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偉峰 劉明輝
【摘 要】醫療衛生監督工作一直是我國衛生監督執法的基本職責之一,對規范各種醫療服務行為,避免醫療事故,維護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同時醫療衛生監督工作的效果也對醫療衛生監管部門的社會形象有決定性影響。本文提出了建立健全醫療衛生監督和執法機制的有效策略,并進一步探討了加強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工作的改進措施,以供相關人員參考。
【關鍵詞】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機制;經費支出
【中圖分類號】R228.2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5-0019(2018)20--02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促進了國內醫療服務行業快速發展,各種醫療服務機構紛紛涌現,這對我國當前的醫療衛生監督機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療衛生監督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工作,是保證社會大眾身體健康的重要手段。所以,必須加快推進醫療衛生監督機制改革,建立健全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機制,并不斷改進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工作,以充分保證醫療服務系統的正常運行。
1 建立健全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機制
1.1 建立公開通報機制和宣傳培訓機制
加強對各種醫療廣告的監管,并通過執法網站等平臺將違法違規醫療廣告向全社會公布,并將執法管理結果匯報給相關部分。加大與新聞媒體的聯合行動力度,積極開通醫療衛生監督執法熱線,并將其向社會大眾公布,以支持廣大老百姓主動舉報醫療衛生方面存在的各種不良行為。同時,執法部門還要進一步加強對醫療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以提高其執法素質。
1.2 建立醫療機構營業許可統一審查機制及相關監管機制
國家有關部門應立足醫療市場實際情況,制定醫療機構營業許可相關制度和規范,以規范醫療工作流程、營業登記和審批等流程。在日常醫療衛生監督工作中,執法機構要積極搜尋相關違法行為,并將日常監管和相應整治有效結合,將規范監管與系統查處有效結合。同時從根本上對診療單位以及醫療服務人員進行全面監管,以充分保障以醫務人員和病患人員的健康和安全[1]。
1.3 建立協調聯動機制 執法單位應有效協調有關部門共打造協調聯動的關系,并明確各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加大各部門間的配合力度,實現各種相關信息資源的共享。同時,對于病患等相關人員的舉報和投訴等情況,執法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合理處理,必須做到違法必究、違規必查,以快速的行動來回應廣大群眾的舉報。另外,執法單位還要積極與技術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全面控制醫療單位和機構的感染狀況,并對各醫療單位的消毒效果進行合理評價。
2 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的改進措施
2.1 保證綜合執法經費 經費因素對醫療衛生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有非常重要的影響。我國有關部門制定的相關補助政策規定,各衛生行政部門和執法監督機構在開展衛生監管工作時,所產生的業務費用、公務費用以及人員經費等相關經費支出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而提高政府的重視程度才是解決醫療衛生監督結構經費問題的重要措施,各級政府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合理解決衛生監督機構的辦公、設施建設以及人員工資等各項費用,以促進醫療衛生監督工作的正常進行,充分打消綜合執法人員的各種顧慮,從而全力以赴做好醫療衛生監督工作。
2.2 加強衛生監督相關體制建設
從職能定位方面來看,國內大多數醫療衛生監督機構的具體職責尚不明確,盡管該機構屬于獨立法人單位,但不是真正的執法主體,執法過程缺乏相關依據,無法獨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執法主體與執法隊伍不能有效融合?,F階段,衛生行政部門依舊是主抓衛生的職能部門,盡管國家已經把醫療衛生監督管理職能賦予醫療衛生監督機構,但目前尚未徹底達到管辦分離的目標。因此,要想進一步加大醫療衛生監管力度,就一定要積極轉變衛生行政部門的抓衛生職能,也可將醫療衛生監督機構的執法主體地位有效明確出來,實現管辦結合[2]。
2.3 制定和完善醫療衛生相關法律法規
現階段,我國醫療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已經不能滿足形勢發展需要,一些法律條文雖然對醫療衛生各相關部門機構的職責有了明確要求,但對多種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卻相對較輕,甚至一些違反臨床計數標準規定的不良行為,尚無對應處罰條款,這些情況都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的效果。所以,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具有較強可行性的醫療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為醫療衛生監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從而進一步規范各醫療機構的業務行為。
2.4 加大執法隊伍素質建設力度
第一,為進一步增強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執法素質,有關部門一定要加大綜合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促使他們積極學習業務知識,以提升其業務理論素質。綜合執法人員的培訓學習內容涵蓋衛生法律知識以及專業基礎知識等各種業務相關知識,并以臨床醫療知識及其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為主要學習內容。第二,醫療衛生監督機構還可招收部分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醫學院校畢業的高學歷人才,以指導和服務各被監督單位。第三,要加強對基層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同時上級機構應市場派遣具有較高專業水平和豐富經驗的工作人員對基層綜合執法人員進行充分指導和考核,以全面提升基層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
3 結語
總之,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機制的建立是有效開展醫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基本前提,而對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工作的改進,是進一步增強綜合執法效果的有效措施。所以,有關部門必須充分把握當前醫療服務市場的形勢,深刻認知當前醫療衛生監督機制的不足,建立健全相應的綜合執法機制,并充分保證綜合執法機構的經費投入,不斷提高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同時持續完善醫療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從而全面提高醫療衛生監督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
參考文獻
蘇艷萍,趙強,謝圓圓,等.淺析醫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J].世界最新醫學信息文摘,2017(a2).
許杰.淺談醫療機構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現狀與對策[J].世界最新醫學信息文摘,2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