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枝
(新泰市第一人民醫院 產三科,山東 新泰)
妊娠期睡眠障礙是指在妊娠期發生的睡眠形態和行為的紊亂,既往曾被認為是婦女孕期出現的正常睡眠改變,因而未引起臨床醫生足夠的重視[1]。近年來研究發現,近90.0%的孕婦在妊娠期睡眠模式會發生明顯變化,高達80.0%的孕婦睡眠質量差,主要表現形式有夜醒、夜間睡眠時間減少、日間嗜睡、不寧腿綜合征、睡眠呼吸障礙等。最新研究證實,妊娠期睡眠障礙與妊娠期糖尿病、焦慮抑郁、胎兒生長受限、早產的發生有關,并能影響分娩方式[2]。睡眠障礙時機體可出現交感神經系統活動增強、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激活等一系列神經內分泌的改變,可引起小動脈收縮,血壓升高[3]。本研究將探討妊娠期睡眠障礙與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關系,以期指導臨床制定護理干預措施,現報道如下。
納入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在新泰市第一人民醫院婦產科規律產檢的孕婦1260例,年齡18~45歲,平均為(25.06±5.97)歲,孕周 4~30周,平均(12.81±7.10)周,產次1~3次,平均(1.50±0.48)次。依據《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診治指南(2015)》中的標準[4],將研究孕婦分為非高血壓組1154例和高血壓組106例。
排除標準:(1)孕前檢查有高血壓;(2)繼發性高血壓;(3)有言語交流障礙、精神疾??;(4)孕期有睡眠障礙。
收集相關資料,包括:(1)年齡、體重指數、居住地、文化程度及等職業情況等人口學資料。(2)吸煙史、飲酒史、孕產史、高血壓病家族史、妊娠期情緒及妊娠期睡眠障礙等一般臨床資料,睡眠障礙評定依據國際通用的匹茲堡睡眠質量指數量表,以匹茲堡睡眠質量指數量表評分≥7分定義為睡眠障礙[5]。
將本研究中非高血壓組和高血壓組孕婦的相關資料進行比較,兩組在年齡 [(23.13±5.09)歲 vs(28.78±6.25)歲]、妊娠期睡眠障礙(22.44%vs52.83%)、高血壓病家族史(11.30%vs25.52%)及妊娠期情緒狀況(20.71%vs41.50%)4個方面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
本研究1260例孕婦中妊娠期睡眠障礙315例,妊娠期睡眠障礙發生率為25.00%。單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發現,年齡、妊娠期睡眠障礙、高血壓病家族史及妊娠期情緒狀況與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發病相關(P<0.05),見表1。進一步進行多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顯示,妊娠期睡眠障礙(OR=1.955,95% CI:1.262~3.527)是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獨立危險因素(P<0.05)。
表1 單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
本研究中我院近2年規律產檢的1260例孕婦中有315例伴有妊娠期睡眠障礙,妊娠期睡眠障礙發生率為25.00%,婦產科醫護人員需高度重視。妊娠期睡眠障礙的可能原因為:(1)生理因素:一方面,妊娠期孕婦子宮逐漸增大,壓迫盆腔膀胱,導致孕婦夜尿增多,進而夜間覺醒次數增多,嚴重影響睡眠質量;另一方面,妊娠期的胎兒胎動、腰背痛及胃腸道不適也可能影響孕婦的睡眠;此外妊娠期孕婦的體重增加,可導致易醒、深睡眠缺乏、片段睡眠,造成睡眠模式發生改變[6]。(2)心理因素:妊娠對工作和事業的影響、家庭經濟條件、對孩子性別的期待、對即將分娩的恐懼等社會心理因素亦可引起妊娠期睡眠障礙[7]。(3)內分泌因素:妊娠期孕婦機體孕酮和雌激素水平的升高,血漿皮質醇和泌乳素的增多等內分泌的變化,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孕婦正常的睡眠時間和睡眠形態[8-9]。
本研究中高血壓組孕婦妊娠期睡眠障礙占比顯著高于非高血壓組孕婦,且經Logistic回歸分析證實妊娠期睡眠障礙是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獨立危險因素?;谌焉锲谒叩奶攸c,在婦產科日常臨床醫療與護理工作中,要以孕婦為中心,采取如:減少孕婦不寧腿及打鼾現象、指導或協助孕婦臥于舒適且正確的位置、緩解肥胖等生理因素引發的不適、改善睡眠環境及適時地心理輔導干預等不同的干預方法及方式,從導致睡眠障礙的各個方面入手,全方位提升孕婦的睡眠質量,降低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發病風險。
綜上所述,妊娠期睡眠障礙是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獨立危險因素,要重視提高孕婦的睡眠質量,以改善孕婦與胎兒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