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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于+動詞”中“于”的性質辨析

2018-01-04 21:49王依娜
現代語文(學術綜合) 2017年12期
關鍵詞:詩經

摘 要:本文以《詩經》為封閉語料,統計出“于”有62次出現在動詞前?!坝凇辈⒎莿釉~詞頭;將其釋為動詞,表“往”義也存疑;將其看作一個襯音助詞較為合理。

關鍵詞:《詩經》 于+動詞 于 襯音助詞

上古漢語中“于”是一個高頻詞,甲骨文中已大量使用?!坝凇痹凇对娊洝分谐霈F300余次,其中有62次出現在動詞前,構成“于V”式。有關“于”的性質問題,歷來研究頗多:是動詞詞頭?還是動詞,表“往”義?還是襯音助詞?可謂眾說紛紜,未有定論。

按出現頻率,“于”后的動詞依次為:飛15、歸12、役4、田4、征3、狩3、興師3、出征2、邁2、仕1、釣1、苗1、理1、疆1、垣1、差1、逝1、下1、胥1、邑1、貉1(名詞用作動詞)、茅1(名詞用作動詞)、耜1(名詞用作動詞),共23個。使用情況如下:

1.主語+于+謂語:

黃鳥于飛,集于灌木。(周南·葛覃)

之子于釣,言綸之繩。(小雅·采綠)

王于出征,以匡王國。(小雅·六月)

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秦風·無衣)

2.主語+狀語+于+謂語:

民莫不穀,我獨于罹。(小雅·小弁)

(《鄭箋》:“罹,憂也?!背炭∮ⅰ对娊涀⑽觥罚骸邦?,憂患?!保?/p>

3.狀語+主語+于+謂語:

晝爾于茅,宵爾索綯。(豳風·七月)

4.狀語+于+謂語:

一之日于貉,取彼狐貍,為公子裘。(豳風·七月)

5.定語+主語+于+謂語+賓語:

篤公劉,于胥斯原。(大雅·公劉)

(《毛傳》:“胥,相 ?!保?/p>

6.其他情況:

于邑于謝,南國是式。(大雅·崧高)

于疆于理,至于南海。(大雅·江漢)

(程俊英《詩經注析》:“疆,劃分疆界。理,治理土地?!保?/p>

本文認為將“于”看作動詞詞頭有失偏頗,混淆了詞和詞頭的不同層次;釋作動詞“往”,不符合“于”的歷史演變和使用規律。結合《詩經》文本特色,將這類“于”看作襯音助詞,更為合理。

一、“于”非動詞詞頭

將“于V”中的“于”理解為動詞詞頭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看法。如王力的《古代漢語》將此類“于”理解成“用作詞頭”[1](P104)。周法高稱其為前附語,詞頭,接頭語,或前加成份,并將《詩經》中所有用在動詞前的“于”都視為這種前附語[2](P202)。另外,郭錫良也將其看作詞頭,只是尚留有余地,認為情況復雜,有待進一步研究[3](P357)。

那么,這里的“于”是否是現代語法意義上的動詞詞頭呢?這其中涉及語言單位的層級、古漢語復音詞判定以及詞頭的特征等諸多易混淆問題。從語言單位的層級來說,詞和語素是兩個不同層面的語言單位。其中,一部分語素可以獨立運用、單獨成詞,大部分語素卻不可以。比如附加式構詞中的附加成分就是不可單獨成詞的構詞語素,它們被稱為詞頭—詞尾,或前綴—后綴。作為一種構詞手段和構詞成分,詞頭意義虛化,只表附加意義,起標志詞性作用。

《詩經》“于V”式中“于”到底是不是動詞詞頭?歷來爭論頗多。其中與之最易產生混淆的是“助詞”說。詞頭和助詞具有諸多相似性,如意義虛化、位置固定、只有附著性等。但是助詞的這些特點和詞頭的意義虛化、位置固定、只表示附加意義有著本質的區別,兩者處在不同的語言層面。助詞的“意義虛化”指的是詞匯意義的虛化,詞頭的“意義虛化”指的是構詞語素意義的虛化,助詞的“位置固定”指的是在短語或句子結構中的位置固定,詞頭的“位置固定”指的是在合成詞內部結構中的位置固定。

理論上詞頭和助詞的區分是清晰的。但在實踐中,要判斷一個語素是動詞詞頭,還是一個助詞,就沒有那么好操作了,“于”便是如此。這里涉及復音詞的判定問題,需要弄清楚“于”和后面動詞組合的“于V”是一個復音合成詞,還是一個復音形式的詞組。如果認為“于V”式中的“于”是動詞詞頭,那前提是應該承認由“于”作為詞頭和后面動詞構成了一個復音合成詞。復音詞的判定,正如程湘清所言:“一個雙音節組合,怎樣認定它是詞而不是詞組,這是個‘老大難的問題?!盵4](P61)近些年來,學界從語法結構、詞匯意義、見次頻率,甚至修辭等角度提出過各種標準。但是,這些標準適用于現代漢語,卻并不見得對古漢語有效?,F代漢語中區分詞與詞組的“替換法”“插入法”“擴展法”等語法分析手段,對于先秦復音詞的判定并不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學界一般認為判定古漢語復音詞的主要標準應是“組合的意義的整體性”[5](P38);馬真認為意義標準是首要標準,“兩個成分結合后,構成新義,各成分的原義融化在新的整體意義中。以‘先生一詞為例,‘先和‘生結合后所表示的意思不是它們原來意義的簡單結合,即不是簡單地表示‘先出生的意思,而是指年長的人,這說明‘先和‘生結合后已融合成新的整體意義。[6](P54)” 據此,我們主要以意義標準,輔以見次頻率來討論《詩經》中的“于V”組合是否是復音詞。

《詩經》的“于V”組合中,其中動詞有兩個是復音節的,即“興師”“出征”?!坝凇焙蛷鸵艄潉釉~組合,顯然不可能再構成附加式復音詞?!豆糯鷿h語》對《秦風·無衣》“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跤谂d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跤谂d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钡碾S文注釋曰:“于,動詞詞頭。興師:起兵?!盵7](P129)這里的注釋是自相矛盾的,“于”顯然不能成為“興師”的詞頭?!缎⊙拧ち隆贰巴跤诔稣?,以匡王國?!跤诔稣?,以佐天子”中,“于”后面動詞“出征”,也是一個復音節動詞,前面的“于”也很難與“出”或“出征”構成一個附加式復音詞。從語音節奏上來分辨,也是“王于/出征”而絕不會是“王/于出/征”或“王/于出征”。

其余,“于V”組合中的動詞都是單音節動詞,“于”和單音節動詞組合成:“于飛、于歸、于役、于下、于田、于征、于狩、于邁、于仕、于釣、于苗、于理、于疆、于垣、于差、于逝、于胥、于邑、于貉、于茅、于耜”。從復音詞判定的意義標準考察這些“于V”組合,我們發現這些復音式,是沒有“構成新義”的,也沒有出現“各成分的原義融化在新的整體意義中”?!对娊洝分?,“歸、役、下”前也有不見用“于”的情況。如《召南·江有汜》中“之子歸”出現三次:“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袖?,之子歸,不我與?!秀?,之子歸, 不我過?!贝颂帯皻w”與“之子于歸”中的“歸”同義,所用的語言結構也相同,但不見“歸”前加“于”;又如《魏風·陟岵》中不是“于役”,而是“行役”:“嗟,予子行役,夙夜無已?!贝颂幍摹靶幸邸焙汀熬佑谝邸敝械摹坝谝邸?,在語境和用法上也極為相似,如果“于役”是一個復音合成詞,“于”是詞頭,那么“于”不應該省略。

從見次頻率的標準來說,一般認為“經常的、高頻使用是復音組合固化為詞的必要條件”[8](P137)。比較《詩經》和同時期的其他典籍就會發現,“于V”這種復音形式在先秦典籍中也并非經常的、高頻使用的復音組合,幾乎僅見于《詩經》。至于為何在《詩經》多見,概由文本特色使然,我們在第三部分將有相關討論。

另外,就詞頭本身的性質而言,詞頭標志詞性的作用應該是詞頭的重要特征,即詞頭加詞根構成的復音合成詞因為詞頭而具有統一的詞性。比如現代漢語中“老”是一個常見的名詞詞頭,那么無論“老”后面的詞根是名詞、形容詞還是數詞,以“老”為詞頭構成的附加式合成詞都是名詞,如:老師、老大、老二等。但《詩經》中“于V”式中的動詞大部分都有強烈的動作性,是再明顯不過的動詞。當然,在《豳風·七月》“三之日于耜”“一之日于貉”“晝爾于茅”中,“于”后面和名詞連用,但是詩句中“耜、貉、茅”是名詞活用為動詞的用法,活用現象在古漢語中實屬常見,《毛傳》:“于耜,始修耒耜也?!薄坝诤?,謂取狐貍皮也?!笨梢?,如果“于”在這里是詞頭,那它標志詞性的作用可謂毫無用武之地。

二、對“于”釋動詞“往”的質疑

將《詩經》中“于V”式中“于”釋為動詞,表“往”義,始于《毛傳》。近年來也有學者將此類“于”釋為動詞,并強調《毛傳》的源頭啟示意義。2009年,陳年高在《<詩經>“于V”之“于”非詞頭說》中說:“如果徑以《毛傳》所謂‘于,往也付諸經文,則怡然理順?!盵9](P28)但實際上,《毛傳》釋“于,往也”的用例極少,僅見兩處,《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家室?!薄睹珎鳌罚骸坝?,往也?!薄缎⊙拧び隉o正》:“維曰于仕,孔棘且殆?!薄睹珎鳌罚骸坝?,往也?!薄昂髞怼多嵐{》推而廣之,《孔疏》則將其絕大多數都釋為‘往等動詞。[10](P90)”所以說,以《毛傳》為據擴大到所有“于V”式中“于”都釋為動詞,表“往”義,實與《毛傳》淵源不大。

將“于”釋為動詞者,還常以甲骨文中“于”的動詞用法為據,認為《詩經》中動詞“于”的用法沿自甲骨文?!墩f文》:“于,於也。像氣之舒于。從丂從一。一者,其氣平之也?!北玖x表示感嘆語氣,后作吁?!坝凇弊衷诩坠俏闹幸呀涱l繁使用,大量用作介詞。甲骨文中“于”到底有無動詞用法,目前仍是一個爭論未止的問題。郭錫良在《介詞“于”的起源與發展》[11](P135)一文中傾向于“于”有動詞用法,認為介詞“于”起源自動詞“于”,但是他認為甲骨文中動詞“于”的用例很少。他對《殷墟甲骨刻辭摹釋總集》中“于”字全部用例進行考察發現:甲骨文中用作動詞的“于”字占全部用例的5%,而且這一比例到金文中進一步縮小。據他的統計,《商周青銅器銘文選》所選西周銅器511件,“于”字共出現327次,其中用作動詞的僅3例,其他除3次殘缺外,321次都用作介詞。據朱習文在《甲骨文位移動詞研究》[12](P24)中的統計,甲骨文中“于”用作動詞的僅12例。也有學者認為,甲骨文中不能肯定存在“于”的動詞用法。禤健聰在《甲骨文“于”作動詞獻疑》[13](P33)一文中,通過全面考察甲骨文中“于”的用例,根據相對完整的甲骨文文例,從辭例省略、語句斷讀、動詞意義等角度討論,得出結論認為沒有充分理由支持甲骨文中“于”用作動詞的觀點。由此可見,以甲骨文中“于”有動詞用法,來論證《詩經》“于V”式中的“于”也是一個動詞,表“往”義,不僅存在時代變遷、語言演變的現實,其立論基礎也有待進一步研究。

即使甲骨文中“于”有動詞,表“往”義的用法,考察甲骨文中“于”的使用情況亦會發現:甲骨文中,“于”和“往”是一組表趨向、位移意義的近義詞?!坝凇焙汀巴倍际恰皬募椎氐揭业亍?,立足點在甲地,是“去到”的意思,這也許是《毛傳》將“于”兩處釋為“往”的緣故。但在甲骨文中“于”和“往”的區別比較明顯,兩詞的使用頻率懸殊甚大。據《甲骨文位移動詞研究》統計,動詞“往”的使用高達300例,而“于”用作動詞僅12例;“于”重在表示“去到”的意思,必須帶賓語,一般是處所賓語,而且不與其他動詞連用構成連動謂語。下面的例子是甲骨文中“于”用作動詞的常見情況:

貞,于敦。(4722)

于向無災。(28947)

壬寅卜,王于商。(33124)

□午卜,在商貞,今日于毫無災。(36567)

貞,呼去伯于冥。(635)

貞,王去刺于甘。(5129)

甲骨文中,“往”重在表明 “要去”[14](P60),常常不直接帶賓語,經常和其他動詞連用,構成連動謂語,如:

往延:辛卯卜,役貞,王往延魚,若?(12921正)

往出:…王往出于甘。(8003)

往出去:甲午卜,賓貞,王往出去一。(5134)

往歸:貞,翌丁巳往歸。(19512)

往入:王勿往入。(5776正)

往去:丁未卜,爭貞,王往去刺于敦。(5127)

往先:貞,草往先。(4066)

往走:王往走,伐至于賓剮。(17230正)

往步:辛丑卜,賓貞,王往步,來魔,不一。(13568)

往復:乙酉卜,爭貞,往復從泉,卒舌方。二月。(6333)

往狩:貞,王往狩。(905正)

往逐:王其往逐兔于志,不其獲。(J4295)

往出狩:往出狩。(612l)

往田:貞,往其往田,其雨。(13758反)

往陷:貞,惟王往陷。(7075正)

由上可見,即使甲骨文中“于”有動詞用法,表示“往”義,那么通過深入考察甲骨文中“于”的語法功能和使用情況,也會發現甲骨文中“于”一般是單獨使用,后面帶處所賓語,而不會像《詩經》中“于”和其他動詞連用。因此,認為《詩經》“于V”式中“于”沿用了甲骨文中動詞“于”的用法,這是存疑的。

三、將“于”看作襯音助詞更合理

襯音助詞也稱為語音助詞、語綴助詞、音節助詞。周秉鈞在他的《古漢語綱要》中,首次將“襯音助詞”單列為助詞下的一類。沈祥源:“音節助詞在句中起湊足音節的作用?!盵15](P227)楊伯峻、何樂士:語綴助詞“這類助詞的共同特點是附著于另一個詞,作為那個詞的附加成分;它們一般不改變詞的原有詞性和意義,而是對這種意義起強化作用或某種標志作用?!盵16](P493)張仁立:“襯音助詞以語音(音節)形式附著在單詞或句子上,以起到增加音節、湊詞足句的作用。所謂‘湊詞,即將襯音助詞附著在某個單音詞的前面和后面,使之成為一個臨時性的雙音詞;所謂‘足句,即在某個句子中增加一個或兩個襯音助詞,以使前后句式整齊或達到其他目的?!盵17](P37)目前,學界對這類助詞的名稱不同,我們認為“襯音助詞”這個名稱更為科學。因為它清晰地反映了這類助詞的句法功能,也與助詞中的其他分類,如語氣助詞、結構助詞等相對應。從襯音助詞所起的作用來看,它的獨立性較差,附著性、輔助性較強;沒有詞匯意義,語法意義也很少,只起語音作用。

《詩經》中“于V”式中的“于”,均符合上述襯音助詞的特征:依附在動詞前,但又不像詞頭一樣與詞根結合的那么緊密;沒有詞匯意義,所以硬要釋義,就會發現釋為動詞“往”,釋為副詞“在”“正在”[18](P104)都能通,但其實都有畫蛇添足之嫌;語法意義也很少,不能像詞頭一樣起到標志詞性的作用。

當然,可能有人會問,既然只是湊詞足句的隨意之選,那為何偏偏選擇的是“于”,而非其他?關于這個問題,據我們所見,已有學者從上古語音角度進行了考察,結論也是可信服的。張仁立在《<詩經>中的襯音助詞研究》[19](P37)一文得出:《詩經》襯音助詞中屬于喉音和舌頭音中的馀母(d)字最多(共23個),約占全部襯音助詞的61%?!坝凇钡穆暡空呛硪?。襯音助詞在聲部方面表現出整齊統一的特點,這顯然同它們在句中所起的作用密切相關:襯音助詞純粹靠語音來起增加音節的作用,因此它們的發音總是取其自然,而聲部中的喉音和舌頭音(馀母字)正能滿足這種需要,這兩類聲母基本上是一張嘴就能自然地發出來的,所以襯音助詞中的聲母屬于這兩類的最多就不足為奇。其實,《說文》:“于,於也。像氣之舒于?!薄坝凇北揪褪且粋€嘆詞,即后來的“吁”字,加之喉音的聲母發音,由嘆詞“于”演變到助詞“于”,似也理順。

就文體而言,《詩經》以四字格式為主,詩歌大部分采自民間,是我國第一部用漢字記錄的樂歌總集。清代黃以周《群經說》:“詩人作歌多助語以成句,每無意義可求?!盵20](P26)如同現代民歌,要使歌詞與音樂曲調對接,演唱起來優美動聽,就必須加這些襯音助詞,為合樂演唱服務。這也是為什么在古漢語眾多典籍中,只有《詩經》一書出現了大量的襯音助詞,在其他文獻典籍中襯音助詞的使用數量則少之又少的原因所在。

四、結語

《詩經》中還有類似的一些固定成分加其他動詞或形容詞的格式,如“有、言、薄、其”等,關于它們的性質問題,分析起來同樣比較復雜。拿“言”字來說,如《小雅·彤弓》“彤弓弨之,受言藏之”,《毛傳》《鄭箋》釋作“我”;朱熹則釋為語助詞;胡適、高本漢等又另有所論。當代學者也有不少論證的文章,孰是孰非,還是難以下定論。本文僅就《詩經》“于V”式中“于”字性質進行了辨析,從概念演繹角度判斷“于”非動詞詞頭,從系統和歷史發展的角度,考察“于”在源頭語言中的意義、用法和功能,對“于”釋為動詞“往”提出了質疑,并論證了將“于”看作襯音助詞的合理性。

(基金項目:本項研究得到國家社科基金資助,[項目編號13&ZD130]。)

注釋:

[1][7]王力:《古代漢語(修訂本)第二冊》,北京:中華書局出版社,1999年版。

[2]周法高:《中國古代語法·構詞編》,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1-1962年版。

[3]郭錫良等:《古代漢語(修訂本)上冊》,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版。

[4]程湘清:《先秦漢語研究》,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

[5]楊懷源:《西周金文詞匯研究》,成都:四川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

[6]馬真:《先秦復音詞初探》,北京: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0年,第5期。

[8]吾宗文:《先秦漢語復音詞研究》,成都:巴蜀書社,2001年版。

[9]陳年高:《<詩經>“于V”之“于”非詞頭說》,湖南:古漢語研究,2009年,第1期。

[10]陳建初:《<詩經>“于”字用法辨析》,湖南:湖南師大社會科學學報,1980年,第8期。

[11]郭錫良:《介詞“于”的起源和發展》,北京:中國語文,1997年,第2期。

[12]朱習文:《甲骨文位移動詞研究》,重慶:西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2年。

[13]禤健聰:《甲骨文“于”作動詞獻疑》,湖南:古漢語研究,2009年,第1期。

[14]李先銀:《甲骨文中“于”語法化構擬》,湖北:武漢工程大學學報,2010,(2).

[15]沈祥源:《古代漢語》,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16]楊伯峻,何樂士:《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北京:語文出版社,2001年版。

[17][19]張仁立:《<詩經>中的襯音助詞研究》,山西:語文研究,1999年,第3期。

[18]沈懷興:《<詩經>“于”字辨釋》,湖北:語言研究,1993年,第1期。

[20]石辰芳:《古代漢語助詞研究》,內蒙古:內蒙古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

參考文獻:

[1]向熹.詩經詞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

[2]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M].北京:中華書局出版社,1987.

[3]程俊英,蔣見元.詩經注析[M].北京:中華書局出版社,1991.

(王依娜 上海 華東師范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 200062;上海 上??茖W技術職業學院 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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