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女士于2017年1月裝修房屋。物業公司收取了王女士2500元裝修保證金,并開具收據,承諾在裝修驗收合格后30天內退還保證金。5月初,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后,拿走了王女士的裝修保證金收據,卻遲遲不退還裝修保證金。對于這種情況,王女士該如何維權?
【參考建議】
根據王女士所述情況,本欄編輯特邀請黑龍江建文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文支招:
王女士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收取裝修保證金的做法是沒有法規依據的。在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中,并沒有物業公司收取裝修保證金的許可。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物業公司只有監督職責。
因此,在維權過程中,王女士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進行協調,要求物業公司退還保證金。如果協調不成,可以攜帶物業公司收取裝修保證金時開具的單據、驗收房屋的相關通知單等可以證明物業公司收取裝修保證金以及最終驗收合格的證據到法院起訴。 本欄編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