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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重婚罪

2018-07-18 17:52李啟義謝佳芮
智富時代 2018年5期
關鍵詞:重婚罪行政許可

李啟義 謝佳芮

【摘 要】我國現有法律制度下,婚姻關系有兩種法律婚與事實婚。法律婚是經婚姻登記機關合法登記的婚姻關系,而事實婚是雖未經國家法定婚姻登記但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刑法的謙抑性原則要求下,刑法對重婚罪的認定范圍應當盡量減少,但是出于對社會管理的需要,行政法下的婚姻關系與刑法的婚姻關系認定出現差異,導致在民法上對婚姻關系的衍生權利如繼承權、夫妻間共同財產支配權等權利的保護也產生不利影響。重婚、找小三、包“二奶”等社會不良風氣蔓延,違反夫妻間忠誠義務、一夫一妻制度。

【關鍵詞】一夫一妻制;行政許可;重婚罪;刑法謙抑性原則

一、問題提出的背景

在對重婚罪的研究之前不得不提到我國近年來的離婚率。根據搜狐網的數據,我國2012年至2017年上半年的結婚離婚率統計結果顯示,近五年來我國離婚率一直呈上升趨勢,僅2017年上半年我國離婚的夫妻就達到181.5萬對。高企不下的離婚率折射出來的嚴重社會問題。據搜狐網數據顯示,夫妻一方出軌是導致離婚的首要原因。出軌就包括了重婚,重婚屬于出軌行為之一,是最嚴重的出軌。出軌是指的夫妻一方與第三者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包括通奸、姘居、甚至公開以夫妻名義生活等。這是一個范圍較大的概念。簡而言之,出軌行為中大多數是由社會道德來調整的,比如通奸不是犯罪也不是違法行為,通奸是違反道德的行為,會受到道德譴責。

二、我國頻繁出現的重婚行為原因分析

(一)社會原因

在我國,眾多被查處的官員大多數存在男女間不正當關系問題,有的是包養數十名情婦、有的是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有的則是通奸等等,歸結一點,包養情婦、保持不正當關系、通奸等在墮落腐化的個別官員心里是一種身份象征,而官場的地位則往往影響著官員包養情婦的數量,甚至是某些腐化官員之間公開的秘密。為何重婚行為屢禁不止?歸結其社會原因,我認為是我國物質生產日益豐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在物質上得到滿足后的人民需要追求更多的精神享受,而精神上的供給匱乏,導致人民在精神上得不到滿足。因此,在飽欲思淫欲的驅使下形成了這種不道德的精神需求和生理需求。包養“二奶”、找小三、通奸等等,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精神上的對淫欲的滿足和刺激以及對性需求的滿足。除此之外,我國社會存在一種“一夫多妻”的思想潮流,彼此之間的攀比將“女人”與“社會”聯系起來,形成不良社會風氣需要改善。

(二)歷史原因

我國封建社會到后期清末民初的軍閥時代,均盛行一妻多妾制度。則是歷史上的思想原因,一妻多妾被認為是社會地位的象征,女人被認為是身份地位的象征,甚至可以自由買賣i。出軌的方式千千萬萬,重婚的行為萬里挑一。重婚的前提是“一夫一妻制”,我國1950年頒布實施的《婚姻法》僅有二十七條,但是它第一次規定了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國設立重婚罪的前提條件。歸結歷史原因,重婚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是由我國一直以來的一妻多妾制度所影響,而重婚罪的前提“一夫一妻制度”在我國的確立僅僅六十余年歷史,中國第一部《刑法》于1979年頒布實施,不到四十年歷史。1994年2月1日由國務院批準、民政部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才正式否認事實婚,僅僅保護法律婚,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實婚不再保護。綜合以上,有著悠久歷史一妻多妾制度的思想仍然影響著國人,一夫一妻制度確立不久,而法律的滯后性下1979年《刑法》才確立的重婚罪在對社會關系的調整中仍有缺陷。直到1994年2月1日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才正式確立不再保護事實婚的原則,導致刑法對事實婚認定重婚罪產生差異影響。最后由最高法發布司法解釋明確事實婚也構成重婚罪,從而形成了《刑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之間對于事實婚的認可產生完全對立的局面。

三、刑法對重婚行為的懲罰性規定分析

(一)重婚入刑是否違背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刑法是法律的底線。刑法的謙抑性原則要求刑法的介入要慎之又慎。刑法介入是最嚴重的公權介入,也只有刑法可以處分一個觸犯的法律的公民之生命,而一般的民事性法律僅僅涉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內容。行政法也僅僅是罰款、行政拘留等財產性處罰和有限度的人身自由處罰。刑法對公民影響的嚴重性決定了其必然需要保持謙抑性的原則,刑法是公權力設定的最嚴苛的規范。由國家公權力強制保障實施?!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為重婚罪。從《刑法》第二百五十八的字面意思可以清晰的看出,觸犯重婚罪需要滿足幾個條件:①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②客觀上有重復結婚的行為。③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罪名的構成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這里的重復結婚是明確的法律婚還是事實婚,字面理解上看我認為應該是法律婚。即必須前婚與后婚兩個有先后順序的婚姻關系,前婚必須為法律婚,后婚也應為法律婚。我國《刑法》與1979年頒布,當時的條件下,還未實現婚姻登記機關全國聯網,因而會出現同一人在不同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的現象(現已實現全國聯網,除人為因素外,此情況幾乎不可能出現),因而結合當時頒布《刑法》的客觀條件來看,刑法里指的結婚應該是指法律婚。即,重復結婚的行為是指第一次為法律婚后,第二次又登記為法律婚的情形。但是,1994年2月1日頒布實施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明確不再支持事實婚,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又頒布司法解釋,明確了事實婚也可以構成重婚罪。由此,進入了一個《刑法》進一步介入事實婚的時代。

(二)將事實婚列入重婚范疇合理性分析

這并不違反刑法謙抑性原則。1994年2月1號由國務院批準民政部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明顯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的目的是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秩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也是國家秩序。民法在介入、行政法也介入,刑法也在介入,但刑法是底線。國家已經明確不再保護未經婚姻登記而形成的事實婚,行政法規不保護事實婚不意味著刑法不可以處罰事實婚性質的重婚。事實婚沒有在法律形式上侵犯一夫一妻制度,但是在實質是對一夫一妻制度的嚴重踐踏,是不利于現代文明進步。刑法介入是為了維護一夫一妻制度,因為行政法、,民法都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從另一個角度來闡述,行政法不再保護事實婚實質上是不再保護可能存在的婚姻關系第三者的權益ii。并不是對婚姻關系中出軌者的不保護,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對其的縱容,因為出軌者不必與婚姻關系第三者形成受法律保護的契約關系,如事實婚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權繼承權等,會讓其更加肆無忌憚的踐踏一夫一妻制度??陀^變化來說,由于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實現聯網,法律婚與法律婚的重婚形式幾乎不可能出現,如果嚴格按照《刑法》的字面意思理解,那么重婚罪的設置已成多余。因為行政法規定與現在發達的互聯網技術已經將法律婚法律婚形式的重婚罪從源頭上杜絕,已經很難再出現法律婚的重婚。

(三)重婚罪的刑法分析

關于重婚罪的情形,法學界大致分為以下幾種:①事實婚與法律婚②法律婚與事實婚③事實婚與事實婚④法律婚與法律婚。由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頒布二十余年,對于事實婚早已經不再承認。結合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作出的司法解釋,事實婚也可以認定為重婚罪,但前提是存在法律婚的后存在的事實婚。旨在保護一夫一妻制度和《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權威。因此,當前法院本著為保護社會法益且兼顧刑法謙抑性原則而有條件的認可的兩種重婚情形入罪:即②、④。事實婚本質上不是法律保護的對象,法律明確規定婚姻關系需要進行法律登記獲得國家認可才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而最高法作出司法解釋承認“事實婚”,不是為了保護“事實婚”而是為了懲罰已有法律婚后的“事實婚”,行政法的規定是對“事實婚”的不保護,映射出來的就是在事實婚建立的婚姻關系上,于民事領域涉及的各種對應于法律婚建立的婚姻關系衍生民事權利不受法律保護。與刑法中將“事實婚”列入重婚罪的范疇所包含的對不忠的“事實婚”的懲罰性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因此,有些學者說最高人民法院對事實婚認定為重婚罪范疇是違背刑法謙抑性原則的說法便不攻自破。假若不將事實婚列入重婚罪范疇,那么就當前婚姻登記機關全國聯網的大前提下,幾乎不可能出現第④種情形:法律婚與法律婚的重婚形式。那么刑法設立重婚罪的立法目的則失去,對于大量存在的沒有法律形式卻有夫妻實質的事實婚性質的重婚行為將難以用刑法震懾與杜絕,也無法發揮出刑法的紅社會教育指引公序良俗的應有功能。但是,將事實婚列入刑法重婚罪范疇也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所有存在事實婚的情形都應該列入重婚罪范疇,想①、③此種情形則不適合列入重婚罪范疇。第一婚為事實婚的,無論第二婚是否為法律婚,都未踐踏法律的規定。本著法無禁止即自由的的原則,以及該行為并未踐踏法律制度的權威。

四、結語

法律應該是不斷隨著社會進步而發展的變化的,1979年頒布《刑法》時,當時的立法機關也未曾想三十多年后的當今中國,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讓婚姻登記機關實現全國聯網。從源頭上杜絕了一人多次領結婚證的有違一夫一妻制度的行為。因此,當時的《刑法》本著謙抑性原則對重婚罪的定罪入刑慎之又慎,規定的字面意思應該是法律婚重婚才會入刑。隨著時代發展,物質文明的高度發達,越來越多的社會群體出現違反一夫多妻的情形,而行政機關利用互聯網技術后,依據法律規定又在源頭上杜絕的重復領取結婚證的行為。但是,事實婚對于一夫一妻制度的踐踏絲毫未減。由此,刑法把事實婚也列入到重婚罪的范疇也是不得已之舉,不違背刑法謙抑性原則。這是把刑法謙抑性原則與刑法的立法目的有機結合,是利國利民的做法。對于打擊重婚、破壞家庭、踐踏一夫一妻制度的行為具有很好的社會效果。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刑法是法律的底線,刑法的謙抑性原則下,對于刑法的適用當然要慎重,但是也絕對不能杯弓蛇影,失去刑法應有的立法目的。司法者要將刑法的謙抑性與刑法對社會的教育、懲戒目的性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好刑法對于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的強有力的作用。

注釋:

i張晉藩.中國法制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2-24

ii溫文治,陳洪兵.對重婚罪的重新解讀 [J] . 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1):34-36

【參考文獻】

[1丁有勤.論“事實婚姻”之重婚罪的構成[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1):78-81

[2]巫昌禎、楊大文、王得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與實證研究[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

[3]蘇長青.侵犯公民民主權利和妨害婚姻家庭罪[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9

[4]楊方泉 . 重婚罪新論[J]. 政法學刊,2006(6):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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