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良
中小學生的暑假即將來臨,而在中小學校門前,總會有人向家長發送游學夏令營的宣傳彩頁,介紹以往經驗及孩子們學中游、游中學的收獲,不少家長為之心動。
(6月9日《浙江教育報》)
不知從何時起,越來越多的旅行社、校外培訓機構甚至一些沒有資質的機構或個人都看中了“游學”速決蛋糕,紛紛介入其中。于是.五花八門的“走進高校體驗營”“科考十日學游營”“興趣特長提升營”等針對學生的游學夏令營紛紛登場,更有甚者把普通的旅游產品貼上“游學”標簽以吸引學生,收費少則數千元,多則數萬元。如此這般,讓游學夏令營出現有“游”無“學”、價格畸高、內容注水等情況,有的甚至成了純粹的“搖錢營”。
對此,全社會應該予以重視,相關職能部門更應聯手加強監管,予以整治。
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游學夏令營的亂象,出臺相應的行業規范,明確游學夏令營的定義和范疇,篩選游學夏令營的主辦機構及承辦單位并向社會公布,以防止不具備資質的機構分食這塊蛋糕;同時,要會同物價、文化旅游、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對游學夏令營的組織機構和承辦單位進行聯合檢查,核準其收費標準,嚴檢其招生合同,細查其內容安排,明晰其安全責任,并加強對游學夏令營的全程監管,做到監督不留死角,管理不留空檔。
作為游學夏令營的組織者或承辦者,要將重點被在深度的“學”上,而不是放在走馬觀花的“游”上。游學夏令營不單單是旅游項目,其核心應該屬于教育項目。因此,在組織實施過程中,一定要配備專門的從業人員、進行專業的課程設計,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和教育資源,讓參與者在“游”的同時真正達到開闊視野、增長知識的目的。
作為工青婦等社會群眾團體,要根據孩子的興趣愛好和家長的期待,聯合公益組織或有資質的培訓機構,依托博物館、科技館、天文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免費或低收費組織家門口的游學夏令營活動,采取名著賞析、影視展映、科普講座等形式,讓沒有條件的孩子也能參加豐富多彩的游學活動。
此外,家長一定要針對孩子的興趣愛好、成長特點和時間安排,對游學夏令營的組織機構、承辦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尤其是在簽訂合同時,不僅要看清有關責任條款,還要詳細詢問游學內容、安全保障、管理模式、師資配備等相關信息,以便出現糾紛時能夠維權。