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采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及朱熹《小學》中的文義,以三字一句,兩句一韻編纂而成。專門教導做人做事,灑掃應對,進退之禮和做人首要以“孝”為本。
弟子規 總 敘
弟子規 圣人訓 首孝弟 次謹信
泛愛眾 而親仁 有余力 則學文
【解讀】《弟子規》這本書的內容,是圣人對學生的訓示:首先要孝敬父母,尊敬兄長,其次要對己謹慎約束,對人誠實可信。處事要博愛民眾,并親近有德行的人。做好了這些如果還有余力,就去學習文化知識。
入 則 孝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解讀】當父母呼喚的時候,應當即刻答應,不能遲緩;父母讓做的事,應當立即行動起來,不能拖延偷懶。對父母的教誨,要恭敬地聽明白。對父母的責備,要順從地接受。
冬則溫 夏則凊 晨則省 昏則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業無變
【解讀】冬天寒冷的時候要照料父母,使其溫暖,夏天炎熱的時候則讓父母清爽涼快。早晨要向父母請安,晚上要侍候父母安眠。外出辦事時,必須稟告父母,回來后也要面告父母,以免父母掛念。居處要安在固定的地方,職業要穩定不能輕易變化。
事雖小 勿擅為 茍擅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 茍私藏 親心傷
【解讀】不要因為事情小就自作主張,假如自作主張的去做事,就不符合做兒子的禮儀。即使是一些微不足道的東西,也不要私自把它們藏起來。假如你把東西藏起來,一經發現,父母一定會非常傷心生氣。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解讀】凡是父母所喜歡的東西,一定要盡力準備齊全。凡是父母所厭惡的東西,一定要小心謹慎的處理掉。如果身體受了傷,就會給父母帶來憂愁。如果品行上有什么缺失,就會使父母蒙受羞恥。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解讀】父母關愛我,我孝敬父母又有什么困難呢。父母憎惡我,我還能克盡孝道,這種孝才算是真正有孝道。父母如果有過錯,作子女的應該善意規勸使其改正,規勸時態度一定要和顏悅色,說話時聲音一定要輕柔。
諫不入 悅復諫 號泣隨 撻無怨
親有疾 藥先嘗 晝夜侍 不離床
【解讀】如果父母不聽子女規勸,又不改正錯誤,等父母情緒好時再勸,如果還是不聽,還要哭泣懇求,如果父母生氣打子女,子女也甘愿接受絕無怨言。父母生病的時候,煎好的湯藥,做子女的都要先嘗一嘗。照料生病的父母要日夜服侍在床前,不能隨意離開。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解讀】父母去世后要守喪三年,經常傷心痛苦,哀思親恩。在守喪期間,要夫妻分居,不能吃肉飲酒。為父母守喪要完全按照禮法辦事,舉行祭禮時要表達出極大的誠懇,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像父母在世時一樣克盡孝心。
——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