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鋒鋒
動物檢疫工作直接關系到動物、動物產品的生產安全,關系到畜牧生產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檢疫的對象是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以及人畜共患病,所以加強動物檢疫工作,對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障食品安全,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機構改革前機構和人員情況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06]54號)和《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全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天政發[2007]87號)精神,秦安縣于2010年10月將縣畜牧獸醫局下屬事業單位秦安縣動物檢疫站更名為秦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為縣畜牧獸醫局管理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員額10名,實有10人,承擔全縣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及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等監督管理工作。全縣共有官方獸醫61人(其中縣動物衛生監督所10人),檢疫出證人員19人。
二、機構改革后動物檢疫職能劃轉以及承接情況
1、職能劃轉情況
按照秦安縣委秦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將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縣畜牧獸醫局的行政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將縣畜牧獸醫局更名為縣畜牧獸醫事務服務中心,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動物檢疫屬于行政許可,按照改革要求,應劃入縣農業農村局承擔,但由于機構改革仍沒有結束,目前動物檢疫和調運監管、防疫日常監管職能仍由縣畜牧獸醫事務服務中心承擔,尚未移交給縣農業農村局。
2、承接機構狀況
由于機構改革尚未結束,動物檢疫職能仍由原動物衛生監督所官方獸醫承擔,鄉鎮獸醫站(動物衛生監督分所)仍由鄉鎮政府管理。
3、承接機構人員狀況
目前尚不清楚。
4、動物檢疫工作運行情況
將原縣動物衛生監督所7人劃轉到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其余3人留縣畜牧獸醫事務服務中心,動物檢疫工作目前仍由原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官方獸醫承擔。
三、其他與動物檢疫有關的情況
1、養殖情況
全縣規模養殖(養殖小區、養殖專業合作社)有110家;2018年畜禽飼養量和出欄量分別為448萬頭(匹、只)和213萬頭(匹、只),2019年上半年畜禽飼養量和出欄量分別為325萬頭(匹、只)和121萬頭(匹、只)。
2、屠宰廠情況
2016年12月,秦安縣定點屠宰場由于水質化驗不合格,已被環保部門予以關閉,新的屠宰廠正在招商引資之中。
3、日常防疫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目前,秦安縣動物養殖場日常監管、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督及動物診療機構、獸醫執業等執業行為監管職能仍由縣畜牧獸醫事務服務中心承擔。
4、動物檢疫情況
2018年產地檢疫各類動物64.3萬頭(匹、只),2019年上半年檢疫各類動物26.2萬頭(匹、只),2018年監督無害化處理病死豬287頭,2019年上半年監督無害化處理病死豬324頭。
5、條件保障情況
目前,動物檢疫申報點有18個(17個鄉鎮獸醫站),檢疫出證設備、交通工具及工作經費嚴重不足,需要加大經費和設備的投入
四、動物檢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畜牧獸醫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特殊性,畜牧獸醫行政職責和技術服務工作相輔相成,難以嚴格分離,改革后將縣畜牧獸醫局更名為縣畜牧獸醫事務服務中心,屬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撤銷了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將以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到縣農業農村局,但由于機構改革尚未完成,目前承接機構也不明確,對正常開展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監督等行政職能工作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增大了發生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動物疫情的風險,對社會穩定和公共衛生安全造成潛在威脅。
2、動物檢疫隊伍力量薄弱,經費投入嚴重不足,缺乏必備的檢疫設施設備,尤其鄉鎮嚴重缺乏交通工具和辦公經費。
3、動物檢疫工作量大面寬,風險大,任務重,政府重視不夠。
五、建議
1、縣級畜牧獸醫隊伍是貫徹和執行所有行政職能最為重要的一級機構,需要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恢復縣畜牧獸醫局、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的機構和行政職能,將官方獸醫身份明確為行政編制。
2、加強動物檢疫隊伍建設,加大工作經費投入,落實有毒有害津補貼,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
3、加強檢疫隊伍培訓,有效規避檢疫風險。
(作者單位:741600甘肅省秦安縣畜牧獸醫事務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