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全面提升村衛生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2年年底,福州市實現村村均有達標村衛生所、合格鄉村醫生、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
《意見》明確,將實施村衛生所業務用房“村村清”行動,通過新建、改擴建、公共租賃等方式,除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外,2022年年底前實現村村均有1所業務用房達標的村衛生所。
《意見》明確,在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村村有合格鄉村醫生方面,將通過實施鄉村醫生動態儲備行動、實施鄉村醫生鄉聘村用行動、實施鄉村醫生能力提升行動、實施鄉村醫生待遇提升行動、實施鄉村醫生保障升級行動、實施鄉村醫生榮譽激勵行動、實施鄉村醫生綜合監管行動等七方面舉措落實。
(資料來源:福州日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