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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世界“走出去”關注風險“回頭看”

2017-12-09 08:15孔丹陽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北京100029邢宇光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北京100176
國際稅收 2017年7期
關鍵詞:稅收管理稅務機關分局

孔丹陽(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北京 100029)邢宇光(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北京 100176)

放眼世界“走出去”關注風險“回頭看”

孔丹陽(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北京 100029)
邢宇光(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北京 100176)

隨著“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的推進,我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逐步加快。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實際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含中央在京企業)1 371家,較2014年凈增加394家,同比增長40.33%;北京市企業(含中央在京企業)對外承包工程正在開展的工程項目3 130個,同比增長15.41%。但是企業在大刀闊斧“走出去”的同時,更需要時刻回頭審視涉稅風險。近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通過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分局篩選的高風險企業開展風險應對,成功對一家利用受控外國企業進行避稅的企業實施了特別納稅調整,征收稅款及利息近7000萬元,此案也成為北京市迄今為止入庫稅款金額最高的受控外國企業稅收風險管理案件。

一、市、區兩級聯動,實施科學精細管理

2016年,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分局著力提升“走出去”企業的管理和服務水平,通過細化信息統計抓源頭,強化風險管控抓過程等一系列舉措,著力構建信息化、專業化管理體系。在匯總各渠道信息的基礎上,整合建立起近三年的“走出去”企業信息清冊,做到工作心中有數。同時設計了涵蓋12個考核指標的“走出去”風險指標模型,通過嚴格的政策標準、科學的指標體系、扎實的基礎數據對企業的“走出去”情況進行風險篩查,并根據結果進行分級、分類管理,依托各區、分局開展定向風險應對,針對受控外國企業稅收風險進行深度挖掘,使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二、標準逐一比對,認定受控外國企業

2010年11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管轄的A有限公司通過其100%控股的設立在香港的B控股有限公司收購了美國C集團旗下的設立在開曼群島的D集團有限公司,D公司在全球擁有20余個工廠,以及多個工程中心和客戶支持中心,行業內市場份額約占全球的10%。香港B公司對D公司的持股比例超過50%,香港B公司取得的所得類型絕大部分為股息所得,2014年及2015年利潤總額均在億元左右。

B公司雖然取得了巨額的股息收入,但其財務報表顯示其無所得稅費用。根據“香港法例”、“稅務條例”的規定,有限公司利得稅稅率為16.5%,但只有取得來源自香港的營業利潤、薪金和租金三類所得才需要課稅,因此B公司實際稅負為零。同時A公司、B公司成立的目的均是為了完成對D集團的收購并取得投資收益,沒有其他合理的經營需要。

綜合以上因素,稅務機關結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實行)》(國稅發[2009]2號)的相關條款進行了逐一比對,認為企業存在受控外國企業稅收風險。稅務機關隨即與企業開展了多次約談。企業財務人員認為其香港B公司在取得投資收益后還有可能進行其他項目的投資,而且在2015年上半年曾向境內分配了近千萬元的未分配利潤。但是稅務人員對企業初始投資金額、整體利潤水平和后續經營情況進行了調查分析后指出,首先A公司的注冊資金全部用于了對D集團的收購,并無其他投資項目,其次B公司在境外滯留的利潤金額遠大于其曾分配的利潤,而且也未進行任何其他投資經營活動。通過解讀、宣講政策,最終稅企達成一致,并實施了特別納稅調整,企業補繳稅款及利息近7000萬元。

三、堅持深耕細作,努力實現稅企雙贏

(一)加強對境外稅收政策的宣傳和教育

我國“走出去”企業對境外稅收風險的重視程度普遍不夠。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在對“走出去”企業的多次問卷調查中發現,“走出去”企業境外投資的稅收準備嚴重不足,缺乏對境內外稅收知識的了解。北京市國稅局各區、分局在進行受控外國企業案件調查時也發現,企業辦稅人員對我國受控外國企業管理制度缺乏基本的了解。各級稅務機關在今后的工作中應進一步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強化企業的風險意識,讓企業能夠做到“資金未動,稅務先行”,減少企業稅收損失,維護我國稅收利益。

(二)完善境外稅收管理有關政策

稅務機關應當完善與境外稅收管理密切相關的境外投資信息報告、受控外國企業風險、境外稅收抵免相關的稅收政策。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信息報告體系相對簡單,還不能滿足日常征管工作的需求。我國的受控外國企業制度也需要對基層稅務機關在執法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問題做出進一步的明確,增強政策的可操作性。境外稅收抵免制度需要根據企業“走出去”的最新情況進行必要修改,適當放開境外稅收抵免的部分限制,減輕企業境外稅收負擔。

(三)強化境外稅收風險管理工作

各級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國際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要做好國際稅收管理焦點從境內到境外的轉變。目前我國已經邁入資本凈輸出國的行列,“走出去”企業的相關稅收風險管理事項逐步增多。稅務機關要做好境外稅收管理的人才培養和硬件建設,并加強信息化應用力度,廣泛獲取企業“走出去”信息,用更科學、高效的方法開展分級、分類風險應對,一方面摸清企業涉稅訴求,強化事前風險提示,及時準確地提供納稅服務,助力企業大刀闊斧走得更遠;另一方面優化國際稅收管理資源配置,加強跨部門、跨區域溝通協作,吸收先進管理理念,助力企業扎實謹慎走得更穩。

實習編輯:葉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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