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燕敏,閔海瑛,丁霞蘭
(上海市浦東新區精神衛生中心,上海 200124)
精神分裂癥作為常見的慢性疾病,可見意志活動、思維、情感、行為等出現異常變化,進一步造成生活自理能力缺陷[1],影響患者生活質量。本文旨在探討Orem自護模式應用于慢性精神分裂癥中對患者社會適應能力及社會功能的影響。
我院64例慢性精神分裂癥患者(2016年11月8日至2018年4月2日)以隨機基本原則,均分為兩組。
32例對照組:年齡平均(36.07±3.45)歲,男女之比為19:13。
32例觀察組:年齡平均(36.31±3.28)歲,男女之比為17:15。
上述資料對比不具意義,P>0.05。
對照組采取常規干預,合理使用相關藥物,密切注意患者狀況,及時上報、處理異常。
觀察組予以Orem自護模式,具體在于:完全補償護理、部分補償護理、支持-教育護理。
觀察兩組日常生活能力及康復情況。
日常生活能力以Barthel量表評估,涉及穿衣、如廁等日常行為,以得分高為優勢,最高一百分。
康復狀況以IRPOS(住院精神患者康復療效)量表評估,包括衛生狀況、公療情況、社交能力、興趣、生活能力、關心等,以得分低為優勢。
日常生活能力及康復情況為計量資料,借助T檢驗,以SPSS20.00軟件分析,兩者對比差異較大的必要條件為P<0.05。
兩組干預前日常生活能力及康復情況無差異性,P>0.05,干預一個月后,觀察組Barthel量表、IRPOS量表評分分別為(75.01±2.67)分、(21.24±2.96)分,干預兩個月后,觀察組數據為(79.90±4.11)分、(12.70±1.48)分,均優于對照組,P<0.05,如表一所列:
表一 對比兩組Barthel量表評分、IRPOS量表評分(n,分)
精神分裂癥患者精神狀態、社會功能均有不同程度影響,予以有效護理干預,可提高其生活質量,改善預后,觀察組采取Orem自護模式:①完全補償護理系統,針對急性期患者,護理人員應予以全面監護[2~3],幫助患者擺脫痛苦,在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的同時,保證自身職業道德感建設,為其營造和諧、溫馨環境,針對孤僻、懶散等癥狀,應加強基礎護理,若患者完全無自理能力,應予以進餐、洗漱等日常生活護理,針對自我傷害、興奮等患者,應加強安全管理,在滿足基本需求的同時,對其飲食、衛生加以干預,并根據病情變化,及時對護理方案進行調整。②部分補償護理系統,用于病情逐漸好轉者中,如飲食不節者,引導其逐步建立良好生活習慣,重復指導其自行整理床單、洗漱等,并保證個人衛生,引導其與其他病友加強溝通交流,逐步改善社會功能,當部分自護活動逐漸恢復,可讓其自行用藥、洗漱等,對表現佳者予以獎勵,激發其主動性及積極性。③支持-教育護理,病情進一步恢復后,知識缺乏是這一階段的主要問題,護理人員應加強健康教育,針對其不良情緒予以疏導,如焦慮、不安等,定期組織知識講座,適當安排文體活動。此次結果中,干預一個月、兩個月后,觀察組Barthel量表、IRPOS量表評分均優于對照組,P<0.05。
綜上所述,Orem自護模式應用于慢性精神分裂癥中,效果較佳,可顯著改善社會適應力、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