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一組致癌物清單引發關注。其中,不少生活中的“常見物”被列為一類致癌物。一類致癌物共有116種,備受很多人喜愛的“咸魚”也在其中,編號96,還特別被命名為“中國式咸魚”。
“咸魚”被列入致癌物清單并不新鮮,早在2012年它就被確定為一類致癌物。致癌物不一定會產生癌癥,更何況食用量往往極小,還屬于在安全范圍之內。但問題在于,這種致癌因素來一點,那種因素來一點,誘發癌癥的概率就極高。假若一個人既喜歡吃咸魚,又喜歡嚼檳榔果,每頓又離不開泡菜和碳酸飲料,再加上煙不離手,酒不離口,就會成為患癌的高發人群。
“咸魚被列為致癌物”最大的意義在于對個體帶來了消費習慣的提醒。大量證據顯示,癌癥患者中有60%~80%的人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減少或消除這些人為因素就能預防六至八成的癌癥。
(堂吉偉德/文,摘自《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