治和其他暴行的道歉“足夠”,94%的韓國人認為遠遠不夠。

中日之間因歷史問題和現實矛盾形成的戰略互疑已根深蒂固。日本在歷史、東海海上劃界、釣魚島等問題上的態度加劇了中國對日本的不信任感,使中國對日本追求“正常國家”的目標始終存在疑慮。而中國的和平崛起與軍事實力的提升使日本社會心理嚴重失衡,出于對中國的憂慮和不安全感,日本積極宣揚“中國威脅論”。正如有學者所言,“由于歷史的、文化的和其他方面的原因,許多中國人往往是以一種不信任的心態看待日本的實力和行為,因此,對日本再軍國主義化的擔心和疑慮仍然存在。許多日本人也總是以一種復雜甚至是敵意的心態來面對中國的發展和壯大,認為中國的崛起對日本必然是一個威脅”。中國和東南亞國家間的心理信任狀況也值得關注。由于東南亞國家對“朝貢體系”的歷史記憶,把近年來中國對南海島嶼主權的合法維護解讀為謀求地區霸權,對中國崛起后的未來走向疑慮重重,甚至在外交政策和行動上借域外大國平衡中國在該地區的影響力。

總之,東亞國家都是基于各自的經濟、政治和安全角度對對方進行戰略判斷,但受歷史、現實和民族主義情緒等各種因素的困擾,這種判斷難免造成消極或錯誤地解讀對方的戰略目標和意圖的情況,引發東亞國家間的心理信任危機。

(三)東亞在身份認同、規范等問題上尚未形成地區共識反映了地區國家間的文化信任處于較低水平

文化信任是分析國家間信任的第三個維度。文化主要體現為價值觀、規范和認同。信任文化是“特定的社會、社區或社會群體的歷史積累的集體經驗的沉淀物?!毙湃挝幕坏┥删彤a生了內在的約束力,不受對對方可信性的估計或內在心理傾向的約束。國家間的文化信任是國家間信任的最高維度,來源于國家之間的類似親緣性的因素,這種類似的親緣性又具體分為國家間內生的親緣性和培育的親緣性兩種類型。內生的親緣性受意識形態、種族、民族、宗教、政治制度、歷史的延續性等因素的影響。培育的親緣性是指國家之間在互動過程中形成的彼此相似性的認知,如對歷史的相似解讀、對地區事務的共同看法、對未來命運和發展道路的相似認知等。國家間的信任只有深入到文化層次并最終建立起文化信任才能表明彼此的信任關系具有穩固的基礎,而文化信任又取決于國家間的內生親緣性和培育親緣性的發展程度?;诂F實的考察,東亞地區國家間的這兩種親緣性都比較低。

首先,東亞國家間所具有內生的親緣性程度較低。前文提及,內生的親緣性可細分為意識形態、宗教、民族、價值觀、政治制度等具體要素。這些要素相似度高的國家之間更容易形成信任;反之,相互之間的不確定性較大,彼此相互理解的可能性就較小,國家之間的信任更難形成。東亞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多樣性地區,加上各國民族眾多,歷史發展進程差異巨大,使得東亞地區的文化呈現出復雜多樣的圖景。按照亨廷頓的劃分標準,東亞地區的文明有三種,即中華文明、伊斯蘭文明和日本文明。其中中國、新加坡、越南等屬于中華文明,日本屬于日本文明,印尼、馬來西亞、文萊則是典型的伊斯蘭文明;菲律賓的主流文化是基督教,但本身是多種文明的聚合體,歸于亨廷頓所謂的文明的斷裂帶。地區文化的多樣性使東亞國家之間的內生親緣性程度較低,在東亞地區,不僅分屬不同文明的國家之間難以達成信任,同屬一種文明的國家因受到主權爭端等現實矛盾的影響往往存在互不信任的問題,地區的身份認同和歸屬難以形成。

其次,東亞國家間培育的親緣性也嚴重不足。在國家間內生親緣性較低的情況下,通過社會要素之間的積極互動,形成地區共有觀念,也可建立起地區國家間的文化信任。當前,東亞國家已經開始了這方面的努力。例如,中國提出的“命運共同體”理念就是培育東亞國家親緣性的積極嘗試。2014年3月,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演講時提出“命運共同體”理念,倡導正視歷史的態度、敢擔當的勇氣、善求同的智慧以及能包容的精神,呼吁東亞國家摒棄前嫌,放下猜忌,共同面向未來?!懊\共同體”理念已成為中國外交的指導思想,貫穿于中國外交的實踐,并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這一理念能否深入東亞國家的內心并成為他們考慮和處理相互關系的基本出發點,是化解“東亞困局”的關鍵。除了中國倡導的“命運共同體”外,日本在鳩山由紀夫執政時期也曾提出“東亞共同體”構想,并一度產生過廣泛的影響。但總的來看,多樣化的地區文化尚未孕育和整合出能為地區國家所認同的東亞價值觀,東亞的共有觀念還非常有限,還不足以滿足東亞國家間文化信任的構建條件。

三、東亞國家間信任建構的現實路徑

通過對東亞信任狀況的分析和評估可以看出,地區國家間的信任程度尚處于較低層次,特別是心理互信和文化互信仍處于缺失和建構階段。這種狀況是地區復雜性和諸多矛盾長期以來共同作用的結果。一方面,東亞國家在歷史文化、政治制度、意識形態、發展水平、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著巨大差異性和多樣性,這使東亞難以形成統一的地區共有觀念和對東亞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因而也就失去了地區心理信任和文化信任的建構基礎和條件。另一方面,東亞的領土爭端等現實矛盾不僅導致相關方對自身所處環境是否安全的評估和判斷出現偏差,而且常常對對方有關安全政策和措施產生誤解或做出錯誤判斷,特別是近來美國操縱支持的菲律賓南海問題仲裁案及執意在朝鮮半島部署薩德反導系統等行為嚴重破壞了地區國家間的戰略互信?;谇拔牡睦碚摽蚣?,東亞地區國家間的信任建構在路徑上需要從兩個方面展開。

首先,在政府層次上需要構建以地區機制為核心的理性信任,其路徑是通過國家間多邊機制、雙邊機制建設,增進政府間信任。結合當前東亞地區的現狀和特點,可以從理順現有機制之間的關系,避免不同機制之間的競爭著手。

當前東亞地區存在東亞機制與亞太機制之爭。一方面,東亞已經建立了由東盟牽頭主導、中日韓共同參與、在“對話合作”基礎上的一系列地區機制。這些機制涵蓋了東亞大部分國家,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也取得了一些積極成效,如《南海行為宣言》、《中國與東盟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備忘錄》等。另一方面,在東亞地區,還存在美國亞太雙邊同盟體系、亞太經合組織、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等機制。這些機制的成員國涉及眾多亞太國家,因此可稱之為“亞太機制”。東亞機制和亞太機制都有助于維護戰后東亞地區的安全和穩定,促進地區合作,但兩種機制涉及地域范圍互有重合,個別機制之間形成了競爭甚至沖突。如東亞峰會的16個成員中,有12個成員也是APEC的成員,而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的12個成員國全部為APEC的成員國。機制之間的競爭使東亞一些國家,特別是小國不得不在大國角逐中選邊站,這無疑加劇了東亞地區國家間的不信任。東亞機制和亞太機制具有相似的功能和目標,其區別在于機制的主導或領導國家。地區多種機制競爭的本質是地區大國力量的博弈。近年來,中國國家實力的全面增長引發了地區力量對比的變化,進而推動著地區權力結構的調整與地區觀念和制度結構的變革。當前,東亞地區合作和地區互信的發展都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多種地區合作機制面臨著整合。東亞地區秩序轉型越來越依賴于中國、美國、日本和東盟國家之間的一種巧妙的平衡,在這一平衡結構下,任何國家都必須放棄謀求地區霸權的設想,在相互之間戰略競爭代價和風險最小的情況下,通過機制合作,實現自身利益和影響力的最大化,從而構筑更加穩固的地區理性互信。

其次,在社會層次上需要重點化解影響國家間信任建構的消極因素,其路徑是增加國家間社會要素層次的交流與互動,形成共有觀念,培育國家間的社會親緣性。信任是“產生于制度規范系統之外的一種世俗現實的心理現象”。在社會層次上重點化解東亞國家間的不信任因素,就是要通過各國社會要素層次的互動,促進地區認知共同體的形成。國家間的認知共同體是一種網絡架構,政府、普通民眾、智庫、非政府組織都處于這一網絡之中,他們因對國家間事務的認知達成共識,形成具有共同目標的結構,從而產生對彼此的信任。東亞認知共同體就是將東亞整體作為思考對象,在共同利益和目標訴求的基礎上,形成對地區的認同意識和歸屬意識。東亞國家間的認知共同體構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展開:

第一,增進各國學者、智庫等社會要素之間的積極互動?!皼Q策的變化首先來自思想的變化、論述的變化和理念觀點的變化,而政治家、知識分子和學者組成的認知群體是傳播新思想的重要聯盟,支持聯盟的持續努力和影響會導致公共政策的變化?!币虼?,學者、智庫成員等社會要素之間的交流和互動常常成為促進國家間信任關系發生變化的催化劑。通過第二軌道外交的方式,增進各國學者、智庫成員之間非官方身份的交流,溝通彼此間的思維及立場,凝聚共識,構建具有共同認知的人際網絡,化解影響國家間信任的消極因素,推動地區國家間信任的建立。東盟地區論壇的設想最初就是通過“二軌外交”這一渠道提出來的。作為當時一個包括東盟各成員國的智囊機構,東盟戰略與國際研究所促成了東盟地區論壇的建立。東盟地區論壇的官方文件也肯定了“二軌外交”在增進國家間信任方面的作用,認為“‘二軌外交將有助于與參與者形成共同體意識”。事實上,在東亞地區安全合作展開的過程中,有許多新的詞匯如“建立信任措施(CBMS)”、“接觸(engagement)”、“透明度(transparency)”等都是通過“二軌外交”的方式提出的。因此,化解國家間不信任要充分重視“二軌外交”,利用學界、智庫的知識和智力資源,彌補政府間交流的不足,增進對彼此的社會認知,從而奠定建構國家間信任的社會基礎。

第二,保證媒體傳播信息的客觀立場,擴展信息的多種傳播渠道。媒體作為信息的傳播渠道,對認知共同體和地區信任的建構具有直接的影響。由于一般民眾對于國際關系和他國情況沒有直接的接觸,其對國際議題的認知主要受到媒體的引導。以中日兩國的媒體報道為例,對于日本的修憲議題,中國媒體側重將其解讀為日本軍國主義復活的信號,而日本媒體將其解讀為日本成為“正常國家”的需要。媒體具有非常關鍵的“中介化”功能,信息在跨國傳播過程中被媒體扭曲和變質,對同一個話題產生了不同的解讀。針對這一問題,需要注重國家間信息的直接對接,培養新興的網絡傳播方式和多樣化的信息渠道?;ヂ摼W的出現方便了以社會力量為主體的跨國交流,方便了民眾之間的直接交流,減少了信息的不對稱性。直接的信息傳播將有助于產生認知共同體,改變對歷史沖突和矛盾的印象,培育關于地區事務的共同認知,打消彼此的不信任感。因此,可以將新媒體作為傳統商業媒體體系的補充,向民眾客觀地介紹彼此的情況。雖然,當前這種直接的信息交流方式并不十分普遍,但多樣化的信息渠道將是全球化和地區一體化深化的重要特征,是培育地區認知共同體的重要方式。

第三,發揮非政府組織在參與和塑造地區認知共同體中的作用。政治網絡中的非政府組織是影響地區認知共同體和地區互信的社會要素之一。通過動員公眾輿論,達到直接或間接地向有影響力的政策網絡和團體施壓,并尋求政策改變,這是國際非政府組織最為公眾所熟知的角色,也就是倡議網絡的角色。非政府組織的成立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價值認同基礎上,因此,非政府組織本身就是認知共同體的一種表現形式。另一方面,憑借專業化的知識和研究能力,非政府組織將其掌握的科學信息傳播給決策者和公眾,有助于更大范圍內共有知識的形成,從而促進認知共同體的構建。當前,東亞地區亟待建立一個專門的以地區互信為主旨的倡議型非政府組織,通過資料收集和權威客觀解讀,承擔互信倡議的功能,改變民眾帶有民族情緒的認知,推動地區認知共同體的構建。

結論

信任是理解國際政治行為的重要因素,并成為國際關系研究中的重要議題。信任本質上是國家間彼此相向的一種相對穩固的心理態度,它一般以國家間的合作機制或協議形式表現出來,同時又以彼此間的社會共同認知、規范和文化等要素為支撐。本文將國家間的信任簡化為一種互動的雙層結構:權力要素層次的信任和社會要素層面的信任。影響信任建構的各類要素作為社會網絡的一個個“節點”,其互動關系構成了政府與社會、政府之間和社會之間的不同類型信任結構,國家間的大多數交易也都是鑲嵌在社會網內的?;谶@樣的認識,本文認為國家間信任是信任在國際社會層面的擴展,是國家內部及國家之間各個要素互動并相互影響的結果,它既有人際信任的一般屬性又具有國家間關系的特性。

在這一理論框架下,本文從信任維度視角評估了東亞地區國家間的信任狀況,認為地區的多樣性和現實復雜性使東亞國家間的信任尚處于較低水平,特別是心理互信和文化互信仍處于缺失和初步建構階段。東亞互信的缺失導致了地區國家間的戰略誤判,加劇了地區安全困境。因此,如何建構國家間互信,以破解東亞安全困局就成為地區各國需要共同面對的歷史性課題。本文從社會網絡角度提出了建構國家間信任的路徑,認為既要從政府層次上推動建立地區機制的建設,運用制度框架促進國家間理性信任關系的發展;又要強化不同國家間的社會交流與互動,通過培育共同觀念、強化地區意識、構建認知共同體來消除國家間在社會層次的不信任因素,從而形成地區國家間的心理和文化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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