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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宣言》中的法理學

2017-03-11 03:02金韜
蘭臺世界 2017年15期
關鍵詞:共產黨宣言宣言恩格斯

金韜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北京 100024;中共遵義市委黨校 遵義 563000)

《共產黨宣言》中的法理學

金韜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北京 100024;中共遵義市委黨校 遵義 563000)

《共產黨宣言》中的法律思想相當豐富,至少可以包括法律的依附性、法律制度的統一性、法律思想的實踐性三個方面。法律的依附性命題是馬克思主義的核心命題之一。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看來,法律是作為上層建筑而存在,與宗教、政治制度和其他意識形態一樣,都只有相對的獨立性。法律制度的統一性正是資本主義帶來的卓越成就之一,并已經預言到了資本主義法律制度進一步發展的方向——全球化。法律思想和其他的意識形態一樣都作為上層建筑觀念的一部分,服務于經濟生產方式的需要。卓越的法律思想具有直接的實踐性。

共產黨宣言 馬克思主義 依附性 統一性 實踐性

從《共產黨宣言》的誕生算起,馬克思主義已經有著169年的歷史了。它的理論對手從資本主義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理論,到20世紀初期的帝國主義和壟斷資本主義理論,已經更換到了當今資本主義世界的新自由主義理論。無論對手如何改變,馬克思主義卻一直走在時代前沿,不斷的自我進化和發展,對當今現實社會依然有著不可替代的強大解釋力和規范力。對于法學學科來說也是如此,盡管馬克思主義的經典作家并沒有出版過以法律為主題的專著,但他們的法律思想和法學理論散布在其重要著作之中。然而,國內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更多的關注馬克思早年的論文——如《摩塞爾記者的辯護》、《關于林木盜竊法的辯論》,以及馬克思之后的經典作家,而忽視了馬克思、恩格斯本人成熟的經典著作。本文將以《共產黨宣言》為文本,嘗試提煉出其中法學理論的重要洞見。

一、法律的依附性

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看來,法律是作為上層建筑而存在,與宗教、政治制度和其他意識形態一樣,都只有相對的獨立性。至少在某種社會形態中存在的國家法律制度和主流法律思想都是反映和維護著它的社會生產方式和經濟制度?!豆伯a黨宣言》很清晰的闡述了這個觀點,馬克思和恩格斯以無產階級的口吻寫道,“你們的觀念本身是資產階級的生產關系和所有制關系的產物,正像你們的法不過是被奉為法律的你們這個階級的意志一樣,而這種意志的內容是由你們這個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1]45。

確實如此,法律的依附性命題是馬克思主義的經典命題之一。馬克思和恩格斯從財產制度和政治國家的分析深刻地闡明了這一點。在法學領域,財產制度是法律的根本制度之一,其核心為財產的所有權制度。其中現代財產私有制的建立正是確認了資產階級地位的標志性事件,代表了資本主義制度正式取代了封建制度,“現代的資產階級私有制是建立在階級對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對另一些人的剝削上面的產品生產和占有的最后而又完備的表現?!盵1]42眾所周知,羅馬法是現代法律的前身,由于古羅馬時代繁榮的地中海商業貿易,以《查士丁尼法典》為代表的法律制度就率先建立了私有財產制度,這是由于當時相對發達的生產力奠定了私有制的基礎。但是,由于古羅馬時代的生產方式仍然停留在奴隸制度,相對發達的法律制度并未能在社會生活中發揮出穩定的作用。因此,在北方蠻族入侵,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后,古羅馬的財產和整個民事法律制度也就不復存在了。西方社會進入了中世紀以后,法律制度也就進入了一個相對碎片化的時代。由于中世紀的經濟制度是農奴制和莊園采邑制的形式,人與人之間、財產和財產之間都是一種固定的、有著一定地理局限性的模式。各地的封建領主掌控當地的所有土地,臣民通過土地依附所在地的封建領主,而其封建領主又依附于更大的封建領主,因此中世紀的法律制度都是局限于該地的、有限的權利義務制度。也正因為如此,中世紀的法律都是采用了習慣法的模式,它們為當地人——包括臣民和領主——所熟悉,并日復一日地實踐,不需要外在的立法者進行成文的表達,出了該領主的管轄范圍,就沒有了效力。由于每個地方性的封建領主管轄范圍相當有限,當時的西歐領土上并存著無數種不同的法律制度。就財產制度來說也是如此,沒有一個通行于歐洲大陸的統一財產法或民法,盡管各不相同的法律制度中都包含有領主對土地和臣民的絕對所有權。

當時針邁向了資本主義社會,特別是從行會、工廠手工業進入現代大工業時代,上述了一切都被顛覆了。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精辟的分析,“我們的時代,資產階級時代,卻有一個特點:它使階級對立簡單化了。整個社會日益分裂為兩大敵對的陣營,分裂為兩大相互直接對立的階級: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盵1]28因此,附著于經濟基礎上的法律制度其階級特征越發明顯,它們更加直接的反映了資產階級的利益,甚至是一絲一毫的利益。在當時的德國,甚至是撿拾落在地上的枯枝敗葉也被當作盜竊處理,馬克思憤慨地說道“盜竊林木者偷了林木所有者的林木,而林木所有者卻利用盜竊林木者來盜竊國家本身”[2]173。這種財產權的設置最大限度地維護著財產所有者的利益,而“生產”出更多的不得不出賣自己勞動力的無產階級。在理論層面上,資產階級的辯護士不斷的為這種法律制度提供“理由”。早在啟蒙運動之初,格勞秀斯就提出了公海自由的理論,為當時商業版圖的擴張、殖民地的開拓提供了理論基礎[3]。英國的洛克更是從自然權利出發,認為勞動就是將靈魂滲入進無主物之中,最初對土地進行勞作的人就應該享有土地的所有權,這一理論為大莊園主的土地所有權和殖民者的占有權進行了辯護;另一方面,他又認為人應該享有生命、自由和財產的自然權利,政府應該為私有財產權提供無微不至的保護[4]。由于當時的財產所有者僅限于資產階級,洛克也就理所當然地成為了資產階級的代言人。一直到現代,資本主義的理論家還是以洛克的理論為基礎,認為自由政府的職能僅限于對社會秩序和私有財產權的保護。

然而,私有制以及建立于此之上的法律制度并沒有初天然的合理性,無論是自然狀態還是原初狀態都只是歷史上的虛構,“這種私有制這所以存在,正是因為私有財產對十分之九的成員來說已經不存在”[1]44。在馬克思和恩格爾看來,法律都必然帶有依附性。法律制度反映了現存的生產方式,并保護著該生產方式,具有天生的保守性;而主流的法律思想只不過是這種生產方式和法律制度在觀念上的鏡像而已。那么,在共產主義社會是否應該克服這樣的依附性呢?根據《共產黨宣言》的政治理論,我們似乎有把握的回答:不需要。在學界,至少有兩種理解這一結論的方式。前蘇聯的法學家帕舒卡尼斯認真研究了《資本論》后得出結論,馬克思的法律消亡說是指,法律是建立商品關系的基礎之上,其核心是保障資本主義商品和資本的交換,而在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勞動分工不再存在,分工按需分配取代了按勞分配,法律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5]。帕舒卡尼斯的比較契合后期的馬克思文本,但是在《共產黨宣言》中還有另外一種解讀的方式。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為了邁向這樣的一個理想社會,無產階級必須通過暴力革命成為統治階級,“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系,那么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系的同時,也就消滅了階級對立的存在條件,消滅階級本身的存在條件,從而消滅了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盵1]50-51也就是說,法律的依附性永遠不能自我消滅,只有通過消滅階級本身來化解法律背后的對立矛盾,在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當然可能有符合自身邏輯的治理方式,但它已不再是作為階級統治產物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

對于共產主義社會的兩種法律解讀并不是互相矛盾的,毋寧說這是強調了法律依附性的兩個方面——作為經濟關系的依附性和作為統治手段的依附性。當然法律的依附性并沒有否認法律的社會性,在過渡的社會主義階段,法律仍然具有存在的必要性,馬克思也強調“政治統治到處都是以執行某種社會職能為基礎,而且政治統治只有在它執行了它的這種社會職能時才能維持下去”[6]523。無論如何,至少在《共產黨宣言》的文本中,所強調的是法律的依附性是固有屬性,因此“所有制問題是運動的基本問題”[1]65。

二、法律制度的統一性

如前所述,在中世紀法律制度呈現碎片化的狀態,每一個領主根據其特許憲章在其屬地內執行自己的法律。事實上,這與當時的經濟社會狀況密不可分,中世紀的人,至少是占據絕大多數的臣民都被禁錮在附庸的土地之上,跨區域之間的商業活動幾乎為零,只有少量的商人從事著相當危險(自然的、語言的、交通的和巫術的危險)的貿易活動。法律制度也就失去了古羅馬帝國萬民法的恢宏氣闊,退回到了地方性的習慣法之中。

資本主義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各自獨立的、幾乎只有同盟關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關稅的各個地區,現在已經結合為一個擁有統一的政府、統一的法律、統一的民族階級利益和統一的關稅的統一的民族?!盵1]32馬克思和恩格斯在這里暗示到,法律制度的統一性正是資本主義帶來的卓越成就之一。從中世紀后期開始,歐洲國家的經濟有了一定的復蘇,地中海地區的商業貿易又開始繁榮起來,商人之間的買賣活動已經不限于單一的領地甚至單一的國家,跨地區的商業行會建立起來,甚至更有野心的商人在國家的支持下,企圖繞過君士坦丁堡直接與東方進行貿易往來。法律制度作為重要的上層建筑,碎片化的形態已經無法適應新的經濟方式帶來的生產力巨大提升,其制度形態必然要發生重大的革命,這樣的法律革命在不同的國家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溫和的,其革命的時代也有所不同。最早是在12世紀的英國,諾曼人征服英格蘭后盡管保持了之前日耳曼的地方習慣法,但也暗地擴張中央集權,通過設立中央巡回法院,用統一的普通法案例取代與此相抵觸的地方習慣法,獲得國家法制的統一。相對來說,其他國家的進程更為曲折,中世紀的法國受封建制度的影響更大,其碎片化程度更為突出,據說僅僅在勃艮第地區,就存在著幾百種不同的習慣法律制度。波旁王朝正式入主法蘭西之后,就一直試圖為法國提供統一的語言、文字、稅收和政治基礎,當然這也逐步促進了法國法律制度的建立。但真正完成這個使命的還是直到17和18世紀之交,《人權宣言》確定的整個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意識形態,《法國民法典》建立了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法制度,憲法(盡管不停反復而算不上特別成功)確立了統一公法制度,至此可以說法國的法律制度真正統一起來。

盡管在《共產黨宣言》中,法律制度統一性的明確描述只限于對當時民族國家的考察,但天才之處在于,在該宣言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已經預言到了資本主義法律制度進一步發展的方向——全球化?!百Y產階級,由于開拓了世界市場,使一切國家的生產和消費都成為世界性的了?!盵1]31在19世紀,經濟的生產和交換已經開始顯露出了世界性的特點。由于一國市場的局限性,資本家不得不被資本所驅動尋找一國之外的生產和消費場所,在這個意義上來說,資本是天生的世界公民,以非常靈敏的金錢嗅覺,指揮著資本家急速前進。世界市場有兩個方面的功能,尋找最低的生產價格和拓展新興的消費市場。在不符合資本主義模式的世界版圖里,資本家及其政治幫兇用胡蘿卜加大棒進行殘酷的殖民統治,列寧用“帝國主義”一詞概括了這樣的政治發展階段。在《共產黨宣言》那里,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法律制度反映了其經濟基礎,從中暗示了世界市場的逐步建立將會使法律制度走向(至少是資本主義世界)的世界統一性?!半S著資產階級的發展,隨著貿易自由的實現和世界市場的建立,隨著工業生產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生活條件的趨于一致,各國人民之間的民族分隔和對立日益消失?!盵1]47在一百多年之后,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完全的統一沒有出現,但資本主義國家中多種跨國法律協調機制的建立印證了馬克思和恩格斯的預言。

三、法律思想的實踐性

盡管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多次強調了思想觀念的社會基礎,特別是強調主流的觀念是對占統治地位的經濟生產方式的反映和辯護,但他們也同樣重視思想和理論的相對獨立性,以及在世界歷史中的重要作用。馬克思本人就認為,有價值的思想并不是玄思,而是對社會發展起著重大進步作用的實踐性思想,“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于思維──離開實踐的思維──現實性或非現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問題?!盵7]60也就是說,思想和理論必須在實踐中得到證明,以此推動實踐的進步。因此,馬克思和恩格斯在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回顧《共產黨宣言》時稱其為“詳細的理論和實踐的黨綱”[1]3。

對于法律思想來說也是如此,沒有實踐支撐的法律思想和理論只能是虛無的神學。盡管《共產黨宣言》中沒有直接論述法律思想,但馬克思和恩格斯都暗示了法律思想和其他的意識形態一樣都作為上層建筑觀念的一部分,服務于經濟生產方式的需要。在他們看來,法律思想“的內容不是來自個人的主觀設想,而是來自客觀的社會的現實需要,特別是在社會占主流地位的經濟關系發展的需要?!盵8]296如前所述,法律思想在資本主義戰勝封建社會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17世紀,荷蘭是當時最強大的資本主義國家,格勞秀斯的公海自由理論極大的幫助了弗蘭德商人打破葡萄牙、西班牙和英格蘭的貿易壟斷,開拓東方市場。事實上,格勞秀斯的名著《論海洋自由》正是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直接贊助之下寫成[9]32。洛克的理論則將私有財產權正當化,摧毀了中世紀貴族的理論根基,為資本家獲取利潤進行強有力的辯護。杰里米·邊沁正是將功利主義運用到包括立法原理在內的一切學科,而被馬克思稱之為“資產階級蠢才中的一個天才”[10]669。

正是在法律思想的幫助下,資本主義獲得了超越封建社會的正當性,并以此進行了制度設計和安排。然而,當封建殘余被消滅之后,資本主義理論對新社會的解釋卻無能為力,其保守性也就日益顯現。例如,洛克的理論很好地為殖民者進行辯護,他們對北美洲的土地大量掠取是“正當合理”的,因為這些土地是“無主之物”,但是面對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在公園里暫時睡覺的情況卻默不作聲,相反1601年的英國《濟貧法》卻將這些人視為犯罪,大量送進教養院或監獄處置。事實上,在資本主義正式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方式之后,其理論思想特別是法律思想就完全不再進化,失去了之前的實踐本性。這種情況在當代的法學理論中有兩種突出的表現。一方面,很多法學理論家只是不斷地再述之前的法律思想,如諾奇克的財產權理論就是洛克的當代翻版,哈耶克的法律秩序理論與古典自由放任理論如出一轍;另一方面,其他法學理論家則進入到了非實踐性的玄學領域,探討法律概念的分類和邏輯關系,以及法律是否和道德在概念上相分離等等??梢哉f,這樣的法律思想已經失去了革命的本性,無助于資本主義的理論進化,特別是無法解釋當代經濟社會現實。

因此,共產主義的法律思想和法學理論和其他思想一樣,更應該從無產階級的實踐出發,是一種具有前瞻性的實踐性思維。但這并不代表是一種不變的思維模式,《共產黨宣言》著重批評了三種非科學的社會主義思想,“德國的哲學家、半哲學家和美文學家,貪婪地抓住了這種文獻,不過他們忘記了,在這種著作從法國搬到德國的時候,法國的生活條件卻沒有同時搬過去。在德國的條件下,法國的文獻完全失去了直接實踐的意義,而只具有純粹文獻的形式。它必然表現為關于真正的社會、關于實現人的本質的無謂思辨?!盵1]56而真正的、科學的共產主義法律思想必然是將解放的思想嵌入到具體的時空之中,獲得進化和發展的不竭動力。

然而,沒有單獨的法律論述并不代表沒有法學理論,僅僅是《共產黨宣言》一文中就蘊含著非常豐富的法學理論,無論是法律的依附性、法律制度的統一性還是法律思想的實踐性都深刻把握住法學的本質問題。我們不要忘記,以歷史唯物主義和科學社會主義為基礎,打破學科的界限從總體上把握在實踐基礎上的理論整體,這正是馬克思的偉大之處。

[1]馬克思,恩格斯.共產黨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格勞秀斯.論海洋自由[M].馬忠法,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4]洛克.政府論(下篇)[M].葉啟芳,瞿菊農,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4.

[5]帕舒卡尼斯.法的一般理論與馬克思主義[M].楊昂,張玲玉,譯.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

[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恩格斯.路德維?!べM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8]嚴存生.法律的人性基礎[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6.

[9]卜正民.塞爾登的中國地圖:重返東方大航海時代[M].劉麗潔,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Nomology in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Jin Tao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024,China; Party School of Zunyi CPC,Zunyi 563000,China)

The legal thoughts in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are rich,including at least the dependency of the law,the unity of the legal system and the practical aspects of the legal thought.The dependent proposition of law is one of the core propositions of Marxism.In the eyes of Marx and Engels,like religion,political system and other ideologies,the law exists as superstructure,and has only relative independence.The unity of the legal system is one of th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of capitalism and has predicted the direction of the further evolution of the capitalist legal system--globalization.Legal thought, like other ideologies,is part of superstructure concept,and serves the needs of economic production.The excellent legal thought has direct practicality.

the Communist Manifesto;Marxism;dependency;unity;practicality

D90

A

2017-03-27

金韜,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中共遵義市委黨校講師,研究方向為法哲學。

10.16565/j.cnki.1006-7744.20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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