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續簽勞動合同,當心用人單位“套路”

2020-08-29 13:38潘家永
百姓生活 2020年3期
關鍵詞:馬某試用期書面

潘家永

勞動合同關乎著勞動關系的穩定和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后如果繼續原來的勞動關系必須續簽勞動合同?,F實中,仍有一些用人單位在續簽合同方面搞“套路”,通過續簽合同時再設試用期等方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要謹防這些“圈套”。

續訂合同時崗位變化,也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

小黃會計本科畢業后入職藍天公司做內勤,所簽的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2個月,轉正后月工資5200元。2年的勞動合同到期后,小黃被調到會計崗位。在續簽合同時,公司稱換崗后須有一個適應的過程,有必要再約定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月工資4000元。由于每月少拿了1000多元,小黃很生氣,遂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庭經審理,認定藍天公司重復約定試用期違法,鑒于2個月試用期已履行完畢,故裁決藍天公司向小黃支付2個月賠償金10400元。

該裁決是正確的?!秳趧雍贤ā返谑艞l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睋?,調崗、晉升、降職、續訂勞動合同等,都不應成為再次約定試用期的理由。本案中,藍天公司同意與小黃續簽合同,說明其對小黃的品質、工作能力等是認可的。因此盡管調了崗,也不能再約定試用期,藍天公司明顯違法?!秳趧雍贤ā返诎耸龡l規定:“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北景钢?,由于重復約定的2個月試用期已履行完畢,故藍天公司應按月工資5200元的標準向小黃支付2個月的賠償金。

處于試用期內的員工,所享受的工資待遇相對較低,而且用人單位可以其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予以解雇,也不用給經濟補償??梢?,續簽合同時再次約定試用期的做法,會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因此,勞動者在被再次試用時,應主張試用期條款無效或者主張賠償金;用人單位也不得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后繼續工作,不算自動續簽合同

王某于2016年9月入職旗云公司,獲得一份2年期的勞動合同。2018年9月12日合同期滿后,雙方沒續訂,但王某仍在原崗位工作。沒想到,王某正想做出更好業績的時候,2019年4月12日,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王某認為公司未續簽勞動合同,應向其支付自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間的2倍工資。旗云公司認為雖然因種種原因未續簽,但公司給王某的各項待遇均無變化,應視為自動續訂了書面合同,故不應支付2倍工資。后王某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庭支持了王某2倍工資的訴求。

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前一份合同一旦到期,即對雙方失去約束力?!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庇纱丝闯?,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工作的,只是意味著雙方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延續勞動關系,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既然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訂立新的勞動合同來確定權利義務。旗云公司認為雙方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等于是自動續簽了合同,顯然錯誤。因此,仲裁庭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之規定,作出前述裁決是正確的。

在事實勞動關系中,由于無書面勞動合同對單位進行約束,勞動者將面臨隨時被解雇的風險,因此勞動者應當增強合同意識。用人單位更不要認為續不續簽勞動合同“無所謂”,否則也要承擔不利后果。

約定“合同到期自動順延”,此種條款無效

馬某入職某路政公司時,雙方簽訂了1年期的勞動合同。該份合同中有一個特別條款:本合同到期前1個月內,若雙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其有效期自動延長1年,以后依次類推。在合同到期后,馬某繼續工作了2個月后因要求提高工資不果,隨即辭職。馬某認為公司未與其續簽合同,應支付給其2個月2倍工資的差額。路政公司則以有合同延續約定且馬某未按要求提出異議為由,予以拒絕。馬某申請勞動仲裁后,仲裁庭裁決支持了馬某的主張。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繼續保持勞動關系的,應當續訂書面勞動合同。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1年,以后依次類推”的條款,不符合法律規定,應認定為無效。因為它排除了勞動者以下相關權利:其一,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該種約定條款剝奪勞動者的協商權;其二,這種約定導致勞動者喪失法律規定的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其三,這種約定使得用人單位可隨時終止勞動關系,而規避其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的責任。由于該種條款無效,所以路政公司應承擔未及時與馬某續簽勞動合同的責任,即應當支付給馬某2個月的2倍工資差額。

簽訂和續簽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需繼續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及時與勞動者續簽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將面臨支付2倍工資的法律風險。

猜你喜歡
馬某試用期書面
書面表達之敘事描寫類
戀愛期間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戀愛期間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帶薪年休假資格與是否試用期無關
書面表達
從中外試用期規定的法律比較看我國試用期的法律發展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試用期為兩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試用期為兩個月
參考答案
撿10萬元索萬元報酬引官司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