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人民網消息 為提高離岸再保險交易的安全性,防范離岸再保險人的信用風險,保護境內保險公司作為再保險分出人的合法權益,日前,保監會印發《中國保監會關于離岸再保險人提供擔保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返挠“l標志著我國正式建立了離岸再保險人保證金制度,改變了我國再保險市場僅依靠國際信用評級防范離岸再保險人信用風險的不足。
《通知》規定境內保險公司可以就應收分??铐椇蛻辗直蕚浣鸬仍俦kU信用風險暴露要求離岸再保險人提供擔保措施?!锻ㄖ氛J可的擔保措施包括存款資金、備用信用證和其他保監會認可的擔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