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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不與時人爭
——兼譯介四首英美詩

2021-01-28 08:02陳于思
大眾文藝 2020年21期
關鍵詞:馬洛原詩才子

陳于思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湖北武漢 430064)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攮攮,皆為利往?!倍娙藙t不然。陶淵明“少無適俗韻”,雖知“心為形役”,卻不愿與時人為伍,不為五斗米折腰,歸去來兮,“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李白“羞與時人同”,“羞逐長安社中兒,赤雞白狗賭梨栗”。他自比高飛的孤鳳,不與雞鶩爭食。于是招來“時人見我恒殊調,見我大言皆冷笑”的遭遇,甚至杜甫擔心李哥“世人皆欲殺”啊。但李白雖然行路難,仍“不屈己,不干人”,并豪言“且放白鹿青崖間,須行即騎訪名山[1]。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英國詩人W·S·蘭德(Walter Savage Landor 1774-1864)看透人生,看穿生死,熱愛大自然和藝術,追求淡泊與寧靜,不屑與人爭斗狗茍蠅營。1850年75歲時,他寫下這首膾炙人口的詩:

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rt;

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原詩每行為抑揚格十音節五音步,韻式為英詩常見的abab。筆者譯文每行為十一字五頓,韻式為漢詩常見的aaba。

拙譯如下:

我不與人爭,與誰爭都不值;大自然我最愛,藝術乃其次。

我搓手取暖于生命之火前,火漸熄,是我準備離去之時。

美國詩人羅伯特·弗羅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深知人性險惡:欲望似火,仇恨如冰,二者均可毀滅一切(見其詩《火與冰》Fire And Ice)。他選擇了一條人跡罕至的路(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見其詩《未選之路》The Road Not Taken),那就是遠離塵囂,親近大自然的詩歌之路[2]。他的詩語言樸實而意境優美,與人無爭,志在遠方,如《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這首詩,原詩每行為抑揚格八音節四音步,韻式前三節,每節均為aaba,第四節為aaaa。筆者譯文為五言詩,韻式為abab ,abcb,第四節為aaba。拙譯如下:

林邊夜賞雪

林主我認識,其家在遠村;不知我來此,觀賞雪滿林。

小馬覺得怪,荒野無人煙,黑夜何來此,樹林冰湖間。

馬兒搖佩鈴,問我是否錯,但聞風颯颯,絨毛雪花落。

樹林幽而美,諾言不可違,漫漫路尚遙,走完才能睡。

詩人不與時人爭,因為詩人“只與快樂者為伍”(“in such a jocund company” by Wordsworth),追尋大自然之美樂,享受“孤寂中的極樂”(“the bliss of solitude” by Wordsworth)。如英國詩人威廉·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隱居故鄉湖區山地,謳歌湖光山色,成為著名的“湖畔詩人”(Lake Poets)三杰之一(另二杰為柯樂律治和騷塞),并于1843年繼騷塞(Southey 1774--1843)之后成為“桂冠詩人”(Poet Laureate)。

1802年4月15日,華茲華斯訪友歸來,與其妹多蘿茜(Dorothy)偕行,沿途觀賞湖光山色“……風乍起,風急波浪涌,一只小舟漂在水中央……突然,我們在水邊看到了幾簇水仙花,猜想是湖水把種子漂上岸,使這小小的地方發展成水仙王國。但走著走著,我們發現水仙越來越多,沿著水邊湖畔有又長又寬的一大片。水仙花生長在布滿苔蘚的巖石間,有的頭枕巖石以歇乏,更多的在揚首,在搖擺,在翩翩起舞!風掠過湖面吹向水仙,她們仿佛隨風笑聲朗朗,顯得興高采烈,顧盼自得,婀娜多姿!多美的水仙,多美的畫面!”(原文略,見多蘿茜1802年4月15日日記)兩年后,1804年,華茲華斯寫下了膾炙人口的名篇《The Daffodils》[3]。

筆者譯文悉遵原文,每行八字,一個字對應一個音節,韻式為ababcc。拙譯如下:

詠水仙

湖波閃耀迎風伴舞,不及水仙舞得歡快;

與如此快樂者為伍,詩人怎能不樂開懷!

凝視—凝視—卻未想到,此景給我何種珍寶。

臥榻上我心常虛空,茫然若失苦苦思索,

這水仙閃現心眼中,真是孤寂中的極樂;

此刻的我滿心歡喜,和水仙一起舞不息。

詩人不與時人爭,只因時人只會趨炎附勢、鉤心斗角、爭奪名利。他們往往為一己小小私利爭得天昏地暗,斗得死去活來。而詩人只會為心中的藝術而爭。文藝復興時期英國倫敦有家酒館叫“美人魚酒店”(Mermaid Tavern),那里環境優雅,藝術氛圍濃厚,是當時詩壇文苑名流薈萃之地,如“大學才子”(the University Wits),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本·瓊生(Ben Jonson 1572-1637)等多會于此。他們把酒論詩,各抒己見,爭論戲劇改革,爭論“三一律”(時間、地點、情節一致),爭論“blank verse”(無韻詩,即劇中常用的抑揚格五音步詩行)。四大才子均與莎士比亞有交集,如受教于牛津劍橋兩校的才子羅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就說莎士比亞(Shakespeare)揮舞(Shake)長矛(Spear)與他們爭斗。其實莎翁從“大學才子”特別是四大才子作品中獲益良多:如莎劇中多次使用的“女扮男裝”術就脫胎于格林的喜劇。據說借用另一才子—來自牛津的約翰·李利(John Lily 1554-1606)的作品多達50處。而來自他校的托馬斯·基德(Thomas Kyd 1558-1594)的復仇劇深深影響了莎翁的哈姆雷特(Hamlet)。最才華橫溢的大學才子是來自劍橋的克里斯托弗·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 1564-1593),其“雄偉的詩行”(“mighty line” by Ben Jonson)最為人稱道。馬洛的無韻詩言簡意賅、雄渾有力,把抑揚格五音步用得出神入化,成為英詩中最富有表現力的格律形式。莎士比亞發揚光大之,對無韻詩的運用更是登峰造極,“從喜劇中機敏的應答到悲劇中激昂的雄辯,從短小精悍的警句到淋漓盡致的描繪”(“from comic repartee to tragic eloquence, from terse epigrams to elaborate description”)。莎士比亞還把無韻詩中的抑揚格五音步用于有韻的十四行詩中,獨創了十四行詩莎士比亞韻式即abab cdcd efef gg。有別于意大利韻式和斯賓塞韻式。至于戲劇中人物性格塑造,莎士比亞對馬洛從模仿戲仿到挑戰并最終超越,如《威尼斯商人》夏洛克(Shylock)的典型性格完勝馬洛《馬爾他的猶太人》巴拉巴斯(Barabas)[4]。

與莎士比亞爭斗最激烈的是本·瓊生。據說他倆經常在美人魚酒店“斗智”(wit combat),“就像一艘西班牙大帆船與一艘英國戰艦”(like a Spanish great galleon and an English man-of-war)互相攻擊,猛烈開火。他倆是好友,但藝術見解水火不容。不過在一次次爭斗中,他們的藝術升華了,友情也增進了。本·瓊生是一位罕見的天才,他功底深厚,藝術成熟,作品多產且力求完美,實際上他是英國第一位“桂冠詩人”,死后葬于“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墓碑上刻著“O rare Ben Jonson”(啊,罕見的本·瓊生)。莎士比亞死后,本·瓊生寫詩紀念,稱其為“時代的靈魂”(Soul of the Age),“他不屬于一個時代而屬于千秋萬代”(He was not of an age but for all time)。把一個爭斗的對手視為好友并高度評價,是因為本·瓊生視藝術之美為生命。兩大天才熱愛藝術并追求美之極致,惺惺相惜。本·瓊生崇尚美,并為此寫了一首哲理小詩《The Noble Nature》[5]。

筆者譯此詩遵循“三一致”原則,即1.詩意一致,詩情意境清詞麗句均如原詩,基本一致。2.字(音節)數一致,量體裁衣形相似,原詩共十行,每行音節數為8-8-10-10-6-6-8-9-10-10,譯詩也是十行,字數與音節數一致。3.韻式一致,域外之音宜保持。原詩用的是“隨韻”(朱光潛稱之為“平韻”)即aabbccddee,譯詩悉遵原詩。拙譯如下:

高貴的稟性

長得樹木一般高大,不能抬高人的身價;

橡樹聳立三百年又如何,倒下后乃光禿枯木一棵。

百合一日艷麗,橡樹望塵莫及;

哪怕百合當夜凋敗,也有五月花木的光彩。

小小的形體我們領略美,短短的生命精彩又完備。

詩人不與時人一般見識,不追求高大上,也不追求壽命長。詩人認為:美是生命的精華,人要生如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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