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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娛樂與神靈祭祀的完美結合*
——秦州“秧歌”與“社火”表演探究

2018-01-23 14:43
黃河之聲 2018年7期
關鍵詞:社火秧歌神靈

王 芳

(天水師范學院,甘肅 天水 741000)

在我國北方地區,秧歌是民間非常流行的一種樂、舞、技三結合的藝術表演形式,它有很多具有代表性的種類,如東北秧歌、山東秧歌、西北秧歌等。東北秧歌和山東秧歌表演中包含了一些西北社火的表演內容和形式,可以說是西北地區秧歌和社火表演的結合體。而西北地區的社火和秧歌是有嚴格區分的,在表演時間、地點、形式、內容、服裝、道具等方面都存在明顯的區別,幾乎是兩種表演形式,只是其表演目的和組織形式是一致的,都是在農歷春節開始的一定時期內(一般是截止到元宵節)進行的,以群眾集體參與的形式,把敬神祭祀和娛樂聯歡有機地結合起來,是一種人神結合的娛樂與神靈崇拜,也可以說是民間自發的一種新年慶?;顒?,也是告別過去,寄望新年好運的一種祈禱與娛樂形式。

天水地區四季分明,到了冬季,地里的農活基本就停了,這也成了農民一年中難得的休閑季節,特別是傳統的春節,更是農民一年來最重要的節日,除了慶祝團聚、走親訪友外,還有一件更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祈禱神靈、祭祀祖先,保佑新的一年萬事如意、家庭平安、莊稼豐收。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活動也慢慢演變是圖騰崇拜和娛樂慶祝相結合,使人神成為一體,把信仰更為具體化,使精神變得具有物質性,有更強的可感性。

每到春節前后,天水秦州區的農村就開始了秧歌或社火表演,有時只組織進行其中的一項,有時秧歌和社火都進行表演。兩者在組織和表演形式等方面既有共同之處,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表演時間。都在春節進行,最早就從大年初一開始。但秧歌在晚上表演,社火在白天表演,兩者嚴格區分,互不干擾而又互相補充,使得全天都有歡樂的喜慶場面和氣氛。另外,如果要出村表演的話(主要是聯絡村與村之間的感情,促進村與村之間的和睦),則提前派一個比較干練的人去外村敲鑼“發排”(事前通知)。

二、表演地點。秧歌和社火隊首場演出的地點是相同的,一般來說都在本村,而且最先表演的地方是本村的家廟,祈愿上香,祈求平安。過年期間整個表演結束時,必須要做的事還是去家廟表演,并上香祈愿,然后直接出村“卸將”(等于是送神,因為秧歌和社火表演時等于是有神跟隨的,送走神讓人歸于自然狀態),這樣,人的娛樂在春節時就和對神的崇拜完美結合了。如果要出村表演則要去對方東道主村子的家廟,對神靈上香,還要表演節目(嚴肅曲目或專用曲目),既是對自己的一種祈求神靈佑護,也是對對方的尊敬。因此,秧歌和社火表演是以對神的祈佑和人的娛樂相連的。秧歌和社火演出地點的不同在于演出進行中地點是否流動變換,社火表演主要是“走街串巷”,就是一長隊社火人馬基本上要把一個村子的街道都走遍(偏僻的地方不去),最后落腳在一個大場子里,人馬都歇息一番,東道主對社火隊進行慰勞(拿出些煙酒糖茶、開水、水果或熟食招待社或隊),之后雙方寒暄一番,就又趕往下一個村子,由于社火表演比較快速和簡單,所以有時一天能走幾個村子,就像農村過年家家戶戶走親戚一樣,這就算作是村子之間的走親戚(如果兩個村子關系不睦,那是不會去的)。秧歌表演就沒有了“走街串巷”的內容,從東道主家廟上香表演后進入一個由東道主事先聯系準備好的大院子,四周圍全是圍觀的群眾,正式開始表演,樂、舞、技相結合,氣氛非常熱烈,持續時間比較長,因此一般一晚就走一個村子。

三、表演及組織形式。秧歌和社火表演都需要推舉“秧歌頭”或“社火頭”,一般選比較有威望或在這方面有特長的人擔任。選出領頭人之后,全村人都必須聽他的調遣,他的權威這時比村長還要大,一般沒有人不聽號令或敢跟他對著干,領頭人這時賦有神的靈性,因為秧歌和社火是以敬神的名義組織起來的。這樣,人的娛樂就負有了神的使命。秧歌和社火表演時都有鼓合樂一直相伴,社火使用鼓合樂是為了制造喜慶氣氛,鼓合樂在秧歌中則還有伴奏的功能,因為秧歌表演主要是以唱為主的,可以說是一種表演唱的形式,又可以說是一種民間小曲。參加演出的大都是男性,在上世紀90年代有了女性角色參加,以前絕對是不允許女性參加的,因為秧歌表演也是為了敬神祈禱,封建思想認為女性敬神時會褻瀆神靈。表演時一首曲子唱完后就又換一首,同時也換另一部分人上場(一般四人一組,倆化妝,作為女性,倆無妝,作為男性),邊扭邊唱,動作也基本固定,場子旁邊的人也可以幫腔,只要想唱就可以加入這個輔助者的行列。演唱曲子有《正月正》、《回娘家》、高難度的丑角曲《怕老婆頂燈》等等。另外,秧歌表演后期收場表演主要有“跑旱船”、“耍武術”、“舞龍”、“舞獅”等節目。社火表演也需要化妝,它主要是“馬社火”和“踩高蹺”,前者容易后者難,觀眾反響也相應比較大些,受到的待遇也比較高。社火表演的化妝以秦腔戲曲故事中的人物為藍本,整個社火隊由幾組秦腔戲曲中主要人物的扮相組成,一般有《三英戰呂布》、《草船借箭》、《斬單童》、《斷橋相會》等等?;瘖y的人騎馬或踩高蹺,旁邊則有人牽馬或幫扶,旁邊幫忙的人由“社火頭”在全村人中分派,一般人們都比較積極主動,樂意參與。

四、服裝和道具。秧歌和社火的服裝道具都以秦腔戲曲中的為模板。秧歌表演人員一半人化妝(小旦或青衣),手里拿著自己扎的蓮花燈(像蓮花,用紙糊,顏色各異);另一半人則不用化妝(作為相公),手里拿個道具(扇子或馬尾巴做的蠅把子)就行了。社火表演人員的著裝穿戴使用的是戲服,畫戲曲臉譜。有的村子戲服是買的現成品,有些村子則考慮到經濟情況的原因,自己模仿戲服做,或借一些為老人死后穿戴準備的“老衣”(這種衣服平時絕對沒人穿,但是扮社火時可以隨便穿,也許是因為借助了神的名義吧)作為代用品,總之做到仿古就成了。當然這些人手里拿有與他們所扮人物相稱的道具,比如關公手里拿大刀,諸葛手里拿羽毛扇,白娘子手里拿長劍等等。

五、表演隊伍和人員的組成。秧歌表演的隊伍和組成人員主要有鼓合樂隊(也加鑼),既有喜慶造勢,又有伴奏輔助的作用。表演隊伍中要入場的表演人員,化妝的扮女性,不化妝的則自然扮男性,順序為:雜耍、“跑旱船”隊、“耍武術”隊、“舞龍”隊、“舞獅”隊。從前到后,秧歌隊的正式隊伍基本就由這些組成,當然還有很大一部分輔助人員和湊熱鬧的人,整個秧歌隊從遠處看就像一條燈火長龍,蔚為壯觀。社火隊的組成首先是神旗隊(使用的是廟宇中的旗幟),其次為鼓合樂隊,最后就是正式的著裝社火隊,扮演角色的人或踩高蹺或騎馬騾,有時是兩者的結合。

在所有這些表演內容中,其實最重要最核心的內容就在于“神”,演秧歌和耍社火從頭至尾與神緊密相連,雖然經歷幾千年的發展和變異,在演秧歌和耍社火活動中人們對神的崇拜色彩并未消退。從敬神開始,中間充滿了人的娛樂和喜慶,但是人們心中是懷著對神的崇敬的,最后也必須完成“卸將”(秧歌和社火結束后的祭祀儀式),據說如果不“卸將”的話,那么整個村子全年都將充滿災禍,參加演出的人員更是事事皆不順利。所以說演秧歌和耍社火不僅僅是人們在過年時的一種娛樂和休閑,更負有圖騰崇拜和“祀神”的功能,是人神結合的娛樂與圖騰崇拜的完美結合。

[1]王杰文.儀式、歌舞與文化展演—陜北·晉西“傘頭秧歌”研究[M].北京: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06.

[2]李瑞林,戰肅容.中國藝術教育大系[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4.

[3]王芳,趙靜.隴右民間音樂[M].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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