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楊春燕等1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90后被告人楊春燕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詐騙罪;犯敲詐勒索罪;犯尋釁滋事罪。一審獲判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女青年楊春燕與沈全桃、張云磊出資注冊成立安徽韜輝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使用“套路貸”的方式,誘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簽訂雙倍借條、空白房屋租賃合同等協議,大肆侵占、詐騙被害人財物共計300多萬元。
(摘自《合肥晚報》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